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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确认那些没什么大分歧的点,竟然也能用掉一整个上午的时间,这一点或许会让不熟悉法律实务的看官觉得诧异。
可见,真正的诉讼程序有多么冗长,远不是律政剧里那样“说几句就休一次庭”的错觉。
电视剧么,只是把那些没什么矛盾点的“体力活”快进了。
但现实中是绝对不能,也不敢快进的。
任何一个点,没有问过双方意见就直接想当然地漏过去,那书记员和审判员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将来案子审完后,其中一方不服判决,将来要上诉(何况除了那些铁板钉钉的之外,大多数案子都是要上诉的),只要在上诉状里写上一句“xxx相关事实点,在一审程序中没有经过双方确认”,那么二审法院接到状子,少不了会判个“一审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那一审法官的绩效,就等着刷刷刷被扣吧。
一年多几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仕途就到头了。
所以,当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再审之后,他本人好歹还能立刻拍屁股走人去食堂(实际上也是不太符合规定的),而书记员和双方代理人(如果有当事人出庭,还包括当事人)还得继续忍着辘辘饥肠等一会儿。
等书记员把上午庭审的三方意见全部打出来,签字画押之后,书记员才会放人离开法庭上的每一句涉案意见,都是记录在这上面的。
将来上诉时想用“xxx相关事实点,在一审程序中没有经过双方确认”这种说辞来讹一审法院,能不能讹成功,证据就看书记员让双方签字画押的庭审记录。
所以书记员这种又穷又扑街的岗位,永远是法院里最晚吃饭的人。
冯见雄和史妮可也随便在外面用了点饭,养精蓄锐午休了一会儿,下午2点继续回来开庭。
“看对方的样子,那个李律师明显是放弃了外围抵抗,准备专心强调‘在被告知道我方商标之前,已经善意在先使用的范围’了,这是打算保住继续使用权的打法吧?对方全力拼这一个点,证据肯定很充分……”午餐的饭桌上,史妮可便这样随口担心了一句。
冯见雄不足一哂地吐槽:“再充分又怎么样?你不是都知道我做了哪几手准备了,有啥好担心的?”
史妮可一想也对,便释怀了。
她又不是开了弱智光环的晨间剧女主角。冯见雄出庭之前做过哪几手准备,她完全都知道,所以就算是担心,也担心不到哪里去。
只有日剧李狗嗨里的傻白甜,才会连看到同事的出庭表现,都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这纯粹只是戏剧性的需要,为了凸显主角装逼打脸功力的突兀,才强行开弱智光环的。
废话少说,2点转眼就到。
窝囊保守了一上午的李义风,终于开始火力全开:
“我方委托人从大约6年前,也就是2001年初,就已经在本省大部分范围内使用包括‘海鲜干妈’在内的全部3个涉案商标。
这是我方委托人从2001年以来的销售发票存根,每年都有3~10张的票面信息足以显示:所销售产品的品名中,包含了上述商标的字样。
而众所周知,在2001年时,原告方‘黔贵l干妈’公司的商标才刚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被通过注册不满一年,只是一个西南数省的地方品牌,在东南吴越地区根本没有批量销售记录,也没有正式的渠道经销商体系。
而且,当时原告方只是成功注册了第30大类下的相关商标,并没有注册第29类而第29类下,显然还是我方委托人成功注册在先。
因此,综合上述理由,我提请尊敬的审判员注意:当时我方委托人完全是在不知道有‘黔贵l干妈’公司相关权利的情况下,在吴越省本地善意有效注册并在先使用了上述涉案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我刚才陈述的情况,显然是符合该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属于“善意在先权利”,理应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即使原告方的相关商标在此之后在我省范围内渐渐驰名,也不该追溯限制我方委托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市场占有。
另外,除了上述提及的发票等证据之外,我方委托人在过去六年里,在本省还通过各种销售以外的方式使用了上述涉案商标。如在02年于钱塘和平会展中心举办的省农副产品博览会、04年在省轻工外贸展销会等累计5个经贸会务展览上展示过。
我方都有保留会务费发票、会展现场照片、且照片内容可以清楚显示我方的展位上有大幅的相关商标展示logo。由此我们应当认定:对于涉案商标在吴越省本地的知名度打响过程中,我方委托人也同样做出过不可否认的贡献。‘l干妈’商标今天能在本省有这么大的名气,并不是原告单方面努力的结果
以上一切证据,现呈送审判员核准,请审判员定夺。”
李义风今天最扎实的一份陈词,算是一气呵成。虽然说话才几分钟,不过背后的证据搜集,可是把他这一周的大部分功夫都花下去了。
邓长春这种大老粗、渔民企业家,其实根本不可能预先留那么多年的证据。
很多东西要不是李义风逼着他的秘书挖地三尺、把这些年来外包兼账的会计、常年合作的广告供应商什么的都勒出来,今天根本到不了这个法庭上。
这些功夫,也是李义风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官司圈子里的合格律师,所应该具有的素养,是他收钱的底气。
审判员先浏览了一遍,又让书记员作了必要的记录,然后开始询问质证一方的冯见雄:“原告委托人,你对被告方提交的上述证据,是否有不同看法?”
