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会这么过的时候,他遇到了当年才五岁的林家大小姐林婉清。
他在林府做了两年的老师,后来虽然离开了,但是大家念着他是林家出来的人,也算是对他客气不少。
他之后有那样的成就。这段经历的功劳不少。
只是他后来想通了,厌倦了那个圈子。回到了自己最初了家乡。
没想到,他就听到了沈家因贪污赈灾药材。满门被抄的消息。
家中只剩下当时外出求学的嫡子沈东篱,他记得沈家老夫人也是这边的人,就留了一些心眼儿,没有想到,功夫不负有心人,真的让他找到了。
他一直想要报答当年那份情,他原本以为这辈子都没有希望的。
毕竟沈家在京城,也算是新贵。
果真伴君如伴虎啊!
“那您……”沈东篱听到陈老说起他娘,眼睛微微泛红。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故人。
“叩叩。”陈老轻轻用手指叩了两下桌面,然后神色一转,笑的很是和善:“我最近一直听说沈先生你书法自成一家,特意来请教。”
沈东篱的反应明显没有陈老快,眼神还带着一丝哀痛和茫然。
“陈老你来尝尝这个茶。”阿秀端着茶壶出来了,只不过搭配茶壶的不是茶杯,而是两个大碗。
家里的茶杯因为之前搬家的时候都碎了,她又不是这么拘小节的人。就随手拿了两个碗当配套了。
“这个是什么茶,气味很是清新。”陈老原本并没有当回事儿,但是等阿秀将茶水倒出来,他一下子就坐直了。
这个气味不同于一般的茶叶。透着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清新,但是却也少了别的茶叶拥有的韵味。
“这个是薄荷茶,清热解暑。还可以消滞、帮助消化,夏天喝正好。”阿秀说话间帮两人都倒上了茶。
现在虽然已经有茶叶了。但是好的茶她喝不起,差的茶。她还不如喝白开水。
所以家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储备,等客人来了,阿秀才想到没有茶水可以招待,这才临时想到了薄荷茶。
虽然这茶登不上大台面,但是胜在有新意,难得喝一次还是很不错的。
“不错。”听阿秀这么一介绍,陈老立马喝了一口,清凉一下子顺着喉咙下去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喝这样的茶,就是一种享受,要是再冰镇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是怎么想到用这个薄荷叶子泡茶的。”陈老有些好奇地问道,这个薄荷是会被用到药里面,但是很少有人会这样喝,而且里面还有一些淡淡的甜味,想必的放了一些糖。
但是用量比较少,让人轻易察觉不出来,更不会觉得甜腻。
“突发奇想罢了。”
“果真是女孩子,心灵手巧。”陈老毫不吝啬地夸赞道。
要是酒老爹知道自家闺女被夸奖心灵手巧,指不定就老泪纵横了。
“咳咳,那你们继续聊吧,我回房去了。”阿秀听到陈老这么夸奖自己,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茶水在厨房,要是不够了,你记得去添上。”阿秀和沈东篱嘱咐了一句,便回房了。
她刚刚故意往沈东篱那边靠近了些,他的眼睛还带着一丝红色,虽然不明显,但是阿秀的职业造就了她比一般人要敏感的观察力。
从而得出了一个结论,虽然他们当着自己的面好似刚刚相识,但是事情肯定不是那么简单的。
有时候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准确的可怕。
不过阿秀不是那种好奇心重,又爱八卦的人。
她更多的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他们的关系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影响,她完全可以当做不知道。
至于那些观察到的小细节,就全部丢到一边去吧。
管他沈东篱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和陈老有什么关系,都不管她的事儿。(未完待续。。)
ps: 继续推荐一本好书,沈东篱的《半夏田园》 种田文,里面有很多可爱的人物,情节也很有看点,车位上就有,大家可以直接点进去~~
顺便说一下,作者就是小菊花沈东篱的客串者,咳咳~~
第五十六章 救治阿喵
等阿秀睡了午觉出来,陈老已经告辞了,沈东篱一个人坐在桌前看书。
家中并没有书房,沈东篱住的屋子朝向又不好,所以他写字看书一般都是在厅里。
反正平日里也很少会上门,根本就不会有人打扰他。
只是今天阿秀明显就看出他看书有些心不在焉的。
“陈老走了啊。”阿秀打了一个哈欠,慢吞吞地走了过去。
“恩。”沈东篱的兴致并不是很高,他还在思考之前陈老说的那番话。
“怎么不邀请他吃个晚饭呢。”
“额,他说家中已备晚饭。”沈东篱眼睛看了一眼阿秀,有些心虚地说道。
“不过家里好像也没有什么菜了,下次有机会再请陈老来做客吧。”
“恩。”沈东篱点点头,他心中有些奇怪的想法,他总觉得阿秀好像知道了些什么,但是,又觉得她应该不可能知道。
“好啦好啦,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再去把菜择一下,我好做饭,晚上阿爹应该会回来。”阿秀又打了一个哈欠,午觉时间睡的有些久了,反而觉得更加疲倦了。
沈东篱应了一声。
趁着沈东篱收拾东西,阿秀随意扫了一下摊在桌子上的东西,几张劣质的纸,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序。
但是阿秀以前是见过沈东篱的字的,工工整整,算是纹丝不乱。
再看今天的,笔墨走向中透着一丝凌乱。
都说写字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心境,阿秀对字研究不多。却也能看出当时的沈东篱心中应该很是纠结。
出于女性的直觉,阿秀觉得陈老的到来是透着一丝善意的。
不过她并不打算问什么。只要对他们没有威胁,她可以完全当做不知道这回事儿。
慢悠悠地做好了晚饭。酒老爹准时踏进了屋子,三个人几乎没有什么交谈,就各自回屋去休息了。
酒老爹一步三晃地回了屋子,刚关上门,眼中的迷茫一下子就散去了。
刚刚吃饭的时候,他就闻到了一股药味,家里今天来客人了?
