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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却道:“我说的乃是西去一路得罪金大帅的事情,不是后来在建业的那些事。”
萧荀哈哈一笑,道:“时过境迁,有空细说,吃饭要紧,你来得真是时候,我们去抢头一锅。”
金铃晕船晕了一路,根本不敢吃东西,听说有饭吃,不由得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越往前走,饭香越是浓郁。又走过一道篱笆,看来已是到了吃饭的地方,那香味更是让人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坐下来吃。
这地方甚大,空地里用竹竿挑了许多的油布撑做帐篷,地上有席有案,萧荀进了厨房,吩咐了两句,不一会儿便有人端了几个大碗出来。
金铃见了碗中物事,不由得一愣,道:“这不是‘一口尽’的汤饭吗?”
这种吃法固然常见,但在她记忆中的汤饭,仍是那个饥肠辘辘的夜晚,与银锁在晕黄的灯光里吃的那一碗。
萧荀乐道:“你还知道‘一口尽’?你在建业没少去好地方啊。”
金铃点头道:“嗯,听说那地方常有人卖消息,是以我经常去。”
“嗯,‘一口尽’的大厨本来是钱塘人,逃难回来,听说此地组织义军抵抗劫掠,就来做饭了。”
金铃问道:“许前辈,师父说我在此处听你调遣,不知让我做些什么?”
许笑寒道:“我们江南武林人士,投靠此地义军,编在金大帅麾下。我手下这一拨人,平日专烧胡人粮草,抢他辎重,杀他斥候,你听我调遣,自然也是做这些。”
金铃道:“同我在乌山做的事情差不多。”
许笑寒道:“不错,我想这也是碎玉叫你来助我的原因。”
金铃忆起出门之前向碎玉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一见兵败就马上逃跑,却不好驳了许笑寒的面子,只得点头。
因这钱塘义军中有各地百姓,也有许多武林人士,有男有女,是以女兵另有营地,金铃便让许笑寒安排在此处,派了两个仆妇照顾她的起居。
此地义军在萧荀这等正儿八经屯骑校尉的训练下,军纪严明,能打能跑,还算是有个样子,金铃到此地不过三日,已见萧荀带领的兵马击退了许多流寇的入侵。这些流寇大多只是没饭吃而出来抢劫,战斗力惊人地低,叫萧荀收编的收编,驱逐的驱逐。
但侯景手下大将宋子仙,一直在钱塘附近逡巡,月前因在钱塘讨不到好处,转而便去攻打吴郡。吴郡的境况并不好,守军毫无士气,郡守意欲投降,但钱塘兵力不足,粮草亦是不多了,是以无法出击,只能加紧训练,修筑工事,以求击退接下来的一波进攻。
自古以来,斥候都是极其重要的兵种。身在战场如同身在迷雾,而斥候则是将领的眼睛,汉时斥候直属王侯调遣,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有能耐的将领调遣斥候,能掌握方圆几百里之内的所有情况,在敌人还目不见物之时,就能占据主动。
萧荀官至屯骑校尉,亦是羽林军中的精锐,对侦查候望一事看得很重,但义军中并无专门受过这等训练的兵卒,倒是各位武林同道往往身怀轻功,比之一般手脚轻健的兵卒更有优势,只要稍加训练,知晓以什么线索来判断对方的情况,便十分好用。
吴郡投降侯景当日,钱塘便已得到了消息,此时城外已是壕沟纵深,三步一岗,全城戒备,等着宋子仙北上攻打钱塘。
许笑寒却有另一件事要操心。
莲花渡现如今担负起在各地坞壁和义军之间传递消息的信使,今天这一封信便是莲花渡的急件。
兖州附近三座城都已投降侯景,今年此地丰收,共有三百五十万担粮草正在这几个地方筹集,要送往寿阳建业等地,支援侯景对各地的战事。
粮草与资材才是一场战争的根本,向碎玉的坞壁联盟知晓此消息,便立刻知会各处,要抽调好手劫夺这一批粮草,抢到手之后就地解决各处义军坞壁粮食告急的问题。
萧荀听说之后,首先问道:“那许前辈,你和金铃这场战打完就走?”
