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有一个秘密-第27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周春莲说,“他还小。”

    刘大娘也知道不是自己的亲孙子,说多了人会不高兴,她打了个招呼就买东西去了。

    黄单靠着椅背,“周姐姐,你一个人太孩子很累吧,怎么不请个人?”

    周春莲忙的很,在婴儿车外面贴了防蚊贴,还喷了一下宝宝金水,时不时的看看孩子。

    “别人带,哪儿有自己带的好。”

    她叹口气,“要是孩子有个头疼发热,我还不得后悔死。”

    黄单的眉头微动,头疼发热不是常见的现象吗?他嘴上说,“也是,就是辛苦。”

    周春莲笑笑,“什么事不辛苦?再说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照顾,这是理所应当的。”

    黄单看中年女人一眼,很有韵味,就是对孩子太紧张了。

    他见过别人跟孩子的相处画面,没有哪个像周春莲这样的。

    “李大哥下班回来了,能搭把手。”

    周春莲轻笑,“他?”

    “男人体会不到女人十月怀胎的痛苦跟期待,以为女人生个孩子就是下个蛋,很轻松,带孩子也是,觉得远远没有工作累,这些事讲是讲不出结果的,我也不想讲,不指望他帮我,只要别给我添乱就行了。”

    黄单见周春莲说话时,脸上没有一丁点怨气,她是真的揽下了孩子的所有事。

    恐怕李顺想帮忙做点什么,她都不愿意。

    越看越像是抑郁症。

    婴儿的哭声让黄单回神,他看到周春莲抓着车两侧,轻轻前后推着车,柔声哄着,“宝宝不哭。”

    黄单从周春莲的身上感觉到了温柔跟爱,给孩子的,她的眼里只有儿子。

    周春莲哄了没用,她的神情有些焦虑。

    黄单问道,“小宝宝怎么了?是不是被蚊子咬的?”

    周春莲说是饿了,她推着车往回走,脚步很快。

    黄单纳闷,不是吃饱了出来的吗?

    他这么一试探,还是没把周春莲拎出嫌疑人的名单里面,只是换了位置,放最底下了。

    一个人心中有爱,应该不会做出残暴的行为。

    黄单爬到顶楼,去了王志那儿。

    王志在跟快递员结账,见是黄单,就让他随便做,丝毫不担心自己的东西会被偷偷拿走。

    黄单帮王志接了两个单子。

    王志送走快递员,给了黄单一盒酸奶,听他问起海归,就啧啧两声,一脸发现新大陆的表情。

    “季时玉,你对我隔壁的海归很有兴趣啊,三天两头往我这儿来,都要提一提他,还伸头看,说,你是不是想跟他混熟一点,从他那儿弄到点人脉?”

    这是挺现实的想法,凡事都有理由,无缘无故的打听某个人,某个事,反而会让人起疑心。

    黄单顺势说,“经济不景气,工作不好找。”

    王志够义气的拍他肩膀,“工作是不好找,哥们我这店还没上皇冠,等我做大了,你要是愿意,就跟我一起干。”

    “现在呢,哥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吧,海归一回来我就通知你。”

    黄单说,“麻烦你了。”

    王志不麻烦不麻烦,他嘿嘿笑,“找到工作记得请客啊。”

    黄单说没问题。

    王志把一个油桃三两下啃干净,“海归中午出门了,提着公文包,要回来也是很晚。”

    黄单一怔,中午他在睡午觉。

    王志的声音模糊,“放心吧,他早晚会回来的,行李箱还在呢,走不掉。”

    黄单看他一眼,“你对海归挺关注的。”

    王志龇牙,“没法子,我什么时候起来,大门什么时候开,睡觉了才关,这顶楼就我跟他,想看不见都难。”

    他想起来了什么,“对了,昨晚楼下好大的动静,我被吵醒了,后半夜都没怎么睡。”

    黄单说,“是吗?我睡的沉,没听见。”

    王志摇摇头,“真羡慕你。”

    “你看看我,为了网店的生意能好一点,每天想破头的设置产品关键词,睡眠质量很差,头发都快掉光了。”

    黄单说,“你不是有卖防脱发的吗?”

