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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帮沐小腰!”
他低声嘶吼了一句,然后猛的朝着前面冲了出去。也许他在抽刀的那一刻心里很苦楚,因为那些边军士兵都是他的朋友。但他不会有一丝犹豫,因为今天晚上这些朋友极有可能要了的他命。
大隋军律如山,边军不可能违背军令。
方解也不可能愿意丢掉自己的命,哪怕为此要杀人。
大犬也没犹豫,纵身一跃就冲了过去,没去帮沐小腰,而是冲向了那些守门的边军。方解的身子顿了一下,但很快就加速追了上去。他知道大犬的选择才是最正确的,而他的决定中不可否认还带着些可笑的妇人之仁。
如果他冲上去,能伤人就不杀人。
大犬冲上去,能杀人绝不伤人。
方解在心里苦笑,嘲笑着自己的幼稚。大犬杀那二十个虽然精悍但没有修为的边军士兵用不了多久,最起码比他要快。而大犬杀完二十个边军,估计着沐小腰那边也差不多解决了剩下的五个飞鱼袍。
这才是最冷静的选择。
方解握刀的手微微颤抖。
冷静,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就在他深呼吸的时候,迎面砍过来一柄大隋的制式横刀。出手的,恰是那个吹响号角的队正:“方解!不管你犯了什么事都不要这样,只要你留下,我在将军面前帮你求情。”
队正砍了四刀,说了一句话。
第五刀他没能砍出来,因为方解的横刀卸掉了他握刀的右臂。这是方解第一次伤人,但他似乎没有一点手软。这样伤人或是杀人的刀法,方解每天都会很刻苦的练习。练习时候的每一次出刀,他的眼睛里似乎都能看到敌人的身影。
大隋的制式横刀很锋利,卸掉一条胳膊就好像切开一块豆腐般轻易。
那队正一怔,然后才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大犬回头看了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赞赏。在他回头的时候,一柄横刀斩向他的头颅。他的眼睛依然看着方解,手却恰到好处的握住了那刀锋。他手上戴着一副有钢刺的手套,横刀竟然不能斩入。
下一秒,大犬的另一只手已经掏空了那边军士兵的心口。如狼爪一样,他的右手狠狠的戳进那士兵的心口,再抽出来的时候,手里有半个血肉模糊的心。他收回视线,脚下一点朝着另一个士兵冲了过去。
三分钟。
守在门口的二十个边军士兵死了十七个,伤了三个。十七个都是大犬杀的,三个都是方解伤的。与此同时,沐小腰杀了第三个飞鱼袍,在她身边还围着三个。但是很显然,那三个飞鱼袍已经没了斗志。
“你猜……他们对你会不会手下留情?”
大犬问。
方解看着倒在地上哀嚎的三个边军士兵,无言以对。
大犬没继续说什么,朝着沐小腰的方向迅速的冲了过去:“你去打开城门,自己先出去,你甩不掉我们两个的!”
方解点了点头,然后看到城墙上的边军士兵已经快要冲到城下。他猛的冲向城门,忽然发现城门前忽然多了两个人。
“有意思,想不到小小樊固竟然藏龙卧虎,两个五品……这有一个……”
慕大摇了摇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没品?”
“你才没品!”
方解高高跃起,一刀斩向慕大的头顶。这一刀,是他刻苦练习这些年来,劈出的最快一刀,最凌厉一刀。
……
……
风是在天黑才停住,雪却是下午时候就停了的。就在边军校场那排木屋里那一声凄厉的哀嚎声之后,乌云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转身逃走。邱小树死了,从吴陪胜把他当做第一个审问的对象开始,其实已经注定了死亡。
后面的人或许还有生路,但既然他是第一个,不管他画押还是不画押,都会死。不同之处在于,画押,他会等一会儿再死。不画押,他立刻死。
听到这一声哀嚎传出来,边军牙将李孝宗默默的转过身走向大营外面。踩着积雪,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会失去樊固八百边军的拥戴。这拥戴是他用了三年才换来的,不容易。但今天之后,士兵们都将仇视他,仇视来的很容易。
他其实一点也不后悔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前程不能毁在这个偏僻寒冷的小地方。
人生如戏,谁都在演戏。
一个大隋演武院出身而且成绩优异的人,而且还出身世家,怎么可能把眼界定格在这小小的边城?
“三年……也够了。”
他轻声自语了一句,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营。在边城这三年,就是他晋位的资本。有这三年,兵部提拔他朝廷里的人找不到反对的借口。只要他回到帝都,凭他的本事最不济也会晋升为四品郎将,不是从四品的果毅,而是正四品的鹰扬。
官至鹰扬郎将,就可以开府建衙。
一个如此年轻就做到四品鹰扬郎将的人,朝廷里无论哪个世家都愿意拉拢。前途无量,只要不出大错,或许真有可能如演武院周院长预测的那样,三十岁之后他就没准做到一道总督。正二品的封疆大吏,光耀门楣。
这才是右骁卫大将军李远山帮他的原因,至于什么同宗同族,去他妈的吧。
李远山正是因为看出李孝宗前程锦绣,才会下大本钱拉拢。好歹都是李家的人,最起码不能让李孝宗站到别人身边去。朝廷里的水本来就深不见底,若是连这点小把戏都看不透彻,李孝宗也就没必要回帝都了。
即便没有吴陪胜,没有李远山,没有朝廷派下来的执法使,什么都没有……或许在他回帝都之前也会杀了方解,因为他不允许自己的人生履历上有一丝污点。既然帝都来了人,那么他为什么不顺水推舟?