许笑寒道:“是以此战不但要胜,还要最大限度地削弱宋子仙的主力。”
萧荀略有担心:“少了许前辈的照拂,前线必多有不便。”
许笑寒却笑道:“有一件事需得告诉金大帅。”
“什么事?”
“陈七寸告诉我,这次抢粮草的事情十分紧要,须得你这等会行军打仗的人从中运筹指挥,是以我不会离开钱塘,而是你要与金铃一同北上兖州下邳一地。”
“我?”
“对。”
萧荀略一思量,道:“也行。只要此地有戴僧褟,多半丢不了。”
他口中的戴僧褟才是此地守城大将,五月时宋子仙打到此地,钱塘统共不过两千守军,竟把宋子仙拒之门外,叫他不得不先顾着别处,此人守城很有一套,看城墙上的机械,多半不是墨家后人,就是公输弟子。萧荀乃是骑兵统领,只会进攻,把危险解决在城外,却几乎从无守城的经验,因此对戴僧褟佩服得不得了。
晚间萧荀去与戴僧褟商量此事,两人定下诱敌计策,萧荀假装溃败,引宋子仙攻城,萧荀则领伏兵聚歼之。侯景加紧攻击豫章,带兵较多,而宋子仙带的是精兵,人数反而少,若是能削弱他,侯景必定再派不出精兵,如此一来钱塘之围便可解。
金铃等人则日夜在外巡逻,监视着大片领地。一日官道之上烟尘古怪,金铃一见之下,忙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一开小伙伴们点播的大师姐小师妹合计应写1600,目前突破5600_(:3 」∠)_
☆、第409章 是非黑白四
我军有斥候;敌军亦有斥候。侯景此人小心谨慎,赛过狐狸。她在路上遇到的齐姓挑夫亦跟她讲过;这一股羯胡能屡屡逃出生天,凭的就是这样一股狡猾劲,能够提前预知危险,加以规避,是以以羯胡嫡系为主的这一队人马里;斥候不但以一敌百,行动亦是非常迅捷;替宋子仙提前将前方道路照得清清楚楚。
金铃已听见了远道而来的脚步声。她见情况不妙,点起了烽烟;离开此处。
烽燧烧起来黑烟滚滚;城中想必已得到了消息。金铃小心避过耳目,慢慢接近这一队人马。
此处与乌山不同,乌山山势险峻,不易攀爬,但凭借金铃的轻功,可以很容易地看见全军阵势,而钱塘附近,多为丘陵,和平路差不多,她接近一处高地,微微运功偷听,便发现此处已被人占领。
她悄无声息地滑过去,不料那两个羯胡竟然有所警觉,两人皱起眉头,对望了一眼,忽地背靠背,四下搜寻。金铃本想趁二人没有察觉,杀个措手不及,如今不但计划落空,还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如何发现周围有人的。
不过两人一时仿佛并没有看见她藏身之所,而是不停地嗅着什么。
她心中暗道:莫非这些羯胡各个都有狗鼻子?听说匈奴人是犬戎族后代,犬戎族的先祖是狼,说不定天赋异禀。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羯人士兵讲的是羯族话,金铃听不大懂,只是这话却有点像是北边柔然人讲的话。
她听懂了一个词,“女人”。
这“女人”说的必定是她了,想来羯兵当真有狗一样的鼻子,能从她身上的味道分辨出她潜伏在附近。
她倏尔走出几步,悄无声息地落在一人身后,手中匕首悄然送出,从头盔下沿伸进去,游走在椎骨的缝隙里。
椎骨相接,中有软骨与粘液,外覆肌肉血脉,内有一根筋,断之则可使人全身动弹不得,就此成废人一个。这上刻“银锁”二字的匕首毫不费力地切断了筋肉血脉,使那人软软地倒在地上。
虽只是一瞬之间发生的事情,另一人却瞬间察觉到了。他还未扭头,手中短剑就已刺了过来。快、准、狠,一开始就毫无花俏,亦不管自己死活,剑尖认准金铃的咽喉,只一瞬就几乎点到了喉头。
