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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我急忙应道,苗苗说的没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事情不能用简单的恩怨去衡量,这件事必须搞清楚。
之后,苗苗语气严肃了起来,道:“我想说的是,海梅蓉的娘家有些特别,你去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千万不要晚上去,更不要在里面过夜,检查完墓地就撤退,不要多停留,带上胖子和七彩鹰。”
我一一应下,苗苗又说了几句,左后说等下会把地址和资料发过来,让我好好休息,明天出发。
我说好,挂掉电话几分钟后苗苗发来了地址,这地址我一看就感觉头皮上长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河南省沁阳市王屋山乡风门村。
这地方的另外一个名字更加赫赫有名:封门村
又称鬼村
我万万没料到,海梅蓉竟然出生于封门村,那个村不是传言早就无人居住了么?
此外,资料里面还有一张墓地的照片,外表很普通,就是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坟,坟前有一块略显粗糙的石碑,上面刻着几个字:爱女洪春梅之墓。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洪庆生大女儿的名字,洪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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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封门村(1)()
我立刻跑去找胖子,把苗苗让我去封门村的事情和他说了。
胖子听完脸色有些震撼,道:“看来你们洪村的事还真是不少啊,竟然有封门村的人嫁到了你们村。”
“能跟我说说这个封门村吗?”我有些好奇到问道。
封门村乃是赫赫有名到鬼村,其大名不光在奇门界很有名,在俗世也同样被人所津津乐道。
提到鬼村就必然绕不过封门村,在络上搜索封门村三个字,页多达数十万,甚至有好几部基于封门村拍摄的恐怖电影。
我最初知道封门村这三个字,就是受到电影的影响。
“封门村是一个鬼村,人鬼混居,风俗很特别,三十多年前的那场大浩劫之前还有人居住,后来诡事越闹越凶,在上浩劫结束之后,奇门力量大损,封门村的后代便陆陆续续离开,如今已无人居住。”胖子道。
“不会吧,人鬼混居?”我抓住了其中的重点,不禁头皮发麻。
人鬼殊途怎么能混居在一起?就算是阴人阳民共同居住的半步多,也不是混居的,而是东西各半,泾渭分明。
“我告诉你一条你就明白了。”胖子看着我,缓缓道:“封门村不拜神,拜鬼”
“怎么会这样?”我大吃一惊,这是什么风俗?也太惊世骇俗了吧?俗世数千年来都遵循了一条规则,那就是拜神拜佛不拜鬼
君不见小到土地神煌都有人供奉香火,但权力更大的阎王酆都大帝却无人拜。
为何?
因为土地再小也是神,而阎王和酆都大帝再大也是鬼
人鬼殊途乃天定,是拜不得的,拜鬼必定要出事,会受到天谴。
不说是人,就是王朝也一样,凡是敬拜鬼神的朝代,必定弄得天怒人怨,乌烟瘴气,烽烟四起,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说起拜鬼,我本能的联想到了太阴文明,太阴文明很容易演变成拜鬼的习俗,这点在洪村地宫和大魔城都有体现。而这个文明已经泯灭,灭在了文明程度远落后于它的华夏文明之手。
我心里不禁的冒出一个猜测,拜鬼的封门村,会不会和太阴文明有什么联系?
魔王张献忠就曾经拜鬼为师,结果荼毒天下生灵,造就了无数的杀孽,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被龙牙箭射死,残魂躲入了洪家老祖把持的洪村地宫苟延残喘。
几百年后,又有来自拜鬼习俗封门村的女人,嫁给了洪家仅剩的一丝血脉,洪庆生,还诞下了二女一子。
我不知道海梅蓉到底拜不拜鬼,但这里里面的弯弯绕却让我不得不泛起了嘀咕。
两者之间,会是巧合吗?
