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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下来,大小姐点头称是,于是在山河村买了这座院子和屋后两亩旱田。就是这样。”
“……你立的誓也太荒唐,幸亏是遇到大小姐,若是遇到歹人,欺了你的身子,将你卖到青楼,终你一生也难以走出泥沼。”
童宣激凌凌打个冷战,“呀,我倒没想到这层。”
林媛见这后知后怕的样子,忍俊不禁,勾着唇角道,“真是傻姑娘。”
大概这就是世人常说的傻人有傻福吧。
如此单纯,干净,心思简单的人,十七年人生中还是第一次见到。
昔日曾拜堂,今日再成亲。
一定是上天赐与的缘份。
虽然哭笑不得,但又觉得没什么不好,胃口前所未有的好,睡的踏实安稳,每日乐在其中,心绪一脉平和,是在紫禁城的十几年中都不曾有过的。
目光如此悠远,这是看到哪里去了啊喂?
“媛媛?”童宣拿小手在林媛面前挥动了几下,直到成功吸引林媛目光,“我还有话跟你讲。”
“喔?方才不是说已经合盘托出了么?原来是有所隐瞒……”
“不是,我要讲的这件事,跟大小姐都没说过。”
林媛极有兴致地挑眉,手臂放在童宣身侧,形成半拥之势,“说来。”
“媛媛可有听过‘南柯一梦’的故事?”
“听过,一人于庭中槐树下做了一梦,官至显贵,五子登科,后来敌军来犯,此人领军御敌,兵败,妻子病死,五子入狱,自己也被逐出国境,醒来方知是梦一场,因此大彻大悟,出家做了道士,何以说起此事?”
“因为我此时也似在梦中”童宣将灵魂穿越之事说了,“你说是不是像做梦一般。”
林媛心中略觉惊异,半晌道,“若你知道自己在做梦,反倒是清醒的,既是清醒,又怎能说在做梦?你之情形,与梦境大不相同。我以前深居闺中无事,常看些闲书打发时间,于一本地方志中读到,某府某民,晕厥后醒来,六亲不认,完全变了一个人,众人皆奇,后来一邻府老妇,见此人言行酷似其亡子,便上前相问,不想此人见了老妇便跪地呼母,痛哭不起,后两家各争为子,诉至府衙,府尹难以决断,惊动了天子景元皇帝……”
童宣听的入神,“那这案子景元小皇帝是怎么判的?”
……小皇帝……
林媛嘴角微不可擦地抽动了一下,接着道,“皇帝陛下觉得,此人身是甲家子,魂是丙家子,乃是两家造化,冥冥中注定,两家不但不应反目成仇,反倒应珍惜这上天赐与的缘份,便赐此人良田二十亩,令其兼养甲家父母和丙家父母,将来成婚,子女姓氏亦可分为两姓,各继一族。”
“原来小皇帝竟是明君呐,”童宣忍不住拍手叫好,随后又黯然神伤,“可惜景元毕竟年纪太小,不及秦王老谋深算老奸巨猾,被坏大叔夺去了皇位。”
林媛莞尔,“何以见得这秦王便是坏人?”
童宣嘟起小嘴,大眼睛闪着纯真的光芒,“景元小皇帝是好人,秦王欺负好人,当然便是坏人了。”
林媛笑道,“那也不见得,”摸了摸童宣的小脑袋,“那你可记得先前家住哪里?父母何人?本朝既有先例,后案便可照判,你便是跟大小姐说出实情也无碍,将来可将大小姐同原生父母一并奉养……”
“呃,我的情况跟方才那案中人并不一样,”童宣摇头,“我来自的世界,比现在这个朝代大约晚了接近七百年,我先世的父母不可能见到现在的我,而我,也再见不到他们了。”
虽然大照朝在原来的历史中并不存在,但是也就是在大照这一朝不一样而已,之前的历史都是相同的,意即,这个时空也同样是——“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沿,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只是在宋、元两个朝代之后不是朱氏的明朝,而是李氏的照朝,所以距前世的时间还是可以推算出来的。
林媛这下真正震惊了,她自幼受到的教育,子不语怪力乱神,认为凡事皆可用正常的逻辑解释,但童宣所说的情形,实在在她接受范围之外,若说是史上来的,尚可以为这魂魄于天地间飘荡一段时间,后来附于这具身体,但未来于此时并不存在,未来之魂怎可附于现在之人身上?