    王志的脸扭了扭,“那是假的。”

    黄单,“……”

    天黑了以后,黄单离开王志那儿,在小区后面那条街上的大排档找到孙四庆。

    孙四庆没带够钱,跟老板娘闹红了脸。

    黄单给他把剩下的钱付了。

    孙四庆盯着看半响,“是你啊,小季。”

    黄单说,“是我。”

    孙四庆说,“你们小孩子长的都差不多,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是……”

    他的话声戛然而止。

    不知怎么,黄单就觉得孙四庆说的是老张的儿子。

    孙四庆用牙咬掉啤酒瓶,把那瓶啤酒递给黄单,“拿着。”

    黄单摇头,“我不喝。”

    孙四庆咂嘴,“这是冰的,喝着舒服。”

    黄单说,“我真不喝。”

    孙四庆那脸说变就变,“小季,瞧不起孙叔叔是吧?孙叔叔是破产了,一瓶啤酒还是请的起的。”

    黄单原本称孙四庆孙老板,这孙叔叔明显就拉近了不少距离,他伸手接了那瓶酒,“我没那个意思。”

    孙四庆看青年接了,脸色才缓了些,闷声往肚子里还了大半瓶啤酒,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扯闲篇。

    没有谁比黄单更适合做听众了。

    他话不多,在合适的时候回应两句,不会打乱倾诉者的话头。

    几瓶酒下肚,孙四庆的脚边多了空酒瓶,他显然没尽兴,兜里又没钱,满脸的暴躁,眼睛都是红的。

    黄单不等孙四庆说,就去买了十几瓶出来。

    孙四庆说,“叔叔手头有点紧,等收了一笔钱,就带你吃小龙虾。”

    黄单买了两个易拉罐,他拧开其中一瓶,把拉环扔进垃圾篓里,“好哦。”

    孙四庆笑起来,他长的不差,只是败落后过的潦倒了些,也不修边幅,有今天过今天,不管明天,要是收拾收拾,会是个帅大叔。

    酒一喝,黄单感觉孙四庆的话题更随意了,正是他想要的。

    “小季,最近有个怪事,我家里隔三差五的就多拖鞋,门还都是开着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

    孙四庆说这话的时候,呵呵笑着,对面超市的微光覆盖在他脸上,他在兴奋,“不过除了一双码子大,其他拖鞋都是我能穿的码子,几年都不用买拖鞋了。”

    那口气,就跟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

    黄单心说,不是你自己穿回去的吗?我都看见了,“孙叔叔,会不会是你喝多了?把别人家的拖鞋穿了回去?自己又不记得了?”

    他胡编乱造,“我有个朋友,他跟您一样爱喝酒,有次喝断片儿了,就不记得自己干过的事,没有印象。”

    孙四庆说不可能,“门有可能是我喝多了,忘了关,但拖鞋肯定不是我穿的。”

    “有一天夜里,我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像是鞋子被人丟出去,捡起来,丢出去的声音,我打开门去看,门口放着一双拖鞋。”

    黄单听着就发毛,怪变态的。

    换成是他,会戒酒,搬家,报警,怎么都好,就是不会视若无睹。

    可是当事人却没有,嗜酒如命的人,是体会不到害怕的,杀个人兴许都无所谓。

106。邻居

    七八点钟; 街市闹腾无比; 那些声音嘈杂的厉害,不甘寂寞地撩||拨着人们疲惫一天的神经末梢,硬是要拖拽着他们,把所剩无几的精力在睡前消耗彻底。

    一溜的大排档从街头摆到街尾,几个男的光着膀子,叉着腿喝酒划拳; 有的嘴里戳着根牙签,把腿架在塑料椅子上; 有的随地吐痰,垃圾乱丢,有的站起来吃吃喝喝,唾沫星子喷了一桌; 也有的拿着啤酒大声嚷嚷,用筷子敲打着碗碟; 满脸不耐的催着快点上菜。

