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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出言说道,“好在他们不知道你已复明,想必会有所懈怠。”
南风摇了摇头,“李朝宗可不会轻敌大意,这老东西奸诈的很,便是狮子搏兔,也会用尽全力。”
“你有何打算?”元安宁轻声问道。
“现在情况尚不明朗,想太多也没用,去了再说吧。”南风随口说道,他此时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李朝宗,而是来自元安宁和诸葛婵娟,他在发愁救了诸葛婵娟出来,以后该如何与她们相处。
又等了半柱香,水虺终于到了。
水虺一到,南风立刻出手,俯冲而入,在落水之前抓住莲花叶柄,与此同时右掌发出灵气轰击水面,借力回掠,将那莲花一并带出。
异类的本能比人类要强上许多,知道什么东西对自己有用,眼见南风带了莲花上来,立刻蜿蜒上前。
待水虺靠近,南风扯下那段长约尺许的赤红莲藕,反手扔给了它。
水虺低头衔起,仰头吞咽,咽下之后又看南风。
南风又摘了那两朵尚未开放的荷花给它,水虺逐一捡食,转而高昂其首,缓缓抬垂,当是在冲二人道谢。
眼见水虺无心吞食莲花的剩余部分,南风转身元安宁说道,“我得走了,你放心,我不会乱了方寸。”
元安宁点了点头,原本她还疑惑南风为何迟迟不走,此番终于明白了,但凡灵物都有补气效果,南风是想拾点牙慧,补齐自己晋身太玄所需的那一成灵气。
“你与我的那枚还阳丹我留给了胞弟,我会往颍川寻他,若他不曾使用,我就带去给你。”元安宁说道。
“应该够了,别麻烦了,我走了。”南风摇头说道。
言罢,待元安宁点头,便纵身跃起,凌空西去……
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喜之日
“多加小心。”元安宁高声呼喊。
南风闻声回头,“你别忙走,等它幻化蛟龙,许诺好处,尝试收它为坐骑。”
“好。”元安宁回应。
说话之间,南风已经去的远了,便不曾再与元安宁说话,提气加速,疾行向西。
此时已是申时,再过一个时辰就是黄昏,成亲又被称为昏礼,皆于黄昏时举行,此处位于东魏中部偏西,距长安有一千多里,一个时辰之内肯定无望赶到,只能竭尽全力,越快越好。
那簇荷叶还抓在手里,莲花和红藕已经被水虺吞食,但剩下的这些也并非糟粕,亦有补气之效,只是药力不如莲花和藕根那般强劲。
咬一口,又酸又涩,着实难以下咽,但难以下咽也得咽,此去长安不啻于自投罗网,只有晋身太玄才能扭转劣势,而眼下唯一能够补充灵气的就是这些酸涩的荷叶。
由于不曾立刻消化,便不知道荷叶蕴含有多少灵气,为策万全,只能全吃了,但这东西实在难吃,酸涩不说,还发苦。
眼下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这些荷叶能否补齐晋身太玄所缺的那一成灵气,只能靠运气了。
之前有八爷充当脚力,他便很少施展凌空飞渡,此番为求快速,灵气催到极致,也不等到五里气竭,掠出三里便落地借力,犹如疾风过境,风驰电掣,疾行向前。
疾速飞掠的同时,南风稳住心神,静心思虑,在此之前他一直在纠结如何与诸葛婵娟和元安宁相处,并未就李朝宗和诸葛婵娟的昏事细致推敲,正好趁着赶路的这段时间推敲揣摩一番,以免去到地头儿仓促应对。
首先能够确定的是李朝宗并不知道他已经回返中土,因为他才回来两天,而李朝宗纳娶诸葛婵娟的消息在此之前早就传扬出来了。
李朝宗将昏事早早的传扬出来,自然是为了让他听到风声赶过去阻止,他若是去了,等待他的自然是陷阱埋伏。
他若是不去,李朝宗也没有白忙一场,他不去就表明心里没有诸葛婵娟,届时李朝宗就有了挑拨离间的理由和说辞。
诸葛婵娟可能并不希望他以身涉险出现在那里,但他若是不去,诸葛婵娟也一定会非常失望,女人的心思就是这般奇怪。
再之,诸葛婵娟为什么肯嫁给李朝宗,当日诸葛婵娟去李朝宗的别院救他,虽然事后因为胖子请了元安宁过来而拂袖离去,却也不至于因此就与他彻底反目并答应嫁给李朝宗,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既然诸葛婵娟不是心甘情愿嫁给李朝宗的,那李朝宗是怎么让她同意这桩昏事的?
