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带着他的卫队,气势汹汹地向我冲了过来。刚冲到一半,粮队后又响起了惊呼,一个巨大的圣光结界出现在那里,结界内,所有魔族士兵都倒了下去。老人马哈奥森挥动一双巨剑,毫不客气地切下魔族士兵的脑袋。在他的背上,戴着黑色面具的魔法师珍妮高举法杖,洁白的圣光源源不断的飞出,雨点般射向四散奔逃的魔族。
飞马射手们赶来增援,却射不透圣光结界。每当结界弱下的时候,护卫在珍妮身边的麦可立刻丢出一个卷轴,用新的结界将原来的替换掉。
有的魔族士兵拼命冲到结界的附近,试图用长刀砍破结界。却被远处的哈姆来特一一射翻。
我猜想劳伦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魔族武士这样被屠杀的场景了。他一边指挥士兵分头对我们进行攻击,一边大骂我们卑鄙无耻。不过他还不至于白痴到只会骂人的程度。几个飞马射手陆续升入空中,赶往德尔菲城寻求支援。
劳伦斯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看出出偷袭者人数不多,主要在依靠魔法力量。所以他将麾下士卒分为两股,与我们纠缠。战局渐渐开始胶着,大批的魔族士兵前仆后继地挡在了我们面前,用生命捍卫他们的军粮。
只要可以拖延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德尔菲城中的飞行部队就到达,他可以轻易的歼灭我们这伙“暴徒”。劳伦斯的分析是正确的。不过正确的分析并不完全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就在他指挥部下与我们交战时,粮队的中部发出一阵巨响,耀眼的七彩光环在空中爆裂,化作无数火球砸在粮车上。又一群披着树叶,顶着树枝的黑面具武士从林中冒了出来,对着粮车扔出几十个魔法卷轴。
卷轴落地,炸开,烈焰从地面上涌出,吞没整个粮队。
这些偷袭者数量也不太多,集中冲向了粮队正中。他们手中没有武器,只有一个个魔法卷轴。火系魔法的卷轴。
只有高阶的大魔法师,才能用魔法阵将一定数量的魔法元素封存在特殊的白色丝绢上,做成魔法卷轴。而且魔法卷轴必须一个一个的做。在黑市上,一个魔法卷轴至少要卖两千金币,还是有价无市。
风系的、火系的,米勒带着二十几个佣兵,对着粮车将魔法卷轴乱扔。好像这些卷轴都不要钱一样。
席德·梅耶不愧大魔导师之名,他亲手做的卷轴,魔法火焰不但燃烧能力强,而且在魔法旋风中可以再生。几点小的火星在魔法旋风中很快就生长成车轮大的火球。那些没有着火粮车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冒出滚滚浓烟。再被魔法旋风绕上几卷,立刻变成新的火源。
劳伦斯大声叫骂着,带着一伙士兵向我冲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扑灭火焰,想活捉我洗脱自己的罪名。
“那个当头领的,滚出来,跟我决斗!”劳伦斯轮着大斧,狂暴的大喝。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这是兽人狂化时的症状。变为狂战士的兽人不知道疼,越见到血,越会兴奋。
我不会和劳伦斯决斗,我不是骑士,从开始就不是。如果不是他和那不公平的律法,我现在还是德尔菲成中一个快乐的粮店伙计。
我带着佣兵们在粮车周围跟劳伦斯兜圈子,抽冷子再向火堆中补上几个卷轴。
“别追别追,再追我拿魔法卷轴烧你”,米勒冲着一个魔族武将喊道。趁对方一愣神的功夫,将卷轴扔进了火场。
“剧毒魔法火焰啊,想活命的到西边的小溪灭火啊,迟了就肠穿肚烂啊!”。麦可在圣光护罩里,捧着一堆卷轴叫喊。几个吃足了魔法卷轴苦头的兽人掉头逃开,麦可笑了笑,把卷轴抛向半空。
半空中,炸开几团漂亮的焰火。一头漂亮的不死鸟在火焰中诞生,欢快地鸣叫着,冲向魔族的飞马射手。银翼飞马吓得掉头就跑,根本不顾背上主人的命令。
