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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
第13章 第二次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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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走在缅街上,一边感受着这里的繁华,一边琢磨着,自己该多和方伯学学鉴定的知识和手艺,多赚点钱,这样一来能快点赚到钱,然后给家里多减轻一些压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联合大道上,从缅街左拐出来,穿过几条小巷,就会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后巷,不过一般在美国,很多人不会选择在晚上走这样的小巷子。
虽然法拉盛的治安状况很好,可是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所以很多人晚上八点之后,就不会走这样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并不害怕,因为他对自己的力量有绝对的自信,而且他现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视能力也变得非常惊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够提早发现,并且避开那些小巷子里的危险。
穿过了三条小巷,一路平安无事,即便是发现了几个在巷子口晃荡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绕路躲开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来到了方伯家的后巷,不过刚进了这个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两步,刚好发现前边的垃圾箱旁边躲着两个黑影。
“嘿,伙计,这不关你的事,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给我滚远点。”
躲在垃圾箱旁边的黑影,一看金沐晨发现了他,就语气愤愤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黑哥们,不过他胳膊里还挽着一个白人姑娘,不过显然那姑娘不是自愿的。
因为这哥们的小臂,刚好勒在她的脖颈上,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后区最经常发生的事,抢劫!这也是很多人,不喜欢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举起双手,往后退去:“嘿!伙计,这是个意外,我没打算惹麻烦!”
同时心里也在嘀咕,要不要这么背?
在纽约,每天晚上,最少都会有上百起的抢劫案发生,这还是报警之后记录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没有报警的,那么最起码每晚发生的抢劫案要破千。
不过这些抢劫案发生的地区,大多是在哈林区,辛克莱社区,这样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区。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状况虽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较而言,比起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顿的上*城区比,那可就没得比了。
所以技术含量最低的抢劫案,每晚在这里最少也要有十几起,如果碰上节假日什么的,这样的案件有可能还会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就碰上过,不过还算够幸运,他到不是被抢劫的对象,因为那时候的他一看就是个穷学生,他只是目睹过有人被抢劫。
在美国碰上这样的抢劫案,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立刻趁着劫匪发现你之前,转身走开,然后报警。
就算是劫匪发现了你,你也不要试图去见义勇为,而是趁着劫匪没有被你激怒之前,赶紧抽身离开。
这是金沐晨刚到美国的时候,所有的老师们都会教他们做的事情。
人家告诉你很清楚,碰上这样的事情,立马转身就走,千万别逞英雄,见义勇为在这里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现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头够硬,可是他也没打算强出头,去当什么英雄!
虽然现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没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更没练过白莲教的神功,所以他还没狂倒认为自己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更何况美国枪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滥,平均下来人手两只都不算多。
所以这里的劫匪一般都有枪,如果你逞英雄的话,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而且还有可能会导致其他人质受到伤害。
就算你出手把匪徒给制服了,可是如果你对匪徒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话,搞不好人家还会把你告上法庭。
所以在这里,根本就不要有见义勇为这样的想法,碰上这样的事情,你能做的就是赶紧躲远一点。
金沐尘举起双手,示意自己并没有要坏了对方好事的意图,然后转身缓缓的往后面退去。
对面的黑哥们,一看金沐晨撤了,脸上紧张的表情开始缓解,到后来甚至开始变得有些嚣张了起来。
而他怀里的那个白人姑娘,则是开始拼命的挣扎起来,看着金沐晨缓缓后退的眼神,也变得越发的暗淡。
女孩的挣扎,也惹恼了黑人,他一只手勒住女孩的脖子捂着她的嘴,另一只握着刀柄的手,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姑娘的头顶上:“给我老实点,你这个**,等一下有你好看。”
姑娘抖得越发的厉害,甚至开始发出了轻微的啜泣的声音,金沐晨猛地一顿,这孙子太混蛋了,如果只是抢劫的话,自己也就不参与了,可是看这家伙的样子,好像不光是要抢劫,还打算要干点别的什么。
再看看那姑娘,被捂住了半张脸,看起来有些脸熟,尤其是她啜泣的时候,胸前那不断抖动的巨大双球,看的那老黑更是一个劲的在咽唾沫,可金沐晨却感觉那硕大的双球把他晃得脑子有点迷糊,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金沐晨停住了脚步,可是却激怒了那个老黑:“赶紧给我滚,你这个中国佬,如果你不想挨一刀的话,赶紧从我面前消失。”
原本金沐晨是有些犹豫的,可是对方接下来这句中国佬可是激怒了他,要知道他生平最狠的就是种族歧视的家伙。
所以他站住了,而那黑人也明白了金沐晨的态度,立马恼羞成怒了起来。
这个中国佬,显然是欠教训,不过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不像以前自己见过的那些中国人,只要一吓唬,就立马跑开。
不过你不跑又能怎么样?难道你以为你是李小龙吗?
