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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探起身子开窗的时候,刚好看到对面人行道上的一个男人。那男人身材高大,走路时腰板挺得笔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行伍出身。秦歌愣一下,觉得那男人有点眼熟。开了窗坐下脑子里飞快地想,还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人。秦歌这时有些心神恍惚,身体里有些力量积蓄待发。
秦歌办的案子多了,见过面想不起来是谁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绿灯亮起,车子缓缓向前。就在这瞬间,秦歌脑子里灵光闪现,蓦然之间想起一档子事来。
“停车!”他毫不犹豫站起来大声叫。
车子驰在十字路口,司机哪敢停车。车上的其它新郎新娘都愣愣地盯着他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假洋鬼子摄影师探过头来:“十字路口谁敢停车,这里的交警一个赛过一个狠,让他们逮到机会,不死也得掉层皮。”
秦歌无心跟他罗嗦,起身奔到门边,掉头冲着司机大喝:“开门。”
司机看到交警正往这边瞅,连连摇头说要开门也得过了十字路口再说。秦歌手伸兜里把证件掏出来往前一亮,再厉声道:“警察办案,开门!”
司机一哆嗦,不敢怠慢了,赶快把门打开。秦歌不待车停稳,便一步蹿下。车里的冬儿急得跟到门边,嘴里叫声秦歌的名字,下面的秦歌已经往来时的那个十字路口方向疾奔而去。
穿着礼服的秦歌在街道上飞奔,他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滑稽,礼服在身上晃晃悠悠的,裤腰稍微肥了点,他跑上几步就得提一下裤子,再加上他喷了发胶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时引得无数路人驻足侧目。
秦歌穿过十字路口,往刚才那男人去的方向追了大约一公里,那男人早已经没影了。秦歌弯腰停下,大口喘着粗气,眼睛却还在人群里搜索。
他这时已经完全记起跟那个人有关的事情了,他现在只在懊悔为什么不早几分钟记起来,那样,他就能及时下车将他扭住。现在,那男人消失在了人海之中,再想找他,实在无异于大海挥针。
秦歌沮丧地回十字路口,远远地就看到影楼的依维柯停在路边,司机站在交警面前点头哈腰一副奴才像……
晚上,筋疲力尽的秦歌送冬儿回家,冬儿那嘴撅得能拴三头毛驴了。
“一辈子就拍这一回婚纱照,你中间还开小差,一下午脸都板得跟蛤蟆脸似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谁逼着你跟我结婚呢。”冬儿从路上就开始埋怨,到现在就一直没停过。
秦歌脸上陪着笑,但心里却火急火燎的,他要回队里把下午发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冬儿那边越说越委屈,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秦歌赶紧找个借口溜出去,撒腿跑了。
在路上,他给队长打了电话。队长在家里了,说正吃麻辣小龙虾。秦歌仿佛从电话里都闻到了龙虾的麻辣味,便故意夸张地吞咽唾沫,那边的队长哈哈笑,说要当新郎倌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似的。
秦歌说了下午见到那男人的事,队长那头的龙虾味立刻没了。队长说他立刻赶回队里去,让秦歌在队里等他。
