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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馨不断的投出,捡回,凭借记忆中的经验与及凌昊在一旁的矫正,在第三次尝试的时候居然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穿针。
一旁的凌昊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厉害啊,不愧是我妹妹。”
“哼,”凌馨抬起头骄傲地哼了一声“我是天才!”
得到鼓励,凌馨投的更起劲了,其实她完全可以在系统购买篮球技巧精通,虽然越高级的技能越贵,像篮球有四个等级,分别是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再往上就直接是灰色的不显示的空格,如果说职业是第四级的话,那么第三级高级就是业余的高手,中级就是像哥哥这种学生高手,初级的话就算是学校里技术不错的了,像初级的虽然还是有点贵,需要3000积分,但是凌馨不断刷着那个重复任务,减去之前兑换几本短篇小说的积分现在还有4300分的剩余,完全可以兑换初级的篮球技术。虽然凌馨前世的篮球技术还是不错的,应该勉强能算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也就是中级水平,但是刚才他也试过了,像是卡位、传球时机之类的还好,毕竟那是意识上的一个概念,但是像投篮手法,传球姿势这些就完全没用了,因为记忆中的技巧与自身的力量什么的完全不匹配而根本无法发挥。
但是她还是没有选择去兑换那个完全适合自身力量、身高等已经改变的因素的技巧,而是选择踏实的一步一个脚印地练习。
那是因为,前世的她一直有一个遗撼,那就是离开校园出去工作后面对生活不得不放弃的篮球,毕竟连吃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篮球,所以如今有机会能再次感受进球的喜悦,凌馨因为剧烈运动白里透红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
凌馨认真地摆好姿势,标准的胸前双手投篮,瞄准、投球、捡球、她知道,良好的投篮姿势非常重要,如果不在刚学篮球的时候学好,以后养成习惯后会非常难矫正。
就这样,摆好姿势、瞄准、投篮、捡球、回到罚球线、摆好姿势……不断重复,投了多少个球,凌馨不知道,投了多久,她也不知道。
直到哥哥叫住了她,她才像是正在做梦被惊醒一样停了下来。
凌昊神情复杂地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妹妹投了两个多小时的蓝,原本准备好在妹妹嫌累想放弃地时候说服她的满腹说辞一个都没有用上。
看着因为从小体弱而很少出汗,体温也比常人低的妹妹如今汗水已经浸透身上的衣服,通红的脸蛋满脸大汗,汗水将流汗打湿粘在光洁的额头上,还有那一起一伏的胸口、重重的呼吸声,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她已经非常劳累了,但是她却浑然未觉,如果不是自己打断她的话,她还会继续练下去吧?肯定会的,同样热爱篮球的凌昊太明白妹妹疲惫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所代表什么了。
“四点多了,快五点了,该回去了。”凌昊不禁露出骄傲的眼神,这么努力的训练再加上妹妹显然不错的天分成效是显然易见的,从一开始的根本连投篮姿势都不会到现在在罚球线上基本上能十投五中,要知道,妹妹可是第一次接触篮球。
看着妹妹脚步漂浮地抱着篮球走过来,凌昊忙迎上去,凌昊一动身上立马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骨头响声,原来,自己也不知不觉地站着不动站了两个小时,太久没动导致脚上发麻,凌昊差点摔倒在地,在重心失去之前忙向前跨出一大步才稳住免于在妹妹面前摔个大马趴的丢脸结局。
偷偷的活动一下手脚,才迎上去。
不过此时的凌馨实在累的够呛,刚才运动的忘我还没有发现,这一停下来才开始觉得累,手脚像灌了铅一样停不下来的大口喘着气胸口不说,眼前还有点发黑。根本就没有余力去注意凌昊的小动作。“哥哥,抱。”凌馨半趴在哥哥的身上。
凌昊任由妹妹倚靠在自己身上。用手臂扶着妹妹,双手绕过妹妹背后将那条扎在脑后因运动散落的马尾扎好,任由妹妹将脸埋在自己怀里,感觉到妹妹故意地将脸上的汗水擦在自己的衣服上,凌昊只是宠溺地笑着。妹妹平常很少出汗所以没有注意到,现在才发现,妹妹不像别人出汗时会有难闻的汗味,妹妹却会散发出一种像是奶香味一样的清香,凌昊知道,这是妹妹的体香,只是出汗后让它的味道更明显了而已。
用公主抱的姿势抱起妹妹,将篮球放在妹妹怀里让她抱着“小馨今天好厉害,我们回家吧。”
第二十二章 尝试长篇小说。txt
李婷牵着女儿走在大街上,低头看着身旁的女儿。
今天出来是因为《春季》的责编约好这周的周六也就是今天出来,据说是要谈论女儿连载的事请,据说杂志的总编也想趁这个机会见一见随心老师,作为监护人当然要陪着女儿。
无论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还是原本就是自身的爱好,出门前当然给女儿经过好一番打扮,纠结了半小时后才决定了女儿现在这身衣服。
一件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原本就白皙娇嫩的皮肤更加的水嫩,不像往常一样,今天并没有穿着裤袜,而是穿着一双白色的花边短袜,露出的膝盖微微泛红,再加上脚上同连衣裙一样颜色的红色圆头皮鞋。
李婷觉得她能读懂来往频繁回头人群的眼神——可爱到犯规啊!