“中国佬,难道你以为你是布鲁斯李吗?你以为你是杰克成吗?”
黑人怒气冲冲的拎着刀冲了上来,再三确定了对方身上没有枪之后,金沐晨也就不再担心。
黑人冲到了金沐晨一臂远的距离,抡起了手里的刀,冲着金沐晨就扎了过来,金沐晨根本就没有躲闪,就在他集中精神的一刹那,对方的动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和电影里放的慢动作一般的慢,他不过伸手一抓,就一把就捏住了对方持刀的手腕。
黑人感觉自己的半边身子都麻了,那家伙的手就好像是老虎钳子一般,牢牢的掐住了他的右手,还没等他喝骂出声,眼前陡然一黑,一只钵大的拳头就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然后那身高一米八多,体重二百多斤的黑人大胖子就直接凌空倒飞了出三米远,之后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再也没爬起来。
金沐晨上前几步,来到了那姑娘的身前,这时候那姑娘正靠在垃圾箱的边上,已经停止了啜泣,不过却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怎么样?要我帮你报警吗?”
金沐晨看着那个女孩问道,女孩抬起头,借着巷口的路灯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一愣。
“怎么是你?坎迪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女孩,正是前段时间,在红色小马驹酒吧里撞见的那个女招待坎迪斯,当时因为她,自己还和沃尔玛配送中心的乔伊干过一架。
后来那天晚上,还是这姑娘送自己回的家。
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红色小马驹酒吧,金沐晨也就在也没有遇见过这个姑娘,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在这里碰上了。
“是你?我没事了,今天真的要谢谢你。”
坎迪斯眼睛红红的,已经开始渐渐的从刚刚的恐惧当中恢复了过来,不过当看清楚救了自己的居然是金沐晨的时候,她的情绪明显舒缓了许多。
“真没想到,竟然又是你,救了我第二次!”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居然第二次救了你!”
金沐晨打了个哈哈,这时候多和女孩子说两句,对她有好处。
“我帮你报警吧?”
金沐晨一看坎迪斯这副摸样,决定报警,可是电话才掏出来,却被坎迪斯一把按住。
“别,那家伙伤的不轻,如果你报警的话,搞不好你会有麻烦。”
坎迪斯说道,金沐晨也是一阵犹豫,回头一看,那个老黑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过脸上的状况可不太好看,鼻梁已经被砸塌了,牙齿也飞出来几颗,看样子最低也是个轻微脑震荡,搞不好还会是重度脑损伤。
如果报了警,到时候警察虽然抓了他,可是如果他伤重的话,搞不好地捡还会告自己故意伤害,那可就划不来了。
“扶我起来。”
金沐晨一矮身,坎迪斯抬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站起身,跳了几跳,刚刚因为恐惧,她的腿抽筋了。
跳了几下,感觉好了很多,然后坎迪斯推开金沐晨来到了那个黑人的身前,抬脚就往那家伙的裤裆里狠狠的跺了下去。
姑娘一边下脚,一边喃喃自语的在咒骂着什么,脸上更是一股子透着一股子狠劲。
第14章 坎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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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隔得老远,看的都不由得夹紧了双腿,他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不过那个老黑,还在陷入严重昏迷的状态当中,金沐晨刚刚那一拳,对于他就好像是被疾驰的火车直接撞到了脑袋一般,肯定是严重的脑震荡,所以这时候对于外界的刺激,一概没多大反应。
坎迪斯跺了几脚。还不解气,好像还要继续,金沐晨赶紧过去一把拉开了她:“好了,好了,在踢他可就要没命了。”
说完就拉着姑娘赶紧离开了现场,在对面的街角,买了一个预充话费的一次性电话,直接打了911。
就说发现对面有人昏迷不醒,很快就来了一辆警车,然后还有救护车。
警察处理这事情非常速度,他们对于这样的情况非常有经验,现场一看就知道是抢劫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反正被打伤的是人渣,至于到底是谁揍的他,警察才不关心。
三十分钟过后,这里就恢复了宁静,金沐晨带着坎迪斯从对面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然后进了方伯的古董店。
“你受伤了,我给你包扎一下。”
刚刚那老黑抢劫的时候,手法太过粗鲁,坎迪斯的手臂上,和脖颈处都有一些轻微的擦伤,脸上也开始肿了起来。
坎迪斯倒也没有拒绝,很快金沐晨就拿来了一些ok绷,还有云南白药。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又给手臂上肿起来的地方喷上了喷剂,揉了揉,很快坎迪斯就发现了这种闻起来怪怪的喷剂的好处,原本火辣辣的手臂,这时候居然没有那么疼了。
“这药真不错?哪买的?”
