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是,就是。”肥龙对大眼珠子的话表示很赞同,“要不我说这死萝莉控脑子不正常呢,和妹子约在沙漠里见,这种事情也就他能做出来了。”
“是你们这对基脑子有坑才对吧!就算我想约在沙漠里见面,也得有妹纸同意才行啊,你们觉得会有这么傻的妹纸吗?”
陆凡翻了个白眼。
“我只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这种死变态萝莉控都能活了二十多年没被人打死,有一个两个脑回路清奇的妹纸,也不是不可能。”
大眼珠子沉吟道。
“我都说了一万遍了,我是和朋友一起去沙漠探险,不是去见什么萝莉!”
陆凡本来是提前和肥龙、二眼珠子一起游凤凰山的,不过他中途碰上秦俊才,要去沙漠寻宝,再去珠穆朗玛浴血,凤凰山自然是去不成,于是他便给这俩基去了个电话,说不玩了。
通知的结果就是这俩基一口咬定,陆凡之所以爽约,是为了泡妹子,为了泡萝莉!
虽然陆凡不介意做这事,可他不是啊,于是他就说,自己是要去沙漠,但是俩基都不信,非要来跟过来,看看是哪个萝莉能让陆凡放他们鸽子。
就这样,肥龙和二眼珠子,就这么跟着陆凡,进了沙漠。
原本两个人的旅途,变成了四个。
“你们没到过沙漠,走了这么远见个新鲜,也差不多了,回去吧,要不玄幻研讨会来不及了。”
陆凡很严肃的劝这俩脑子有坑的家伙回去,他这次去沙漠可不是去玩的,这种事情,一般人还是不要搀和为好。
“来不及就来不及,反正是他们的损失。”
卧槽,肥龙竟然还傲娇起来了。
只是傲娇这表情在萝莉身上,那就是萌萌嗒,放在这二百斤的胖子身上,陆凡差点没忍住一脚把这货放翻。
“两位,你们到此为止吧,沙漠里真不是好玩的,一个不好,命都有可能丢掉。”
秦俊才一路上忍受这俩货太久了,他感觉自己耳旁好像有苍蝇一样,嗡嗡嗡乱飞个不停。
“走也行。”肥龙一手摸着下巴,淫淫一笑,“告诉我,那个萝莉在哪,长什么样?”
“陆凡,他脑子是有坑,对吧?”
秦俊才差点被肥龙一句话憋出内伤来。
这俩人萝莉萝莉的一路了,难道他们真的认为沙漠里有萝莉吗!
这特么怎么可能啊!
“他小时候曾经看过一本小说,说一个人脑子被车碾碎了,然后就重生成笔仙,他当真了。有一天,他看见一辆拖拉机在村头,他一咬牙,一头就朝人车轮子下面钻,从那之后,他就这样了。”
“what?”秦俊才有点跟不上节奏,“重生成笔仙有什么好羡慕的?”
“那是他的梦中情人。”
“卧槽,你个死萝莉控,笔仙姐姐有什么不好,你说!”肥龙正要开喷,却是听到后面有动静,他一回头,就是一呆,“开越野车进沙漠?”
后面,足足七八辆越野车正在疾驰而来,速度很快,一路扬起滚滚黄沙,看上去很威风。
“怕是来者不善啊。”秦俊才一眼就看出越野车是经过改装的,他忙对肥龙和二眼珠子道,“你们俩到后面来,不要乱说话。”
“怎么?”
二眼珠子难得正经起来,那些越野车直接冲着他们来的,绝对来者非善。
“夫子,你得罪人了?”肥龙虽然脸上严肃,不过脑洞还在发挥,“所以来沙漠躲藏?”
这脑洞虽然还扯,不过可比到沙漠里会萝莉正常多了。
很快,七八辆越野车便行驶过来,围成一圈,将四匹骆驼围在中央。
咣当!
咣当!
咣当!
车门声响起,一行接近二十条汉子从越野车里下面。
这些人全部都身穿迷彩服,体形彪悍,脸色刚毅,一看就非常人。
肥龙和二眼珠子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紧张,被这么多彪形大汉团团围住,他们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等阵仗。
陆凡和秦俊才就面不改色了,这等阵仗对他们俩来说,算个屁啊。
“这是什么意思?”
秦俊才骑在骆驼背上,朗声问道。
“不要紧张,我们不是强盗”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留着平头的中年开口道。
“你看我像紧张的样子吗?”
陆凡淡淡说道。
墨镜中年就是一呆,是啊,这人虽然年纪小,但就那么漠然的看着自己等人,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了?
“哈哈,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小兄弟年纪轻轻胆识不凡!”墨镜中年哈哈笑起来,“小兄弟,哥几个有要事需要进沙漠一次,不过还缺几匹骆驼,不如你们帮个忙,把骆驼卖给我怎么样?”
“不卖!”
秦俊才直接拒绝。
“别这么急着拒绝。”墨镜中年道,“我绝对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价格。”
“我信。但是,不卖!”
“哥们,一匹骆驼,我给你们七千。”
就秦俊才这几匹骆驼,一匹价格也就在六千左右,这伙人开价七千一匹,也算大方了。
“就是七万一匹,都不卖!”