若说不信此为事实,但看着面前人那纯净如初生婴儿的眼神,却又不得不信。
说到兴致昂然处,童宣一时停不下来,接着道,“说起来,此世的大照和彼世的大明,颇有些相似之处。”
林媛心中一动,追问道,“除了历史顺序相同,这明朝与照朝还有何相似之处?”
“我整日在小山村里,对朝廷发生的事知道的不多,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就是这靖难之役。”
林媛,“……说。”
“明朝靖难之役,发生在第二代皇帝建文帝身上,照朝,发生在第二代皇帝景元帝身上;明朝燕王入京时宫中起火建文帝不知去向,照朝秦王大军进入帝京时,紫禁城火光冲天,景元帝也同样不知去向。还有,建文帝是先帝长孙,景元帝也是先帝长孙,建文帝与景元帝的父亲都是在做太子时便去世,而且都是毫无预兆地暴亡……哎呀,可能是我瞎想,”童宣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再说,即使两朝确有许多相似之处,都与我等平头百姓无关,我等草民还是本本份份做营生才是正经,困了,媛媛,我睡……了……”眼皮越来越沉,语尾渐低,最后没了声音。
若照朝与明朝果然很多相似,那小童岂不是能预知未来之事,如此……林媛思想半天,抬眸看时,童宣已经睡着了,鼻中传出轻微的鼾声,林媛笑着摇了摇头,替童宣掖好被角,转了个身,紫禁城中的岁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一夜,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14章 反正就是舍不得
东方泛着一缕鱼肚白,空重山笼罩在灰色的雾气里,呈现出浅浅的轮廊,远近传来几声报晓的鸡鸣,更显的天地间静悄悄的。
将这里的空气罐装后拿到前世的帝都去卖,一百块钱一罐都有人抢着买吧?
童宣起床后走进院子,一边贪婪地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一边这样想着,白净的小脸上漾起满足的笑容。
不过这次办喜宴着实花了不少钱,家里的积蓄用掉了一大半,大小姐一定心疼的滴血,呃。
想到这里,童宣又不由皱起小眉头。
但是钱终究还是会赚回来的,嗯。
童宣的嘴角又弯了起来。
一笑,一忧,再一笑,悉数落入林媛眸中。
一大早上起来表情就这么丰富……
林媛笑着摇了摇头。
“咦?媛媛,你怎么起这么早?”
发现了不在何时站在身旁的林媛,童宣小嘴张的圆圆地问道。
“新婚第一天,新娘越是晚起,新郎越是有面子是不是?”
“哎?”
童宣先是歪着小脑袋表示没听懂,半晌小脸“唰”地一下红个通透,表示,听懂了。
林媛却不给她继续害羞的机会,换上严肃的表情和口吻说道,“我一向习惯早起,前段时间养伤另当别论。”
那是在家,起的早可以看看书,练练字,如今在咱这乡下小院子起这么早你做什么呀?
