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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仙楼里,喝过酒后,人像神仙一样,这种糜烂的岁月,孟海不太喜欢,一切跟奢华有关的东西,孟海从心底都是排斥的,他不主张铺张浪费,不主张讲排场,他主张的是节约,但今天不同,今天他遇到了光光,光光是个抓恶人的人,他做的这些事情,利国利民,孟海觉得,值得跟他喝一次酒。
出了醉仙楼,孟海走入街上的人群,光光也走入这人群,光光拉住孟海说:“我好像忘了一样东西。”
“啥?”孟海瞪着醉眼。
“骷髅,就是人的头骨,我的武器,忘带了,落酒店了。我得回去去取。”光光一转身,化作一道金光,到了酒店,拿了武器,转身就化作金光,金光落在孟海面前,光光在金光中出现。
“行啦,认识你很高兴,既然你不愿意加入我的行动,那我也不耽误你时间啦。”光光告别了孟海,转身一道金光去了。
孟海坐在街边,醉眼看街道,街上的人跟蚂蚁一样,走啊走,走啊走,孟海朝前方吐了一口痰,对着人群说:“这么多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五十八章 被夸张的爱情
爱情被许多人夸张,于是爱情变的很大,人们都在寻找,寻找大大的爱情,但发现爱情很小,以为不是爱情,错过了一次次恋爱的机会。
除了爱情,还有封建社会臣子对君王的忠诚,这种忠诚,是一种顺从关系,忠诚在后来被人们抛弃,人们觉得,不应该使很多人无原则地忠诚于一个所谓的君王。而爱情并没有被人们抛弃,这种古老的感情,自古就有,直到今天,孟海还拥有爱情,跟其他很多人一样。
数一数,什么亲情、友情、爱情等人的感情,自古就有,一千年前的人拥有,一千年过来了,天下的人也同样拥有,这些感情是古老的,古老的感情,经过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乃至更多个年份,被无数人拥有、经历,又同时被无数人夸张。
什么母爱,什么父爱,什么友爱,等等,这些感情,人自古就有,但同时,自古就被夸张,一年又一年地夸张,出现了一个现象,就是,人可以通过写言情小说,写伦理小说等来赚钱,在起初的时候,爱情、亲情还没有被夸张的时候,人们是不能靠此谋利的。
当亲情、爱情被夸张、被附会,一些夸张的东西来了,一些虚假的东西来了,一些虚幻东西来了,各种东西鱼龙混杂,导致人们所理解的人的感情复杂起来。
其实,人是很简单的,人的感情也很简单,但经过很多很多的夸张,本来人人拥有的感情,人人很轻易就能获得的感情,弄得似乎很多人都没有过爱情,弄得似乎很多人一生都遇不到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
其实。那些人的感情,被夸大了,被夸大之后,就导致很多的人感觉自己的爱情不是爱情,算不得爱情,小说里的、戏剧里的、电视里的、电影里的、传说里的。等等里的爱情,才算得上爱情。
可见,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人类的很多感情都被夸张,被附会,被造假,人类的这些感情,长了厚厚的一层茧。
孟海和云蚁墨恋爱,但是。孟海觉得,他们的爱情算不得爱情,这种感觉的出现,也许是因为孟海拿自己的爱情跟夸张后的爱情相比,自然是比不过的。
被夸张的不仅仅是人的感情,人类历史上很多的东西都被夸张,本来很简单的事情,被夸张。就变复杂了,本来很清晰的事情。被各种夸张后,就变得混乱了,不那么清晰了。
孟海在城中村悟出了上述的内容,就决定,抛开那些被夸张的东西,求得最本真的东西。这就导致孟海产生了一种思想。在他看来,此时此刻的城市,处处有很多夸张,处处有很多浮夸,处处有很多虚假。处处有很多东西脱离真实,他逐渐想要过一种原始人的生活,逼近真实的生活,在丛林里或者草地上,一群人围着篝火,也都不穿衣服,大家在火堆旁边吃东西,每天都很快乐。那种**裸的状态,是多么真实的状态。
