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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就见他双臂一振,坚韧厚实的金属生物舱,就生生被他用双臂撕开,整个人一下子跳了起来,身上连接着的那些管子直接被扯断。
拉扯的皮肤出现血迹,也浑然不理。
再看他的脚下,那大理石铺的地面,已经龟裂,竟是被9527一跳下来的体重加上惯性给踩碎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有多重。
他看着周围,采集着数据,他不知道自己在哪来,要到哪去,只知道自己叫编号9527,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命令,毁掉所有的电脑储存系统,任务提示,是所有。
然后,他就开始峰狂了。
好像一只猛虎,扑向了一座座金属的智能电脑,完成着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命令,彻底毁灭这里的每一台电脑,粉碎。
每一个存储设备,都被他用手拍成粉碎,每一个零件都被他拳打脚踢,变成最纯粹的,零件中的零件。
“糟了,9527在破坏电脑,为什么,快阻止他,纳米金属细胞的资料全在这些电脑之中,混账,这一定是塔克斯捣的鬼,这个狐狸,我一定要杀了他,他在哪。。。。。。”
塔克斯在哪?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
火奴鲁最出名的是什么?
答案是海滩,末世灾难之前,最出名的天体海滩便在这里。
完美的热带海洋气候,优美的风景,纯净的海水,让这里成了“浪漫”和“蜜月”的代名词。
曾经的这里,每天都有着各种肤色的人汇聚一滩,见到个把大明星根本就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而且还大多不穿衣服。
而且,现在也正是最好的气候,不冷不热。
塔克斯就在这片天体海滩上,带着太阳镜,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唯一遗憾的是,这里只有他自己,一点也不热闹,想鹤立鸡群都很难,塔克斯是这样想的,一直把自己当成鸡群里的仙鹤,哪怕是和那些高等文明种族在一起,他也认为,那不过是一群见识多点的鸡。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有条不紊,在一开始就给自己铺垫了退路,用规律到让人抓狂的生活方式麻痹他们,让他们适应了自己的节奏,而他们最终被这节奏打败。
他是成功的,又一次认证了,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一只仙鹤。
自恋了十分钟,享受着海滩晨光,是的,准确的十分钟,这是他计算的,自己能保持安全的极限时间,然后拿出怀表,在上面的按键上点动了几下,一个潜艇在远处冒出头来。
他骑上摩托艇,随着发动机的轰鸣,来到了潜艇之前,不慌不忙的打开顶端舱门,钻了进去。
当潜艇沉如水下,九地实验室的最上面,响起了一声爆破之声,浓烟滚滚而起。
塔克斯在监视屏幕上看到这一幕,嘴角微微一翘,冷声道:“真是一群蠢鸡!”
第七十三章 魔王降临
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进化体?
塔克斯坐在潜艇精美的驾驶舱内,是的,非常精美而且奢侈,主要色调就是金色,形容起来就是金碧辉煌。
享受,是必须每时每刻进行着的事情,哪怕是在危险环伺的九地实验室,他都能安然惬意的享受生活,原因很简单,一群鸡怎么可能困住一只鹤呢?那是不科学的。
作为一个科学家,要相信科学的判断。
或许,他表现出来的并不能算是高傲,而更符合胸有成竹的形容。
塔克斯手里拿着一个圆形的透明球体,并不大,正好一手掌握。
在这个球体内,流动着七色斑斓的光华。
这个球体内,装着九千五百二十七个,保持着活性的脑细胞。他们来自于九地实验室,九千五百二十七个实验体,塔克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利用纳米微生金属虫采集而来。
他之所以极尽全力帮助那神秘文明进行生命合金细胞的研究,为的就是这实验体蕴含着能量和规则的细胞,他们之间谁利用了谁?或许这就是答案。
“神游域外,看似神通广达,无所不至,可本体无所存载,一团智慧终究画地为牢,不修我,何来道?哈哈!”