匕首有匕首的招式,常言道“一寸短,一寸险”,匕首与短剑都是极险的兵器,要在呼吸相闻的距离置人于死地。
她左手推偏那羯兵的胳膊,可一摸在他手臂上便觉得不对。那人亦轻轻“咦”了一声。这人手上的护腕竟然带着逆刃,幸而她的铁链早已缠在手中待命,才没叫这一推废了手掌。即便如此,她右手的攻势并未受到阻挠,轻巧的匕首比之她平时用的长剑更容易变招,加上她一身强横的内功,转瞬间就在那羯兵身上的皮甲上留下了深刻的刀痕。
那人初时看金铃是个年轻姑娘,虽则她出手便杀一人,可到底是将她看得轻了,如今才正要出口示警。
金铃上前一步,膝盖微弯,骤然别住他前脚,待那人一歪之下,右手匕首压上他右手护腕,左手按在他下巴上,把他刚张开的嘴巴推上了。她五指箕张,乘胜追击,手指已搭在此人喉结之上,只差轻轻一捏,就能送他去见他的“胡天”。
不料那人竟然往后拔了一步,叫金铃捏了个空。金铃只一愣,那短剑便又到了面前。
世上的剑法千千万,溯其本源,不过是挑刺削撩等等有限招式的组合,而武器越短,就越是和拳法掌法相近,不过是护住自己中线,破掉对方中线,两人你来我往,挡开对方右手,递上自己右手,不但平淡无奇,亦几乎耍不出花巧。
金铃十分惊讶,她所见速度最快的攻击来自银锁,可这羯族斥候与银锁的速度几乎不相上下,她要竭尽全力才能勉强挡下来,亦是因为此人速度奇诡,叫她一时落了被动,被人控制了节奏,身上已挨了好几下,得亏银锁这套衣服设计精巧,在各要害处均有皮甲保护,才免她受皮肉伤。
久攻不下,眼见他又欲出声示警,金铃左右手齐出,状似拼命,却露了中盘出来。那人一见破绽,面上掩不住喜色,手中短剑立刻递出来。
金铃心下冷笑,暗道若是银锁,必不能中我这等伎俩,幸而这羯兵脑子并不太好……
她腕上锁链已不知何时解了下来,毒蛇出洞一般探出了个头来,顺着金铃的动向游走出来,从头盔的下沿擦了过去。
金铃脚踩九宫步,与她那似有生命一般的锁链一左一右地掠过羯兵身侧,在他背后汇合。她双手微收,锁链倏尔绷紧,锁头嵌入喉头甲骨里,那人止不住地想要咳嗽,可惜软骨已碎,只能徒劳地抓着咽喉打滚咳嗽,再出不来声音。
金铃一脚踢掉他手中短剑,另一只脚踩在腹部。这一脚摧筋断骨,腹部柔软,纵有皮甲保护,可哪堪她一招千斤坠的压迫,当下吐血晕厥,金铃犹怕他不死,又补上一刀,飘然离去。
她已看见了烟尘。
官道上尘土飞扬,若有人在上面走,可不容易隐蔽。这支军队应是宋子仙亲自带领,如此招摇过市,大约是仗着自己人数众多。
林中的风停了,她又向前摸了一点,借着灌木的掩护躲过几个哨探,越发接近这一支队伍。透过秋日稀疏的枝条,她看见了这一支庞大的军队。士兵们均高鼻深目,肤白异于常人,棕黄交杂的发色让人清楚地将他们与汉人区分开来。先头数百人都是骑兵,执长枪长刀按辔缓行。后方矮下去的乃是步兵,尚且看不清拿的是何武器,可是浩浩荡荡,塞满了整个官道,金铃目之所及,都是这些玄甲士兵在蠕动。
她略略点数,估计出这支队伍约有两千多人,又快速离开此地。为免惊动长着狗鼻子的羯族士兵,她特地挑了下风处绕着走,如此又耽误了一些时间才回到狼烟附近。
林中隐隐传来唿哨,这是己方斥候发出的召唤,这方法并不太保密,除开自己人会靠过去,有经验的敌方斥候亦会靠过去加以击杀。她暗觉此人太过不小心,悄悄靠近了去。果不其然隐隐听到刀兵相交之音。她随即爬到树冠上,在树上移动。
林中小片空地上,许笑寒正一刀将一个羯族斥候砍翻在地,朝她躲藏的地方招了招手。
金铃跳下树来,快步走到许笑寒身边。
“你碰到了吗?”
