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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门关了,眼闭上了,那些刻骨的记忆却怎么也挡不住。
它们像是开了闸的洪水,又像是蒙头撞过来的漩涡,将她瞬间吞没了进去……
乌马族发源于西南的黔地,四百年前赫连王统一中原之后,中原大地重新进行了地名划分。
原先的黔地变成为黔州府,卫家祖先是府衙所在地沅城的贵族,祖上也曾经在乌马王宫里辅政。
后来王宫撤去,族人们也开始融入大局,卫羲儿的太祖父因为在沧州当官,家中子弟也还算出息,后来高祖父就决定举家搬迁到了沧州。
在这里置买良田,扩建府第,繁育子孙,成了本地的乡绅。
而因为他们这一支的北迁,在当地逐渐形成大势,昔年黔地的许多族人苦于疫病困扰,也慢慢跟着迁了过来。
沧州治下的洪南县,便成了他们这批乌马人聚居的第二故乡。
经过几代的发展,洪南乌马人也雄才辈出,比如说,他们卫府隔壁的余家,村头的杨家,一户出了将军,一户出了个三品大员,还出了一位嫁给了拓跋将军的护国将军夫人。
卫家历代虽然也有做官的,却没有在京做大官的,朝廷不让赫连贵族以外的异族人执掌大权。
乡野里的生活远比在城中自在。
十四岁那年春天,她在院里桃树下看梁下燕子筑巢,正看得起劲,忙碌的燕子忽然就被一阵马蹄声所惊走。
乡间四处是良田,朝廷是不许快马行走的,会这么做的一定是些胡作非为的纨绔子弟!
想到这里她就生气地站起来,走出门一看,远处小道上果然飞奔过来几匹骏马。
马蹄带起一路飞尘,为首的那个却依旧威武得像是自沙场直接驰骋过来
卫羲儿连京城都没去过,当然也没有去过沙场,但她看到这景象,莫名就想到书里描写过的那些关于塞北的诗句。
“小姑娘,敢问冯蒯冯老先生家怎么走?”
她回神时,为首的这个人就已经在她面前停下,并且还下了马。
原本她对他这声“小姑娘”有些硌应,可是一看他的身高,她就莫名的怂了。
他真的好高,她都十四岁了,大概才及他肩膀。
而且没想到他长得还特别好看,简直比画上的杨二郎还要好看!
卫羲儿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出色的男子,她没用地把准备说出口的责备又收回去了。
“那个,那个,在那边。”
她话都说不好了,结结巴巴地指着村尾。
这人朝着村尾望了一眼,没急着赶路,居然望着她笑了。
他双手自如地插着腰,露出一口白牙,身上的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而他腰上的长剑与及衣甲相碰发出的声音,莫名地又给俊美的他身上添多了几分萧杀的气息。
“你笑什么?”她摸了摸脸。太莫名其妙了这个人。
“没什么。”他笑着上了马,又低头看她道:“多谢了。”
后来她才知道他竟是在笑话她的结巴。
如果当时她知道,她一定不会在他道完谢之后还客气地回他一句不用谢的!
她以为这场邂逅就像是水中月,镜中花,留下个美丽的影子就算数了。
可是没想到,翌日冯老先生就带着他来府上做客了。
她这才知道原来他竟是冯家的外孙,嫁给了前军都督府副都督萧珩的冯家姑太太的长子萧放。
冯氏嫁得远,后来冯家又迁到洪南,他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来登门。
而他之所以会出现在洪南县,是因为前不久屯营里将他调到了沧州驻守。
那会儿,他已经是营里的千户了。他作为将领,是来代表驻军拜访当地乡绅的。
她的祖父就是本地保长,所以他到卫家竟然顺理成章。
他在天井里看到荡秋千的她,又笑了。
她没提防他突然会出现,身子一闪就摔了下来。
他冲过来将她扶住,懒洋洋地笑觑着她:“怎么这么笨啊?”
她顶着一脸通红,十分懊恼。
怎么老是在他面前丢脸呢?
他告辞出去的时候,她就让人牵了后院看门的大黑狗在门口堵着。
大黑可是全村出了名的凶神恶煞,这么些年他们家里没有失过一回盗。
她藏在墙头后,偷看他要怎么过这关。他若走不出去,或者改走别的路,她就可以走出来嘲笑他了!然后她再当着他的面轻轻松松地把大黑唤走,神气地给自己挽回点面子。
她看到他在门口站定,捏着下巴盯着大黑看了会儿,然后一只手忽然高高举起。
大黑以为他要打它,狂叫着往他扑过来!
她心下大惊,没想到他这么鲁莽!
当下早把要看他吃瘪的事情忘到了脑后,急忙冲出来挡在他身前!
她是主人,大黑不会伤害她的。
可要是咬到了他的话,那她可就罪过大了!
哪知道她还没有站稳,一只铁臂已将她迅速往身后带,而扑过来的大黑则已经被他堪堪一手掐住了脖子,只剩下老实贴住门框哀哀求救的份!