肯定不会是强迫,因为前往道贺的人太多,李朝宗不可能捆了诸葛婵娟拜堂,可是除了强迫,诸葛婵娟也没有嫁给李朝宗的理由。
想到此处,就成了死结,诸葛婵娟为什么肯嫁给李朝宗,得赶到地头儿才能搞清楚。
这个问题走进了死胡同,还可以想别的,那就是诸葛婵娟有没有受到李朝宗的伤害。
当日梁国离火宫的柳如烟曾经透露了一个消息给他,那就是诸葛婵娟的体质异于常人,至于怎么异于常人,柳如烟没有明说,但据他猜测,应该是对男人有所裨益。
李朝宗豢养了那么多美女,自己却不曾染指,说明此人并不好色,他之所以追求诸葛婵娟,极有可能是知道诸葛婵娟的特异体质对自己有利,诸葛婵娟一旦落入他的手里,这老东西自然不会放过她。
不过转念再想,也不对,王仲活着的时候诸葛婵娟一直与李朝宗同行,后来王仲死了,李朝宗完全有机会拿住诸葛婵娟,但他并没有那么做。
仔细想来,李朝宗不来硬的不是因为他有君子之风,而是硬来很可能没用。若是硬来有用,他会直接硬来,事后还会杀人灭口。
既然硬来没用,诸葛婵娟此时应该很安全。
想到此处,南风暗暗松了口气。
由于一直在频繁起落,活动剧烈,先前勉强咽下去的荷叶此时已经开始发散灵气,凝神感知,发现荷叶发散灵气的速度很快,势头也很猛,只是不知道其效力能够持续多久,若是能似这般持续三个时辰,就能够顺利晋身太玄。
频繁落地借力,速度倒是快了,鞋子却耐受不住,数百里后,鞋底磨穿,幸好附近有镇子,便往那里讨了几双鞋子,确切的说是抢的,一双穿着,剩下两双备用。
日落之前,南风赶到了和林镇,这里他之前曾经来过,知道此处离长安有多远,不出意外的话能在二更之前赶到那里。
事实证明南风估测的很是准确,二更不到,他便看到长安高大的城墙,飞掠而至,翻墙越过,先往元安宁故宅取了那三枚铜雷,又往东城疾赶。
到得贯穿南北的主路,南风停了下来,沉吟过后改道向南。
他当日曾在大年夜请了西城的王屠夫杀猪,王屠夫有个老爹,是个瞎子,瞎子的眼睛都是干瘪萎缩的,为免吓到别人,这老瞎子就戴上了眼罩,他想要的就是那副眼罩。
赶往王屠夫家的路上南风一直在担心,他请王屠夫杀猪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瞎子岁数挺大了,可千万别死了。
还好,瞎子还活着。
于是他的眼罩被摘走了,老瞎子不明所以,还以为孙子跟他闹着玩儿,在那儿敲着拐棍儿左右摸索,他这一敲,提醒了南风,于是他的拐棍儿也没了。
没走多远,遇到几个乞丐,捧着破碗,里面有精细食物,仔细一看,都是一样的。
南风当过乞丐,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乞丐能讨到这种饭食,上前一问,果不其然,是昏宴散食,在皇宫西侧的一处大宅院。
那里正是李朝宗的别院,担心有埋伏,南风就没往那里去,而是偏北,去了一处他比较熟悉的地方,城里有处五谷祭塔,很是高耸,自那里能够看到李朝宗的别院。
到得塔顶,南风举目远眺,只见那处宅院张灯结彩,人头攒动,貌似正在吃喜宴。
这时候的喜宴都是在院子里吃的,前院后院到处都是人,摆了至少也有百十桌,由于宾客太多,连门外的大街上都摆了桌子,可惜角度不是很正,院子上面又悬有红彩吊灯,自祭塔上只能看到面北而坐的少许宾客。
喜宴都是在拜堂之后进行的,这时候新娘应该已经送入洞房了,按规矩新郎官儿都得在外面陪宾客到二更过后才能入洞房。
此时离二更还有半柱香的时间,南风便趁机换了双鞋子,又将那眼罩戴上试了试,此时多用麻布,麻布织的很是疏松,间隙大,戴上眼罩也能够看清东西。
