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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便意味着会有人离开,必不可免的嘛,能理解。
只是希望能留个首订的就尽量留个首订吧,也不是很多,应该就是一毛钱而已。
再次解释一下首订的意思,首订也就是vip第一章的订阅。
再最后,书友群,一直都没建,懒癌晚期,其实想建来着的……
看什么时候把它捣鼓出来吧。
再再最后。
再次感谢所有书友的支持、感谢责编夜宵大的支持,谢谢!
江九仙
晚
第一百四十六章 天有不测风云(求首订)
这一场酒宴开了很久很久。
而不醉不归这个词,很多人做到了,很多人也快要做到了,但同时,他们也从沈鸣身上清楚的知道了千杯不倒这个词的意思。
高台上的那场书此时也早已结束,那场说书的内容很简单也很熟悉,讲述的就是最近发生在仙境中的这些事。
以沈鸣的眼光来看,说的还是蛮不错的,更让他满意的是,老刘并没有忘记他说的话,书中的主角叫做沈笑。
而这场书则叫做:沈笑立规!
“喝……沈先生……喝,不醉……不……”
“砰!”
额……好吧,又趴下一个。
沈鸣抬起酒坛,放眼扫视了一番周围,发现还站着的也没几个了,这几人此时的表情充分的诠释了一个词语的意思。
目瞪口呆!
沈鸣朝着几人招了招手,那几人顿时面色大变,但最后还是走了过来,还不等沈鸣说话,其中一人便开口了。
“沈先生,我们不能再喝了,今晚还要守夜呢!”
其余几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心中暗自为说话的那人点了个赞!
这家伙,真特娘的机智!
没办法啊,他们可是将这样宴席全程看下去了的,他们这时哪里还不知道,沈鸣的酒量就和他的修为一样深不可测,压根不是凡人所能匹敌的。
有这么多的前车之鉴,他们那里还敢跟沈鸣喝酒!
沈鸣指了指地上的程千等人,笑道:“没叫你们喝酒,帮把手把他们抬回客栈。”
不喝酒?早说嘛!
几人顿时大松了口气,纷纷拍着胸口表示没问题,为了防止沈鸣变卦,更是毫不犹豫的扛起地上的程千几人就走。
看着几人落荒而逃的样子,沈鸣再次摇头笑了笑,拍了拍身边阿朵儿的肩膀。
“行了,别装醉了,要睡回客栈去睡!”
说完,沈鸣也不等阿朵儿回话,一手背负在后,一手提起桌上的一坛酒,脚踩着一地月色,悠闲漫步往客栈的位置走去。
被沈鸣揭破,阿朵儿也不好意思再装,很快地坐直了身体,看着沈鸣远去的背影,很小女儿姿态地跺了跺脚,撅起了嘴唇,脸羞红的想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迈开两条大长腿追了上去。
待几人彻底离开之后,“沙沙!”的声音开始不断响起,那些趴下的人中,不少人悄悄地抬起头来,见沈鸣却是已经离开,方才大松了口气。
他们也不敢多留,生怕沈鸣再回来,纷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宴席。
……
而随着酒宴的结束,奈何桥那头的道路上,此时正有一人缓缓地往登仙路方向走来。
明月无暇,繁星满天。
那人踩着一地的月色缓缓往登仙路走来,这应该,也本该是一副很美、并且很有意境的画面,可因为那人的一身打扮,这副画面却彻底毁了。
那人头发根根竖起,杂乱无比,细看还能发现几根杂草,看着很是肮脏,一身衣袍破烂不堪,早已看不出原本是什么样子的了,整个人就如同是一个乞丐一般。
但那人手中握着的剑,那柄寒气逼人的宝剑,以及那张面沉如水,散发着浓浓杀意的面容却无不在告诉着世人。
他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名江湖人,是一名极为可怕的江湖人。
他是剑血封喉,王血!
他是个杀手,他杀的人很多,也很厉害!
他在杀手榜上的排名很高很高,是排名在妖、鬼二狐之前的杀手,被世人称之为天下第一杀手。
其实对于自己的穿着打扮,王血一般时候是并不怎么在意的,他很随意。
但即便再随意,他也不可能随意成现在这副样子,想起自己现在这副样子,王血本就漆黑的脸色更加黑了。
是的,漆黑,此时的他满脸漆黑,不是夸大,而是真的满脸漆黑,就如同是被雷劈了一样。
话又说回来了,事实也正是如此,不久之前,他真的被雷劈了,不仅莫名其妙的被雷劈了,还特娘被大风刮了,暴雨给淋了!
说来话长!
王血觉得自己今晚真的很倒霉,他认为自己这一辈子遇到的倒霉事,加起来都没有今晚遇上的事倒霉。
本来嘛!
