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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了以后想法都很古怪,席德·梅耶也不例外。
老鼹鼠用御风术靠近了我,从身后急速的咒语吟唱声我就能判断出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双手大剑一挥,用斗气倒卷起林间的枯枝败叶。
旋风般的树叶在斗气的带动下滚向半空,将老鼹鼠席德·梅耶包裹在里边。火光四散,林子间烟雾迷漫。一会儿,老鼹鼠从地面上爬了起来,法袍被他自己的魔法烧出了几个破洞,白胡子也烧卷了,冒着烟,贴在他的下巴上。
不是我干的,我发誓。这是他自己的火系魔法,我那一剑,只是干扰了魔法的运行罢了。我躲在树后,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其实老鼹鼠挺可怜的,他心里一直不能放弃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嘉摩缕钵。而暗夜精灵的身份又限制着他,让他不能卷入地面上的争端。
“老鼹鼠,我在这呢!”哈姆莱特远远地喊。他怕席德·梅耶真的恼羞成怒,毕竟一个大魔导师,动起真来,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对付的。
每次,我和哈姆莱特都是用这手对付他。分头跑,等他追到了,把我们都制服了。天也差不多亮了。他的骑士课也不得不结束了。
不过这次老鼹鼠没上我们的当,他只是把哈奥森召唤出来了,说我们不想保护珍妮,她的死活我们觉得无所谓。
头脑简单的老人马立刻上了席德·梅耶的当,自从得知珍妮的生死与他的寿命息息相关后,他最怕的就是珍妮出意外。席德·梅耶拿这招对付他,屡试屡中。
对付一个老鼹鼠,我和哈姆莱特已经吃力。再加上一匹疯人马。结果可想而知。暴怒的色人马帮老鼹鼠捉住了我们,一顿狂踢猛揍。说我们两个不成气的东西,害死了伊沙贝儿不说,还要害死珍妮,害死他们。
他们都是珍妮的契约兽,珍妮死的时候他们也就死了。
我不喜欢席德·梅耶,也不喜欢老人马,但我不愿意他们死。于是,在月色下,鼻青脸肿地我和哈姆莱特再次坐到石头凳子上,心不在焉地听老鼹鼠的训导。“骑士是公主的守护者,精神的传承者,力量与正义的完美结合……”,天哪,编这本骑士守则的人,一定是个疯子,或者,他天生犯贱。
其实老鼹鼠不罗嗦,我也一直会保护珍妮的。理由我一时也说不清,可能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伊沙贝儿的妹妹看了,也可能是出于习惯,但肯定不是他们说的‘忠诚’,与‘英勇’也扯不上边儿。
我可以把珍妮当妹妹,但不会向她效忠。她的嘉摩缕钵没给过我一点好处,我对那个已经灭亡的帝国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
“席德·梅耶大师老了,固执的我也劝不动,你们别理他说的那些东西”珍妮很无奈的对我们说。温暖的圣光源源不断的从她纤细的掌心涌出,包围了我和哈姆莱特。我们脸上的淤青慢慢消退,身上的痛楚也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我和哈姆来特舒服地享受着珍妮发出的圣光,设计着自己的美梦,“等给伊沙贝尔报了仇,我们就找个海岛去隐居。老鼹鼠找不到我们,即使找得到,他也不能从海底钻出来!”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给姐姐报仇!”珍妮拽着我的衣角小声的说“我的圣光,能对付那些魔族”。
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一滴滴的落在我手臂上。这个小公主就是麻烦,一提到伊沙贝尔,她的眼泪来得比泉水还快。
“不行”,哈姆莱特皱起了眉头,拒绝了伊沙贝尔。他的理由简单无比“我老婆已经没了,要是你老婆也出事了,将来谁叫我舅舅?”