试探过后,南风将眼罩推上额头,拿出了那几枚震天铜雷,但估测过后发现便是使用灵气助力,也无法抛掷那么远。
无奈之下只能收起铜雷,继续观望。
自从开了阴阳双眼,此时他已经能够在对方不使用灵气的情况下观察气色,但吊在庭院上空的红灯令其无法顺利窥察气色,只要皱眉眯眼,眼前就一片赤红。
眼瞅着二更就要到了,南风只能下了祭塔,往别院走去。
李朝宗与李尚钦是本家兄弟,李朝宗纳妾,官府便派了官兵自外围负责警戒,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想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自别处察看院内的情况绝无可能,想知道里面的情况,只能走大门。
这自然是李朝宗有意为之,目的无非是不让他或者他的帮手看到院子里面的情况。
此时喜宴的外围有大量乞丐围聚讨喜,南风绕西往南,混在乞丐群众向北张望。
院内多是一些武人装束的江湖中人,在前院和后院的堂门下开了两桌,身穿喜衣红袍的李朝宗在右侧一桌,令南风不曾想到的是身为太清宗掌教的天鸣子竟然也在席上,穿的还是双龙法袍,此时正面带微笑与身旁的一个老僧低声交谈,除了这三人,席上还有几个官员模样的老者和几个武人。
在这一桌的左侧还有一桌,坐了九个武林中人,这些武人衣着各不相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竟然有两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
堂门上面不曾悬挂红灯,南风便定睛察看众人气息,一看之下眉头大皱,令其皱眉的并不是李朝宗所在的那一桌,而是其旁边的那一桌,那九个武人竟然有三人是太玄修为,余下六人皆是紫气洞渊,但这些人气色并不纯净,灵气之中混杂黑气,且头顶上方有异类元神显现,竟然全是异类。
若是喜宴之中混入一两个异类,也还说的过去,而今竟然同时出现了九个,李朝宗不可能不知情,更有甚者,这些异类有可能还是他自己请来的。
此外,天鸣子乃太清掌教,西魏并不是其势力范围,竟然也出现在这等公开场合,这便说明太清宗与李朝宗的关系已经由暗转明,由暗中勾结变为朋比为奸。
再者,那九个异类并不是同类,李朝宗本人不可能认识这么多的异类,他之所以能请动这些异类,极有可能是与这些异类同属同一阵营。
一直隐藏在幕后的两股神秘势力终于显露端倪,确切的说是其中一方开始显露端倪。
就在南风皱眉思虑之际,远处传来了更夫的报更声。
南风闻声再度掏出了铜雷,转念一想,不成,此番若是扔出铜雷,宾客会一哄而散,李朝宗等人更容易趁乱行事,得将这些宾客留着,让李朝宗等人有所顾忌。
二更一到,李朝宗立刻直身站起,与诸位宾客告罪,准备离席。
南风来到之后并未见到诸葛婵娟,但李朝宗既然大张旗鼓的邀请宾朋,自然不会似诸葛亮一般唱出空城计,诸葛婵娟一定在这里。
凝神内窥,发现腹中荷叶仍在散发灵气,但是离晋身太玄还差不少。
而此时李朝宗已经转身走向后院,不能再等了,便是明知对方有埋伏,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打定主意,便将眼罩拉下,持拿拐杖挤出了人群……
第三百九十八章 助纣为虐
靠近大门的地方有李府的家丁在给乞丐分发食物,眼见南风越界,其中一个家丁急忙上前推搡,“乱闯甚么,快滚出去。”
“我要是不滚呢?”南风沉声问道。