接了探查无上大宗师沈鸣底细的任务,他是极为开心的,毕竟他自己不仅是个杀手,其实还是个武疯子,他热衷于与强大的人比斗。
这也是他选择杀手这一职业的第一原因!
他杀人也从来不像妖、鬼二狐那样偷偷摸摸的,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甚至对于值得尊敬的对手,他还会提前写上一封“杀字令!”送去。
他能牢牢的占据江湖第一杀手的位置如此之久,或多或少也有这种杀人方式与风格的影响。
在打探到沈鸣疑似往仙境而来的时候,王血并没有犹豫,立马便跟着往仙境而来。
在到了离仙境最近的那座城中,为了这次任务,他还特意休息了一天,他花了一天的时间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
因为他知道登仙路上的环境,满足不了他的要求。
在那座城中,他沐浴、熏香、换衣、洗剑、写令……
这些日子里,他听说了沈鸣的故事,特别是传剑山庄的那个故事,对沈鸣了解了很多,所以他做了一切该做的准备,他将沈鸣当做了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来对待。
停留了一天之后的他,才伴随着夕阳离开了那座城池往仙境而来。
本来嘛!
一开始,所有的一切都很完美。
他伴随着夕阳,一身崭新的黑衣,头戴斗笠,腰挎长剑,身骑踏雪乌骓,怀揣这那封他写好的,带着淡淡熏香味道的“杀字令!”往仙境策马而去。
对于接下来的行程,他都已经想好了。
他会在仙境中寻找到沈鸣,然后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以他当时的那种打扮,怀抱着长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一条小巷的尽头,堵住沈鸣的去路。
然后在沈鸣一脸惊讶愕然的表情中,缓缓从怀中掏出“杀字令!“扔过去。
那种画面很美,很有范儿,不是吗?
这样的画面才配的上他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头,不是吗?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
天有不测风云,他一直以为这话只是说说而已,可前不久发生的事,真的是让他深刻地领悟到了这句话的意思。
现在想起先前发生的事,王血心中都是隐隐作痛。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三非原则(求订阅)
憋屈!太特娘的憋屈了!
倒霉!太特娘的倒霉了!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子的。
夜空是繁星满天,明月皎洁,没有一片乌云。
而夜空下的他一身黑衣,身骑黑马,腰挎长剑,头戴斗笠,他那匹踏雪乌骓踩踏着皎洁的月辉快速的迈动着。
“踏踏!”声响,马蹄声儿急,一切都很完美。
可他万万没想到,世上竟会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情,他王血,一向运气很好的王血,竟然会遇到如此倒霉的事。
当他控马越过一条溪涧的时候,变故发生了。
直到现在,对于那一幕,对于他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幕,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月光洒落在清澈的溪涧中,踏雪乌骓扬蹄欲跃溪涧,一阵夜风吹来,将马鬃吹得如流水般晃动,而就在他熟练地控马跃涧的时候。
天空中猛地劈来一道闪电。
闪电就那么突如其来的来了,没有一丝丝的预告与提醒,就连“轰鸣”声也不曾响起。
而他!
很幸运也很不幸。
幸运的是当时的那道闪电不是劈在他身上,而是劈在踏雪乌骓身上,可怜的踏雪乌骓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成了一匹烧烤乌骓。
而他,虽然未被直接劈中,但受到余波,也没有好过到那里去。
他当时就被那道闪电给整懵了!
这都是什么事啊,好好的天气,怎么突然就打雷了呢?
他王血纵横江湖,杀人无数,仇家自然也无数,各种措不及防的突然袭击,他也经历的太多太多了,说是身经百战也毫不为过。
可这种情况,他真的是头一次遇到啊!
什么叫措不及防?什么叫防不胜防?
他当时就深刻的明白了这两个词的意思。
对于这种情况,他王血就算身法再好,轻功再快,感知再敏锐,经历的暗杀袭击再多,他还是防不住啊!
当时他呆愣地抬头看了眼天空,还是那般明月皎洁,繁星满天,没有丝毫要打雷下雨的意思,他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爆了句直到现在都后悔不已的粗口。
“贼老天,劈你娘的雷,你这么厉害,你咋不继续刮风下雨呢?”
也就是他刚说完这句话,手还指着天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他头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还有呼风唤雨的本事!
他那声咒骂之后,风真的来了,还是那般狂猛的大风。
那风将咒骂中的他刮得高高飞起,然后又狠狠落在地上,摔了个倒栽葱。
现在想来,王血觉得以自己的身手,那风其实可以躲掉的。
可当时因为太过震惊,心里想的都是……
不会吧?
真刮风了?
我还有这种操作?
接下来该不会真会下雨吧?
这类的想法,在当时占据了他的脑子,让他没有防备的被刮了起来。
不过王血如今稍一细想,便又将这个念头抛在了脑后。
躲过去了又怎样?
有用吗?
没用!
