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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的,这里的孩子渐渐减少,曾经热闹的学校也一日不如一日。
唐闲小学的时候是在镇里破旧的学校就读,读书的天分不错,不过也被学校的气氛影响,染上一些不好的学习习惯,他们希望让他改正学习习惯。加上初中和小学不一样,关系到高中升学,学的东西也有不少,教育环境和条件十分重要。
要上学好的学校,这是父母的想法。上哪所学校,在小学初中的时候。并不能自由抉择,要看房子所在地属于哪个区,户口落在什么地方。
父母拿出积累大半辈子的钱,在城市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划片到一所不错的中学。
房子住了好些年,那里的环境确实不错。后来被父亲认为是这辈子最得意的投资,不仅收获一个优秀的儿子,还……十几年时间,市里的房子,特别是这片划片名校的房子,房价至少上涨了五六倍。
不过在唐闲出事之后,他们就把房子卖掉为他治疗,搬到小镇的老房子住。
休整后,其实也算是翻新了。还挺漂亮的。
老房子除了距离城市比较远,交通不方便之外,其余的还是比市里那套小房子来得好的。占地面积大,房间宽敞,通风空气好,还有个的大大的院子,父亲可以做他喜欢的,种种菜。养养鱼。
在市里他就经常折腾这些,只是空间太小。弄出个花儿也是那摸样,在这里可以尽情施展他这些年的所学。
老妈养了几只鸡,放养,经常到处跑,不过小镇民风淳朴,加上现在的人实在不缺少几块鸡肉。倒也没有发生失窃案件。不过养着养着,可能是在城市的生活,使他们心软了,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鸡没法下手。
现在就当成宠物养了,平常可以帮忙解决些剩饭剩菜。也算不是一无用处。
唐玲珑也喜欢住在这里,这里有她和家人小时候的记忆。
那时候他们两小无猜,和唐闲比起来她更像一个男孩子,爬树掏鸟蛋上房揭瓦下田抓泥鳅之类的,无一不精无一不通,唐闲就是她的一个小尾巴,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转悠。
男孩子独立的比较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唐闲长大了,他们的身份不知不觉中转变,她成了小尾巴,拽着唐闲不放。
也许,长大的是她吧,女孩子比较早熟,或许那时候已经生出朦胧的感情。也正是从那时起,假小子慢慢变成了淑女,有意识的退居幕后,渐渐对唐闲产生依赖感,主次也随之发生变化。
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却是在上大学之后,那次放假回家,给唐闲过了十六岁生日时,猛地意识到,唐闲已经成年了。
小镇的风俗,男孩女孩到十六岁就可以结婚,当然,这不符合法律,领结婚证是没办法。
而且他们那时居住在城市里,思想开始改变,不至于认同那风俗。不过,心灵的动摇还是难免的,一些结婚生子的幻想啊,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正是认识到现实,又没有丢弃纯真的美好年龄。
那时候那想着想着,发现藏在自己心中的那个人是唐闲,她其实是很惊讶的。想嫁给自己弟弟,比自己小四岁才十六岁的弟弟,说出来其实是件挺变态的事情,哪怕不是亲弟弟。
而她这人有些死脑筋,有些执着,有些传统女人的思想,还有就是对自己非常真诚。
当她一次次确认自己的心意之后,就知道该做什么了。
制定养成计划,让唐闲慢慢认识到她是一个异性,一个漂亮有魅力被许多男人追求的异性,开始关注唐闲身边的女孩,打算把情敌扼杀在摇篮之中,重要的事情她向来不心软。
可惜制定的计划没用上,唐闲的感情生活,在学校,在社会,都干净到像是一张白纸,她不忍涂抹上什么色彩,她喜欢他的干净。
不过经过这次的事情,唐玲珑已经决定,把唐闲染成和自己一样的颜色。
她做坐唐闲身旁,两人间只有短短不到一拳的距离,把盘子放在并拢的大腿上,用牙签挑起一块苹果,递到唐闲嘴边。唐闲转头,眼中散开的神采又聚拢起来,叼住苹果,咀嚼,喉咙蠕动,吞下。
敲着唐闲那并不突出的喉结,唐玲珑突然觉得,有些性感,有点想摸摸。
“今天没去工作么?”
“啊,我辞职了,工作好麻烦,我喜欢呆在家里,当家庭主妇。”唐玲珑收回目光,说出个超级胸无大志的志向,家庭主妇,当他的家庭主妇,照父母,照顾他,以后还会照顾孩子。
她喜欢当一个小女人,比起独立,更喜欢依附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就像是菟丝子一样。
“合约期还没到吧?”
