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世界。”
这些,若宁是知道的,不过她一直习以为常。
今日,听陆海说起修真界的过往,才真正意识到天帝有多伟大。而同时,她更难以想象,这样的天帝,这样强大的天帝,陆海,区区一个陆海,怎么可能让天帝栽跟头?她没办法相信,也无法接受。
“然而,成也其天才,败也其天才。天帝的野心太盛,不满足于诸天万界第一人的位子,不满足与诸天万界第一世界的称号。他想要贯通三大主世界,引入其余两个世界的灵气,弥补修真界为建造天庭受损的根基。他想联合三个主世界的力量,彻底驱逐黄泉,成就万世之功。他甚至想夺取诸天万界的权柄,让天庭,成为名副其实的碧落,成为统御诸天万界的无上存在。”陆海道。
若宁忍不住插口道:“天帝,失败了?”
“是啊,他失败了,低估了天道反噬的强度,贯通三大主世界没有成功。还使得天庭被撼动,对黄泉的镇压出现漏洞。对黄泉,除了天庭,也只有天帝才能够干涉,所以天帝在天道反噬重伤之下,还以自身镇压黄泉。那也是天庭最后的三千年,那三千年,修真界大地开始混乱,那些新生的早已忘却天庭使命的仙人,不满天庭****。揭竿而起。天帝镇压黄泉,无法离开,而此时,夏无名横空出世,天帝第一人的位子受到挑战。即使夏无名并无争夺第一人位子的念头,天帝在其他人眼中,也已经不再至高无上。且在长时间的战争中未出过一次手,天帝威望进一步削弱,天庭人心思变。”陆海语气中。没有什么情绪,冰冷的像是个外人,而不是天庭第二人。
“天帝威望削弱,你肯定也做了不少动作吧?”若宁带着恶意问道。
陆海淡然道:“墙倒众人推。我也不过轻轻推了一把。实际上这时候的天庭还是固若金汤的,天帝虽然无法对外界出手,但是在天庭中,只要夏无名不出手。没人能奈何得了天帝。也许再给他一两千年时间,他就能完全镇压住黄泉,恢复伤势。重现诸天万界第一人的风采。可惜,他没那么多时间,我不打算给他那么多时间。人仙的寿命有其极限,跟随天帝近十万年,即使有天帝秘法相助,我的寿命也所剩无几,必须尽快突破,才能活下去。不管是尝试走主神之道,还是地仙之道,天帝印都是我志在必得的。”
“所以你不顾修真界的安危,不顾与天帝数万年的情谊,不顾天庭中的同胞,利用天帝对你的信任,进入天庭深处,打破本就已经脆弱的屏障,让黄泉现身修真界!你还是人吗?”若宁厉声质问道。
到这里,她再不明白陆海是用什么手段,那她就不是若宁了。
她不明白,也无法理解,一个人到底要如何才能自私到这个程度,为一己之私,甚至敢葬送整个修真界。
陆海不为所动:“我了解天帝,结果也不出我所料,黄泉出现的刹那,天帝联合四方神兽,组成四象阵,以自身为纽带强行贯通另外两个世界,借助两个世界的力量,自身取代天庭,镇压黄泉。若权柄不能回归天地,对修真界将是一种伤害,天帝他啊,为了修真界的发展,自身权柄散入天地之后,还亲自把天帝印丢出,交给我这个背叛者。”他又嘲笑道:“他这样的性格太好计算了,若不是其不讲理的天赋,又岂能稳坐天帝之位这么多年。”
这就是天庭之战的真相,如此残酷的真相,那样光明正大、雄才大略的天帝,就这样被如此一个小人给算计,利用了他的信任和责任,就因为怕死,因为他一个人的怕死,把整个世界拖入地狱。
想杀人,想不顾一切杀了他!若宁没有一刻这么想杀一个人,她第一次体会到愤怒到极点的感觉。
陆海感叹道:“不过啊,夏无名真是厉害,黄泉入侵,就算被天帝镇压,那些已经入侵的死浊之气也不是仙人能抵挡。我以为怎么也得杀死修真界一两层的人口,没想到夏无名一道剑气,竟然把死气和浊气分割开来,并裹挟九成九的死气送入四象阵,被天帝逼回黄泉。那一刻,我确定了地仙之路,比起离开修真界就变成落水狗的天帝,还是夏无名更强。之后,那些攻入天庭的仙人都懵了,那些为了自由,为了公平,反对天帝****背叛天庭的仙人……那表情十分精彩。后来,为了掩饰错误,为了他们的名誉,知道真相的他们,将错就错。将天帝说成压迫天下的暴君,将他们说成自由平等的斗士,又担心黄泉的存在引起恐慌,把其说成地底世界与修真界碰撞。其实我是不介意世人知道真相的,天帝虽然有点傻,但其所为并没有辜负天帝这个名号……”
“天帝是我母亲的丈夫,也就是我父亲,所以,为人子女,有些事不能不做,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若宁眼中时空流转,周身火焰腾起,身后凤凰法相显现,一声凤吟,响彻九天!