给女儿打扮好带出街感受别人羡慕的眼神一直是李婷的爱好,因为无论是人还是衣服,可都是出自她手的!
但此时李婷低头看着女儿的眼神除了往常的骄傲神色外还带上了一丝其他的复杂的神色。
自从今年开始,女儿变得聪明勤奋了,以往一直垫底的成绩却突然变得优秀,还在杂志上发表了小说,据说反应还非常不错,每月打到卡里的一大笔钱已经能和丈夫的收入相比了,前一段时间开始一向懒得不想运动的女儿居然开始每周固定会和哥哥出去打篮球了,女儿突然变得这么优秀,作为母亲的自己理应高兴才对,但李婷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一直患得患失的感觉。
也许是低头发呆的时间太长,女儿察觉到了李婷的异常。
凌馨拉了拉母亲的手,惊醒了母亲的沉思,“怎么了?”
“妈妈,我累了。”凌馨崛起嘴张开双手做了个求抱抱的姿势,不知是那个“萌炎之魂”的缘故还是其与生俱来的本能,如今凌馨做起这种卖萌的行为已经炉火纯青。
看着女儿委屈的小脸,李婷摇了摇头,无奈的伸手抱起女儿,装作生气道:“你都要懒成小猪了!”
但是上翘的嘴角还是出卖了李婷此时心里的想法,是啊。无论多优秀,这还是我的女儿。
············
总编丁魄和凌馨的责编王雪莲坐在事先与李婷约好的咖啡厅内,丁魄搅拌着面前的咖啡,其实他很好奇,虽然从王雪莲口中不止一次听说随心老师是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小姑娘,但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一开始随心老师第一篇作品《萤火之森》的起点已经够高的了,没想到她随着在杂志上投稿的次数增加自己的水平还在以惊人的速度提高,要知道,很多作品是需要丰富的阅历才能写出来了,但是对方却是一个小学生,这除了天才意外实在是没有其他任何办法解释,特别是最近两期的作品,《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简直是神作!尽管以前从没试过一个总编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见一个连载不到两个月的新人,但他实在是按捺不住要来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的随心老师一面了,他实在是非常的喜欢这位随心老师的作品,特别是那篇《变色龙》。
其实凌馨第一次选择《萤火之森》到后面的《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是因为《萤火之森》固然优秀,但是其带有的童话色彩说它是出自一个小姑娘之手也不是那么难以让人信服,像《变色龙》这种富含人生哲理的你一个没有任何阅历的小屁孩写出来的肯定难以让人相信。凌馨明白,这需要循序渐进,至少上一周编辑打来的电话中虽然表达十分惊叹,但是还是被凌馨长久以来的“我是天才”给糊弄过去了。她可不像整天被人追着问你是怎么想到?所以无论是父母哥哥还是责编,每次惊叹她的作品的时候她都骄傲抬头扬了扬下巴哼了一声“我是天才”。
长久以来身边的人已经被她能写出惊人不符合年龄阅历的文章从惊讶到麻木,凌馨感觉已经差不多了才有了后面《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的出现。
当丁魄还在低头无意识地搅拌面前的咖啡回忆着《变色龙》中经典的人性描写,却感觉旁边的王雪莲用手肘碰了自己一下。
丁魄疑惑的看过去却看到王雪莲已经站了起来,“随心老师您好,李小姐您好。”
听到随心老师来了,丁魄忙站起来打量已经走到面前的人。
额,据说随心老师是小学生,那这个穿着ol装的成熟女人明显不是了,但是,
但是!小的这个也太小了吧?刚开始听说随心老师是小学生的时候还自动脑补了一个年少老成的女孩,毕竟自己家就有一个整天装深沉,每次与我吵架时都会冷哼一声“哼,愚蠢的人类。”
但面前这个长得像娃娃一样漂亮可爱,现在还赖在母亲的怀里不愿意下来的小女孩真的是随心老师?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吧?说好的年少老成呢?
“快下来!外人看着呢!”看到母亲脸上已经有点生气的趋势,凌馨切了一声“小气~”才顺着母亲放下来的手爬下来。
“这位就是随心老师了,嗯?”王雪莲再次用手肘顶了一下旁边的丁魄,今天总编是怎么了?怎么老发呆?
“哦?哦哦哦!”丁魄,忙握住眼前女孩伸过来的手,入手一片柔软娇嫩,丁魄甚至都不敢用力握住,生怕将其折断,难以想象像《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这样的文章会出自这一只白皙娇嫩从未经历过风雨的小手。这原本就是不符合常理的事请,只能说天才,还真的无法用常理来解释。
“这位是随心老师的监护人,随心老师的母亲李小姐。”今天的李婷专门翻出来自从当上专职太太后就没穿过的ol装,配上黑丝与窄跟的高跟鞋整一副职场干练女白领的样子。
“给她来一杯橙汁,我要一杯白开水就行了。”李婷对着迎上来的服务员随意点了两杯,
看到服务员走远后丁魄才直奔主题道:“相信您也知道了这次的人气调查随心老师的《变色龙》在短篇小说中排行第一,我们编辑部一致认为随心老师已经具备了连载长篇小说的实力,不知随心老师有没有兴趣?”