不说先前的雷早已将他的形象毁了大半,便是那大风之后的大雨也得将他淋成落汤鸡。
所以!
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倒霉一点,和再倒霉一点又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那场突如其来的雷霆闪电,和狂风暴雨,王血直到现在都没能想明白是怎么回事。
来去匆匆,怎么就盯上他了呢?
他其实也想过,是不是有跟他一样的人,或着更为厉害,拥有天书残页的人在暗中出手对付他!
他可是听说过有呼风唤雨之类的手段。
他一路走来,其实也一直在戒备着,等着那人的出手。
可走了这么久,他也没能发现周围有人,最终也只能将今日发生的事,归咎于自己运气不行,太过倒霉而已。
毕竟若真有人要对付他,绝不会只是白费功夫戏耍他一番而已。
“去特娘的贼……”
王血很是不忿的咒骂了一句,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想了想,还是将最后两字收了回去。
呼风唤雨,真不是什么好事情。
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王血身穿一身被雷劈过的犀利乞丐装在月光下快速地赶着路。
很快的!
他便已经离登仙路不远了,隐隐的,他能看到远处登仙路上的如昼灯火。
对于登仙路的记忆,还停留在很多年前的王血,见了这一幕的第一反应便是……
“嚯,那边玩的挺大啊,这么多年没来,这地方现在流行烧房子了吗?”
有些惊讶地调侃了一句后,王血也不多想,继续往登仙路而去。
不过比起先前,现在的他赶路可要更加谨慎一些了。
王血可不想让人发现他自己现在的这幅样子,开玩笑,身为天下第一杀手,他也要面子的好不好?
这样子要是被人发现了,若是传扬出去,他还怎么混江湖?
他敢肯定,自己现在的样子,以及今晚发生的事情,若是让那张臭嘴知道了,下一期的《江湖记事》,自己一定会是那头版头条!
惊!江湖第一杀手如此模样,是为那般?
奇迹!剑血封喉王血莫非真有天命加身,竟受雷劈而不死?
那种哗众取宠的小人,绝对能干出这样的事来。
王血恨恨的想到,对于,他可是极不待见的。
“咦,沈笑庙!”
一路谨慎的到了奈何桥头,王血发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座小庙来。
王血转了转眼珠,他在暗中悄悄打量了一番这座庙,见里面似乎有人影,然后暗自点点头,下了个决定。
“嗖!”
他使出引以为傲的身法窜进了庙中,用超越世间九成九以上人的挥剑速度,挥舞剑鞘将庙中那人击晕。
他没有杀人!
是的,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秉承着三非原则。
非任务目标不杀,非先动手者不杀,非强者不杀!
王血打量了一番晕倒的那人,身高和自己差不多,体型也相近,年龄也差不多,就是长得不如自己,稍微对不起爹娘了一点。
王血很是满意地点点头,特别是那人身上穿着的一身黑衣更是让他极为满意。
这不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吗?
杀手,就该穿黑衣才有范儿啊!
王血话也不多说,转身将庙门掩上,然后很是利落地将那人身上的黑衣给扒了精光,还不忘道上一句。
“兄弟,对不住啊,江湖救急,日后定当十倍奉还!”
王血拾起衣服起身,正欲穿上的时候,这时才猛然发现了庙中的那尊玉石雕像。
只是一眼,他便呆在了原地。
第一百四十八章 昨夜酒话(第三更)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
因为昨夜那场酒宴的缘故,大多数人睡的都比较沉,吃完早饭,待阿朵儿收拾好行李之后,沈鸣便领着阿朵儿下了客栈二楼。
此时的客栈大堂聚了很多的人,皆是来送行的,程千两人也在内。
程千有些愧疚的上前抱拳道:“爷……”
沈鸣摆了摆手,笑道:“没什么,人这一生,活个明白,能清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便好,想清楚便去追,莫要错过了时机,再去后悔。”
借着昨晚的那场酒宴,醉酒之后的程千两人也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们想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维护着沈鸣在仙境立下的规矩。
这一嘛,是因为他们感觉自己确实有些老了,有些厌倦江湖的争斗厮杀。
这二嘛,也是受了昨天那副场面的影响,他们想将自己一生最后的时光洒在仙境这片土地之上。
所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他们希望以自己的余生,在这片土地上维护着沈鸣立下的规矩的同时,也留下自己两人的名声,因为那种被世人敬仰崇拜的感觉真的让他们觉得欢喜。
同两人有着同样想法的还有周泊,周泊同样也厌倦了江湖的厮杀,选择在仙境隐居,安度余生,不过因为周玉要跟着沈鸣离开,今日周泊倒是没出现在客栈大堂,怕舍不得。
程千两人很是感动地点点头,回道:“想清楚了。”
沈鸣看了眼两人,从戒子中掏出两瓶丹药递了过去,笑道:“如此便好,临别之前,也没什么东西好送给你们的,这两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