童宣看了看林媛那双纤白如玉的手,要这双手去做粗活她才舍不得,也说不出为啥舍不得,反正就是舍不得。
当双眼适应了清晨的光线,眼前一切都变的清晰。
林媛发现童宣小脸上的表情也越发多姿,富于变换,忍不住伸指在童宣粉嫩的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既而一笑。
晨光中绽放的笑容……
“你、你先在院子里走走,散散步,我去做饭,做好了叫你。”
童宣逃进庖房,摸了摸被林媛触过的脸颊,小脸上瞬时挂上两只梨涡,卷起袖子,开始为一家人准备早餐。
不一时,重玲和雪辽也起了,到庖房帮忙,早饭很快便做好了,这个时候,莲净如捏准时间似的,在正房的卧室里咳嗽几声宣布已经起床,以示可以送早饭进去了。
“……大小姐这是你最爱吃的烙饼呀。”
擀的薄薄的,如纸样薄,烙的恰到好处,筋道,有嚼劲,平铺了,夹了清淡的小菜放在上面,卷起来,拿着吃,是莲净最爱的早餐之一,可是今天,当童宣将卷了小菜的烙饼递给莲净时时,莲净伸出的手竟然收了回去,令童宣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拿来。”
大小姐又把手伸了出来。
童宣又把烙饼送了上去。
莲净再次收回手,嫌弃地看童宣一眼,“剩下的银子呢?别告诉我咱家的积蓄昨天办喜宴都用光了。”
呃,原来大小姐是在要钱袋……
童宣忙到厢房取了钱袋来,双手递给莲净。
莲净接在手里惦了惦,眉头拧的麻花也似,“只剩下十两都不到了?”,说完一阵揪心掐肺地咳嗽。
老天爷爷,这是要犯病的节奏。
“大、大小姐你没事吧?”童宣吓的不清,又是顺背,又是揉胸,“大小姐你消消气,钱很快、快就能赚回来。”
这么有信心你别结巴呀。
莲净伸手将童宣到处爬的小手拍飞,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咱家好不容易有点积蓄,都、都给你败光了,咱们山河村虽不是个小村子,但平常人家结婚办喜宴席开十桌就已足够,你开三十桌,就□□里的乞丐都来了,你以为你是团头不成?”
你道何谓团头?
原来这乞丐也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讨的钱多的时候就给管理者送点小钱孝敬着,等到要不到饭的时候,管理者就煮点粥菜养活他们。
这管理者就叫团头。
在武侠小说里,这团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丐帮帮主。
童宣做小工的三分明月楼所在的街道,就住着一位团头,名叫霜降,曾多次到码头上喝牛杂汤,与童宣算是相熟的,听说了霜降的营生后,童宣还跟他开玩笑,管他叫帮主来着。
乞丐来吃喜宴,不用说一定是霜降的授意。
没什么事传不到乞丐的耳朵里,也没什么事不能从乞丐的嘴巴里说出去。
所以乞丐这个群体很适合用来做广告媒介。
童宣开这么多桌喜宴本来就是为了给缸炉烧饼打广告,所以来的都是客,就算是乞丐也一视同仁,好酒好菜地招待着。
“你确定这招广而告之真的有用?”
听童宣说了办喜宴的用意后,莲净拧紧的眉头松了下来,接过童宣递来的烙饼吃了一口问道。
童宣昂着小脑袋道,“有没有用过两天就知道。”
莲净点点头。
初五是三分明月楼给的最后一天假了,一旦开工,童宣便要上满工,不能再像年前那样可以每天吃了午饭再去,而是一大早便要去上工了。
所以早饭后,童宣便开始布置码头上的事,将有关烧饼炉子的一些琐碎的事交待给水生媳妇和重玲,水生媳妇道,“晓得了,明天开始你专心上工,码头上的事就放心交给我和重妈。”
童宣点点头。水生媳妇是个伶俐人,重玲木讷但勤快,两个人互补,没什么不放心的。
初六这天上工,发生了一件令童宣极其意外的事。
不仅童宣意外,便是所有灶园的人都跌掉了下巴,老板娘带了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哥儿来到庖房,“大家先停下手头的活,听我说件事——赵响堂家的老三赵瑞,从今天起便是咱们灶园大师傅的徒弟,以后大家一个园子里做事,都关照些个。”
老板娘走后,在旺扯了扯童宣衣襟,压低声音道,“年前我明明听老板娘和东家说要大师傅带你,怎么正元节一过就变卦了?”
