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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群豪-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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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无忌倒下,堂上美人还在唱:“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乍见杀人,她没有丝毫惊慌,反而曼步走下堂来,将门关了。

    陈小桔拔出长剑,确认仇无忌死了,就打算离去。

    那名妓小怜却是拉住了他的衣衫,低声道:“晚上来我房间。”

    陈小桔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陈小桔和小怜认识有六七年了。

    六七年前,小怜还是个青衣丫鬟,陈小桔也是个初来乍到的新嫩。

    六七年过去了,青衣丫鬟成了名妓头牌,新嫩却成了老嫩,还是穿麻衣,喝劣酒,一副穷酸样。

    可小怜就是舍不得。

    不知道是不是忘不了当年雪地里的初遇。

    “真要走啊?”美人在镜前卸妆。

    杀手在一旁端坐。

    “想回家了。”陈小桔笑笑,他已经换回了平日里的粗布麻衣,笑起来又是那副简简单单随随便便的样子。

    屋子里沉默了下去。

    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

    过了一会,陈小桔起身,说:“不早了,我该回了。”

    小怜急忙转过身拉住他,也不管还有一支金步摇还没拔下来,低低说:“你没听我唱吗?”

    “唱什么?”陈小桔愣了一下。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美人低唱。

    夤夜深长。

    未解的金步摇在烛火里耀着醉人的光。

    原来之前堂上美人,万千情意,尽是对小厮说。

    此时无声,胜有声。

    陈小桔顿了很久,说:“我再留一会。”

    快天亮的时候,陈小桔还是走了,他替小怜掖好被角,摸了摸她的脸蛋,转身出门。

    江湖儿女江湖老。

    此后,再见无期。

    五、

    二月初八,惊蛰。

    早上的时候,下起了很大的雨。

    陈小桔收拾好了东西,打算离去了。

    他推开门,看着大雨满洛阳,想起当年第一次来洛阳时,也是这么大的雨。

    那时少年麻衣仗剑,胸中也有志气豪情。

    如今六七年匆匆过,心里想的却全是家乡的风景了。

    该走啦。

    他轻叹一声,关上住了六七年的屋子,撑开油纸伞,打算举步。

    就在这时,有个伙计小厮,急急忙忙地闯进了他的院子,叫住了他:“桔先生!”

    陈小桔看他有些面生,想了一会才想起他是听雨楼新来的伙计。

    他不禁有些奇怪,最后一单杀仇无忌的钱已经结清,八百两上又加了两百两,这些年他和秦无争也算宾主相得,秦无争给的痛快,他自然也不会推辞。

    难道说是秦无争反悔了?

    照理说没这个可能,秦无争从来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桔先生……”那小厮说得有些颤颤巍巍,“王先生死了。”

    “你说什么?”陈小桔皱眉,手下意识捏紧长剑。

    他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王十方死了。

    死的那么突兀。

    这个喜欢喝烈酒,骑快马,穿鲜衣的男人,仿佛上一刻才刚刚纵马越过长街,他那狂放的笑声还没有散去。

    可他死了,现在就躺在听雨楼后院的堂前,冰冷的雨水从屋外的檐角滑落。

    “谁杀的?”陈小桔把包袱放在一边的几上,抱着长剑问得无比平静。

    “江南一带现在风头最劲的那个。”秦无争站在一旁,还是神色淡淡。

    江南一带,近几年风头最劲的,只有一个江南剑王,叶缺。

    传闻此人善使快剑,一手剑法快若雷霆,亦有奔雷之称。

    遇到这样的对手,以王十方的性格,自然是要会上一会。

    “昨夜他出门前,我再三叮嘱,叶缺剑法极其高明,和他仅在伯仲之间,要他万万小心。”秦无争说道这里叹了口气,说,“可惜……”

    可惜他不会听的。

    王十方就是那样的人,他喜欢练最难练的剑法,杀最难杀的人,做这个世界上最刺激的事。

    他见不得有人比他厉害,有人比他的剑快,他就要更快。

    于是他死了。

    过刚易折。

    杀人者,人恒杀之。

    陈小桔慢慢听完这一切,然后说了一个字:“好。”

    好是一个字,却是一个决定,他要报仇,为王十方!

    本来刀手做事,生死由命,刀口上舔血的买卖,活了是运,死了是命,与他人无干。

    可他是陈小桔。

    他是个很简单的人。

    他的人叫小桔,他的剑也叫小桔,他喝劣酒,穿麻衣,住破屋,拿最低的价钱,只想平平安安过完这几年,好回去娶那个一直在等他的女孩子。

    但现在他的朋友死了。

    王十方死了。

    王十方是他的朋友,很好的朋友。

    好朋友死了,就要替他报仇。

    这本也是很简单的道理。

    六、

    陈小桔要报仇,秦无争不会拦着。

    但秦无争是很讲道理的人,商人。

    所以杀死江南剑王叶缺的一千三百两银子,事成之后,秦无争会一分不少的给陈小桔,还再附送两百两回乡的钱。

    陈小桔没有拒绝。

    因为他此刻,只想杀人。

    非常想。

    夜。

    又是夜。

    洛阳城东郊废园。

    叶缺就住在这里。

    有人说那是因为叶缺祖上是王公贵族,后来犯了事被抄家杀头,这里是他的祖宅,他住在这里凭吊。

    凭吊先人是庄严事,本不该打扰。

    但陈小桔不会管那么多,他的朋友死了,他就提剑上门了。

    他一步步从门口走进去,安寂的夜晚里,脚步声显得分外响亮。

    等到他走到堂前的时候,叶缺已经等在那里。

    叶缺是个很年轻的人,剑眉星目,英挺非常,他开口,声音也儒雅好听,完全不像是江湖中人。

    他说:“贵客深夜来访,有失远迎。”