“有,”冯见雄非常不客气,然后慢条斯理地站起身来,并从面前的桌案上拿起几张纸扬了一扬,先开了个嘲讽:
“请问被告,贵公司一贯都有在销售发票上写明销售产品的具体规格、品牌的习惯吗?恕我直言,我不是质疑您的企业管理水平,只是您作为一个渔民企业家,从五六年前创业之初开始,就有如此明确的品牌保护留证意识,实在是不太像贵公司的风格呐……”
他这番话,是直接问邓长春的,因为被告邓长春今天被法庭方面要求亲自出庭了。
不过理论上,除非是那些和人身相关的问题,否则他可以全部让自己的委托律师回答。所以面对冯见雄的轻蔑和挑衅,他刚刚要发作,就被李义风拦住了。
“你个龟……”邓长春这辈子最见不得那些“耍嘴皮子、搞虚拟经济”的人看不起他这样的“实业家”,加上从小学历是硬伤,这些年一直靠雇佣大学生打工来满足内心的自卑,所以饶是上庭之前被李义风关照过,他依然和个一点就着的炮仗一样易怒。
“冷静!冷静!我来说!”李义风压着声音,神色严厉地好说歹说,才劝住了猪队友,让邓长春没有藐视法庭。
他一脸怨毒地转向看着冯见雄,那眼神似乎是在说:你也就这本事?给你质证的机会,你就特么只动怎么激怒老子的当事人这种脑筋?
控制好情绪之后,李义风不怒反笑地驳斥:“请对方代理人注意措辞和尊重法庭!人人生而平等!我方委托人的学历、出身这些因素和本案完全没有关系,而且改开二十余年来,出身乡土的伟大企业家不知凡几!
对方代理人却用这种理由来无端质疑我方委托人的经营能力、甚至质疑我方财务证据的之所以如此扎实的原因,简直是一种没有教养的歧视!也是对法庭的不敬!”
李义风最后几句话是对着审判长说的,显然是在卖可怜。
冯见雄当即哂笑着驳斥:“别急,我说什么了吗?是他自己过于敏感了吧?我只是问了他敢不敢亲口保证刚才提交的那些证据是真的、推测可能和他的管理风格不合,仅此而已!
我说了什么藐视他的话了吗?还是说李律师,你和你的当事人都是受迫害妄想症?你只要让你的当事人开口,保证这些证据都是真的,这事儿就算过去了,我们问下一个!以上。”
第80章 势如破竹
“刚才原告方的问话并没有任何羞辱性,被告,是你太敏感了,请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
本案审判长赵宇成端着公平正义的官腔,一板一眼地说。他的这句话,也把刚才冯见雄暗暗藐视激怒邓长春的事儿,给定调子揭了过去。
邓长春一阵郁闷憋屈,血压都阵阵飙升了。
自打几个月前他得罪了冯见雄之后,已经不是一次被羞辱了。
他也只能是气咻咻地响应审判长的要求,说:“好,我回答!具体是什么问题!再问一遍!”
审判长点点头,也转向冯见雄,提醒道:“原告方代理人也请注意,提问不要带有过多的主观描述和推测,请简单明了。”
“是,非常感谢审判长的提醒。”冯见雄适当地风度了一下,然后转向邓长春,
“邓总,请你正面回答:你能保证贵公司在财务开票这一块,在‘票面销售产品’方面,都是规范的么?
换言之,你敢保证你们没有在财务开票时,玩过‘卖的是a类货,发票上却开成卖b类货’这种财务造假么?如果你不敢保证,那么李律师提交的那些发票证据,就应该统统作废!因为贵公司的财务信用在这方面有问题!”
“我……”邓长春一噎,咬牙就要回答。
“我反对!”李义风却叫了起来,连忙打断了冯见雄的偷换概念,“审判长,原告方代理人这实在偷换概念!我方当事人经营的公司在财务上是非常规范的,这点无需赘述。
但是您应该也知道国情,作为一个企业领导人,不可能亲自督导到每一个财务人员,尤其是部分企业有大量财务外包。企业管理人只要做到不偷税漏税、并且对这方面的问题负责就行了。怎么可能对财务人员一切微小的、可能的失误负责?
即使有点瑕疵,那些瑕疵也和本案无关!退一万步讲,难道一个企业可能有过税务方面的瑕疵,就能推导出他们同时也会在品牌保护领域造假么?这是两个截然不相关的领域!”