正当面红耳赤的珍妮和我不知说什么好时,哈姆莱特拍拍我的肩膀,“我拣她回来是给你当老婆的,可不是当盗贼的。”
然后,哈姆莱特溜了,我愤怒地追了上去。等到珍妮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在去德尔菲的路上。她想追,已经来不及。
二特权
我,哈姆莱特还有佣兵麦可和米勒,我们四人扮作卖西瓜的老农夫,拉着两车瓜来到德尔菲。城门的卫兵收了两个银币的进城税后放我们进城。在城边找了个客栈放下货物,我们按着地图到城主府附近踩点。
劳伦斯的家在城西的贵族区,那里的街道比我以前住的地方宽得多,也没有果核和马粪。每个贵族家都围着高高的栅栏,大草坪上有喷泉和花坛,宽大的房子前有各种雕塑,有时还停着金灿灿的四轮马车。
按老头给的地图看,那个栏杆雕刻着石像鬼,草坪上有巨大的黑色兽人雕像的房子就是劳伦斯的家。就是他那色狼侄子,想得到伊沙贝尔的初夜。
就是那该死的初夜权,毁了我的米店和肉店,毁了我所有的梦。
夜,深了。城主劳伦斯大人家的灯火也渐渐黯淡下来。“动手吧。”我低声回头对趴在房顶的麦可说。
麦可点点头,放下背上那捆暗黑色的绳索。他和米勒在人马山谷之战后,加入了我们。作为佣兵中的哨探,使用绳索和钢抓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米勒小心的把绳索用钢爪固定在烟囱壁上,我们沿着烟囱的内壁滑下来,进入劳伦斯的家。通常最大的壁炉都设置在客厅里,劳伦斯家也不例外。客厅的烛台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在昏暗的烛光中悄悄进入天井,顺着台阶往顶楼走。
劳伦斯家很有钱,每个楼梯转弯处都立着真人大小的神像雕塑,正好方便我们躲藏。按老头给的地图,顶楼左边第二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这家伙据说还有两下子,所以我们带了两个老鼹鼠做的迟滞魔法卷轴,哈姆莱特一推开门,我就向里面抛出了一个卷轴。淡兰的光芒充满了房间,然后我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
房间里只有一个瘫倒地上的女精灵,看样子没有什么武技,而且被我们吓坏了。我把长剑架在她的脖颈上,低声问道:“劳伦斯呢?”
“主人…主人今天去…列农大人家的酒会,不会回来了”。我能听到她牙齿颤抖的声音。
“想骗我是吧”我手里稍稍加劲,剑峰一紧,在她粉嫩的脖颈划出一道血口。
那个精灵筛糠一样的颤抖着“主人真的,真的不在家。不信,您去问他的侄子默克老爷,他就住在二楼。楼梯右边镶黄金天使像的房间”。
我想是伊莎贝儿的灵魂在指引我们,让我们可以碰到小劳伦斯这个败类。一拳打昏这个精灵,我们悄悄的向楼下溜去。
快到二楼的时候,我们听到一阵匆匆的脚步。躲在雕像后面,我看到两个彪悍的卫士抬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少女向二楼走去。除了绳子,那个女孩身上什么都没有。
我们冲进默克·劳伦斯的房间时,他正半躺着品味果酒,饶有兴致的欣赏横卧在地毯上的少女。女孩徒劳的挣扎着,试图挣脱绳索,像网里不甘心被打捞上来的鱼。她越挣扎,劳伦斯越开心。这个混蛋,坏得彻头彻尾。
坏蛋通常不会是硬骨头,才给了他三拳两脚,默克就满含鼻涕眼泪,抱着我们的大腿叫爷爷了。劳伦斯确实不在家,默克为了保命主动交代了劳伦斯的藏宝室,亲自给我们开了密室的门。最后我们四个人每人背着一个大口袋从原路撤退。两个口袋是两口袋珠宝金币,另外两个是默克和那个被抓来的女孩。早晨城门一开,我们就推着西瓜车出了城。那女孩也是被抓来交付初夜权的,我们给她一些金币让她走了。
我们在人马山谷住的那个石洞和当时一模一样,我甚至有种幻觉伊莎贝儿会和当年一样,披着新娘的嫁衣走出来。默克这个混蛋茫然的看着伊莎贝儿的墓碑,他根本想不起来伊沙贝尔是谁。
知道我们是因为这个人要杀他,默克·劳伦斯登时被吓尿了裤子。这个垃圾抱着伊沙贝尔的墓碑,死活不肯松手,边哭,边哀求道:“爷爷,我不是要她死啊!我也没有非要她初夜啊,你们饶了我吧”。
哈姆莱特一脚把默克踢飞,他不愿意让这个垃圾打扰伊沙贝尔的安宁。
默克爬过来开始吻我的靴子。我直想吐,把他踹了出去。
“爷爷,我是个贵族,这是多少代传下来的权利,每个贵族都这样啊!”默克顽强的爬起来,继续去吻哈姆莱特的脚“我也不知道会害的爷爷娶不了她啊!”