几匹飞马逃得太慢,被不死鸟从身边掠过。漂亮得银翼立刻与不死鸟的火焰之尾变成了相同颜色。然后,飞马变成了烤鸡。飞马背上的射手从空中掉下来,被摔成了肉饼。
“劳伦斯将军被烧死了!”,有人在浓烟中大喊。
“城主大人殉职了!”米勒模仿着兽人的发音,伤心地哭喊。
劳伦斯提升斗气,用大斧挥出的气流,尽力逼退身边的火焰。他刚要开口说话,我一挥手,三四个火系魔法卷轴同时落向劳伦斯,浓烟立刻将他的话堵回了嘴里。
我向珍妮挥了挥手,让她打开了最后一个魔法卷轴。一波蓝色的水光将所有带黑面具的人罩住,就在魔族和兽人战士惊诧的目光中,我们集体消失了。
空间传送门背后,留下熊熊火焰。还有,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魔族将士们绝望的哭喊。根据魔族法律,等待他们的将是军营门外的绞刑架。
我们没有亲手杀死劳伦斯,但他的结局,肯定必被我们杀死还惨。
四影盗的由来
又一轮满月在山那边升起了。
席德·梅耶捋着他的长胡子,开心的听我们讲伏击劳伦斯的过程。“珍妮,你的圣光攻击力不够,还要多练习”。他拍拍珍妮的头顶,从怀里掏出一大卷羊皮说“你的强项只在光系魔法方面,对水系元素感应能力一般,对火系元素几乎没有任何控制力。所以我打算让你学精灵的魔法,通过控制风系元素来辅助提升光系魔法的攻击力”。
我不知道老鼹鼠对珍妮抱着多大的期望。私下里连哈奥森都说珍妮对光系魔法的领悟能力非常强,二十年后甚至有可能达到老鼹鼠的境界。席德·梅耶每次见到珍妮,却总说她要加倍努力,要她学新的魔法。我知道珍妮只能用最初级的火系魔法,比如烤鹿的时候生个火堆什么的。不过她这么年轻已经能用五,六级的水系和光系魔法了,还叫很差吗?
正想着呢,耳朵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小子,你们学骑士精神学的怎么样了,骑士的八种美德解释给我听”。
我抬起头,冲着席德·梅耶翻了翻白眼。他是偷袭粮队战斗中功劳最高的人,所以有点居功自傲。
当初准备烧粮草的时候因为人手不够,我和哈姆莱特商量后,决定请老鼹鼠帮忙。虽然暗夜精灵不能之直接卷入地面上的冲突,但帮我们做点工具不算违反他们与地面种族之间的契约吧。
知道我们要去找魔族的麻烦后,老鼹鼠非常尽心。他尽可能多的满足了我们的要求,连保护珍妮的结界和撤退用的魔法阵也是他事先做好的。
因为珍妮执意要参加偷袭,他怕珍妮受伤,所以干活分外卖力。据席德·梅耶大魔导师自己说,他是像作坊里的木匠一样,整整做了七天七夜的卷轴和魔法阵。
高阶的大魔法师通常不会耗费大量魔法精力去重复做这种只有普通人才买的东西。大魔法师在各国都受到非常高的待遇,根本不缺钱。许多大魔法师会炼金术,或者能探测魔法宝石。而且如果需要钱,只要对国王说要做魔法试验了,或者‘无心的’透露给慕名拜师的人们,试验材料和经费一眨眼就齐了。
除了席德·梅耶这样被困在暗夜精灵族的超级大魔法师,整个大陆再不会有第二个魔法师肯这么浪费自己的魔力。
除了我们,大陆上也不会有第二伙人,可以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挖”到大堆的高级魔法卷轴。
老鼹鼠将卷轴做好后,埋在地下。然后我和哈姆莱特去挖。这样,他没有违背暗夜精灵的规矩,我们也没有得到他直接的帮助。
当然这一切不是无偿的,做为条件,老鼹鼠要我们当骑士,理解骑士的精神与美德。
“您说的骑士的美德是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这八种”我同情的看着老头说。他显然对我的进步很满意,赞许的点点头。
“不过这些狗屁美德我一个都不信”我耸耸肩膀“我打不过你,你要逼我做骑士我也不能反抗。可我当了骑士也不干你们说的骑士的那些事情”。
“当骑士是一种荣誉,只有最杰出的人才能当骑士”老鼹鼠被我们气的直翻白眼。
“一头杰出的奴才而已”我不屑地吐了口吐沫,“大伙都一双眼睛两只手,凭什么骑士就得给王国效劳。况且,我在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时候,帝国在哪里?”
