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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和王学明合作过之后,熟悉了独角兽公司的运作模式之后,他打算自己利用史密斯的科研成果,做一家独角兽公司出来,反正人早晚都还得靠自己,不能总靠着别人。
他们到史密斯的家的时候,史密斯已经是望眼欲穿了,自从前几天和金沐晨谈过之后,他这几天就一直在琢磨,金沐晨答应给他投资这件事。
能够遇上金沐晨这样的贵人,他很是感谢老天给他这样的机会,虽然今后工作室要搬到中国去了,但是对他而言,这毕竟是他要付出的代价。
毕竟不可能所有的好事,全都会顺着自己的意思的,能够找到金沐晨这样的投资方,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他当然不敢奢望,人家金沐晨白白丢给自己几千万美元,就让自己随便玩。
搬到中国去,在人家的眼皮子底下工作,当然是人家必要的条件,不过去中国也不错,他以前就去过,虽然那边污染问题很严重,但是人力成本确实是低,这也是一件好事。
在哪里,他可以用同样的钱,做在美国三倍的事情,这应该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事半功倍吧。
不过接下来几天,金沐晨一直没什么动静,他还是挺着急的。
还好今天金沐晨终于是带着律师来了,这让他把悬着的心,又放回到了肚子里。
“这里是五万块的旅行支票,你可以先去中国转转,选定一个适合的位置来建实验室。等你选好了地址之后,我来出钱负责装修,然后你招人。当然你也可以从美国带几个人过去,前期我给你的筹建资金,是伍拾万美元,这应该足够了。等实验室彻底完工之后,采购设备的时候,你在和我说,我会在给你投资。然后后期的实验,你要做正规的报告,我会继续追加投资。。。”
合同签完了,金沐晨就给了史密斯一张旅行支票,不过和威刚研究所不同的是,这家科研所,他将会成为绝对的大老板,他在这家科研所的股份,之前已经明确了,占百分之七十。(未完待续。)
第1183章 另外一颗萌芽
这次的投资和之前入股威刚,可是大不相同的,之前金沐晨入股威刚的时候,人家威刚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了,人员和设备,还有场地都已经到位了,甚至当时人家已经拿出了第一款成果了。
而且当时也不是没有其他人,对这威刚科研所有意思,最起码在他之前,斯科特就已经接触过好几家风投公司了。
所以当时威刚的情况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但是现在这家由史密斯主导的科研所,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可以说,除了史密斯这么一个有想法的科学家,和他这么一个风险投资人之外,是没有任何影子呢。
这家科研所将会从零起步,从一穷二白开始,而史密斯除了他脑子里的那点概念之外,更是没有半点可以拿出来的东西。
所以金沐晨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其实已经算是很给他面子了,毕竟筹建这么一家科研所,从选址,到装修,招人,再到后来买设备,买实验耗材,可都是他掏钱,史密斯的工作就是烧钱,所以给史密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真的是对他重视的表现了。
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十,金沐晨则是让哈维写在合同里,这部分股份,他会找一家公司代持,然后作为未来奖励,对科研所有功劳的科研人员的干股。
如果对方对科研所的贡献大,那么将来可以按照分到的干股的比例来分红,但是将来如果那人要离开公司的话,那是绝对没有权利带走这部分股份的。
而这部分还是他来找人代持,其实说白了,就是这部分股份,还是他说了算,到时候说给谁,不给谁,全都是他一个人决定。
其实也就意味着,他持股这家科研所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而对于这样的分配,诺利托。史密斯是没有半点的异议。
因为他也和斯科特一样,同样是一个双商都高的人,金沐晨给他的条件让他觉得,金沐晨已经是非常的大度了。
要不然在美国你试试?可不是所有的科学家,都能像安进公司的那几个创始人科学家一样,光靠着一脑袋的疯狂思想,就能找到愿意为他们投资的投资方的。
而且这次人家金沐晨可是出了绝对的大头,他并没有为了降低风险,而选择再找其他的投资方进来,这说明人家对自己很有信心,这让史密斯很是有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要知道他这样的科学家,其实对钱并不是特别看重,他们更加看重的,却恰恰就是这种尊重,和成名的成就感。
所以他也认为这样的分配非常的合适,更何况金沐晨一给就给了他五万美元,让他去中国选址,其实这不就是相当于签字费吗?
让他去中国玩而已,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老板吗?要知道自己可不是大牌运动员,居然还有签字费这样的好事,这不就是人家诚心招揽自己,信任自己的表现吗?