“街角那边的那家中国药店,算你还识货,这药对于跌打损伤的疗效特别好。”
“哈哈,是吗?看来下次我应该买两瓶,在家里备着。对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我是说,你之前不是住在布鲁克林那边来的吗?”
伤情好了许多,坎迪斯也来了说话的兴致。
“那边不住了,房租太贵,刚搬到这边,这家店的老板是我亲戚,所以我暂时借住在这里。”
金沐晨笑呵呵的回答道,坎迪斯这时候站起身,开始在这家店里四处转了起来,店铺的外面摆放的都是一些高仿的瓷器,虽然不是古董,可是也价格不菲,坎迪斯一会看看这个,一会而悄悄那个,对这些玩意好像很是好奇。
“你呢?你今天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吗?呵呵,咱们现在可是邻居了,我现在就住在你们家右手边第五家的那家烘焙店的楼上,我现在在哪里打工了。”
“不在红色小马驹了?”
“不去了,那地方你也看见了,太不安全。于是桃瑞丝姨妈就让我来这里工作了!”
“原来桃瑞丝是你姨妈?”
金沐晨嘿嘿一笑说道,脑海里却闪现出哪个手持雷明顿的老太太的彪悍形象。
“是啊!我从新罕布什维尔州过来纽约上大学的,不过今年才开始打工。”
说到这里,坎迪斯脸上的神情猛地一变,有些黯淡,仿佛想起了一些不开心的事,金沐晨也看出来了,不过却并没有问。
美国人很注重个人**,一般人家要是不愿意说的话,你最好别问,否则很容易会引起他人的反感。
不过看着坎迪斯那副摸样,金沐晨就猜测,这应该是和她的家庭变故有关。
新罕布什维尔州,可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老牌经济强州,别看地方很冷,可是经济状况却很不错。
再看坎迪斯的模样,明显是个出身中高阶层家庭的女孩子,谈吐什么的很有教养,和其他那些只是徒有外表,一张口就粗鄙不堪的乡村土妞可不一样。
之前金沐晨在学校里见过她几次,像坎迪斯这样的漂亮女孩,走在学校里总是会吸引很多的眼球,尽管那时候金沐晨有女朋友,可是却也不妨碍他欣赏美女。
他还记得,那时候她总是和另外一群女孩混在一起,而那些女孩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日常开销身的,怎么看都不像是穷人,最起码也得是家里中产阶层往上的。
在美国社交圈这东西,总是很明显,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很少能玩到一块去。
反正他是从来没看那帮女孩中午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饭,她们总是开车出了校园,到校园外面的高级餐厅里去吃饭。
而且她自己也说了,今年刚开始打工,这就说明她家里以前条件应该不错,不需要她打工赚钱,可是现在她却要靠自己赚钱来赚学费生活费。
不过现在她家里可能出了一些状况,但是这些都是金沐晨的猜测而已。
“对了,你呢?你从哪来?大陆,台湾还是香港?”
“大陆来的!”
“喔!大陆来的红色贵族吗?”
坎迪斯皱着鼻子微笑着看着金沐晨开了个玩笑,说实在的像现在红二代,富二代这些名词,即便是在国外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现在平均每年有超过一百多万的留学生,涌入美国留学,而这其中超过百分之四十是华裔,而这百分之四十里面,又有超过百分之七十是大陆来的。
这部分学生里,除了百分之五左右是那些真正的那奖学金,被国内教授推荐过来或者自己通过考试获得奖学金的超级学霸,剩余的那些则基本全都是自费过来留学的。
而这些留学生里,几乎有一大半以上,家里都是非官即富,反正很少有平头老百姓的孩子自费过来留学的,就算有来美国的,他们也只会有很少一部分出现在大学的校园里,大部分都是在唐人街里打黑工。
所以你几乎可以想象着美国各所大学里面的情况,不夸张的说,有些系,有些科目几乎就是给中国人开设的。
比如最随大流,最好混毕业证,也最泛泛的金融,国际贸易等专业,不管是哪所大学,你去里面随便看一看,这些专业课程里面,不夸张的说,几乎超过百分之五十都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