但孟海不是原始人,偶尔有一种奇特的思想,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的那种过原始人的日子,真的让他去过,他也未必就能十分喜欢。
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不是固定的,孟海喜欢过吸烟,后来,就戒烟了,吸烟的时候,喜欢吸烟,吸烟好酷啊,一吸烟,整个人都酷起来了,戒烟的时候,不喜欢吸烟,想起吸烟,心里就好烦好烦。
云蚁墨多次劝孟海,多学习些艺术,孟海曾经还画过一段时间的话,像他的好朋友紫云一样,去野地里写生,画牛画马画骆驼,画什么不像什么。
逐渐地,孟海发现自己的时间不够用了,按照一些人的说法,时间只要肯挤,总还是有的,但孟海不肯花时间在画画上,他总是感觉,画出来的东西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画他干什么?这样说来,画画的还不如做烧饼的呢,画一张饼,不能充饥,而做一个烧饼,那可是能吃的。
孟海因为上述的原因,放弃了画画,当然,一个人放弃一件事情的原因是复杂的,他给人说的时候,总说,因为画出来的东西不能吃,所以不画了。
孟海也唱歌,去歌厅唱歌,又唱又跳,后来,他就不爱唱歌了,原因也跟吃有关。唱歌不仅不解渴,还容易口渴,唱的多了还饿。同样的,孟海认为唱歌不如做烧饼,唱一首歌,不能吃,做一个烧饼,吃过之后,肚子就不饿了。
孟海就得出一个结论,民以食为天,而不是民以画为天,也不是民以歌为天,更不是民以舞为天。
上个月,孟海还给云蚁墨说呢,你老去酒吧娱乐,没有意义,还不如做烧饼呢,做烧饼多伟大呀,做烧饼使多少人不饿了呀,使多少人解决了温饱问题呢?
城中村中人那么多,孟海还是一个人在这里,人再多,都是陌生人,那些走着的人,跟地上的蚂蚁有什么区别呢?于孟海而言,他们和地上的蚂蚁没有区别。
在这个城中村的夜晚,孟海在街边吃了一碗麻辣烫,喝了一瓶啤酒,他不戒酒了,他突然又喝上了。喝完酒,他就去公共厕所撒尿。他要离开这里了,撒完尿,他就正式地离开这里。
从卧驴市出来,孟海在月光布满的道路上行走,路上没有一个人,只有石头、土壤、野草、乌鸦、昆虫,没错,这里是城郊,郊外的夜晚,这么孤寂,郊外的夜晚,属于孟海这个流浪的人。
下一个城市去哪儿呢?孟海还是要去城市,近期,他对城市感兴趣,他的行程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随便从哪个城市到哪个城市,只要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陌生城市,就好。
前面有一个城市,那个城市是个比较小的城市,孟海查看了下地图,啊,前面,前面就是蟋蟀市了。
孟海背着一个背包,这背包不是简单的背包,是那种可以飞的喷气背包,利用这个背包,孟海可以很快去那蟋蟀市。孟海用这喷气背包,快速行进,眨眼之间,他就出现在了蟋蟀市。
两座城市,卧驴市有的人群,蟋蟀市也有,在卧驴市,有许多人在街上走,走成了一道风景,在蟋蟀市,也是同样的情况,人们在街道上,走成了风景。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这蟋蟀市,看看这蟋蟀市有什么。
孟海还是像往常一样,喜爱城中村,啥都便宜。孟海在蟋蟀市的一个城中村落了下来,这里有卖煮鸡蛋的,很便宜,比城中村之外的煮鸡蛋,要便宜。
孟海买了三个煮鸡蛋,为什么买三个煮鸡蛋呢?因为四个太多,两个太少,买三个,正好。他就买了三个鸡蛋,把皮全剥了,然后就开始吃这三个蛋。可谁知,蛋是圆的,手部一个不留神,就有一个蛋滚落在地。如果地面是地板,他可能会捡起来吃了,但地上是坑洼的地面,那鸡蛋,正巧掉入了一个小水坑里,这还怎么吃呢?这还吃个屁呀?