“不要命了你!”他凶她。
她被他如斯之厉害的身手惊得愣了一下:“我是好心救你!”
头顶的他微顿,然后噗哧一声笑起来,悠然自得把她与狗同时放开。
“既然怕我被咬,干嘛放狗堵我?”
卫羲儿无地自容,看着夺路而逃的大黑,也勾着头灰溜溜地跑回院里去了。
这之后她老长一段时间没见他,因为没脸。
所以虽然他经常到村里来,甚至也常到卫家来拜访,她也还是远远地躲着不跟她碰面。
但是不管她多么回避,她及笄这天,也还是跟他面对面地遇上了。
谁家新燕啄春泥(3)
卫家大小姐及笄啊,来祝贺的人当然很多。
那天她穿着鹅黄色的锦缎衣裙,长发挽成了髻,也插上了精致的珠钗发饰,母亲和姑姑精心地给她上了妆,镜子里的自己,看上去也着实像个大姑娘了。
“真漂亮。”
他一身利落锦衣,在庑廊下微笑望着她,目光幽深幽深地。
她觉得他应该已经把大黑的事忘了,也不好再回避他。
加上今天高兴,心里美得很,于是大方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还顺便提着裙摆开心地在他面前转了个圈:“我以后都穿这样的衣裳了,梳这样的头发!
“不过我觉得好看是好看,但是好麻烦啊。从前我把头发随便梳梳就能出门的。”
别的大小姐们都忙着在外人面前故作衿持,她却自如地跟他抱怨头发难梳,仿佛面对的是不会开口的花木,相熟的闺蜜,又或者家里常见的家仆。
他插腰看着她,唇角微微扬着,语气柔得好像身上的丝绸:“你若嫌麻烦,让丫鬟们给你梳就是了。”
“丫鬟们梳的更麻烦。”
他笑道:“那,我也认识有很会梳头的梳头娘,要不然我改天把她带过来给你?”
“那倒不用!”
他这么一说,她就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乌马人祖居山林,不似赫连人重礼节,也不似拓跋人彪悍。
她是自在散漫了些,又或者傻笨了些,但到底也是读书明理的小姐,怎么能连梳个头还要专门往外请人呢?这也太娇气了。
他也没有坚持,低头从怀里掏出一把梳子给她:“给你的及笄礼。看在礼物的份上,下次可别放狗堵我了!”
他把梳子塞到她手里,然后抬手揉了揉她精心梳起的头发,大步走了。
这是卫羲儿及笄礼上收获的最珍贵的礼物,虽然赔上了精心梳好的头发。
“看在礼物的份上”,她不再回避他了,也不再计较他老是笑话她的事情。
他们的相处就逐渐变得融洽而且频繁起来。
这年他生日的时候,她也送了双自己做的鞋垫给他。
那会儿她的针线做的实在称不上好,但那是她花了好几天时间做出来的第一双鞋垫。
她兴致勃勃地跑去给了他,他也兴致勃勃地塞进鞋子里用起来了。
还说:“有了这鞋垫,我走再远的路,脚都不疼了!”
听到他这么说,她就更高兴了!
他总是这样,对她给的东西,哪怕是一颗糖炒栗子,一张窗花,一片随手捡的树叶,都重视着。
那个时候实在没有人去在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也没有想过这么做是图什么。
甚至她也并不太明白他那些行为背后传达的意思,也没有发觉得自己对他和对别人有什么不同。
那时候她的性子就是这样的,对每个人都还算得上好。
她觉得他人品还过得去,值得交往,她就这么做了。
这年秋天起,江北忽然多了不少流民,打家劫舍之类的事情频频发生。外头也屡有某某地方起兵造反,或者官兵镇压打了胜仗的消息传来。
总之世道越来越不太平了。
他嘱告她不要四处乱跑,但这年的冬天,家里还是出事了。
母亲带着家丁进城收租,在路上被流民劫去当人质,要求卫家给出千两银子的赎金。
然而钱给了,人却还是死了,尸体还没有拿回来。
消息传来,她哭得晕了过去。
他刚刚随着参将大人巡视完,闻讯赶过来,拉着哭得肝肠寸断的她的手,身子都在颤抖。
“别哭了,你一哭,我就想把这天都捅了!”
那是她的母亲啊,活活被那帮流民斩杀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她怎么可能不哭?
她还是哭。
她知道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能等官兵地去围剿,可是官府办事一向慢啊!她恨不能立刻把那些人手刃了!
他安抚了她整个下晌,隔天早上起来,他就浑身血污到了她家门外。
“我帮你报仇了,现在不要哭了,好不好?”
他抹了把脸上的血,露出幽亮的眼睛与洁白的牙齿冲她笑着。
她没有看到那些人头,只看到他身上数不清的伤痕,曾经顶天立地,能够一手护着她,一手擒住大黑的的他,那一刻抹完脸上的血,就昏倒在她面前……
官府当日就送来消息,绑架她母亲的一个不留地全部被剿灭了!有人大清早地放了两麻袋的的人头在衙门口,而那些人头,是劫匪们的!