陆海一抬手,整个世界凝固,若宁身上所有超凡力量破碎崩溃,他淡淡道:“看来,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地仙,不知道人仙与地仙的差距有多大,杀你,我只需要动动手指。”(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唐玲珑
转眼春夏已过,秋风瑟瑟。
这座医院中种植的大多是常青树,四季不枯,生机永驻,也是带着美好的祝福。
今日是周三,路上行人人来往匆匆,医院也比往常热闹许多。这当然不是好事,若不是生病,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来医院。
街上行人,十个中,就可以看到一个到两个戴着口罩。因为今年季节变换气温下降有点快,有些人没适应过来,着凉感冒,各种原因起了流行感冒。于是口罩脱销了,有的是防范未然,有的是真的生病。
也许,其中还混杂着几个三流二流的明星,生怕被人认出来,引起骚动,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你以为你是大明星啊’出门之前,唐玲珑就被母亲这样调侃着,她毫不在意的给了个白眼。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但也算勉强进入三线,在这座小城市中,也算是数得上号的人物,小心一点总没错。
带上墨镜,然后一个遮住大半张脸的口罩,放下刘海,基本就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
这样的打扮她很满意,现在是流行感冒多发的时候,不会那么引人注意。若是在平时,这样的打扮比正常打扮还容易招人眼球,基本不是精神病院出来的,就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的目的很正经,也不是什么去妇科,得了不可言的病之类的,而是去看人。
唐玲珑混在感冒的人群中,进入医院,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地走进一间病房中。这是间单人病房,窗户开着,房间比较透气,有的只是渗入医院骨髓中的消毒水的气味。
医院的地势比较高,站在窗前。基本可以看到小半个城市。
不过,她已经很久没去注意看风景了,一进入病房,病床上的那个沉睡着的男人,就牵动着她的心。
就像是睡着了,很安稳,表情很平静,即使昏迷一年时间,在护士进行的护理下,他的气色也如同正常人般红润。一点都看不出是个已经被医院放弃,各大专家都无能为力的植物人。
她坐在床前,看着男人的脸,手伸入被子中,握住男人的手。
手很暖,对于从小就体寒的她,这双手暖和的有点烫人。
小时候,一到冬天,她就喜欢牵着他的手。或者把手放到他口袋中。而他总是不耐烦地说‘你的手是冰做的啊,这么凉’然后等她的手暖和起来,就一把甩开,和他的小伙伴去玩。
等他上大学常年离家之后。每次寒假回家,都主动把她的手放到自己口袋中,搓着她的手,三两下就暖和起来。
再后来。他出去工作了,工作很忙,永远都在忙。即使春节的时候,也是匆匆在家一两天,又匆匆离开。回来的时候看起来都很累的样子,她没太过缠着他,那两年,一到冬天,她的手都是冰冷冰冷的。
如果能留在家里就好了,如果能每天见面就好了,她是这样想的。
老天似乎听到她的愿望,就在去年,收到一个噩耗,让她有机会把他永远留在身边——唐闲出车祸了。她再次看到唐闲时,他躺在推车上,刚从急救室中出来。
没有生命危险,医生是这样说的。
运气很好,内脏受创不严重,几个手术都很成功,医生是这样说的。
颈椎没有受伤,几根肋骨出现裂痕,手脚骨头有些骨折,不过不严重,只要休息好就能慢慢愈合,医生是这样说的。
有些微脑震荡,脑袋没有外伤,脑电波正常,医生是这样说的。
康复的很好,内脏完全恢复,骨头也愈合良好,医生是这样说道。
可是为什么,他还一直睡着,醒不过来?她这样问道,得到的答案是没有答案,所有的身体数据都很正常睡着的人没有区别,脑电波还显示他在做梦,梦的内容似乎十分丰富。
但是,就是无法唤醒,最后有位医生告诉她——大脑是最精密的仪器,比超级计算机还要精密千万倍,若出了什么故障,大多数情况,人类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等待其自行愈合。
她知道,大脑领域对于现代医学,还是禁忌领域,对其的研究更是粗浅至极。
可以预见,在现在,在她有限的生命中,人类的科技再快速发展,在大脑的领域也不可能有多么重大的突破。
也就是说依靠现代医术的手段,基本不可能唤醒唐闲,只能等他自行醒过来。能醒来吗?她这样问自己,然后她回答,能的。肯定能的,这个世界还有他的父母,有他的家人朋友……还有她,唐闲肯定不会舍得离开。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保护他的身体,等待他的回归。