而且身份地位应该不低。
那种药香可不是一般人身上会有的。
看样子,他最近要注意一下了。
第二日一大早,阿秀打开门。并没有瞧见黑子,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
要是他在昨天被驴踹以及吃烧坏了的菜以后,还有勇气上门,那她就得再想别的办法了。
没有想到,他还是挺识相的。
就当阿秀以为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就听到一声弱弱的猫叫。
低头一看,就看到一只眼熟的猫,赫然是阿喵。
阿秀转念一想就想通了,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他这是拿阿喵来还债?!
再看阿喵身上,果然秃了不少,相比较前段时间,猫藓扩散范围大了很多。原本很精神的猫也变得萎靡了不少。
它抬着脑袋,有些可怜巴巴地望着阿秀,想要去亲近她。但是因为被拴着绳子,又动不了。
“唉。”阿秀叹了一声。这都跑到自己面前来了,她哪里还能见死不救。
“阿秀。这猫是……”沈东篱正要出门,就看到被拴在门口的阿喵。
他也是见过隔壁家阿喵的,但是原本阿喵漂亮的毛色现在已经变得黯淡,而且掉了好多,比之前狼狈的太多,他一时之间也没有认出来。
“就是隔壁家的阿喵,被偷猫的人送了回来。”阿秀说话间就去解阿喵的绳子。
“那它就是把病传染给蕊蕊的猫?”沈东篱心中一惊,连忙将阿秀拉住。
等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拉住了阿秀的手,脸上一红,连忙将手松开了。
嘴上懦懦道:“这猫身上有病,你不要碰它。”
昨天陈老来的时候,不光和他说了以前以后的事情,还和他简单说了一下为什么会认识阿秀。
他这才知道原来阿秀不光是会治动物,还会治人。
这让他很是意外,阿秀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这样的年纪已经能开方子救人了。
自己已经十五了,却还只能躲在这里保命。
相比之下,沈东篱都觉得惭愧。
“没关系的,你先去学堂吧,免得叫学生等了。”阿秀冲他挥挥手。
这猫藓虽然会传染,但是不要过分接触,以及懂得消毒,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要是大家都怕,那那些得传染病的,不就都必死无疑了?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
总得有人先迈出这一步。
“那我来吧。”沈东篱吸了一口气,说道,伸手去接那个绳子。
看到沈东篱这么一副大无畏的表情,阿秀一愣,随即就笑开了。
“你不用这么紧张,真的没有事情的,我是大夫,自然知道怎么预防,你就放心吧。”
其实沈东篱的作为,阿秀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
相比较最早遇见的那次,现在的他多了一些男子汉气概。
阿秀心中竟然诡异地出现了一丝欣慰,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
“可是……”沈东篱还是有些不放心。
“你现在碰了这个猫,要是处理不好去了学堂传染给你的学生了怎么办。”阿秀故意恐吓道,其实哪里有这么严重。
果然这么一说,沈东篱眼中多了一丝担忧。
他生性良善,自然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学生因为自己得病。
“这个毛病比较容易传染给小孩子,所以蕊蕊才会得病。”小孩子身体抵抗能力差,自然是更加容易中招。
“要不咱们把它送到医馆去。陈老正好就是开医馆的。”毕竟没有见过阿秀治病,沈东篱心中并没有这样的概念。
自己比她要大。他要保护她。
“哎呀,你就不要啰嗦啦。快去吧。”说完也不等他反应过来,将他往旁边挤了一下,将阿喵牵了进去。
沈东篱张张嘴,想要说什么,最后却只是苦笑一声。
自己好像被阿秀嫌弃了。
而且他真的有那么啰嗦吗,他只是想要让她不要受伤而已……
叹了一口气,沈东篱抱紧了手中的书,便往学堂走去。
等下下了学,还是去陈老那边问问比较好。
阿秀将猫先拴好。免得到时候回来又找不到了。
随即便去了阿牛在的药铺,那坐堂的刘大夫看到阿秀,脸色马上就沉了下来,朝她翻了一个大白眼。