    陈小桔的回答,只有一剑。

    一剑小桔。

    这一剑刺得不快,也刺得无比简单,却偏偏让人躲无可躲。

    这是杀人的剑。

    叶缺先是皱眉,而后撤步,出剑,一气呵成。

    他的剑法轻盈飘忽,却又迅若闪电,一剑刺出,往往之后有几十种变化。

    江南剑王,名不虚传。

    可惜,他遇到的是陈小桔。

    无比简单的陈小桔。

    王十方常说,小桔,你不该是这样的人,你该是和我一样的人。

    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如陈小桔,他的剑法够快,够狠,够爆裂,可就是不够简单。

    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对决,当王十方使出毕生绝学,最后要以一势无比复杂狂暴的闪电奔雷取胜的时候,陈小桔只中宫直进,一剑刺向王十方的胸口,王十方输了。

    现在,轮到叶缺了。

    当叶缺使出毕生绝学,要以一招大繁天罗取胜的时候,陈小桔还是中宫直进,一剑直取叶缺的心口。

    看到这一剑,叶缺全身的骨头都开始一寸寸凉下去,他知道自己躲不过了。

    他只能拼命,也去杀死对面。

    可,当陈小桔的剑最终刺入叶缺的心脏的时候,叶缺的剑才堪堪到陈小桔喉前一寸。

    这是无比凶险的一剑,但陈小桔知道,他会赢。

    当叶缺倒下,陈小桔收起长剑,他不知道这个昔日的王公之后到底还有什么遗愿,他来洛阳城又是要做什么。

    陈小桔只是来杀人的,人死了,他就该走了。

    最后替叶缺合上那双不甘的双眸,陈小桔往外走,天忽然开始下雨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看到了秦无争。

    七、

    沉默。

    十二万分的沉默。

    直到雨水彻底打湿了陈小桔的肩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手已经紧握剑柄,握的指节发白。

    从前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对手,他都没有这样的状况,可是,这一次,他面对的,是,秦无争。

    洛阳曾经最厉害的剑客。

    尽管他已经许多年都不曾用剑。

    尽管他手中无剑,只有一把还没有张开的伞。

    “拔剑吧。”秦无争还是笑,笑的温温和和,不带一点杀气,就像是他还在和陈小桔话家常,给他送行,让他路上小心。

    而不是,来杀人的。

    陈小桔拔剑。

    洛阳城铁口直断刘半仙曾经品评洛阳人物,说听雨楼掌柜秦无争,是当世大才,若用书画气象作拟,便是大写意,是夜月青丘出狂龙呐!

    秦无争是闻名洛阳的人物,人们听了自是敬服,这一段品评也遂成佳话。

    而人们所不知道的是,籍籍无名如陈小桔,也曾得过刘半仙的铁口直断,说他是神韵内藏,是小写意,是夕阳古道生小桔。

    此刻,大雨夜。

    大写意对小写意。

    狂龙对小桔。

    剑出。

    大雨骤歇。

    复骤急。

    狂龙夜舞。

    小桔染霜。

    雨还在下。

    陈小桔拄剑跪在一颗早已枯死的老树下,血从他的腰腹间淌出来。

    他输了。

    洛阳城十年前最强的剑客,十年不出剑,出剑必嗜血。

    秦无争张开他的青色大伞,一步步从阶前走到陈小桔的面前。

    陈小桔仰起头,看着他。

    秦无争也在看着他。

    暗夜寂寥,只有雨声菲菲。

    过了很久,陈小桔低下头,似乎是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秦无争没有听清,于是他低下头去,凑近他。

    他以为陈小桔一定是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他报了仇,赚够了钱,要回家了,却要死在这里了。

    为什么秦无争要杀他。

    可他错了,陈小桔说的是:

    “家乡的桔子就要红了吧。”

    秦无争笑了一下,很温和,拍拍他的头低声说:“傻孩子。”