队长五十多岁的年纪,离退休已经没多少日子了。秦歌知道他想在退休前办几件大案子最后风光一把,所以心里头挺尊敬他。现在没多少人会用工作的成绩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了。
两年前,秦歌和队长差点抓住过那男人。
那一次,队长带着秦歌去凤凰镇查另一件案子,因为事情不大,所以也没跟当地派出所的同志联系。俩人在凤凰镇顺利地找到要找的人,把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了,晚上五点多钟的时候便赶去凤凰镇汽车站,打算坐车回海城。
他们经过凤凰镇卫生院大门口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拎着塑料袋,里头装着盆盆罐罐地正要往医院里头去。队长与秦歌刚好与这男人打个照面,就在那瞬间,队长认出了这男人正是大半年前,南方某省公安厅发布的通缉令中的杀人犯。
队长没有说话,只冲秦歌使个眼神,秦歌立刻全身肌肉都紧绷起来,力量蓄到了双臂之上,只待队长下令,便要抢先发动。
那男人满脸惶急,似乎并未觉察面前两个男人的异常。当他与队长擦肩而过时,队长低吼一声,身子前纵,已从后面把他紧紧抱住。
那男人猝不及防,身子已被抱住,正要反抗,秦歌已经加入战团。秦歌熟练地将他双臂反扭到背后,手铐将他双手铐住。
这一刻,那男人面如死灰,好像知道已经大难临头,但仍然不放弃挣扎。那个男人的劲有多大,队长和秦歌事后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如果不是抢先发动,在他反抗之前便铐住他,合队长与秦歌俩人之力,都不一定能制服他。
最后那男人终于不再动弹,但队长与秦歌要带他走时,他却坚持不动。
“我的老婆在里面就快生了,求你们让我进去看看她吧。”他恳求道。
队长与秦歌看散乱一地的生活用品,知道他所言不虚,但是,此人是省厅通缉的要犯,而且力大无比,稍一不慎便有可能着了他的道儿。再说了,案犯被收容期间,是不能与外界任何人联系的。所以队长与秦歌没有答应他。
队长与秦歌只想着赶快把他带到队里去,他们心里对这个大块头其实都有些惧意。那男人还在不住地恳求,最后,队长不耐烦了,打电话给凤凰镇派出所,让他们派人来增援。
那男人住了嘴,但脸上已露出萧瑟的表情。他转头冲着卫生院那幢小楼注视了好久,似乎在向产房内的妻子告别。然后,他便蓦然发动了。
他飞起一脚踢在队长小腹上,队长痛弯了腰时,他双手合力砸在队长背上。边上的秦歌大惊,合身扑上,但那男人只往边上闪了闪,让过秦歌前伸的双臂,还顺势在他腰上一送,秦歌便摔倒在队长的身上。
那男人头也不回撒腿就跑。
那次队长和秦歌追了他半个小时,最后他消失在茫茫的旷野里了。正是秋天,旷野里茅草已渐枯萎,在晚风中发出一连串的呜咽。队长和秦歌握着枪在旷野里搜索,那一刻,都有些寒意在他们的心头点点蔓延。
那男人的身手显然不同于普通人,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他根本不可能被制后,还在队长与秦歌俩人手下逃脱。
这一晃两年就过去了,那男人在海城及周边地区再没有出现过。队长和秦歌虽时时想着能再抓到他,但料想他经过凤凰镇一役后,肯定早就逃往他乡,再加上那男人所犯的案子并不是在本地,所以,这件事就被悬挂起来。
现在,秦歌在海城的街道上再次发现了那男人,这回,队长和秦歌都发誓再不能让他逃脱了。
秦歌赶到队里时,队长还没来。他坐在自己的桌前沉思了一会儿,到档案柜里翻了半天翻出一张两年前的通缉令来。
那男人气定神闲地在照片中与秦歌对视。
秦歌随手抓起一枝铅笔,在照片上重重打了一个叉。他用的力气大了些,笔芯都把纸给戳破了,因而那男人原来挺俊朗的面上便出现了几条裂纹,看起来有了几分恐怖的感觉。
23