“嗯,不过解决了。”
唐玲珑的语气轻快,实际上却没那么容易。明星的合同一般都是签五年到十年的,高到吓人的违约金,要离开并不容易。她这情况已经算简单的了,不是跳槽,本身也不是大明星,连三线明星都十分勉强,公司在她身上投资的资源并不多。
但要离开,还是耗费了她大半年的时间,在唐闲苏醒之后她就打算终止合约,不过并不顺利。后来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弄到一份病例,表示是身体的原因无法唱歌,才在付出一些代价的情况下脱离,弄到昨天才结束。
“也好,娱乐圈太脏,不适合你,我也不喜欢你去做什么歌手演员。”
“嗯,我知道,我有好好保护自己的。不过你回来了,我也就可以退休了,从今以后我就是无业游民……你得养我,养一辈子。”
“那可不行,我有一个构思,是在梦中得到的,经过考察和推演,发现前景应该不错,我需要你的帮忙。”
“就我们两个人?”
“嗯,前期两个人够了。”
“那好,不过你得给我详细说说……你说梦,是昏迷的时候做的那个梦吗?”
“恩,虽然是梦,但是总感觉,太丰富了一些。昏迷一年,在梦中却有了几百年的经历,见识很多新鲜奇怪的东西,还结婚了,有一个女儿……不过呢,让我回忆具体的东西,却又说不上来。比如说在梦中我掌握超越地球几个时代的知识,实际上却……就像一份只有大纲的小说,那些内容都是空的,只能说出一些个的概念。剑术,知识,虚拟神格,感情,记忆……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海市蜃楼一样,远远看着很美,一旦接近,就像泡沫一样破碎。那些人,回忆起来的时候,也是模模糊糊的,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我知道自己有个叫俞明可的妻子,有个叫夏玲玲的女儿,我在那个世界的名字叫夏雨,有个叫倾月的知己,有个叫若宁的不知道算什么关系的女人……但是,这些,全部都,就像纸上的资料,只是资料,还是打印出来的那种。”
“俞明可,怎么叫这个名字?那个俞明可长得像不像我?”
“梦的话,在现实中应该有对应的人物,梦里的妻子,虽然不清楚样貌性格,但是感觉和你有些像吧。具体的不清楚了,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我昏迷之类的,或者是死了,大概有几个月或者几年,她也和你一样,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守着,然后我活了过来。”
“小闲。”
“嗯。”
“我……我……我们……过两天就天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夕阳下的你和我
没有说出口,唐玲珑剧烈跳动的心脏缓缓平息下来。
她胆子很大,确认自己心意后能够下决心改变自己在唐闲心中的印象,能打定主意做些阴暗的事情。在唐闲昏迷之后,她也能为了钱,果断投入那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她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但是现在,她无法开口,就算从唐闲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和梦中的妻子很像,一直不离不弃……但,说不出口。
可能是惯性吧,二十多年的姐弟相称,一时要迈出那一步,比想象中的困难。
她的心里其实准备好了,从意识到自己喜欢唐闲就开始准备,但是,这种事不是一个人单方面准备好就可以。家庭,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家庭,这方面是优势,也是劣势,她不知道父母会如何看待。
父母都是很传统的人,从小是把自己当作亲女儿一样看待,女儿和儿子,也许会乐见其成,也许会拼死反对。
她不能无视父母的意见,唐闲同样不能。
还有唐闲,她有自信唐闲会同意,但是那也只是自信,唐闲……也许是恐惧,她给自己找个借口,唐闲的病才好,不宜给与太大的刺激。几个月的复建运动,身体上是恢复过来,但据医生说,唐闲有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
持续一年的睡眠,脑部强烈的活动等等,都可以说明,唐闲与普通的昏迷不同,精神上面的问题也不是不可能……好吧,谈这些都是虚的,其实就是害怕,就像婚前恐惧症一样。
她也知道不应该害怕,应该大胆讲出来,然后,那些担忧可以两个人分担。
她是菟丝子。不是大树,当依靠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完全相信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自作聪明把所有问题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能解决的事情,就交给自己的男人,然后在背后为他摇旗呐喊,成功的时候献上香吻,这才是她该做的。
反正没有其他选项了,有任何困难,都只能面对。
理清思绪,把握内心。她花了两天的时间,太阳,如期升起,地面的水蒸气升腾。一日时间,便使院子恢复干燥,多日积累下来的衣服也洗净晒干,连被子被单枕头套都清洗了一遍。
干干爽爽的世界,她和他,肩并着肩。
小镇依山而建。背后是郁郁葱葱的山林,一条新建的水泥路从县城引出来,路过小镇,爬上山岭。弯弯曲曲延绵到视线的尽头。他们走出房间,走出院子,沿着马路走过一段路程,一个拐角。入眼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青色的稻谷在风中叠起浪潮,对面的山顶,夕阳露出半张脸。把他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慢慢的,两个影子连在了一起。
牵手已成自然,从小到大,他们的手一直都牵在一起。
她依靠在他肩膀上,发丝在风中,不时拂过他的脸颊嘴巴,他说了声‘洗发水的味道’拨了拨她的头发。调皮的风不肯停下来,不断挑衅着,他放弃徒劳的动作,报复性地一口咬住一撮头发。
只是用嘴唇合着,倒没有粘到口水——就算她不恶心,他也觉得恶心。
唐闲无聊地把玩着她的头发,捏成一柄小刷子把在脸上刷刷,编织出两根手指长的细辫子,觉得编的不好又松开,用头发弄她的耳朵,痒痒的,引起她的反击,又嘻嘻笑着。
把头发玩出几十种花样,然后,两人坐在田边的草地上,互相依靠。
依稀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在与小伙伴玩闹过后,就趁着日落前,来到这里,吹着风,说这话。那时候大多是说些吃的、玩的、小孩子间的矛盾,十几年时间多大都记不清了,不过那些不重要,重要只有身边的人。
他们说着家里的事,谈起以后的规划,聊到唐闲提出的构思。慢慢的,跨越十几年的身影,过去的他们与现在的他们,变成两张照片,一张老旧,一张崭新,重合起来。
照片上,不变的稻田,同样的夕阳,还是他们俩。
有变化的是,矮矮的小小的他们长高了,长大了,还有以前是小女孩比较高,现在男孩已经比女孩高了很多。
“小闲。”
“嗯。”
“十年后,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坐在这儿看夕阳吧。”
“会的。”
“二十年后呢?”