所以当他接过那五万美元的时候,史密斯突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老板,你就放心吧,我已经和我在中国的好几个老朋友,还有老同学都联系上了。他们大部分都在京城,也对我即将去中国的事,表示非常的高兴,都非常愿意帮忙。你放心,最多一个月,我就会给你找个合适的地方。然后咱们就开始招人,我已经给我再美国的几个朋友发了电邮,不过他们都还有些犹豫,毕竟现在中国那边还没什么眉目呢,不过一旦咱们在那边的实验室要是建成了,我想他们肯定会愿意和我一起过去的。”
处于对金沐晨的真心尊重,史密斯已经不再喊金沐晨的名字了,而是喊他老板,而金沐晨也对史密斯的懂事非常满意。
这家伙看来,也和斯科特一样,并不是那种满脑袋只有科学实验的呆子吗,这样的人,倒是值得自己,好好的培养培养。
“嗯,那好,你看着办吧,反正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会找人帮你摆平的。”
金沐晨已经有了决定了,这次老爸和老妈回去之后,就让他们去京城,而且还得把坎迪斯派过去,这家科研所,可得让他们给自己盯紧了。
毕竟这斯科特的科研项目,他可是非常长看好的,一旦要是有成果,那效果肯定是不比斯科特的威刚研究所的分量低。
甚至从长远的角度来讲,他觉得史密斯的这家科研所,未来的成就,肯定是要比斯科特的威刚科研所高的。
但这还得看后继,这史密斯做事的执行力度,还有他的科研进展,这家公司,他觉得,没有个三五年,是不太可能出成果的。
毕竟之前史密斯也和自己说了,他的那些再生医学的想法,他也只是设计好了实验方案,也在培养皿里,做过一些简单的小范围的细菌实验,不过并没有在真正的**上做过实验。
他和自己说过,像这样的实验,如果进行**实验的话,首先是要在小白鼠身上进行试验,然后在小白鼠身上试验成功之后,还要拿到黑猩猩身上在继续做科学实验,黑猩猩的**实验成功之后,还要进行临床试验,这就要找医院和自愿参加实验的人来配合了。
虽然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实验步骤,可是如果全部进行下来,按照史密斯的说法,最起码也得有三到五年,甚至六年的时间才成。
这样就意味着,在今后的六年时间里,自己要做好不断往这家科研所里投钱的准备。
万幸的事,自己手里还真就有不少闲钱,先不说去年,在那不勒斯搞的那次拍卖,弄来的那些钱,现在都还在银行账户里趴着。
就说前段时间在日本,自己狠狠的敲了那三井家的竹杠,就赚了好几个亿的美元,那些钱,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来这边给这家科研所投资呢。
反正如果说烧钱,他是有足够的钱给这家科研所烧,如果到时候实在坚持不下去,大不了可以在买点古董出去变现就成,再不济也可以联系王学明,让他入点股份嘛。
反正通过这次威刚科研所的合作,金沐晨算是看明白了,这王学明最近是一门心思,打算做一些政治上正确的投资呢,反正他也不差钱,他现在最需要的事,重新回到国内顶层的视线范围内。
只有对那些人展示了他的能力,才能获得那些人的认可,从而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这对王学明而言很重要,所以他对这种所谓的‘高新,创新科学领域’的投资,还是很乐意的。
又和史密斯交流了一段时间大概吩咐了一些,他到中国之后,应该注意的事项,然后金沐晨和哈维才选择了告辞回家。
再送哈维回律师事务所的路上,金沐晨想了想,然后突然问哈维道:“哈维,你认识猎头公司的人吗?”
“嗯?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是这样,史密斯虽然很出色,但是我担心,他会不太适应中国的环境,毕竟你也知道,在中国哪里的商业环境,和美国的商业环境,完全是两码事。很多事情,交给他一个人做,我不太放心,虽然他这次是去搞科研所的,但是有些事,尤其是出面和政府打交道的事,我还是觉得,交给一个熟悉中国政治和商业环境的人来办,才最合适。所以我想让你帮我,联系一下比较靠谱的猎头,我打算给史密斯找几个帮手。”
金沐晨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虽然这史密斯的双商都很高,他在中国也有很多朋友,可是他毕竟没和中国的那些政府部门打过太多的交到。
那帮人的操行,金沐晨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和那些人过招,还是得找个熟悉中国情况的中国通,才最好。
哈维在听了金沐晨的担心之后,也点了点头,虽然他没去过中国,但是也听他爸爸,和很多他爸爸的朋友,谈起过在中国做生意,遇到的和美国完全不同的情况。
比如那边的商业环境,存在着很多的灰色地带,而你又必须得去适应那种灰色的地带,可是这就不是美国人所精通的了,所以如果没有熟悉当地环境的人带路,,就几个美国人自己去,非得被人家买了不可。
“好吧,我会帮你联系几个我熟悉的猎头,帮你留意这样人。对了你对这样的职位,有什么要求?“