卖鸡蛋的旁边,有卖奶茶的,卖奶茶的那个姑娘真好看,她面前的奶茶,好多口味。孟海买了一杯奶茶,买时,她问:“要热的还是温的?”
“温的。”孟海回答,热的,不能马上喝,喝快了,烫嘴,要温的,就能边走边喝。
拿着奶茶,吃着鸡蛋,吃一口鸡蛋,喝一口奶茶,然后,街道旁边有个理发店,理发店里灯光暧昧,里面没有人理发,倒有几个姑娘在里面坐着。
孟海走过这家店,就见到一个宠物店,宠物店里的宠物多,门外都摆了两个笼子,笼子里,有猫,还有狗呢,狗的对面就是猫,猫的对面就是狗,这狗和猫,都懒洋洋的,狗不理猫,猫不理狗。
当然,孟海也没有去理猫和狗,往前走,就有一个人推着小车,那车上摆的是什么呢?啊,全是猪的器官,猪头肉、猪心、猪肝、猪肺,旁边还有一些羊肉,主要卖的是猪肉,捎带卖羊肉,有羊鞭、羊蛋,羊蛋旁边,放着猪蹄。
“要点啥?来点吧?”推小车的老汉问孟海,想让他买点东西。
孟海不想吃这些肉,看着挺多的,这么多肉,买一些,吃起来应该会很好吃,但孟海从小就对肥肉、动物内脏没有很大兴趣。他没有买猪肉,也没有买羊肉,而是买了旁边超市里的一瓶橙汁,冰镇的,好凉好凉。
这个蟋蟀市里的城中村,跟卧驴市中的那个城中村一样,街道两侧,店面丰富,光在街上走着,就足以使人高兴,更别说去店里面跟老板聊天了。
孟海就发现,那些门面的店铺太有意思了,主要是老板有意思,有的老板是小夫妻俩,有的是老头老太太,有的是寡妇,有的女老板并没有离婚,她在店面里营业,可巧老公不在家。
孟海喜爱逛街,也喜爱跟店面里营业的人攀谈,谈天说地,孟海的口才就是这么修炼出来的。
还有就是,这各家店铺的行情不一样,有的老板是妇女,有的是人妖,而有的,是外星人。
一些人,可能跟一些不良组织有瓜葛,有些人,可能是从白玉山上下来的恶人,在市井中开了这么一家店面。
还有游戏厅呢,里面很多大机器,可以玩游戏。但孟海对这些有些腻味,并不是他玩了很多,而是以前玩了一些,并提不起多大兴趣,他钟情的是美容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是吗?(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五十九章 喝奶大师
刚到蟋蟀市的孟海就喝了一杯奶茶,孟海钟情于奶,牛奶、羊奶、豆奶、奶茶、奶油、奶酪等等,所有跟奶有关的食品、饮品,孟海都喜欢去尝试,孟海的志向是,喝遍天下所有的奶,做一个喝奶大师。
这一条小街道上,有一家鲜奶屋,里面除了卖面包夹肉,还卖各种奶,有纯牛奶,有酸奶,这里奶的种类虽多,可还是不够齐全,世界上那么多哺乳动物,它们的奶都得喝。而目前为止,孟海喝过的奶屈指可数,羊奶他喝过,牛奶他喝过,豆奶他也喝过,但其他众多的奶以及奶制品,都没有喝过,如果照这样下去,活这一生,该是多么大的遗憾。
按照孟海的计划,一天要喝三种奶,这是跟着一日三餐走的,早上喝一种奶,中午喝一种奶,晚上喝一种奶,如果可能,睡前也要喝一种奶,如果可能,醒来后还要喝一种奶。
孟海的计划是,每一次喝奶,都不能重样,每一次喝的奶,都是应当是好喝的,而且必须是以前没有喝过的。喝奶大师那可不是吹的。
孟海知道自己在城中村,不会遇到熟人,不会遇到朋友,他在这里,很有意思,这个地方对他而言,是个陌生地方,他对这个地方而言,是个陌生人。这种陌生感,其实是种新鲜感,孟海就是喜欢这样,每天都新鲜。
昨天,孟海还在卧驴市呢,今天,他就来到了蟋蟀市,蟋蟀市,又是一个新鲜的城市,这里的城中村。又是一个新鲜的城中村。