那家丁也算有点眼力,眼见推不动南风,便猜到他会功夫,急忙冲不远处的一个维持秩序的挎刀官兵喊道,“钱大尉,有人滋事。”
那姓钱的校尉长的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听得家丁喊叫,便骂骂咧咧的挤了过来,“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说话间,到得近前,“哎哟喂,还真是个瞎子,”说着便伸手抓向南风衣领,试图提拿扔撇,“给我滚。”
滚倒是说出来了,但人没拎动。
“你滚,不滚我就杀你。”南风冷声警告。
眼见南风语气阴冷,下盘又扎实,那校尉便生出几分惧意,但南风言语太过尖锐,大庭广众之下他也抹不开面子,只能色厉内荏招呼官兵,“来呀,给我拿了。”
话音刚落,他就死了。
是被拐杖捅死的,前进后出,直透胸腹。
这附近有数十桌吃酒的宾客,还有大量家丁和乞丐,原本喧闹非常,眼见南风真的杀了人,尽皆骇然瞠目,瞬时鸦雀无声。
南风抽回拐杖,继续点动探路,向前行走,为了蒙蔽对手,便不曾笔直行走,而是歪歪斜斜,附近的宾客见他靠近,纷纷后退躲闪。
院子里的宾客多是江湖中人,靠近门口的几个武人眼见南风生出事端,自认为有机可乘,有心讨好李朝宗,便持拿兵器纵身跃出,前来阻拦。
讨好人家得让人家知道,于是就有人高声吼道,“李掌门德高望重,为万众敬仰,他老人家大喜之日,你这瞎子竟然敢来寻衅找死?!”
当狗有当狗的好处,不但能狗仗人势耀武扬威,还可能自主子那里得来好处,但当狗也有当狗的弊端,那就是容易吃亏倒霉,这几条狗倒霉了,于是他们就死了,死法儿与那校尉一样,也是被拐杖捅死的。
南风没有继续前行,抽回拐杖之后面向正北,提气发声,“李朝宗,我来了。”
李朝宗此时正在后院回头张望,在南风说话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他,听得南风言语,迈步向前,与此同时出言接话,“你我乃是故友,老夫大喜之日,你不送贺礼也就罢了,焉何为难江湖朋友?”
“你逼我现身,无非是为了染指我的那几部天书,现在我来了,你应该高兴才是。”南风冷声说道,正所谓仇人见外分外眼红,当日他自毁双目,全是李朝宗逼迫所致,瞎眼之后的憋闷和压抑他至今心有余悸,不过这并不是他憎恶李朝宗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李朝宗一直想染指诸葛婵娟,这是每个男人的逆鳞。
李朝宗打了哈哈,借机思虑言语,哈哈过后,四方抱拳,告罪宾客,“诸位远道而来,为李某道贺,李某不胜感激,而今酒过三巡……”
眼见李朝宗想要驱散众人,南风便插言打断了他的话茬,“你不是一直以老朽自称吗,今日怎么改为李某了,莫不是担心七老八十还纳妾,被人诟病耻笑?”
“哈哈,多日不见,还是那般刻薄。”李朝宗笑道。
南风接话,“好了,不嘲讽你了,你将他们打发走吧,免得拿了我,得了天书,不得独吞。”
南风说的是不嘲讽了,实则嘲讽的更尖锐了,听他这般说,众宾客大多暗暗皱眉,因为之前李朝宗的确有结束喜宴的意图。
李朝宗早就领教过南风的厉害,知道他最擅长挖苦揭丑,说是肯定说他不过的,想要不丢丑,最明智的作法就是尽快动手。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朝宗含混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