回帝都,就需要交际。交际,就需要钱。
他之所以放弃攻打涅槃城的打算,不是因为方解的劝说。而是因为他发现这确实是个生财之道,他需要钱。打涅槃城,是为了让陛下还能记得自己。陛下喜欢血性热的年轻将领这是公认的事,就算打涅槃城引起什么祸端,出于大隋皇帝的骄傲,也不会屈服于蒙元帝国的压力。
但这是冒险,而方解提出来的赚钱更让他满意。
有了足够的钱,回到帝都之后给几位掌权的大员送足,比打下来涅槃城还要有作用,宰相一句美言,顶的上杀敌上万的功劳。
他觉得方解是上天送给他的礼物,而现在,这个礼物……没价值了。
走出大营的时候,他还忍不住想起第一次见到方解时候的情形,那个脏兮兮的少年郎,拦在自己的战马前面大言不惭的说:“大将军,您想发财吗?”
他记得当时让他决定和这个少年谈一谈的,不是那句您想发财吗,而是前面的三个字让他心里很高兴。
大将军。
只有傻子,才会称呼他这个小小的从五品牙将为大将军。当然,这是一个让人心里很舒服的傻子。而后他才发现,方解不是傻子。
在樊固这三年,很精彩。
这是李孝宗对自己在樊固这三年所下的定义。
他顺着樊固城最宽的那条街,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走到一家已经关了门的店铺门前。他伸手敲了敲门,说话的语气很客气。
“请问,今天还做买卖吗?”
房门拉开,出现在李孝宗面前的是一个面貌娇美身材也很不错的少妇。穿一身朴素的碎花蓝色棉服,腰间还系着围裙。她的手上脸上都是面粉,看来正在做饭。
“是李将军,真对不起,当家的出了远门,他回来之前不做生意了。”
“那能不能和你聊聊?有件很重要的事,我觉得你应该听听。”
李孝宗微笑着说道。
少妇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她让开房门,却没有关门。李孝宗进门之后挨着火炉坐下,嗅了嗅忍不住赞道:“樊固城里最香的酒,就在你家。我还记得名字也不俗……叫梨花酿?”
少妇从柜台里拿出一壶梨花酿,放在李孝宗身前:“你来的巧,还有一壶,如果你再来晚些,今晚我自己就喝了。不过既然是最后一壶,我卖的会贵一些。”
李孝宗嗯了一声,却没有喝酒:“我虽然不知道你们夫妻来自何处,为什么而来,且我不愿打扰你们,今日来是逼不得已。你们瞒得住樊固城里的所有人,却瞒不住我……不过,只要今夜你不胡乱出手,我坐坐就走,权当没有来过。拜访高人,却这样唐突,心中不免惶恐……”
“让李将军亲自登门,倒是我们夫妻该惶恐才对。”
少妇笑了笑,自己拿起酒壶一口气喝干:“我们夫妻最不爱管闲事,而且当家的不在家,我一个女子自然能避就避,更不会去招惹是非。如果不是因为胆小怕事,你猜我们会不会跑到这个冷僻的地方做小买卖?”
“不管闲事,才是境界。”
李孝宗笑了笑道,脸色松了下来。
“只是……你要杀的人还欠着我点东西,你若是不介意,你替他还了我也行。不然人死了,我朝谁要去?”
“多少?”
李孝宗想不到,隐居的高手竟然这么市侩。
“一条”
少妇回答。
“一条什么?”
李孝宗不解。
“一条命”
少妇把腰间的围裙接下来,仔细认真的叠好放在桌子上:“老娘在他身上浪费了半壶十年梨花酿,才换回来他一条贱命。你说要了去就要了去,哪有那么容易的事?老娘这辈子什么都能忍,就两件事不能忍,第一,被苏屠狗那个家伙先绿了我这不能忍,第二是做生意赔了本钱不能忍!”