童宣没有回应,心里琢磨着,老板娘把赵瑞送到灶园来,难道是要把我调去堂上跟赵至峰学做响堂?
在旺见童宣没反应,便转头找别人嘀咕去了,一时间灶园里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中午吃饭的空,老板娘将童宣叫到一边,拍了拍童宣的肩,“不错啊小伙计,这么快就娶了媳妇了。”
……这事传这么快……那些去吃喜宴的人不会抓错重点了吧?都只顾着传我娶媳妇的事把好吃的烧饼丢到脑后去了……
童宣心情略复杂,勉强笑了笑。
老板娘清了清嗓子,“现在说正事,本来我和当家的都觉得你是个人才,想培养你做三分明月楼的主厨,怎奈赵响堂有意让幼子学厨,我和当家的不好驳他的人情,便应允了,只是这样一来未免就委屈你了,做为补偿,决定涨你的工钱,你虽还是学徒工,但工钱从三文涨到十文,比一般的学徒工高三倍多,日后做的好,还会往上涨……”
工钱涨到十文?
童宣的眸子波光一闪,没等老板娘话说完便道,“多谢老板娘,我一定好好做事。”
想做响堂就是为了多拿工钱,现在涨了工钱,童宣便没那么重的心事了,初六客人不多,早早就放了工,童宣没有像平时那般急着赶回山河村,而是绕到街角的字画铺子,寻思着买几本书回去,给林媛打发时间。
☆、第15章 买书一定要拣厚的买
童宣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字画外就只有几本手抄本的《千字文》和《弟子规》,都是蒙学的书,呃,“老板还有别的书卖吗?”
老板正在打瞌睡,闻言睁开双眼,看了童宣一眼,伸着懒腰道,“要考秀才啊?有几本手抄本的《大学》、《中庸》明天才能到,再等一天吧。”说完嘿嘿一笑,“秀才不是一天考成的,你要真是有心考,也不会在乎这一天两天不是。”
谁要考秀才了。
考秀才有何用。
必须考到进士才能混个饭碗。
可一旦中了进士,就会被丢进官场的大染缸,染的失去本色,若是被卷入万恶的皇权争斗,更是连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才不要考学呢。哼。
我来买书,是给我家媛媛打发时间用的,说了你也不懂。
童宣扁着小嘴走出字画铺。
看来到字画铺买书是走错地方了,该去书铺才对。
可是没听说附近哪里有书铺呢……
到街上找个人问问吧。嗯。
童宣一边想一边沿着石板路往回走,走出巷子,便是三分明月楼所在的大街了,大街的一侧临着西宵河,河上一座青石桥,宽畅的桥面上,中间行人如织,两边挤满摆摊的小贩,以卖河产的居多,也有卖陶器和竹器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哎呀,是不是买两条鱼回去?
看着地摊上鲜活乱跳的鱼儿,小厨子把买书的事忘到了一边,从袖子里取出一指长的一串铜钱,拎在手里,各个摊子瞅瞅,货比三家,最后选了两条鲫鱼,准备回去给一家人炖鱼汤。
“这不是宣哥儿吗?”一位挑着担子的卖油郎笑着跟童宣打招呼,“是不是要回村?一起走。”
是小寒。
负责保护龙隐民间的景元帝安全的暗卫组织——“启”的二十四名成员之一,其真实姓名在接受大行皇帝征召之后便即隐去,转而以二十四节气中的小寒命名。
经过易容,表面上看起来与一般的卖油郎无异,但修长挺拔的身材和下巴上坚硬的青色胡茬依旧勾勒出了一个俊朗的男子的轮廓,加上难以遮掩的脱俗气质,令每位经过其身边的姑娘都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回村?
被小寒一问,小厨子低头看了看手里提着的两条鱼,才想起来还要去书铺给媛媛买书,提着鱼进书铺会不会太不和谐了?但是就这样回家的话,明天早上媛媛起来没事做,又只能在院子里吹冷风了,虽然院角的几株山茶花不顾积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