秦俊才酷酷的道。
“嘶!”肥龙忍不住眼睛一瞪,这桥段,不就是网文里的装比打脸套路吗,原来真的好爽啊,只是,这里是现实,比是不能随便装的,他忙小声道,“那个,哥们,虽然你很酷,我很想对你竖大拇指,但是现在不是装比的时候啊,他们那么多人,一人一拳我们”
“秦俊才,你还磨蹭什么,难道要我亲自动手吗?”
肥龙话没说完,陆凡就说了一句更装比的话。
“嘘!”二眼珠子吓得就去捂陆凡的嘴,但是却迟了,那话已经被说出来了,他脸色一白,“完了完了,夫子,你这死萝莉控要把我们害死了啊!你自己玩了无数个萝莉,此生无憾了,可我还在单身呐。”
“你大爷,还无数个萝莉,你怎么不说朕连天都日趴下了。”
第七百零一章 远古刺客
众目睽睽之下,秦俊才从骆驼背上跳了下来。
“骆驼我是不会卖的,但是你们却执意要买,那别废话了,划出道来比划比划吧。”
那一群迷彩服就有些慎重起来,眼前这四人,其中两人还有些慌张,但是另外两人,却淡定异常,明明看到自己这边有将近二十人,仍旧主动说要比划比划。
要么,就是对方脑子有病,要么就是对方有恃无恐,根本不怕自己。
前者好办,打一顿就是;后者,那就不好弄了,那说明对方是猛龙,会很难对付。
“比划你麻痹!你算老几!”
一个迷彩服骂骂咧咧的,抡起拳头就往秦俊才脑袋打过去。
此人拳出如风,身手不凡。
“找死!”
秦俊才本来没怎么将这群人放在眼里,但是此人上手就往他脑袋上招呼,如此狠辣,他也动了怒。
秦俊才也是一拳挥出,后发先至,砰的一拳,打在那人脑袋上,那人手臂都还没伸直,人就倒飞出去,横摔在两米之外,就此无声无息。
之前秦俊才还和这些人说话,不过一旦出手,他一句废话都没有,撂倒一人之后,停都不停,一拳再出,又是一人倒地。
虎入羊群这个词就是为描绘这种场景而生的,对方虽然人多,但根本没有秦俊才一合之敌,就听乒乒乓乓声一阵乱响,秦俊才身影所到之处,一片人仰马翻。
“住手!”
一声大吼响起,终止了秦俊才的动作和现场的乱象。
墨镜中年被秦俊才身手惊到,根本不敢亲自动手和秦俊才干,直接就动了枪。
秦俊才连头都不回,听声辨形,手臂往回一挥,空中白影一闪,继而,墨镜中年的惨叫声便响起,枪也握不住,掉在了地上。
一张扑克牌,插在他的手背上,只有半截牌面露在外面。
“还买骆驼吗?”
秦俊才走了过来。
“不,不买了。”墨镜中年这才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上,满头冷汗的道,“兄弟,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说吧,怎么你才肯放过我?”
“我这副牌可是新买的,本来想在无聊的时候消遣一下,就这么被你弄脏了。”秦俊才将扑克牌从墨镜中年手背上拔下来,又在墨镜中年衣服上擦了擦,“滚吧!”
“你就这么放过我?”
墨镜中年挺意外的。
秦俊才这回却是连话都懒得说,直接就上了骆驼。
“兄弟!”墨镜中年纠结两秒,突然站起来,大声道,“你应该也是冲那批宝藏去的,我有消息,暗影和血天使也盯上了那批宝藏!”
“谢了。”
秦俊才点点头。
“虽然你很强,但是你们人手不够,你们无法同时对抗暗影和血天使的,和我们结盟吧!我们有枪有人,你们有功夫,我们结盟,无往不利!”
“你以为我要枪要人的话,自己不会带吗?”秦俊才道,“我也给你们一个忠告,这批宝藏,已经有主了。暗影也好,血天使也好,这天下没有任何人能够吃下,不想死的话,就别趟这浑水。”
墨镜中年盯着秦俊才看了会,目光又落到自始至终都没下骆驼的陆凡身上,之前那个年轻人已经恐怖如斯,却对这个更年轻的人毕恭毕敬,马首是瞻,这个更年轻的,只怕更加可怕。
“后会有期!”
墨镜中年退走了,暗影、血天使,还有眼前这一波闻所未闻的神秘人,他感觉这盘棋,根本不是自己能够下的。
“宝藏、暗影、血天使。”眼看着一辆辆路虎以更加迅捷的速度退走,二眼珠子才喃喃道,“我是不是穿越到小说里了?”
啪!
肥龙甩手就给了二眼珠子一巴掌。
“嗷!”二眼珠子疼的一阵龇牙,“你干什么!”
“痛不痛?”
“你大爷的,当然痛了!”
“嗯。”肥龙点点头,“痛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你大爷!打一巴掌验证是不是梦不是打自己的吗!”
“打自己,我傻啊?”肥龙又问陆凡,“夫子,你是不是传说中的都市小说主角?”