第十七章 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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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剪刀
沐小腰有一丈红绫,商国恨有一副钢爪。一个长,一个短,一个硬来一个软……
方解有一柄横刀,普普通通的大隋制式横刀。自从七岁那年沉倾扇彻底放弃了教他修炼的念头之后,他就知道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天下民何止亿计,普通百姓气海一百二十八处气穴也能通三五处,通三十六处者方能修行。
方解一处不通。
这让他深深觉着上天果然不会在同一个人头顶掉两块馅饼。能重生,这块馅饼香甜到让方解一直到现在还倍觉幸福,所以自然倍加珍惜。如果上天再让他成为天才中的天才,那么连方解都要说一声老天你真偏心,偏心的让我好欢喜。
可惜,这只不过是方解的幻想罢了。
作为或许是当世唯一一个一窍不通的人,方解其实也能吹吹牛…逼,天下第一天才这么普普通通的事没什么吸引力,天下第一废柴这么拉风的事……果然让人觉着很憋屈。不知为何而逃亡的方解却知道自己必须格外珍惜这重来一次的机会,既然不能修行,那也要练出些自保的本事来。
一个气海不通的人,在十五岁的时候能够一个人放翻至少六七个精悍的大隋边军,如果被人知道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按照常理,气海不通,就是一个废人。说手无缚鸡之力都是赞美,确切的说应该连撒尿自己都扶不住才对,就算没有常年卧床不起,能走路就已经是上天垂怜。
这也正是让沐小腰和商国恨诧异不解之处,明明一个残废,为什么还能练就出很强健的体魄?
他们两个都知道方解为什么会气海不通,毒蛊将气海所有穴位全都堵住,通的话才叫怪异。可方解体内的毒蛊不知道因何被震碎,虽然残毒依然堵住了气海各穴,但谁知道将来残毒散尽之后,他是不是能一鸣惊人?
气海不通尚且如此,若是通了,谁知道会是怎么样一番天地。
就在方解冲向城门的那一刹那,两道身影就好像突然撕裂了虚空一般骤然出现在他面前。而对于方解凌空跃起这凌厉的一刀,站在靠前半步的慕大满眼都是不屑。在普通人眼里看起来这已经极快的一刀,在他眼里却如蜗牛爬一样的缓慢。
慕大抬起左手,看起来很慢,却恰到好处的挡在横刀前面,屈指一弹,叮的一声脆响,方解手里本来握的很紧的横刀便激荡而飞,那横刀打着旋飞出去六七米远,噗的一声钉碎了一块坚硬的青砖,刀子卡在青砖里崩出了不小的缺口。
方解的虎口立刻就被震裂,血还没涌出来的时候他的身子就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蝼蚁”
慕大冷冷的说了两个字,随即往前跨了一步。看似平平常常的一步,却跨出足有三米,恍惚一瞬,他已经站在方解的身边。
“虽然不知道你这样一个废物为什么身边竟然有两个五品高手保护,但这完全勾不起我的兴趣。我对死人,从来没有任何兴趣。”
慕大抬起脚,踏住方解的胸口。
“杀人,交差……如此简单。”
慕大笑了笑,可脸上甚至看不出什么得意之色。在他看来,杀死方解这样一个根本不会修行的人,绝不是一件值得骄傲得意的事。就好像一个三五岁的孩童踩死蚂蚁或许会觉得有成就感,一个成年人踩死一只蚂蚁却绝不会有什么快感可言。
就在他脚下刚要用力的一瞬间,一条红绫如巨蟒一般从一侧迅疾如电的刺向他的后背。柔软的红绫在这一刻变得坚硬如铁,如果慕大不躲闪的话,或许这红绫就能如钢枪一般刺穿他的身子。
可他偏偏没有躲。
他回手,依然是恰到好处的将红绫攥住。手腕一扭,那红绫立刻就绷直成一条直线。沐小腰的额头上已经都是汗水,却依然无法将红绫收回。就好像红绫缠绕在一座大山一样,根本不可能将大山拽动。
一直站在一边没有动手的幕二忽然笑了笑:“模样不错,可以留着。”
慕大点了点头道:“我先还是你先?”
幕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笑着说道:“你是兄长,自然你先。不过千万不要如上次在魏郡那样把人折磨个半死再轮到我,虽然我不介意,但你也要为老三考虑一下。从小到大咱们三个人吃饭一起吃,喝水一起喝,睡女人也是一起睡,而你完事之后人就已经半死不活,老三这么多年一直干的都是尸体,要是我早就恶心的吐了。”
“上次?”
慕大皱了皱眉头,然后想了起来:“那个被查出贪墨的别将的女儿?模样倒是清秀,只是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身子自然娇弱一些,我只干了一个时辰就昏死过去,你又干了一个时辰,老三不干尸体干什么?不过老三要怪还是怪你多些才对,我干女人的时候只是顺便毁了她的五官,而你却偏偏有一边干一边剥皮的嗜好。等轮到老三的时候……确实很恶心。”
“这次我不剥皮,你也不要剜眼割鼻了。”
幕二道:“让老三也看看有鼻子有眼有人皮的女人什么模样。”
“好!”
慕大点了点头,看向沐小腰认真的说道:“你很幸运。”
……
……
号角声响起之后,边军营地中训练有素的大隋边军立刻开始集结。在伍长,什长,队正的指挥下,很快所有人就集合完毕。可是当队正们集合好了队伍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将军李孝宗的身影。
这很不合常理,若是以往,李孝宗必然是第一个出现在校场的人。
“怎么办?”
有人问。
“要不要等?”
被问的人也问。
“不要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