“其实我一直有在尝试长篇小说。”一旁的李婷并没有搭话,而是静静地看着女儿停下用吸管吮吸着果汁的嘴,抬头答道。
“那么我就期待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了……”
谈话的气氛很融洽,直到结束起身告别的时候丁魄才笑着提出:“其实,我是随心老师的粉丝,随心老师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凌馨很大方的在他早就准备好的递过来的方形签字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说不上什么漂亮的书法,却秀气可爱,凌馨满意地点了点头,1000积分兑换的“初级书法”还是不错的。
第二十三章 短篇人气第一名。txt
晚上十一点,企鹅一个名为“随心圣域”的群额外的热闹,如今随心老师横空出世,名气越来越大,据最新一期《春季》短篇小说人气调查随心以四百万票的成绩夺下了短篇小说人气第一名,要知道短篇小说的人气和长篇小说的人气是没办法比的,后者的人气可以通过一个长期的累积,所以人气调查一般都会将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区分开。
尽管随心老师并没有开设微博与公布企鹅号,但是其广大粉丝所组成的同好群,千度贴吧如雨后春笋,这个名为“随心圣域”的企鹅群却是最早的随心粉丝千人群,群内无一不是随心老师的铁杆粉。
群内什么职业人群都有,可以上网的时间都不一样,此时晚上十一点正是群内最热闹的时间。
id:夜苦寒:“恭喜随心老师的《变色龙》在《春季》短篇小说人气排名第一!”
id:职业厨师:“随心老师最新的《变身龙》好棒!随心老师通过一个富于戏剧性的街头场面,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寡廉鲜耻、欺下媚上的“变色龙”的典型形象,对其政权的爪牙们的专横霸道、欺压人民、阿谀权贵、看风使舵的丑恶行径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揭露,同时也对小市民们的逆来顺受、安分守己、“顺应”现实的庸俗生活态度加以批判。我都感觉这偏文章都可以写进教科书了!”
id:午后小雨点:“我倒是比较喜欢随心老师的《警察与赞美之诗》我在阅读这部作品时都是带着一种轻松的心态,《警察与赞美之诗》中的主人公soapy无疑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作者通过对soapy的刻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诸多可笑之处,同时也衬托出了soapy性格上的缺点。可以说,soapy的悲剧既是性格悲剧,又是社会悲剧,也是命运悲剧,这部充满了诙谐与幽默的作品真是太棒了!”
id:我银万岁:“我倒是觉得随心老师的第一篇《萤火之森》才是最棒!想当初我都被治愈哭了好几遍!但是哭完又再看了一遍,再被治愈一边,欲罢不能……”
id:火腿要蘸生抽:“楼上+1,我也觉得《萤火之森》是最棒的,虽然随心老师其他的作品也非常棒,不过还是这篇适合我的口味,从我第一次看到这篇小说我就路转粉了!随心老师第一名那是应该的!实至名归!”
id:职业厨师:“我把街头小书店的一百多本《春季》包圆了给随心老师刷了一百多票略尽绵力,就为了我最喜欢的这篇《变色龙》!”
id:夜苦寒:“楼上我们做朋友可好?”
id:我银万岁:“做朋友+1”
id:多功能挖掘机:“大家晚上好啊!”
id:我银万岁:“惊现挖掘机。”
id:职业厨师:“卧槽挖掘机出现了。”
在这一个千人群里像“多功能挖掘机”这种整天潜水不太活跃的一般都会被请出群,但是其经常能拿出第一手关于随心老师的情报所以才免于被踢。群里的人猜测挖掘机应该是《春季》里的员工,估计职位还不低,要不然拿不到这些第一手资料的。
id:多功能挖掘机:“噔噔噔噔!新鲜出炉!随心老师亲笔签名!”
说完附上图片,方形的签字板上秀气可爱的随心两字。如果凌馨看到的话肯定能认出来,这赫然是在咖啡厅里写下的签名。
id:职业厨师:“随心老师的字好可爱啊,还有点调皮的圆乎乎的感觉,不过没有像想象中天才那样龙飞凤舞的书法签名。”
id:午后小雨点:“如果像书法家一样才奇怪吧?随心老师又不是书法家,字写的不难看就行。”
id:夜苦寒:“挖掘机,一万华夏币求转手!”
id:我银万岁:“哇,原来啊寒是真土豪!”
坐在电脑桌前的丁魄得意地回复。
id:多功能挖掘机:“不好意思啊,我也很喜欢随心老师的签名,所以不能转让。据内部消息,随心老师正在准备开始连载长篇小说。”
id:我银万岁:“挖掘机果然干货多啊。”
id:夜苦寒:“期待已久啊,随心老师的长篇小说出来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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