“谁规定骑士要保护公主?我们不欺负谁,也不当谁的奴才,这样不是更好?”哈姆莱特的想法和我一样。
我们不希罕什么名声,荣誉,梅耶大魔法师说的大道理我们也不懂。想这许多空话很费脑子,还不如想怎么收拾劳伦斯实在。
烧粮车的后果与我们所设想的大相径庭。劳伦斯并没有被送上绞刑架,据米勒他们打探回来的情报说,诺思帝国的大检察官亲临了粮车被劫持的现场,得出了至少上百个中级以上法师参与了劫粮行动的结论。
拥有上百个中级法师的盗贼团,实力当然不是劳伦斯所能对付的。所以,他没有获罪,并且因为战斗到最后而获得了勋章,爵位也跟着升了一级,由伯爵变成了侯爵。
不过德尔菲的税率又高了一大截。据佣兵们传言,为了打通帝国高层的关节,劳伦斯家的藏宝库又空了一次。这些钱,自然得从百姓身上找回来。
这次行动带来的第二个后果就是,我们都成了诺思帝国的“A”级通缉犯。
偷袭的时候我们都戴着面具,魔族没有办法画图像悬赏,所以宣告只要发现戴面具(特别是黑色面具)的可疑人物,通通逮捕。
劫粮行动带来的第三个后果就是,很多家人惨死在魔族和兽人手上的盗贼,四处寻找我们要求入伙。魔族的通缉令所带来的广告效果真不一般。当盗贼们见到魔族的通缉令,发现我们不但有钱,还有圣光魔法师的时候,就铁了心要和我们一起干。
他们冒充我们的样子四处给诺思帝国找麻烦。导致带面具的盗贼集团名气越来越大,游吟诗人甚至亲自给大伙取了个名字,叫我们“影盗”,像影子一样存在,却触摸不到的盗贼。
这个名字我非常喜欢。
我和哈姆莱特私下里见了几伙盗贼,在福雷河附近的一片森林里,建立了新的营地。我们都是没有家的人,在营地里,我们把彼此把对方当做兄弟。
我们没有按席德·梅耶的要求,以珍妮为号召,举起反抗大旗。除了我、哈姆莱特和最初那三个佣兵,其他人都不知道珍妮的真实身份。
在他们眼中,那个总是带着面具,名字叫做“简”的女孩,是哈奥森兄弟的妹妹。
哈奥森兄弟指的是我和哈姆莱特。我们现在的名字分别为莫兰·哈奥森、奥托·哈奥森,老人马哈奥森算是我们的父亲。
当我们把更换名字这个决定告诉老哈奥森时,老色马居然喝醉了,抱着酒坛子哭了一夜。我想他是被气的,因为有我们这么不听话的养子。
五小挫折
南方派了使者和我们接触。来的人是个很帅气的年轻士兵,笑起来有一口很白的牙齿。他自称派姆,是佛拉伦尔将军的副官,给我们带了佛拉伦尔将军的亲笔信。派姆说将军称赞我们是英雄,烧掉十万魔军的粮草的行动帮助他们取得斯帝尔城保卫战的胜利。还说将军非常感谢我们为嘉摩缕钵帝国做出的贡献,会把我们的功劳上报请皇帝陛下,查理。
我们很冷淡的告诉派姆我们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并不在乎南方怎么看。
那个查理,只有我们知道他光鲜的外表内,是怎样龌龊。我们不喜欢魔族的诺思帝国,也一样不喜欢查理建立的南嘉摩缕钵。
他没有国王的权杖。那个象征着嘉摩缕钵帝国最高地位,镶嵌着红宝石的权杖被珍妮砸断了,埋在人马山谷里。
这个秘密,除了我们从人马山谷幸存下来的六个人,一匹马,没有第七人知道。
派姆很惊讶我们对嘉摩缕钵无所谓的样子,不过还是礼貌地告诉我们近期不要再攻击魔族,尤其不要再打军粮的主意。他们的间谍收集的情报表明,因为魔族现在急需军粮,魔族元帅的义子兰斯亲自率领重兵和劳伦斯押送粮食。