    小姑娘会三五结伴着坐在一张桌上; 她们不喝酒,点一些羊肉串烤鱿鱼; 避着那些喧哗的男人,有说有笑; 交流着彼此的那点小事儿。

    一家出来的,也不过分引人注目; 点多少吃多少; 吃完了就去逛上一逛; 看热闹,不惹事。

    街上川流不息,尘土卷着汽车尾气上跳下窜,小门脸里面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此起彼伏,伙计们忙的脚打后脑勺。

    不知不觉的,酒菜香缠着汗臭味,跟其他味儿搅合到了一起,被燥热的夜风一吹,飘的到处都是。

    黄单蹲在路边,视线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他发现附近的环境很脏,也乱。

    在现实世界,黄单活了几十年,从来没吃过一次路边餐,也没真正接触过生活在底层的这些人,他接触过后,起初是很排斥的,会难以忍受,慢慢也就适应了。

    黄单的确在成长,但他骨子里就是个冷漠的人,可以像从过去一样的完全无视,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尝试着去观察,去留心,去为他人着想。

    不过,黄单通过一次次的穿越明白了一件事,每个人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行走,奔跑,爬行,摔倒,一蹶不起,不论是哪一种,只要不犯法,不违背道德跟良心,就都应该被尊重。

    触犯了那几样,黄单也只能不去尊重,不能要求其他人跟自己一样,尊不尊重由不得他,仅此而已,他没资格干涉,也没立场,因为那是别人选择的生活。

    做人,开心最重要。

    黄单现在过的比以前开心,他是知道的。

    哪怕他的穿越之旅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总会经历没经历过的事,面对没面对过的局面跟处境,形势所迫,不得不去了解没了解过的人心,他还是很开心,因为充实。

    而且,莫名其妙的穿越,让他享受被爱的同时,也爱着别人,这是现实世界跟任务世界的最大区别。

    黄单把易拉罐放到地上,拍拍赖在他的手臂上,死活不肯飞走的几只大||麻蚊子,喝的差不多就可以了,不能贪得无厌。

    暴露在外的两条手臂上有很多蚊子包,裤腿下面的一小截脚踝上也有,每个都很大很红,黄单看着,心里叹息,他的疼痛神经还在的话,会边抓边哭。

    孙四庆喝多了,话也很多,他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大通,说着自己曾经多么风光,如今多么穷困潦倒,也说物价涨了,这个吃不起,那个吃不起,打算把房子卖了换个地儿,怎么都不能回老家,没面子。

    把最后一瓶酒喝完后扔掉酒瓶,孙四庆打了个酒嗝,头靠着电线杆,眼睛闭着,一声一声喘气。

    黄单看一眼地上东倒西歪的啤酒瓶,他一个个收了放在垃圾桶旁边。

    没两分钟,就有收破烂的拖着蛇皮袋过来,麻利的把一大袋子酒瓶拿走,乐呵呵的说,“小伙子,谢谢你。”

    黄单指着大排档摊位,“那边有很多的。”

    收破烂的用脏黑的手在垃圾桶里拨拨,没拨到什么,失望的咂了咂嘴,“抢的人更多,眼睛看漏了,跑的慢一步,铁定赶不上。”

    黄单一愣,收破烂的走了他才回过神来,他把要倒下去的中年人扶住,“孙叔叔,回去吗?”

    孙四庆说不回去,但他人已经抓着电线杆站了起来。

    黄单检查口袋,钥匙跟钱包都在,没丢,他抬脚跟上了孙四庆。

    孙四庆摇摇晃晃的往前走,汗湿的灰褂子搭在肩头,他大着舌头,满嘴的酒气,“小季你说说,这人怎么就这么不是个东西呢?”

    黄单看着中年人不稳的背影,四十多岁,老婆跟人跑了,找不到,也不回来,自己一事无成,不挣扎了,生活态度消极,过一天是一天。

    孙四庆朝地上啐一口,骂骂咧咧,“老子遭难了,一个个的全他妈的跟老子撇清关系,还想着法子耀武扬威,落进下石,妈的,当年老子发达的时候,那些人都他妈求着要给老子当兄弟,孙子都抢着当,恨不得钻老子的裤裆,给老子舔鞋!”