到了夏天,拾荒街上密密麻麻排开了一连串的排档,其中有一半都以提供麻辣小龙虾为主。据说小龙虾是日本人用来吸收污水中的重金属元素,而且它还携带肺吸虫等寄生虫,吃多了可以引起急性骨骼肌溶解症。肺吸虫秦歌没见过,更不知道急性骨骼肌溶解症是什么东西,所以他吃起小龙虾来,那真叫投入。队长坐他对面,可能是在家时吃饱了,这会儿象征性地剥了两个,就成了一个十足的旁观者。
秦歌已经详细地向队长讲述了今天发现那个通缉犯的整个过程,并且,他还提出了具体的抓捕措施。那通缉犯两年没有消息,现在重回海城,必定得有一个落脚点。但是,秦歌回忆,下午见到他时,他穿着最常见的白衬衫,模样比两年前要憔悴了许多,这说明这两年他过得并不好,如果不犯其它案子,他的经济条件不会很宽裕,因而,他不大可能去住高档的宾馆。所以,秦歌建议对海城市所有旅社招待所来一次彻底清查。还有,就是发动海城各派出所,让他们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做一次地毯式排查。这样做工作量确实大了点,但队长下意识地摸摸小腹,仿佛还能感觉到当年那一脚留下的疼痛,便点头同意了。
“这回决不能再让那家伙溜了。”队长恨声道。
为了奖励秦歌,队长带他来到拾荒街,为他点了一盆麻辣小龙虾。
这晚到了十一点多钟,秦歌酒足饭饱,一盆小龙虾全下了他的肚子,他喝着啤酒,跟队长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就在这时,队长的手机响。
挂上电话,队长立刻招手唤老板过来结帐。秦歌不用问,看队长那表情,便知道又来活了。果然,俩人疾步向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走去时,队长皱着眉头道:“苍梧小区里发生凶杀案。”
苍梧小区,是海城高档生活小区,有一半的市府官员们都在那里买了房,剩下的也被各部委局领导和暴发户老板们瓜分了。秦歌春天买房时去那里的售房处看过,进去转一圈后硬是一句话没说立马就出来了,那房价高得让他不买都把心揪了起来。就这样,据说小区的二期工程图纸还没出来就全卖完了,多少人捧着现金去都买不到房。老百姓对此感慨万千,都道海城的领导干部们终于做了回榜样,成为先富起来那帮人的代表。
苍梧小区里发生凶杀案,甭管什么案情,事情肯定小不了。
纵然有心理准备,但是队长和秦歌还是没想到,死去的人居然会是市委书记的儿子。
——罗成。
罗成死了,林红在楼上窗口,看到石西已经将那穿雨衣的男人扑倒在地。她惊恐地瞪大眼睛,一颗心都悬了起来。但是她并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博斗,石西片刻后便从地上爬起来,如遇鬼魅般向后倒退几步,复又跌坐在地上。而那穿雨衣的男人竟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林红双手抓住窗框,身子微微前倾,她终于确信穿雨衣的男人真的一动不动,这才长长吁了口气。这是件很奇怪的事,这时她根本不会想到一个死人会穿着雨衣站在她家楼下。她深呼吸让自己平静,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下楼去看个究竟。
石西已经爬了起来,站在离穿雨衣的男人数米开往,眉峰紧皱,恐惧之中还充满疑惑。林红跌跌撞撞地从楼道里奔出来,他迎着她上去,一把揽住她,在她耳边低声道:“那是个死人。”
林红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石西的话,但又不得不信。
穿雨衣的男人脸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那根棍子就丢在一边,悬挂在上面的死婴现在也平躺在地上。林红第一次这么近地接触它们,它们这么安静,好像跟她是些不相关的东西。林红整个人都怔住了,她心里充满疑惑,一个死人,怎么会穿着雨衣站在她家楼下?