“会的。”
“三十年后,四十年后,等我们都老了,白发苍苍的时候呢?”
“也会,只要你愿意。”
“未来,山还是这样的,稻田也是这样的,夕阳还是这样的,只有我们两个,慢慢从儿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到成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后化为两堆白骨,两堆骨头混在一起,分不出是你的还是我的……感觉,很美。”
“……分得出的,现在的科技手段很高。”
“科技是笨蛋。”
“而且我们这里的地段其实不错,我是说从大的方面,整个省这样的大范围。你看,这里,到这里,大概五六年吧,会建起一条高速公路,横穿整个小镇。然后你看那个地方,会被推平,然后建成一个机场……”
“我不喜欢这样。”
“这种事情并不以个人的意志改变,当然,只是我的想法,不过应该差不了多少。”
“小闲是笨蛋。”
“我是笨蛋,规划局的那群人只会比我更笨,其实……”
“小闲是笨蛋。”
“……”
“小闲是笨蛋。”
“好吧,也许他们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不会在这里通高速公路,也不会建造机场,十年,一百年,一千年小镇都不会改变,还是这片稻田,还是这座山,还是可爱的夕阳。”
“小闲真聪明。”
“……”
“小闲最可爱。”
“……我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可爱,你夸我成熟稳重我会更高兴的。”
“小闲是坏蛋。”
“……”
“我比小闲大四岁,你二十五,也就是说我已经二十九,再过一年就三十了。三十岁的女人,就成没人要的老女人了。你看,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碰到动心的肯定要很多年,然后,要结婚的话仅仅喜欢不够,至少要知人知面之心吧,起码得四五年时间了解,那时候的我就成豆腐渣……”
“才不会老,姐看上去最多和我一样大。”
“咳咳,我也这样觉得,不过终究还是老了,年龄摆在那,我长得老不老没关系。”
“那也不能随便找个人,不要觉得自己老了就随便找个人嫁掉,现在社会上坏人很多的。比起以前,现在的物质生活丰富,人的心思也变得复杂,真正专一的人在减少……所以,综上所述,要看清一个人四五年是绝对不够的,最少也要十几二十年。姐,不急的,你这么漂亮,有文化,性格又好,又温柔,典型的贤妻良母类型,就算到四十岁,都不愁嫁的。”
“打死你,你想让你姐成四十岁都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是吧!你这小没良心的,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你打死我吧。”
(这几章文风可以能有些变化,毕竟地球和修真界不一样,两者不是一个画风,所以文风也发生了变化……其实最近重温一遍隐杀,很喜欢里面的那种细腻的味道,感觉比较适合现在的情景,就试了试。当然,功力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而且香蕉大魔王的书,学者生像者死,我不会去作死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我们结婚吧
打打闹闹后,他们便手握着手,走过小桥,走过马路,回到家中。
唐玲珑带着甜滋滋的笑容,青春洋溢宛如少女,踩着轻快的脚步转身,伸手,抓住,嗖,夕阳的尾巴在手中溜走,夜晚降临。屋顶上空炊烟袅袅,家里的灶台被妈妈像宝贝似地打理出来,这一年多,每天都要烧上一次。
她说土灶台煮出来的东西,有种特别好的味道,不是城市的煤气灶台能比拟的,对此唐闲和唐玲珑不与辩驳。
话说以贤妻良母为终生目标的唐玲珑,洗衣、打扫卫生、针线、刀功、挑菜……样样都会,唯一一点怎么也学不会的,就是做菜,曾经在厨房当助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