    黄单说,“你也说是发达的时候。”

    世态炎凉,道理他懂。

    前头的孙四庆身形猛地一顿,他转过身,布满血丝的眼睛瞪过去,凶神恶煞,那样子像是被戳中痛脚,要吃人。

    黄单面色淡定,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他不担心。

    孙四庆眼睛充血,脖子上的青筋突起,他抓住黄单胸前的t恤,下一刻就往前栽倒。

    黄单把孙四庆弄回小区,一层一层台阶的拽到三楼,他浑身上下都在滴水,累的要死,喘着气问,“孙叔叔,你的钥匙呢?”

    孙四庆坐在地上,不省人事。

    黄单扫一眼对门死者老张住的301,想起孙四庆那晚站在门口拍门说的那些话,身上的热气瞬间降下去很多,他后退一步,隔了点距离喊,“孙叔叔。”

    孙四庆还歪着头靠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不给任何回应。

    黄单低着声音,“小杰给你开门了。”

    孙四庆依旧没反应。

    黄单蹙蹙眉头,他又说,“孙叔叔,你不进去,小杰要生气了。”

    孙四庆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黄单的试探没效果,他有点失望,只能走下一个计划,没有耽搁的弯下腰背,伸手去摸孙四庆的口袋。

    就在这时,孙四庆突然睁开了眼睛。

    黄单跟中年人的目光对上,手还放在他裤子的口袋里,已经碰到了被体||温捂热的钥匙。

    短暂的一两秒,黄单想了很多,但他什么都没做。

    孙四庆又把眼睛闭上了。

    黄单的脑门渗出冷汗,他将中年人口袋里的那把钥匙拿出来,开了门扶着对方进屋。

    不能坐以待毙,黄单必须主动出击,他这两天总是在想,对凶手而言,被自己打死的人竟然死而复生了,又突然跟邻居们热络起来,还跟自己有说有笑,离奇,也不对劲。

    直觉告诉黄单,凶手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一定会再次对他出手的,快了,他要在那之前查到线索。

    大门在身后关上,沉重的声响划破寂静,黄单的思绪也在那一刻回到现实。

    每层楼里面,中间的户型要小,两边的户型是一样的。

    孙四庆这儿的户型虽然跟原主外婆那屋子一个样,但给人的感觉大为不同,无论是装修风格,还是整体的色调,家具,都覆盖着清晰的时尚元素,还有那么点儿土豪的味道。

    黄单把孙四庆放在豹纹的皮沙发上,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张水晶相框的结婚照,照片里的男人一身白色西装,女人穿着裹胸白裙,他们侧头看着彼此,鼻尖相抵,很年轻,也很相爱。

    那种美好却只能定格在了照片里,丢到现实中,早已被啃噬的千疮百孔。

    黄单擦掉眼睛上的汗水,视线不停的扫动。

    茶几上放着一套茶具,上千左右,地上散落着啤酒瓶,脏衣服,墙上除了结婚照,还有一些近现代的油画,布满了灰尘,墙角的富贵竹烂了,稀稀拉拉垂搭下来,其他植物也是,没一盆活的,散发着腐烂的气息。

    厨房很乱,瓷砖上都是黄黑的油渍,水池里堆了没洗的碗筷,有小黑虫在上面飞动着,垃圾篓里的垃圾满了,塞不下的掉在地上……

    黄单视野范围里所出现的,是一个老酒鬼的生活状态,生意失败,婚姻失败,人生失败,过成这样,也能理解,算是正常现象。

    孙四庆呢喃着念出了一个名字,“慧慧。”

    黄单知道,那是孙四庆妻子的名字,他的手臂被抓住了,湿||腻|粗||糙的触感让他一阵恶心,立刻就挣脱开了。

    他早就发现了,自己只喜欢那个人粗糙的掌心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