石西仍然有些惊魂未定,倒是林红先镇定下来。林红说:“我们报警吧。”
第一批警察很快到来,是两个挺年轻的巡警,他们的车径自开到林红家楼下,下车后便吩咐闻讯赶来的保安帮着保护现场。好在这时是深夜,大多数居民已进入梦乡,没有什么围观者。那两名巡警让林红与石西到一边等候,说呆会儿会有人来向他们了解情况。
警察越来越多,有些穿着警服,有些穿着便衣。一位警服外头套白大褂的法医拎着箱子出现在现场,他小心地蹲在穿雨衣那男人边上,将雨衣的帽檐从他头上拉下来,并且在另一个警察的帮助下,将他翻过身来。
数米之外的林红目光掠过,脸上随即露出惊异的表情。
“罗成。”她说。
“你说什么?”石西怔一下,他已经听清了林红说什么,但还是忍不住要问。
“罗成,死的那个人是罗成。”林红冷冷地说。她的脸上已经露出非常不安的表情,还有些慌张,像个做了错事即将被人发现的孩子。
现在,林红和石西面前站着两个穿便衣的人,他们介绍自己说是刑侦队的,一个是队长,另一个叫秦歌。他们已经知道了死去的人是市委书记的儿子,所以此刻情绪都有些低落。
“我大约十点钟来到凉亭里,坐了一个多小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后来我有些走神,可能是有些困了。然后我站起来想活动一下腿脚,一下子就发现那边花坛前的空地上站着这个穿雨衣的男人。我心里害怕,但还是冲上去抱住了他,谁知道一抱之后,他就向前倒去。我用的力气大了点,也跟着他倒在地上。倒地后他仍然一动不动,我探了他的鼻息,这才知道他已经死去。”石西说。
石西的话里有两点让人生疑,首先,这么晚了他为什么会到这凉亭里来,第二,见到穿雨衣的男人立在楼下,他为什么不问缘由上去便将他扑倒。两个警察很快抓住了重点,由那个叫秦歌的警察说了出来。
石西沉吟了一下,望了一下边上的林红,这才道:“我跟她是朋友,她以前跟我提过这个穿雨衣的男人,我根本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这么热的天,会有人穿雨衣站在楼下,而且手中还有一根棍子,上面挂着一个死去的婴儿。后来我在她家里亲眼见到了这个男人,我才相信。我担心这个男人会伤害她,所以,晚上有时候便会到这小区来,躲在那凉亭里。”
秦歌与老警察对视一眼,再问道:“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朋友。”石西又犹豫了一下说。
“在我嫁给罗成之前,我们是恋人。”边上的林红冷静地道,“现在我们是朋友,是那种可以说心理话的朋友。”
秦歌怔了怔,便岔开了话题。
“现在我们再问你,你跟罗成分居多长时间了?”
“我们根本就没在一起生活过。”这回林红沉吟了一下,她在考虑要不要把跟罗成之间的事说出来。市委书记的儿子被人杀死,这一定会成为市里头条新闻,她跟罗成之间的事情,即使现在不说,但也肯定会有人知道,并且公诸于众。既如此,还不如自己说出来。于是,林红便简单地把自己嫁给罗成的经过,以及罗成出狱后她便离开罗家的事说了出来。因为事情涉及市里一把手,所以秦歌与那老警察不断交换眼色,中间什么都没有追问。
“那么,你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楼下有穿雨衣的男人的呢?”秦歌问。
“大约两个星期前。”林红顿一下,接着道,“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报警,但那个男人并没有做任何事情,而且,在我看到他之后,他很快便会消失。这样的事太匪夷所思,我想即使我报了警也没人会相信我。”
秦歌想象一下林红说的情景,连他都觉出了些恐怖,何况一个单身女人。
问话到这里便算结束了,秦歌客气地对林红与石西说:“你们现在可以回去休息了,但我们肯定还会有再麻烦你们的地方,希望到时你们能给予配合。”
林红与石西离开现场时,目光对视了一会儿,石西红了脸,脑门上又堆起三道褶子来。林红轻轻叹口气,柔声道:“你回去吧,我没事。”
石西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眼里有些歉意,好像罗成的死跟他有什么关系似的。他显然有话想跟林红说,但他最后却只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林红盯着他的背影看,觉得他比以前消瘦了许多。
那边的秦歌跟队长交换意见,他们都觉得林红跟石西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止朋友这么简单。这样,给人的第一感觉便是林红与石西合谋杀死了罗成,典型的第三者引起的情杀案件。但如果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