他口中所说,却正是那三眼神族毁灭之根源。
透明的晶球正在慢慢融化,竟是一团冰晶,随着冰晶的融化,里面七色斑斓,带着九千五百二十七种能量的脑细胞脱离飞出,却似是欲飞遁远去。
奈何塔克斯小腹丹田隐现光明,只是那光明之中,却透着一股阴暗,好像深邃的旋涡,你无法想象,在光明之中感受到黑暗的东西,宁愿相信那只是错觉。
双手合握冰晶,那些飘飞的,带着特殊能量的细胞,被禁锢在双掌之间,毫无抵抗力的顺着塔克斯的大拇指侧顺着肺经钻了进去,每一个细胞的进入,都让塔克斯身体一震。
他的嘴巴微微张开,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看不出他是在享受还是承受痛苦。
这并不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冰晶彻底融化,那九千五百二十七个光点,就像一团光雾,更像是一旋星云,沿着肺经汇檀中,最后慢慢的融进他的小腹丹田。
七色搅混,乱色之光以丹田为圆心,慢慢扩张,囊括整个身体,七色光缭绕周身,恰似祥云。
然而,随着光华混合,这团美丽的七色光,却慢慢变了模样,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深,最终变成漆黑如墨。
黑,红黄蓝三原色混合的极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颜色,好不复杂。与无色一样,都是最单纯的存在。无色代表空灵的极致,黑色代表有我的极致。
黑光笼罩着塔克斯的身体,慢慢收敛,合归丹田,变成一个滴溜溜乱转的黑色圆球。
神为阳,阳神有天清上升之本性,但是却被强行压制体内最下之海底,逆天而行,倒行逆施。
这个科学天才早在大灾难前,大脑就有着难以描述的变异,和玛雅有些接近,有着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他知道很多东西,甚至不比玛雅少。
而在大灾难开始之后,当某处一物树立,天下神魂变异者便有了根图,开始了向着神族的进化之路,塔克斯是壬戌水土规则之明见。
二者一水一土,看似两样,但同在之后,却名为浑浊大海之水,海眼之根。其能最是玄妙,水者融容万物,土者运化万物,两者相合,便如那北冥之渊,万物万法可包容其中。
塔克斯如今所为,便是将那九千五百二十七法融于自己体内,为己所用。
他本出自三眼神族,三眼神族神魂发达,甚至达到了以阳神魂魄离体遨游宇宙大千的能力,然而,他们的身体相对于神魂而言,太脆弱和渺小。
就像用一个冰壶装滚烫的开水,偏偏这开水是一座湖泊,而这水壶却只有丁点。这样两极分化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自然会造成本体承载的崩溃。
阳神无根,必须另觅他处安居,这才有了三眼神族的意识空间,当三眼神族的本体毁灭之后,他们想要继续生存,就只能把阳魂凝聚在族群的意识空间内,成为那空间的一部分。
玛雅口中的画地为牢,便是因为如此。
三眼神族的大能力者并不多,玛雅前世便是其中之一,她本是智慧通灵之人,在画地为牢的大限到来之前,想到了克制这种本体崩溃的办法。
那就是创造一族生灵,连接彼此念力,化意识之海分布三千,等于一个族群的生命本体,来承担她越来越强盛的神魂,哪里还有崩溃的可能,这是她的永生之法。
另外还有大能者,用了最直接的脚痛医脚之法。
本体无法承载神魂,是因为本体不强大,而神魂在九五旺盛之后,必然飞天离体,本体寂灭,魂归神界意识空间。
那么,他就反其道而行,将神魂压制体内最深处,与整个身体融为一团,神不离体,虚实相融。
这样做的缺陷是失去了神游大千的能力,魂与体完全结合,根本无分彼此,又如何魂飞天外?要知道,即便是意识空间内的神魂,分出一缕,也能遨游宇宙,但是一旦逆道,便再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但这样做的好处是,随着神魂的强大,身体也会越来越强大,身体有着类似巫的不死不坏之身,但是却不需要借助主神的意识空间获得智慧,一个真正的自由个体。
与长存在意识空间内的神相比,这种个体可以继续享受各种**,酒色财气。
“有我,有法,有所得,宇宙众生皆由我造就,众生生死皆是我成就!我就是法,法即为我!”
塔克斯嘴未动,却有法随之声响彻。
遥望神州,一物与东岳巅峰迎风招展,上书古奥篆字,字体仿似活物灵动。
“阴皇,我知道你在,我回来了,万千生灵将因为我的重生而疯狂屠戮,事实会证明,我之法乃正道,生命无寂无灭之正途,那道缠不住我的法,便是那天外之地,也将匍匐我法之下。
你我龙神三人,乃是天纵奇才,逆天而行,得不灭之道,然而你之法,脆弱无比,你一人身死,举族寂灭,这样的法,自私自利,万年前我杀你,虽是那龌龊之人的计谋,亦是我之本意。
此世你若不归顺我法,吾亦会再杀你,阴皇峰拦不住我的脚步,你的时间不多了,与你三载深思,归顺,允巫族与吾共生。”
“杀我?若不是当年你行偷袭之事,就凭你也能杀本皇?天外匍匐?哼,且看那龙神之关你如果过得。”玛雅神音随着塔克斯身前一棵老松盆栽幽幽传出。
“龙神?哼!龌龊的家伙,毁我前世真身,此世,我第一个动手毁灭的就是他,”
塔克斯抚摸着身前的老松盆栽,喃喃自语又道:“如此刚直伟大的生命,怎么能甘愿栖身于小小盆土,如此生不若死!”
说着,右掌轻抚过那针针刺刺的松叶,一团微不可见生命力所化的青光顺着他的手掌没入体内,再看那青松,已化为尘埃。
青松盆栽化为糜粉,玛雅才慢慢睁开眼睛,遥望那片古老的神州,那山岳之上,迎风招展之物,微张檀口,轻吐神音:
“龙神,你先知先觉,躲过了巫族和蚩尤,看你等如何面对这狡猾孤傲的家伙,坐山观虎的日子终究难以长久,因为,魔回来了。。。。。。”
第七十四章 十八地狱
神州大地,东岳之巅,一巨大明黄旗番下,佛道泾渭分明,约有八百众。
围坐旗番四周,闭目默念经典,大旗无风自动,映日万千毫光。
一长发一无发两老者,突然睁开双目,炯炯同望远方。
“试道者回来了!”