“呜…呜…爷爷你放了我,多少金币我都给你。我以畜牧之神的名义发誓,我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啊”。他抹了一把血和鼻涕的混合物,继续道:“都是我的奴仆害死她的!都是他们告诉我哪个女孩好看,该要谁的初夜啊!”
“爷爷,我回去就把那些害人的奴才全杀掉,您饶我的命啊,呜呜…”
“败类,你知道你毁了多少人的婚姻”哈姆莱特咬牙切齿的抓起一把长剑,狠狠插在默克的大腿根上。
默克哭嚎的更加厉害“我没别的出息,就喜欢女的。那些女孩子我一般只留她们一夜,然后就放她们嫁人去了,从来不杀的。要是她们伺候的我好,我还赏她们两个银币呢。”
我们鄙夷的看着地上的脓包。这些贵族眼里,我们这些贱民没有感情,没有尊严,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软骨头世世代代像寄生虫一样活着,不干活,也不动脑子,只会像畜生一样凭着本能吃喝,交配。杀这种东西,会脏了我的剑。可不杀他,又太便宜了他。我们所有的梦,就因为这个家伙全毁了,米铺没了,肉铺也没了,伊莎贝儿死了,我们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盗贼生活。
我看看哈姆莱特,他似乎也在犹豫怎么处置默克。那个垃圾说得有几分道理,初夜权是法律赐给他的,即使他不行使,其他贵族也会行使。
因为这是贵族们的权力,没有人会主动放弃。
“我有个主意,你们等我一下”哈奥森眨眨大眼睛,一脸的不怀好意。那是老色马一生中最聪明的点子,很多年后,提起那个鬼点子,珍妮还会笑出眼泪。
老色马走出石洞,很快又抱着一块布满苔藓的石板回来了。“杀这个家伙也不解气。他不是就喜欢女的么?那就让珍妮来处置吧”。然后很严肃把石板交给珍妮,解释说那是他以前收集的德鲁伊魔法,终极变形术,德鲁依用这种魔法来把自己变身为动物。
这个魔法很耗费魔力,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用。
珍妮扫了一眼石板,脸庞立刻红的像要滴出血来。
劳伦斯的侄子默克永远的失踪了。我们没有杀他。老人马说的对,杀这种脓包,会脏了我们的剑。我们也没有折磨他,还让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他唯一的嗜好。
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从此多了一头种猪。主人每天都牵着它去配种赚钱。要是哪天它不肯干活或者不好好干活,不但没有猪食吃,还会被主人暴打。
三劫粮
本来我们以为我们的举动沉重地打击了财迷的劳伦斯。那天我们几乎毁了他的藏宝室。可德尔菲传来的消息说,劳伦斯把城里的税收提高了三个百分点,理由是加强城市安全维护。这样他损失的钱就可以赚回来了。我们气愤不过,又去他们家偷了一次。结果德尔菲城又多了一个税种,反击盗贼税。
按珍妮的分析,劳伦斯会肯定会从反击盗贼的税收里把他的损失捞回来,或者拿走更多。兽人都是贪财的,劳伦斯更是兽人里著名的财迷。做为城主,他就可以无限制的加税,我们的盗窃行为,根本伤不到他的分毫。
并且,我们也不能再去第三次。第二次去的时候,劳伦斯家的岗哨明显增加了,若不是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非常好用,我们几乎不能安全地回来。