植物人的寿命,取决于护理,而良好的护理,需要的是大量的金钱。所以她成为了明星,虽然走得艰难,虽然她变得很忙很忙,每天都很累很累,但这条路赚的钱毫无疑问比在外面打工多得多。
不过,她还是讨厌明星这个职业,不喜欢灯光,不喜欢热闹,也不喜欢为别人唱歌,她只想每天安安静静待在他身边。
她曾经经常想着,或这一两年,或这几个月的某一天,做一顿丰盛的晚餐,喝点小酒,然后对他说‘你也老大不小了,也不去交个女朋友找个媳妇,爸妈都很担心你会打一辈子光棍’这样的话。他肯定会回答‘你不是也没找男朋友’,然后她就可以接下去‘你没女朋友,我也不喜欢那些男人,要不,我们一起过得了’。
她想,他一定不会拒绝的,他真的一点都不懂爱情。
不过,她也不追期爱情,两人近二十多年在一起,早已习惯了彼此,即使他只是把她当作姐姐,他们之间其实也已经插不进第三个人。在一起的话,亲情爱情之类的,都无所谓吧。
当然,在怀春的年龄,她也幻想过爱情,男主角自然是唐闲。
但她也清楚,她是被唐闲父母领养的,比唐闲大上四岁,女孩子本来就早熟,所以清楚两人并不是姐弟。但是唐闲不一样,才见面的时候,唐闲才不到五岁,懵懵懂懂的年龄,在他懂事之后,她就是他姐姐。
所以,即使知道两人没血缘关系,根深蒂固的认知,也让他无法对她产生什么男女之间的情愫。
但是,就算没有男女间的情愫,两人之间也有更深更醇厚的感情,只要她描绘一些未来,如她会嫁给别的男人,去别的地方,两人之间不再亲密无间,难以见面之类的,他肯定会乖乖上钩,她太了解他了。
手机震动,唐玲珑一看,是经纪人的电话,啪,直接挂断,现在是她补充能量的时间,心神疲惫的她只有在他身边才能得到治愈,谁都不能打扰。
不过今天的经纪人似乎非常执着,手机又开始震动,唐玲珑接着挂断,挂断,再挂断……
她知道这时候肯定没什么重要的事,有的也是那个势利的经纪人眼中重要的室,比如讨好某个明星前辈啊,讨好公司的某个领导啊,结交某个富豪啊,晚上去参加酒会陪酒之类的啊,她才不管这些。
第十二个电话响起,唐玲珑就要挂断时,才发现这通电话是她的一个闺蜜打的,这才勉勉强强接听。
“玲珑,你在哪儿啊?”
“医院。”
“是你小弟那是吧,别走,我马上就过来。”
“有话电话说……”
啪,唐玲珑对着被挂断的电话,一脸不悦,这样的二人空间已经不多了,还要被打扰,真是讨厌。把电话扔到一边,不再理会,唐玲珑趴在唐闲的床边,静静地看着,然后小心地爬上病床,钻进被窝。
这种事情她已经做的很熟练了,知道这段时间护士不会过来,床虽然有点挤……感觉更好。
与唐闲躺在同一枕头上,看着他那恬静的睡颜,她又支起身子。
然后,她又四下瞧瞧,确定没人之后,轻轻在他嘴唇上面啄了一下,又一下。睡美人被王子吻了一下就醒过来,为什么她每次都吻好几下,唐闲就是醒不过来呢?
唐玲珑呆呆地想着,也许,是她吻得不够深吧,想着,她红着脸,深深吻下去,小舌头挑动。
若宁这边发生的事情,夏雨自然不知道,他和倾月一脚踏入门中,便一阵天旋地转,失去意识。等他意识回来,就感觉有人压在自己身上,似乎,还被人强吻了。
肯定是倾月,这家伙终于忍不住****,要对他动手了。
夏雨睁开眼睛,正想把身上的人推开,再好好教训一顿,却发现自己的手软绵绵的如同面条,使不出一点力气。接着他看到一双眼睛,一双深深铭刻在记忆最深处的眼睛,两双眼睛对视着,是惊喜,是愕然。
扒拉,唐玲珑眼泪掉了下来,落到他脸上,是现在的掩不住的喜,是曾经的深藏着的悲。
夏雨眼中迷茫之色渐消,被喜悦代替,似乎太久没有说话,他的喉咙声带不听使唤,断断续续道:“……姐……姐,我,我……这是……回来……了!回到……地球……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是梦?
梅雨时节,连续一个礼拜的大雨小雨,让这个小镇显得更加安静。
唐玲珑不讨厌雨,但是高温多雨的天气,也实在说不上喜欢。
梅雨,霉雨,一个礼拜下来,积攒了不少的衣服,没法洗没地方晒,整个人都开始发霉了。
连床上的被子都有一种潮湿的感觉,其中更多的是错觉,但也让人感觉不舒服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她看着洗衣机都堆不下的衣服,掏出手机打开天气预报软件,呵,还有两天时间才放晴。
两天不长不短,说不上喜忧,她看看时间,还早,于是拿了两个苹果出来,削皮切成块,插上牙签。
端着盘子走出屋子,屋外小雨连绵,唐闲坐在屋檐下,双眼无神。
这里是眉山镇,乡下小镇,也是他们的老家。在唐闲出事之前,并不住在这里,在市里中也有一套房子。
小镇并不富裕,十来年间,年轻人大多离开。安静,悠闲,慢节奏的生活,成了是老人家养老的地方。田野,背后的山林,小桥流水,偶尔还能看到从山中跑出的鸟兽,确实是个适合养老的地。
不免的,这里的孩子渐渐减少,曾经热闹的学校也一日不如一日。
唐闲小学的时候是在镇里破旧的学校就读,读书的天分不错,不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