金铃点点头,问道:“这是被前辈的呼哨引过来的吗?”
许笑寒点点头,道:“对,这一群人上次与我们交手过,大概认识了这哨音,下次得换换了,我见你点了狼烟,后面的人应该看见了,你回去报信,我在此处等你,按原计划行事。”
金铃领命,迈开大步往回跑去。她的速度疾若奔马,而敌军虽有骑兵,却要照顾压阵的步兵,只得缓速前进,这给金铃争取了一点时间,她抢在前面找到了埋伏的萧荀,将前方大致情况告诉他。
萧荀微微一笑,道:“与我所料差不多,铃铛小妹妹,你自己小心,你若有事,我没法和爹娘交代。”
“义兄才是。我师父派我来,多半是为了保护你。”
萧荀哼了一声,道:“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战场都去了好多次了,虽则主帅不行,害我军一败再败,但论保命,没人比得上我……倒是你,此番没有你那小胡奴从旁帮衬,你不要太死脑筋,能跑就跑。”
金铃略略皱眉,道:“什么胡奴?”
萧荀笑道:“就是你那小师妹呀。”
“师妹是师妹,怎地扯上了胡奴?义兄万事小心,按计划行事,我去和许前辈碰头了。”
“路上小心啊。”萧荀挥挥手,又缩在了灌木丛中。
他旁边正是他的副官李见,小声道:“金大帅,什么胡奴?是咱们寻小……小妹妹晦气的时候抓那个吗?”
这可戳到了萧荀痛脚,他不耐烦道:“哎呀不是!”
李见能做萧荀的副官,可不会蠢到哪里去,他恍然大悟:“哦,你以前看上的那个。”
“别提了!”
李见笑道:“哦,那是,不提,她嫁给小妹妹也不能嫁给你。”
萧荀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你说什么混帐话?我哪点不如小妹妹了?”
李见立刻岔开话题:“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了,大伙准备了!待会儿跑的时候,按照我们平常练的来!注意陷阱,护好脑袋,丢好暗器,不要恋战!”
众人开口应答,更加伏低了身子。
地上埋了一口大缸,从地面上传来的马蹄声聚集在缸中,显得十分清晰,蹄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萧荀捏紧了手中的刀,暗暗在口中数着什么。
灌木丛里忽然钻出一个顶着草叶子的脑袋,那人竟然是邓二郎。
“金大帅,不过五里了。”
“好,继续看着。准备了!”
众人披挂着枯叶,躲在城外山林之中,风中隐隐能传来两声,多数是双方斥候相互攻击争夺高点引起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战场之上,谁能掌握对方的动向,谁就多了一分胜算。萧荀带的兵马,本身远远不及身经百战千里转进的羯族士兵,幸而手下仍有一批单打独斗一流的江湖高手,优势十分明显,他就更在拔掉对方的眼睛上下功夫。
☆、第410章 是非黑白五
另一方面;金铃和许笑寒等人汇合,绕到羯人军队后方,小心翼翼地翦除外围的“眼睛”。
金铃与一位人称“花五郎”的中年文士一道行动;此人武功不差;两人稍加配合,杀得便更是迅速。金铃亦觉得这些人不如刚才她碰到的那个难以应付,说与那花五郎听,他低声笑道:“说不定是个头头;给你遇上了。”
前方隐隐传来喊杀声;声音传到此处;两人都抬起头来朝着北方看去;想必双方已经直接接触了。
众人所料不差,行至城外五里处,萧荀领着一群军服都不太统一的人从山上冲将下来,一时间满山人影,写着“义”字的旌旗处处飘荡,鼓声阵阵,催人冲锋。人群借着树丛的掩护躲过了大部分流矢,杀到了宋子仙面前,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