我不禁回忆起海梅蓉的样子,人不高,称得上娇小,长的很标致,哪怕是现在的眼光审视她,至少也能达到七分,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并不多;反观洪庆生,弯腰驼背,又瘦又黑,两人站在一起可以说完全不般配。
而且,洪庆生的父亲继承了洪家祖上的田产,属于地主阶级,连累洪庆生的成分也不好,在那个被压制的年代是看不到出路的,也不知道海梅蓉为什么会嫁给他。
胖子见我面有异色,笑笑道:“封门村那个地方一到晚上就凶邪的很,不过我们白天去的话问题应该不大,带上七彩鹰足够应付了,快进快出。”
我说好,苗苗也叮嘱我带上七彩鹰。之后我们又说了几句,胖子便说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尽可能两天之内把事情搞定。
我点头,自己还有四天就要再去一次半步多见皮鬼先生,给苏岳奶奶弄转世投胎的事情,时间有点紧。
……
歇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和胖子带上东西直奔飞机场,胖子已经定好飞往郑州的机票。封门村位于县级市沁阳,隔着重庆一千多公里,飞往郑州后转乘汽车赶往是最快捷的方式。
好在重庆是的川东区的大本营,我和胖子带着七彩鹰一路绿灯上了飞机。
搞笑的是,七彩鹰这畜生居然不肯去货舱,硬是跟着我们上了客舱,还把胖子的座位给占了,幸好这个时间点年节两不挨,颇为冷清,还有空位,否则胖子就得站到郑州了。
七彩鹰就像个人一样,四平八仰的坐在座位上,一副谁赶它就跟谁拼命的样子,惹得机上不少乘客纷纷侧目。
胖子敢怒不敢言,只得乖乖挨着它旁边坐下。
一帆风顺,到了郑州之后我和胖子花重金开道,找了一辆车和代驾,直奔沁阳王屋镇封门村。
到王屋镇之后,时间已经推移到了下午,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
我们找人问了一下,得知封门村非常闭塞,山路难行,步行的话至少要走三个小时,骑摩托车也得一个小时。
于是我们找了一家镇里的旅馆住下,打算明天再动身,顺便买两把挖坟用的工具。
封门村不光在奇门界有名,在俗世也一样有名,吸引了不少胆大猎奇的游客前来,所以王屋镇这个离鬼村最近的镇子不光不冷清,还颇有些热闹;旅馆甚至打出了住宿免费送进封门村的招牌,电线杆子上还有不少临时向导的小广告。
俨然一副旅游产业兴旺的样子。
我放下东西,从旅馆窗子看楼下操各种口音的游客,有些无语,道:“封门村不是鬼村么,怎么搞得更旅游胜地似得?不怕出事么?万一有人胆大妄为天黑了还往封门村里面钻,闹出人命怎么办?”
千万不能低估某些脑残驴友的胆量,越是危险的地方他们就越是兴奋。
“放心吧,这种事情本地的奇门势力早就做好了布置,普通游客去的是假的封门村,真的封门村他们根本不知道在哪。”胖子笑笑道。
我眉头一扬:“村庄也能造假?”
“想要旅游经济,又想要保护旅客人生安全,你说能怎么办,只能造一个假的让他们去游去玩咯。”胖子耸耸肩,又道:“就像你老家丰都的鬼城,真正的鬼城是地府建造的,怎么可能给阳民旅游?”
我一阵无语,这点确实是,丰都县鬼城全国闻名,游客如织,是人为建造的;实际上和地府没有半毛钱关系,真正的鬼城只能说是在丰都境内,具体在哪普通人肯定是找不到的,反正一定不会再游客能到达的地方就对了。
阳人是不可能进入地府鬼城的,否则阴阳两界的秩序就乱了。
“放心吧,我昨天已经做了一些功课,只要到了假的封门村,就一定能找到真的。”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我点点头,之后和胖子稍稍歇息了一下,便出门去吃晚饭,七彩鹰亦步亦趋的跟着,威猛的体型时不时引得人群注目。带着它就是这样,去哪都特别高调,之前入住旅馆的时候,老板硬是收了我们两倍的房钱才肯让七彩鹰也一同住下。
我们下楼,发现附近的餐馆人都挺多的,便想走远一点,找一家人少点的地方吃东西。
走着走着,七彩鹰忽然“咕咕”叫了两声,扑棱棱朝着一条小巷子钻了进去,一闪就不见了。
我和胖子吃了一惊,立刻抽出武器跟上,左拐右拐,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咕咕咕”很密集的声音,甚至还有七彩鹰高亢的鸣叫。
等我们跑近,顿时看得目瞪口呆,此刻,七彩鹰正把一只母鸡摁在地上,对着它后面做那羞人的动作。
旁边一只芦花大公鸡被七彩鹰的气势吓得瘫在地上,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树叶堆里,如烂泥一般,慑慑发抖。
除此之外,周围还有数十只大小不一的母鸡,分明是一个小型的养鸡场。
我心中万千羊驼狂奔而过,本以为这畜生是发现了什么鬼魅邪祟,火急火燎的,结果却是跑到这里来传宗接代来了。
“我说过的,七彩鹰啥都好,就是这点不太好。”胖子饶有兴趣的观察着七彩鹰一耸一耸的动作。
我无语了,道:“怎么会这样?”
胖子笑着解释:“七彩鹰本来就是公鸡中的极,阳气十足,换一个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它雄性荷尔蒙分泌极度旺盛,有时候会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特别是长出三根彩羽成熟以后。”
我彻底无语,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畜生还挺持久,一般的公鸡上母鸡其实就几秒钟的事,这家伙一分钟还没完。
“走吧,我们回去找地方吃东西,它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的。”胖子转身往回走。
“要多久?”我问。
“这就不太清楚请了,这鸡窝起码二三十只母鸡,它要把后宫临幸一个遍的话,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胖子道。
“你是说……它要把这一窝母鸡全给办了?”我更加无语问苍天了,那旁边那只公鸡的心理阴影面积该有多大?