阿秀看他这么幼稚的表演,根本就没放心上,还冲他呵呵一笑,满意地看他脸色又黑了不少,这才高高兴兴地去抓药了。
给猫治猫藓的方子和昨天开的给蕊蕊的差不了多少,毕竟这作用都是为了清热解毒。杀菌止痒的。
“白癣皮四钱,苦参三钱,蛇床子三钱,桑白皮四钱。百部四钱,甘草四钱,这样来三副。”阿秀并没有写方子。而是直接将需要的药和一旁的药童说了一遍。
那小药童小心翼翼地瞧了一眼阿秀,又回头看了一眼刘大夫。见他虽然一副吹胡子瞪眼很不爽的模样,却没有说什么。便颤抖着小身子,将阿秀要的药材快速抓好了。
“这是您要的药。”小药童将药递给阿秀,又轻声说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比阿秀想象的要低一些,她有些小诧异。
这个是药铺的掌柜嘱咐的,以后这个阿秀姑娘来抓药,可以便宜些,和陈老有关系的人,那绝对是要好好巴结一下的。
但是他胆子小,又怕得罪了刘大夫,所以才会故意放低了声音。
把药钱给他,阿秀拿着药便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等回到了家,阿秀先将药煮了起来,又找了一个刀片,开始给阿喵剃毛。
要是往日的话,阿喵肯定会挣扎几下,但是现在,它不光生病,自从被黑子偷走后,它根本就没有吃过东西,身体虚弱的很,根本就没有力气挣扎。
阿秀当年也算是班级中的第一剪毛手,要是做兔子实验,她从抓兔子,再称体重,打麻醉,捆绑以及剃毛,那都是一气呵成,彪悍的模样根本就不像一个女生。
就算过了那么多年,这门技能,她也没有生疏。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阿喵身上就只剩下脸上还有毛。
颇有成就感地拍拍手,阿秀将猫毛先处理掉,然后用干净的布开始擦拭它的身体,特别是结痂的地方,不过要控制好力道,免得流血。
等药煎好凉的差不多了,阿秀找了一个平日不大用的木盆,往里面倒上大半盆的药水,再将猫放了进去。
猫恐水是天生的,阿喵虽然虚弱,但是还是象征性地反抗了一下,被阿秀无情地镇压了。
它只有“喵喵”地哀叫了几声,便任由阿秀随意摆弄了。
泡了差不多半刻钟,阿秀便将它捞起来擦干药水,丢到太阳底下让它晒太阳去了。
自己快速将地方收拾了一下,又用薄荷叶煮的水简单清洁了一下。
屋子里则点了艾草,消消毒,免得到时候人传染了过去。
等到沈东篱下学回来,就看到一只光溜溜,长相诡异的猫正抖着身子在晒太阳,察觉到他在看它,还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看了他一眼,而屋子里则传来一股子很浓的药草味。
这治猫怎么这么兴师动众?(未完待续。。)
ps: 推荐最近一直在追的一本书,《妙偶天成》(书号3166682) 作者是《凡女仙葫》的作者:冬天的柳叶,她虽然是第一次写宅斗,但是写的很生动,每天必看,坑品有保障~~
第五十七章 被抛弃了
阿喵的病情并不算太严重,就是有些饿惨了,晚上阿秀用鱼汤给它拌了一些饭,它几口就吃光了,吃完后就开始可怜巴巴地看着阿秀,眼睛一眨不眨的。
只是如果阿喵还有原本可爱的外貌,那这样的表情做起来还是有几分楚楚可怜的。
可惜现在光着身子,脸上的猫也秃了好几块的它,不管做什么,只会让人觉得可笑。
而且它身子上面还有一些药草的颜色,总而言之,就是不伦不类。
“喵~”阿喵见自己卖萌没有得到饭,有些哀怨地叫了一声,它还好饿。
“阿秀?”沈东篱看了一眼阿喵,又看了一眼阿秀,眼中带着一丝同情,这猫被折腾的这么诡异,还能叫猫吗?
“你吃饭吧,等我们吃好了再说。”阿秀上辈子就不是猫奴狗奴,对动物的喜爱也就是平常人的那种,有时候会给流浪猫香肠,但是也只有这样而已。
她自然也做不到在自己吃饭的时候,把他们吃的饭菜放到猫的碗里。
阿喵见卖萌撒娇都没用,就开始绕着阿秀的脚走来走去,它也看出来了,那个长的好看的少年虽然显得更加有同情心,但是一看就是在家里没有地位的,所以它只要巴结好阿秀就好了。
不得不说,有时候动物的直觉还是很敏锐的。
到了后来,阿喵的声音都变成“呜呜呜”了,让阿秀一阵哭笑不得,又不是不给它吃。有必要这么迫不及待吗?
好不容易吃好了饭,阿秀把剩下的饭盛了一碗到它的大碗里。又倒了一些鱼汤,今天正好沈东篱回来的时候买了几条鱼。剩下没有吃完的鱼尾巴也归了它。
阿秀虽然做菜水平不咋地,但是蒸鱼做的还是可以的,因为根本没有什么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