说完这番话时,李义风已经惊出了一点汗,心说幸好他见机得快。
否则的话,估计冯见雄下一步就是言语挤兑住邓长春、等他赌咒发誓说“我们公司绝对没有开过不实的假发票”后,拿出一两张隆盛食品有问题的假发票/错发票,然后用这个例子反证“隆盛食品财务不规范,所以相关证据所用的往年发票效力存疑”。
质证这个环节,关键就是把对方证据的证明力打掉,至少也是让审判长觉得证明力存疑。
被李义风这么一搅合,连邓长春都觉出阴谋的味道来了。饶是他有点猪队友、文化低,如今也反应过来该怎么说了。
这也是他第一次真心开始觉得给李义风这个价的律师费还是值得的,毕竟对方是真心有本事帮他堵漏。
于是邓长春狡黠地改口道:“对啊!尊敬的审判长,我们公司有没有偷税漏税,关今天的案子什么事儿?虽然我们公司肯定是不偷税漏税的,谁敢做手脚被我发现我第一个打断他腿……”
审判长赵宇成眉头一拧,暗忖这个邓长春肯定是让财务开过假发票的,但那也是税务部门的事儿。
换句话说,过去几年里,邓长春应该只是为了避税这个动机而少开发票、错开发票,但不太可能为了保护品牌而错开发票。
所以,即使证明他家有很多发票有问题,那也和这个案子没什么关系,至少不能证明“有可能为了这个案子而错开发票”。
他正想提醒冯见雄也注意这一点,冯见雄却抢先开口追问了:“邓总,那我再换一个说法我不问贵公司的财务是否有避税和金额方面的任何开票错误、过失。我只问,贵公司敢不敢保证在金额、税种不变的情况下,没有就‘品名’这一栏开错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只要你敢担保,哪怕下一秒钟我拿出一张证明了贵公司偷税漏税的发票出来,证明贵公司的财务不诚信,那也对本案再无证明力!我愿意承担这样的不利后果!”
冯见雄这番话掷地有声,把赵宇成和李义风内心想到的点也都给堵上了,两人纷纷不再作声。
邓长春这次学乖了,先看了一眼李义风,见李义风像是没看到他一样,在那儿毫无把握地琢磨,邓长春一咬牙,正面答道:“没有!我敢保证,我们公司从来没有故意把销售产品的品牌名开成别品牌的情况!当然了,如果是客户要求我们不体现具体产品,我们也只能照做咯!这种情况,希望审判长理解!”
对于邓长春最后的补充,赵宇成点头表示理解。
在国内,很多单位买东西,哪怕卖方想在开票的时候体现具体产品是啥、什么型号,买方也有可能不希望体现。这时候就只能笼统地开一个大类的品名。
之所以会这样,无非是为了报销嘛。
很多公家单位花钱买充气娃娃,都希望发票上只体现“日用品”,甚至“办公用品”,最后报销掉。
所以这种事儿不能怪卖家。
换句话说,在赵宇成审判长都首肯了这一点的情况下,一会儿冯见雄如果拿出这种证据,那也是没有证明力了。
“很好,我也完全理解国内企业的这点难度。”冯见雄却丝毫没有忌惮的意思,很坦然地接受了这个设定。
“难道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阴谋?”李义风觉得脑仁突然一阵跳动,心里就莫名发慌起来。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发慌,因为冯见雄瞬息之间就揭开了谜底。
“邓总,我手上这几张发票,是贵公司这个季度刚刚开的。另外,我这里还有两份可以证明是贵公司与客户单位往来的传真件。
根据传真,该客户明确要求贵公司的销售发票体现产品、规格、品牌,但贵公司的财务回函表示确有困难,要‘协调产品名称’,最后客户还同意了相信你可以鉴别其真伪。”
李义风一愣,脸色倏地变了,连忙低声质问邓长春:“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公司的财务是傻的吗!又不是为了偷税漏税,连金额都不变,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地方造假干嘛!还有,怎么会偏偏被对方掌握的?!”
邓长春也不理解,笃定地说:“这不可能!”
冯见雄智珠在握地转向赵宇成:“审判长,我请求将上述反证提交法庭记录、验明真伪!”
“接受上述反证,请书记员记录情况。”赵宇成首肯道。
很快,东西就被记录妥帖,并且经过简单鉴定就确认是真的。邓长春这才看到了展示的具体内容。
“啊?!这不是因为……”他一看,顿时就后悔不迭。
“看来,被告已经说不出话来了,那我帮他解释一下吧。”冯见雄看着对方败犬一样的惊慌失措,调笑着说,“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相信你们可能不知道隆盛食品为代表的地方性副食特产企业的特点。
这些乡镇企业起家的公司,虽然后来都会做大到年销售额数千万乃至过亿,但它们的根子,还是扎根于原产地保护的特产品比如在我们钱塘,在龙井,就有很多村子的村支书,是炒茶厂的老板,然后实质上是垄断性地收购本村村民的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