“对。”胖子点头,道:“也就第一次,后面应该会好一些的。”
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得和胖子返回街上。
此时正是饭点,街面上的店面餐馆全没了位置,我们走了好一段才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家烧烤摊。
烧烤摊看起来挺寒酸的,一盏瓦数不高的白炽灯随着冷风摇摇晃晃,昏黄昏黄的,看不清摊主的脸,只有在木炭被扇红的时候能偶尔瞥见,很苍白,病怏怏的,通红的炭火都照不红他的脸。
烤摊旁边的食客也很少,只有两桌,一桌三人,一桌两人,旁边只剩下一桌空余的桌子。
“老板点单”我和胖子坐下,胖子冲老板喊道。
老板微微扭头瞟了我们一眼,没动身,继续忙着手上的活,沙哑的声音道:“菜单在桌上,有需要就说,烤好之后送来。”
我和胖子有些奇怪,这老板看起来怪怪的,一点都不热情。
胖子照着菜单点了一些,让老板加快速度;老板还是没说话,忙活着手上的事。
没多久,第一盘烧烤好了,先送上来的是爪子和鸡翅。
我和胖子早就有些饿了,拿起鸡爪就开啃。
可就在这时,远处突然“咕咕咕……”传来一阵七彩鹰尖锐的尖啸。
我和胖子急忙扭头,却见七彩鹰扑棱棱朝我们飞扑而来,一双鹰眼泛着冷光,死死地盯着烧烤摊主的方向。
“不对劲”
我和胖子本能的跳了起来,急忙回头,却发现烧烤摊主不见了,而他的考摊旁边竟然躺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最恐怖的是尸体的手脚都不见了。
我想到了什么本能的低头,当看到手上的“鸡翅”时汗毛炸立,惊得把它直接甩了。
这哪里是什么鸡爪,而是一只烧焦的人手
胖子那边也一样,不同的是,上面有两排牙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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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封门村(2)()
“卧槽……呕”
胖子看清楚之后,脸都绿了,二话不说立刻趴在地上狂吐。
我胃里也一阵翻腾,刚才虽然没咬上去,但嘴皮子到底碰了一下,被胖子一带,顿时也忍不住了,肠胃不断痉挛着,翻江倒海。
狗日的被阴了
要不是七彩鹰,我和胖子今天就得吃上一肚子的死人肉做晚餐
呕吐了一阵,胖子虚脱的坐在椅子上,我急忙冲到对面一家店里拿回来两瓶水,递给胖子一瓶漱口。
等我们漱完口,却发现旁边两桌驴友竟然还吃得津津有味,他们桌子上摊着的,根本不是之前看到的鱼、干子、牛羊肉,而是一堆人体的脏器,焦糊味混着淡淡的血腥,急剧视觉冲击力。
他们看我们又是咋呼、又是呕吐的样子,全部用看傻逼的表情看着我们。
其中一人嘴里还咬着一根手指头,另外一人嘴里正嚼着一块肝……
“呕”
我忍不住又吐了
胖子也如此。
好一阵,等我们再直起身来的时候,吐得是两腿发软,我本能的想冲上去踹翻他们的桌子,还吃个毛线这不是烧烤,而是人肉
“别”胖子一把拉住我,小声道:“他们是普通人,不要叫醒他们,否则重度惊吓之下,就算不被吓死吓疯。这辈子也会活在阴影当中。”
“可……”我无语了,急道:“难道就让他们这样吃下去?”
胖子一脸无奈,道:“再想别的办法,那虽然是死人肉,但还新鲜,吃不死人的,却能把人吓死”
“王八蛋”我怒骂了一句,道:“那脏东西底是个什么鬼?厉鬼吗?”
“不是。”胖子很肯定的摇头,说:“它有影子,应该是某种邪祟”
“狗日的别让我逮到你,否则将你碎尸万段”我咬牙切齿,人生头一遭啊,竟然被一个邪祟给阴了。要不是七彩鹰,自己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吃肉了。
只是说完让我无奈的是,过去这么长时间,邪祟早跑了,七彩鹰去追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得上。
“我们要不要追上去帮七彩鹰?”我不甘心的问胖子。
“别去,外面是荒郊野岭,这地方本就邪性,穷寇莫追,况且它也已经走远了。”胖子摇摇头,说:“我们还是解决了这些人的吃食吧,死人肉吃多了会倒霉的。”
我灌了一口冷水,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就觉得肚子翻江倒海,很多都是半生不熟,血汪汪的,“怎么办?”
“不能用强,否则会惊醒他们。”胖子沉吟起来,解释道:“这些人都是普通人,中了障眼法,一旦惹怒他们血气上涌,冲顶的阳气便很可能会破了障眼法,等他们看到真相,不当场吓死就算命硬了,心里阴影更是一辈子的事;还是让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曾经吃过人肉吧。”
我无语的点点头,是这个理,人肉这东西好说不好受,太惊吓,太恶心了
想了想,我试着道:“要不然用钱买吧,这方法不容易激怒他们。”
“行,这方法行。”胖子眼睛一亮。
我深呼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脸,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走向其中一张桌子,对桌子上的三个人道:“哥几位,烧烤老板跑了,我觉的他的东西还挺好吃的,可不可你们把吃剩的东西都卖给我,这些钱就算小弟补偿哥几个的。”
三人见钱眼开,其中一人半信半疑的接过我的钞票,验证了一下,立刻说好,说完招呼两外两人离开了。
接着我又依葫芦画瓢走向两个情侣,也是一叠钞票搞定。
等他们走后,胖子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