她母亲的尸体,也已经被找到送回来了。
父亲将他留在府里养伤,她一面服丧一面衣不解带地守了他三天,他才终于醒来。
“我还能动吗?”他问道。
“能。”她哭着说,“什么都能,能扛刀能杀敌,还能捉大黑!”
他笑了,用尚能活动的手把她往身边拉了拉:“那就好。只要我还能动,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你了。”
她心底某扇门仿佛开启了。
她与他变得格外亲近。在他面前变得格外温柔乖顺。
这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因为从小她就大大咧咧地,乌马女子大多性情散漫,无拘无束。
虽然也读书,但她们却不信奉什么三从四德,也不在乎什么礼教拘束。
如她一样,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只喜欢自己喜欢的人,只为认定的人而改变。
他比她大两岁,大秦那些年并不太平,他打小就跟着父亲在营中历练,所以性格也比同龄人要沉稳很多。
他总是说的少,做的多。
她不喜欢梳繁复的发髻,他从来不责备她惫懒,只是每次出城回来给她带各种质地的发带和绾发的发簪,各种绢花和发钗。
他说发饰整得漂亮些,那么头发梳得简单也不会有人看得太出来了。
在她十六岁生辰过后不久,那天下晌他又接她出去溜马。
“傻妞,我要回南边了。”他拂着她的头发说,“最近局势越发不好,我”
她惊呆了。不敢相信这就是他们的结局!他们不是应该长长久久地在一起吗?
她急得抓着他的衣襟跺脚:“你是不是要回去跟别人成亲?你这个负心汉!”
谁家新燕啄春泥(4)
那时候他们其实从来没有谈到过婚嫁的问题,她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口来了。
他噗地笑了一下,然后定定地望着她,牵起她的手来说道:“我萧放以这身血肉发誓,此身非你不娶,不管生前死后,也不管我们有没有成亲,你都是我唯一的妻子!”
他抚她的头发:“我回南边,一是因为局势,二是因为朝廷有军令,在职将令不得娶驻地女子,我只有先调回去才能前来提亲。
“羲儿,你的孝期还有两年呢,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也许随时都会有仗打起来,一旦打起来,也许我随时都有可能会死!
“我很怕我一生会落下不能与你生死与共的遗憾。
“所以我想赶在天下大乱之前先和你在一起,让你冠上我的姓氏,成为我人间地下都名正言顺的妻子。
“我怎么会负你?我只怕你会觉得我太自私,明知道生死未卜还要拉上你一起。”
她的心倏地落了地,扑上去抱着他笑了。
她知道他不是负心汉,如果他真是负心汉,那么凭他一个人单刀独马替她报杀母之仇的那份赤诚,她也认了!
她就是想听他的保证而已。
情人嘴里的话,永远也让人听不腻。
她勾住她的脖子,踮起脚,小心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她能感觉到他整个身体都僵直了,脸上也变得火热。
她心里砰砰跳,顽皮地又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被他艰难地拒绝了。
她不管不顾地咬住了他的唇,他顿片刻,脸上热得像是要爆炸了。
“我想给你生个孩子。”
她幽幽地望着他。
他想也没想地拒绝。“我们还没成亲。而且万一我回不来”
“那我就更要生了!”她固执地,“你回来了,我们就成亲!
“你不回来,我就守着你的孩子过活。我好好带着他,再让他给你生孙子!冠上你们萧家的姓!”
不管他未来怎么样,到此时此刻为止,她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所有啊。
到此时此刻为止,他也已经值得她为他付出。
……
那个年代,不像是后来的太平盛世,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温存款曲,没有太多的安稳可以期待,更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日常的猜疑和斟酌得失上。
平安相守四个字超越了财富和荣耀,超越了一切浮华,成为乱世里的人们最大也是最切实的希望。
在看上去平静的世道下,已经蕴藏着无数峰火硝烟,活不到明天的人数之不尽。
一旦错过了,很可能就是一生。
她图的并非朝夕之间的男女欢爱,而是延续他的子嗣。
替他延续血脉,替他留下个孩子,成为她许久之后依旧存有着的坚定信念。
她一辈子只爱着这么一个人,不想因为规矩的束缚而留下任何遗憾。
如果真有万一……她不敢想,但不能不想。
礼教规矩在乱世之下,与人心中渴望着的这份相知相守比起来,实在已算不得什么。
但他始终不肯,而且还不停地笑话她,说她是“傻丫头”。
她觉得难过。他为什么不能明白她的心情呢?
那时候他已经有独立的小寓所。
她趁着他临行前一夜喝醉了的时候,悄悄藏在他屋里,然后惴惴躺在了他身边。
那时候她以为这么靠着睡一睡就能怀上孩子。
谁知道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