“沙漠里没萝莉,现在信了吧?”陆凡再次翻了个白眼,“我的事情,你们知道太多没好处,回去吧,你们也看到了,会有危险的。”
连枪都看见了,肥龙和二眼珠子哪里还敢继续,打两句嘴炮之后,便离开了。
“暗影和血天使是什么来头?”
“血天使是欧洲最精锐的一支雇佣军,非洲一些小国要打仗或者欧洲一些国家要打索马里就会找他们。”
“雇佣军?”
陆凡之前听这名字这么吊,还以为血天使是什么牛逼的存在,搞了半天竟然是雇佣军这种货色。
不是他自大,雇佣军都是一群普通人,而且现在是在华夏,许多装备都无法弄进来,能有什么用?
“血天使的头头叫凯撒,不知道从哪得到一套训练人的方法,经过他训练出来的士兵,各个都骁勇善战,以一当十。”
“以一当十?”陆凡笑了笑,“你一个能打他们几个?”
“只是打败的话,我一个能打他们五个,但是以命相搏的话,三个配合,就足以杀了我。”
“也不怎么样啊。”
“不是这样算的,凯撒除了是一位训练大师之外,还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谋略家,他是真的懂兵法的,并且十分精通。那些雇佣军,单体或许不是十分强大,但是有凯撒的调度,互相配合,就是一支精锐的死亡之师了。”
“那暗影呢。”
陆凡还是不将血天使放心上,什么兵法什么配合,他出手,这些人连动的机会都没有,还谈什么配合。
“暗影十分神秘,我了解的也不多,只知道那是一个有着千年历史的刺客组织。”
“刺客和杀手,有什么区别?”
“要说区别,就是刺客更高端,更专注。大部分杀手没什么追求没什么理念,只要给钱,不管好坏,不管是谁,都可以杀,目标太棘手,也可能放弃。刺客不一样,刺客挑选目标,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不符合自己刺杀标准的,给再多钱也不会接。可一旦接了,就会确保完成,一个刺客失败了,另一个刺客还会继续,第二个死了,就会派第三个”
“如果招惹了刺客组织,除非把整个组织都灭了,要不然就没法摆脱他们?”
“正是这样。这也是一般人都不愿意招惹刺客的原因。”
第七百零二章 踏沙行
陆凡对暗影的兴趣比对血天使要大,多少国家王朝都是几百年就灭亡,秦始皇那千古一帝建立的王国两代就亡,一个刺客组织竟然能够流传千年,肯定有独到之处。
“暗影是吧,希望不要让我失望。”
陆凡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宝藏被暗影截胡,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命拿钱没命花”,流传千年的神秘组织又如何,吃了多少,都得连本带利的吐出来。
就是这么自信。
现在才刚刚进入沙漠边缘,根本没深入,所以墨镜中年一行才敢开车进来,陆凡和秦俊才又骑着骆驼,在沙漠里走了整整七天,彻底深入。
这七天时间,陆凡也遇到过几波人,不过都是去沙漠探险的普通人,并不是去寻宝的。
两人也从这些人手中又买了两匹骆驼,和之前的骆驼轮流骑,也给骆驼减轻一些负担。
这种不见“同道中人”的情形,一直到第十二天才有所改善。
这天,陆凡正眯着眼睛,在骆驼背上闭目养神,突然听到秦俊才低声招呼“有人”。
陆凡知道,这个“有人”,定然是同道中人,如果是一般人,秦俊才会直接无视,哪里会告诉他。
陆凡睁开眼睛,就看到前方不远处,停了有十几匹骆驼,另有七八条人影,有坐在骆驼上的,但是大部分都站在地上。
虽然这些人打扮什么的都和普通人一样,不过在秦俊才和陆凡这种人眼中,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那是,凯撒?”
秦俊才突然吃惊起来。
他前面还和陆凡提到凯撒呢,没想到这会竟然亲自见到了。
“就这么点人,也想来夺宝?”陆凡摇摇头,“这个凯撒,真像你说的那么神?”
“问问就知道了。”
秦俊才一提缰绳,就往血天使雇佣军那边走去。
“将军,有人过来了。”
秦俊才往这边一走,立即就有人发现,向一个靠在骆驼上喝酒的中年人报告。
“想惹麻烦做掉就好。”
凯撒眼皮都没抬一下,还是喝酒。
“凯撒,你口气还是这么大。”
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秦?”
凯撒将手中的酒瓶一扔,手一抓脚一蹬,便上了骆驼,动作潇洒而帅气。
“其他人呢?”
秦俊才走到了面前。
“没人了,我这次来,就带了这么几个。”
“别胡说八道了,就带这几个人你敢来华夏寻宝?”
“谁说我是来寻宝的?我像那么爱钱的人吗?”
“像。”
“哈哈,少废话,看招!”
凯撒朗声一笑,身手矫健的好像猿猴一样,直接从骆驼背上纵跃而起,人在半空,一腿已经是向秦俊才当胸踢去。
秦俊才上半身不动如松,右手握拳,对着凯撒的脚心一拳就打过去。
砰的一声如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