能在这个陌生地方遇到什么人,是未知的,孟海也说不好会遇到什么人、会经历什么事,这种充满未知的感觉,是刺激的。
早八点,孟海从睡眠中醒了。这是他在蟋蟀市睡的第一觉,这觉睡的平稳、踏实,一觉,孟海忘掉了之前所有的忧愁,看到今天明亮的世界,仿佛日子从今天重新开始。
蟋蟀市孟海以前没来过,只是从地图上看过,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并没有多大的魔力吸引很多人来。这里人口不多。正是这人数不多的城市,孟海称它是温顺的城市,没有人多的拥挤,没有大量机器的可怕轰鸣,这个城市给人的印象是不急躁的,是温顺的。
从旅馆出来,孟海转身看这旅馆的牌子,牌子很小。还歪歪斜斜的,一副风一吹就要掉下来的样子。但牌子始终没有掉下来。可能是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大风。
是的,这里没有大风,空气湿润,天气每天都怡人,不用担心在蟋蟀市住的不舒服,不用担心这里的天气会影响自己的心情。这儿的一切,都是合适的,人在这里过日子,哪儿哪儿都合适。
更有趣更特别更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有一家鲜奶屋。孟海昨晚就在里面喝了热热的牛奶,醇香味美,能在鲜奶屋喝牛奶,孟海开心。
昨天离开鲜奶屋,孟海带回两瓶牛奶,玻璃瓶子的牛奶,一夜放在保温柜里,早晨孟海打开柜门,取出热热的牛奶,还没有打开瓶子呢,孟海似乎就闻到了牛奶的醇香。喝奶大师爱喝奶,只要能喝奶,就有一份快乐。
都说过了,这里没有熟人,孟海到街上,一个人也不认识。他干脆就不出去,索性呆在房间里。刚才在门口忘了一下旅馆的牌子,旅馆的牌子那么破烂,但房间尚可以,住的挺好的,里面有电视、空调、浴室,又是一个温馨的房间,孟海这些天,从一个温馨的房间,到另一个温馨的房间,这些房间,都是这样温馨,孟海在温馨的环境中,感觉自己都快温柔的像个女人了。
房间里能干什么呢,除了看电视就是玩手机,孟海在房间里呆着也是无事可做,可出去又能做什么呢?出去也是无事可做。吃东西?喝东西?孟海不想吃也不想喝。他宁愿在房间里坐着啥也不做,养养精神。
但也不能老坐着,不能光坐着,孟海就打开房门,看看房门外面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没有,可开了门口,门外除了楼道,啥也没有,连个打扫卫生的人也没有。孟海就这么无聊着,像一个精神病人。
一些地方有比拼喝酒的,谁能喝,谁喝的多,谁就赢了比赛,赢了比赛就能得到奖金。而孟海喝奶不同于那些比拼喝酒的大赛,他喝奶,也得不到奖金,他喝奶,完全是爱喝,喜欢奶的味道,他喝奶,不为别人,不为金钱,为的是他自己。
孟海打开房门后不久,他对面的门也开了,对门里面,阳光灿烂,阳光铺在洁白的床单上,床显得那么柔软。
床沿坐着一个女孩儿,她手里拿着一本书,但是,书却是倒着的。
她刚刚打开了门,然后坐在床上,想要看书,却把书拿倒了。
孟海仔细看了两眼,才明白,那床上坐着的女孩儿,是个盲人。她眼睛看不到。
“你在看书吗?”孟海在她的门外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那个女孩儿说,“我看不到,我什么也看不到。”
“你介意我进你的房间吗?”孟海在门外问。
“你是?”女孩儿有些谨慎。
“我住在这个旅馆,正巧住你对面,”孟海说,“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