“那又怎样?一如往常。”
“血流成河啊!嗟叹。”
“他之道未必错,吾等之道未必是真。”
“不争?”
“不争!不争便无杀!”
“启明只一路,不争?”
“不争,他进我退,他退,我继续退,远离是非,才能坐山客。”
“那怕是你想争时,已无力可争!”
“无有争时,不怕!”
“你放弃?”
“不弃,弃之又何必再此!”
“那你。。。。。。”
“听天由命!”
天将晚,九地实验室。
被称为尊上之人站在一团废墟之上,两只昏黄的眼睛散发着刺骨的寒光。
他原本华贵的衣裳破了好几个洞,露出里面漆黑的皮肤,若是细看,那是一片片非常细小的鳞片,坚硬无比。
但是,就是这些看成刀枪不入的麟甲此刻却有血丝渗出,甲破之处,露出里面的皮肉,而那个高大的随从,胸口处一个拳头大小的深洞,直透心背,早已死去多时了。
“报。。。报告尊上,半兽犬没能找到塔克斯的踪迹,气味在海边消失,应该已经远遁海外。”约翰吓得嘴唇发青浑身发颤。
“9527呢?”
“报告尊上,追踪9527的半兽犬还没有回来,也联系不上,失去了信号源。”约翰低着头,随时准备承受尊上的暴怒。
“超人实验体还要多久能投入使用?”
“已可以进入试炼阶段,待到合金细胞增幅到百分之五十,便可以放心投入战斗,避免出现损失。”他们不能不小心谨慎,因为,很有可能,这些超人实验体,只有这么多,不会再有增加的可能,因为资料全都毁掉了。
“好,都放出去吧,任务一:杀死塔克斯。二:毁灭9527。三:所有非普通人类都要死,我们只要人族活。十八名五层实验体,各领一队,部队称号地狱鬼族,十八头领各自封将,以十八地狱为名。”
“遵命!”
9527失去了百分之八十的记忆,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但是其思维和逻辑却更胜从前,所以,毁灭任务完成之后,第一时间选择逃之夭夭。
毕竟在他的思维里,强拆了别人的房子,那是肯定要跑路的。
凭着对金属的敏感,他用超过猎豹的奔跑速度,找到了隐秘在海边的一艘工程船。
这座海岛人口原本就不是很多,在大灾难时,很多幸存者选择逃离,去m国躲避灾难,至于剩下的,自然全是活死人。
这艘工程船上,就是当初逃跑的一队人马,可是有人在工程船上死亡,造成了所有人灭团,成了活生生的鬼船。
这些活死人下不得水,就在工程船上游荡,也没什么吃的,饿的面黄肌瘦,可以说,是最可怜的一群活死人。
直到其中一只活死人达到了第三次细胞分裂变异,拥有了**之力,虽然智商依旧低下,但是却可以入水捉鱼。
这一船的活死人可算是有了吃的,不至于活活再饿死一次。
船距离岸边一公里左右,9527跑到海边,腾空而起,扎进海水里。
他还记得游泳的正确姿势,准备游过去,但是他悲催的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扑腾,都只是沉底一个门,体重太大,根本浮不起来。
“哈啊!”
9527发出一声闷哼,身体四肢开始发生变化。
他的大脑进化是辛金,可以控制改变金属的形状排列,而现在他的身体内,骨头,血液里包含了大量的超纳米合金活性细胞,自然都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
身体膨胀起来,看着就像是一个球,外面是海水,随着体积的变大,体内的空间也越来越大,身体自然而然飘了起来。
两个手掌变成两个船桨的模样划动着海水,两只脚变成鱼尾,控制着方向,快速的接近那艘工程船。
当来到船下的时候,他整个身体往船底一扎,身体就融了进去,然后过了一会,在甲板上面好像竹笋似的,长了出来。
“吼!”
成天吃鱼,一身腥味的一群活死人,突然看到船上来了活生生的血肉,立时兴奋起来,呼啦一下围了过来,照着9527就开咬。
因为液态合金血液的原因,9527的皮肤强度也是很高的,但是毕竟金属细胞含量还很少,否则也不会出现被那名尊上用爪子抓破的伤口。
没有多想,应该说是不用想。
9527一招手,甲板上一块金属直接凸起,快速的变成一把刀的形状,他顺手抓了过来,单手持刀挥舞而动。
普通人肌肉的力气理论极限是25吨蛮力,不算加速度和惯性,但是人体的保护机制限制了力量的发挥,因为承受力不够。
9527的身体有这样的担忧吗?所以他的力量现在很大,随便挥舞出去一刀,怕是有几千斤的力量,砍几个结实点的血肉脑袋,真的和玩差不多。
“这船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