    然后替他合上了眼。

    桔子是不会在春天红的,刀手也是没有家可以回的。

    八、

    惊蛰过后五日。

    雨一直下个不停。

    秦无争泡了壶酽茶坐在听雨楼的三楼上,看着漫漫大雨从街外的每一个屋檐上滑落下来。

    听雨楼上听雨眠。

    他有些困了。

    近几日道上都在说,听雨楼秦掌柜虽然做了单大买卖,却连折了两个上好的刀手,往后的生意恐怕不好做了。

    他们却不知道秦掌柜的生意非但不会不好,往后还会越发的蒸蒸日上。

    道理其实很简单,王十方是把利剑,锋芒毕露,所向披靡,却也难免伤敌伤己。

    陈小桔是把朴剑,神华内蕴,灵性十足,却又难免不能如臂使指。

    利剑伤主,朴剑背主,都不能算是合用的剑了。

    剑不合用,就要毁弃,重新换一批剑,这样剑客才会有更大的进境。

    人人都道秦无争十年不用剑,早已不能算剑客,实则他一直是剑客,只是手中长剑已经变换了模样。

    破而后立。

    这个道理放在商场上也是一样的。

    秦无争喝一口酽茶,眼睛微微眯起来,去细听雨声,雨声里,隐隐夹杂着对街的簪花楼传来的唱曲声。

    唱的是小晏的词,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他不由得想起二十年前自己来洛阳时候的光景,也是大雨,雨里有人在唱,唱的也好像是小晏吧。

    十年又十年,听雨楼几经易手,簪花楼里的姑娘换了一波又一波,只有他秦无争不动不摇。

    他想到这里笑了一下,下意识却去看大雨淹没的长街尽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里又会有个麻衣少年仗剑而来。

    家乡是不是也有桔子和梳羊角辫的姑娘呢?

    (完)

第九十章【春风楼里说英雄】

    早春,京城。

    天子脚下。

    御马街上的雪还没有完全化干净,却已经有一辆又一辆的马车争先恐后在还有些湿滑的石板路面上碾压而过了。

    这些马车的目的地是一致的,他们都要去一个地方,春风楼。

    春风楼位于御马街的街尾,最初是文人墨客汇集之地,春风二字,取自前朝状元孟东野登科后之诗作的第三句,春风得意马蹄疾,文雅非常,又有喜庆之意,故而最得科考之人中意,每年大试之时,京中举子最多处,便是春风楼。

    后来大陈取前朝而代之,武风大盛,科考之中武试之重要性完全压过了文试,文人举子读书种子没了以前的风光,渐渐少在京城抛头露面,这春风楼却是没有荒废下来,而是从文人的集会之地,变成了武人的集会之地。

    从前文人集会,每逢大试之前,必在春风楼开赏诗大会,一边饮酒一边吟诗作对,顺便在席间品评人物,按照历年之文章诗词,排序那一年最有集会夺魁的人物名单。

    武人们也将这个习惯继承了下来,并加以改变,春风楼集会不再是每三年一次,而是改成了一年两次,分春秋两季,号春秋榜,按照一定时间内江湖上人物的战绩功勋,排列座次。

    这一日,便是今年的春榜发榜之时,而由于每三年一次的武试大比将近,这一次的春榜又是比往年还要重要的多,也受关注的多,因为这一次的排序,将基本定出今年春闱最终能夺得武魁的人选,所以来的人也比平时要多的多。

    不仅仅是京城中人,京畿之地,江南,漠北,岭南,蜀中,关中,西凉,渤海皆是有专人前来,为的就是要掌握这最新的消息。

    时间到了辰时三刻,春风楼里已经几乎是座无虚席,所有人都是起了大早,不想错过了这场盛会。

    已经有小厮仆役将热腾腾的早饭吃食端到了每一桌上,有客人要喝酒的,也是尽量满足,这些小厮仆役行止得体,动作迅捷不乱,端的是训练有素,且看他们呼息步伐,也都是井井有条,居然是都有武功在身之人。

    光是瞧这些小厮仆役,以管窥豹,便也可知此地主人不简单。

    而能够承办如此之武林盛会,此地主人自然是不凡的,要知道最初春风楼春秋两榜放榜,是皇家亲办的,要从皇家手中接过这份差事,不仅仅是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最最重要的,是对于消息的收集能力。

    而能收天下消息于一处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组织,或者说,只有那么一群人才能办到,那就是。

    从明光十六年,也即大陈一百三十七年开始接手春风楼,起初也是因循旧历,每三年一办,后来大力改革,又从原本只排座次的基础上,具体品评人物,分析细节,让与会之人受益匪浅,不仅仅能知晓对手情报,还能从江湖新秀之中物色人才,填充势力,到得后来,来参加春风楼聚会之人越来越多,终让春风楼春秋两聚,成为江湖一年一度之最大盛会。

    辰时六刻,楼中的客人基本都已经用膳完毕,正戏终于要上场了。

    小厮仆役撤了残羹冷炙,上了去年冬的大红袍,一群江湖客啜吸着滚浓的茶汤,将目光方向了春风楼的最中央。

    在最中央,一个新建起的台子上,一个长着一张猴儿面孔,五短身材的瘦子,正在东张西望意态神情极为猥琐地从台子旁一步步走向台中央。

    此人本就怪异搞笑,此时还硬穿了一身完全不合身的锦衣,真真是应了那个词,沐猴而冠。

    顿时,楼里边便响起了低低的谑笑声,窃窃私语声也伴随着一起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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