“嗯,最好是中国留学生,至于到底是什么背景的留学生吗?我知道你懂得!或者在中国有过工作经验,熟悉中国工作环境的外国人也行。愿意到京城去工作,熟悉当地政府机构的运作,或者是从京城过来的新移民也行,反正你让他们先找着,我回头也让人在国内,帮忙找找。“
金沐晨一边开车,一边吩咐哈维到,哈维也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我办事你放心。”(未完待续。)
第1184章 再赴旧金山
交代完了哈维要办的事,金沐晨也算是彻底的放了心,哈维这个人还是满靠谱的,虽然他是富二代出身,但是他并不是那种只会败家的富二代,还是有几分本事的,最关键是他这个人靠谱,一旦他要是把你当朋友,那为你办事的时候,肯定是会为你尽心尽力的。
把哈维送回到了他的律师事务所,金沐晨这才直接把车开回了家,这一走就是一天,虽然没有做什么太费体力的事情,可是不断的烧脑,还是让他感觉有些疲乏。
原本还打算带着父母在美国的东海岸这边,好好的玩几天呢,谁想到又遇上了这样商业上的事情,明天马上就要去东海岸,这让他之前做的很多出行计划,都泡了汤,对于父母,他还是感觉很抱歉的。
不过父母倒是并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在美国的这几天,他们算是把纽约给玩了个遍,至于其他的地方,虽然没去,但是他们也并不怎么遗憾。
因为之前,他们也去澳大利亚,新西兰这样的南半球西方移民国家去过,也知道国外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大城市几乎和国内一样,都是千篇一律,长得非常的类似,全都是市中心一片高楼,然后其他地区就是一片平房,除了自然环境好一点,还真没什么好看的。
至于那些旅游景点嘛,则可以说,全世界都是一个样,到哪都是人多,没啥特别好看的。
反正他们也有的是时间,这次东海岸没玩成,那就去西海岸玩喽,等着金沐晨和王学明到西海岸那边,把商业上的事情办完,他们在那边有大把的时间去玩。
而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这次去旧金山那边,金沐晨就不打算再带海伦和贝琳达去了,只打算带坎迪斯去,因为今后在国内有很多商业上的事,要依仗坎迪斯帮自己父母,所以他打算这次带坎迪斯去东海岸好好的转一圈,同时也是打算让父母和坎迪斯好好的熟悉熟悉。
贝琳达并没反对,因为她本身就对商业上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虽然有点遗憾这次去东海岸陪着的不是她,而是坎迪斯,但是能够和方伯一起留在纽约,和方伯学到很多东西,也就不再那么遗憾了。
至于海伦,则还是耍了一番小脾气的,虽然她也知道,现在为了她的人身安全,她不已过多的在美国公众面前露面,但是不能去旧金山,不能陪在金沐晨的身边,还是让她很不高兴。
以至于金沐晨不得不在这晚,一整晚的留在她的房间里‘安慰’她,这才勉强安抚住了这个小姑娘。
贝琳达没什么,坎迪斯也是出了奇的么有吃醋,毕竟这次她赢了,能够和金沐晨,还有他父母一起去东海岸,甚至金沐晨还打算,近乎在他在中国成立的公司里,给自己留一个位置,这让坎迪斯很是满意。
也很对她的胃口,毕竟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几年大学白读,总归是找一个商业方面的公司,进去工作的比较好,如果长期就留在这么一家古董店里,干一辈子,她还是觉得有点不甘心的。
而对金沐晨这次的安排,她可是非常满意的。
第二天几个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就告别了方伯,贝琳达还有海伦,然后直接坐上王学明从酒店派过来的车,直接去了机场。
临走的时候,金沐晨还特意叮嘱了方伯,一定要注意安全,而方伯也让他放心,毕竟他好歹也算是老江湖了,留在家,看着这么两个女孩,他还是有信心的。
而贝琳达也已经有了一定的蜕变,对于金沐晨的事情也知道不少,对于今后的事情,也是有心理准备的。
至于海伦,虽然不愿意,可最后也勉强同意了,尤其是金沐晨保证,只要那边的事情一完之后,他就会立刻回来。
一行人去的是拉瓜迪亚机场,并没有去肯尼迪机场,因为为了方便,王学明直接租下了一架私人飞机,并不打算乘坐那些航空公司的飞机。
反正一趟也就是十几万美元而已,这点钱王学明根本就不在乎,对他而言,连一个毫毛都算不上,要知道在前几年的时候,这点钱还不够他晚上一顿饭消费的。
私人商务机,这两年在高端商务领域已经是非常的流行了,在国内现在就有不少这样的航空公司,飞机主要是来源于那些富豪私人购买,因为平时维护和停放,以及飞行使用,都有高昂的费用,所以为了省下这笔钱,就把飞机转租给那些航空公司,平时还能赚点外块,所以这样的私人商务飞机是越来越流行。
王学明以前在国内出行的时候,几乎都是坐这种私人商务机,租一次才几十万,如果赶时间的话,还能节省时间,倒是非常不错的出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