提说义子,我立刻想起劳伦斯侄子的脓包样,所以不由得冷笑了几声。派姆皱了皱眉头,告诉我是魔帅安德烈的精灵义子兰斯,千万不要去惹他。
切!我还不知道好多贵族有了私生子不敢认,就说是义子义女的,然后带在军队立混军功,不久就可以混个伯爵侯爵之类头衔,名正言顺的当贵族了。
这次军粮,我们当然还是要劫的。理由很简单,这次押运粮食的将领,还有劳伦斯在内。如果这次再失败的话,我想他就彻底完了。
只是怎么偷袭就成问题了。第一,老头梅耶不肯再给我做那么多魔法卷轴了,他说如果我们真的要持续对抗魔族,就要按他的建议组建军队,打出珍妮的大旗。第二,我们的队伍虽然比以前人多,但也还不到一百人,对付不了大量魔族士兵。第三,魔族这次会很谨慎,偷袭难度更大了。第四,这次要不要带珍妮?虽然她坚持要去,可这次会非常危险,我不想希望她受到伤害。第五,怎么样安全撤离阵地……
我们和几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商量了很久,决定只能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了。暗夜精灵梅耶可以弄到德尔菲附近很详细的地图。最后我们决定把伏击地点设在亚尔河边的山谷。那里离魔军的前线只有一天多的路程,按米勒的分析,他们快到目的地时是最容易松懈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因为珍妮坚持要去,哈奥森只好极不情愿的跟着。还提了条件,就是不参加袭击只保护珍妮,而且一旦情况危险,他只带珍妮一个人逃离。虽然老人马不干活有点影响战斗力,但珍妮不会有危险,让我放心了很多。好在现在是夏天,亚尔河附近的山谷林木茂盛,方便我们隐蔽,撤离。
我们把突袭的时间选在黄昏,主要是考虑天黑了以后撤退方便。德尔菲城卧底的兄弟传来的消息,军粮来的时候应该是月初。要是满月的那天该多好啊,关键时刻,珍妮佯装遇到危险,我不信老鼹鼠敢不出头。他发一个禁咒就能把魔族消灭差不多,根本不需要我们费力气。
兄弟们还带来一个坏消息,是关于这次押粮的另一个将军,魔帅的义子兰斯。
据说这个兰斯是魔帅最宠爱的义子(魔族的贵族圈盛行的说法是,兰斯是魔帅安德烈和精灵公主的私生子),不但长的非常帅,而且武功都是魔帅亲自教的,非常高。
至于怎么高,大伙谁都不知道,报信的兄弟说千万要小心这个家伙。
夏天的黄昏很美,我躲在岩石的夹缝中眯着眼睛看天上的晚霞。北方的天空,几片闪烁着银光的流云迅速的向南飘来,那一定是探路的银翼飞马队。要不是凭借茂盛的草木和岩石遮掩,魔族的空中部队很容易发现我们。
银翼飞马来回巡视了几圈以后,我开始感受到大地轻微的颤抖。我们埋伏在一个V型山谷的两翼,只有谷底平坦的道路可以让粮队通过。当夕阳半落的时候,我看到晃动的彩色旗帜,听到魔兽和战马的嘶鸣。
我们的计划是引爆珍妮布置在山谷的两端的魔法阵,把粮队堵截在山谷里。老鼹鼠属于嘴硬心软的那种人,虽然口口声声说再不会帮我们,上次月圆的时候还是做了些魔法卷轴。不过因为时间太仓卒,数量不到上次的五分之一。
这次的粮车防护工作明显严密了很多,推车的都是身穿铠甲的士兵而不是苦力,粮车上都插着长枪和刀剑。
“敌人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