只要劳伦斯还是城主,我们根本没机会复仇。除非他不是城主,我郁闷的想。我们该干点什么让他当不了城主呢?德尔菲城里有我们的眼线,很快就帮我们打听找到了一个机会。
魔族和人族的战争没有因为德尔菲的沦陷而停止。魔族仍然继续向南方开进,北方被征服的各个部族必须筹集粮食和武器,组织运输队伍向南方的战场运送。当运输队伍经过城市附近的时候,城主有责任派卫队保护运输车队,直到下一个城市的地界。
最近一拨运粮的队伍七天后进入德尔菲境内,劳伦斯要负责整个城市境内的运输安全。通常这种保护基本是走个样子而已。因为亚尔河北部已经全是魔族的领地,没有什么大的反抗势力。之前最严重的案件就是一群饥饿的贱民在夜里偷了两袋运输粮,然后被魔族绞死。
加上三个佣兵,我们现在一共只有五个人,想要给劳伦斯捣乱,力量还是太小了些。哈姆莱特提议找更多的佣兵,反正从劳伦斯那里偷来的钱足够提供最优厚的薪水。珍妮很认真的问要不要哈奥森一起去干活。我想都没想就说:那最好不过了。
“你不会反悔吧?”珍妮笑嘻嘻地问,小巧的鼻子几乎卷到了面孔上。
“傻子才反悔呢!”我说。老人马战斗力那么高,如果能把他拉上一起行动,就能多几分胜算。
“那太好了,你终于肯带我一起去了。”珍妮高兴地叫道。看我反应不过来,她笑嘻嘻解释,要是她去了,哈奥森必须保护她,就一定会去卖力干活,而且她的圣光对付魔族很好用。
珍妮的脑子总是转的比我快,老是绕着弯就把我骗进去。其实我真的不想珍妮去,我更希望她还能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的在人马山谷打猎,烤兔子。
我不想让她死。伊沙贝尔走了,生活的快乐失去了一半。我不想再失去剩下的一半。
德尔菲城依山畔水,风景秀丽。城北有大片的灌木林和淙淙的溪流,是个打劫的理想场所。我和哈姆莱特带着佣兵埋伏在灌木丛后,看着车队渐渐走进我们的埋伏圈。
嘈杂的脚步声打乱了平原灌木林素有的平静。
飞马射手优雅的在林间盘旋瞭望,披着鲜明铠甲的兽人战士扛着斧子井然有序的开道,无数人族,兽人的劳力推着沉重的粮车,茫然的前进。高大的魔族士兵骑着马前后巡视,数米长的藤鞭不时的落在苦力身上,催他们快走。
日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德尔菲城了,劳伦斯很满意行进的速度。两天之后,他就可以在城南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阿德雷城的城主,押送任务就算圆满结束。要是这次帝国南下可攻陷下斯帝尔城,不知道会缴获多少宝贝呢。据说南方的山地矮人有神秘的宝石矿,还能打造魔法兵器,要是都抢来的话……
哈姆莱特慢慢掀去身上的伪装,从潜伏的草丛中站起,他手持一张半人高的长弓,如抱婴孩般的右手夹着特制的长箭,绑在箭杆上头的魔法卷轴已经开始发动,他这一箭必须射在粮车上,将最前面那辆粮车引燃。
这一箭,他练习了无数次,绝对不会失手。
火一下子窜起老高,把整个粮车都送了半空。然后,烟花一样落下来,在粮队前下了一阵火雨。
到底是大魔导师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威力就像他亲自施展火焰魔法一般,甚至更强。整个运粮队一下子乱了套。充当前锋的兽人们惊呼着,拎着兵器四处乱窜。受到祖先的影响,他们怕火,特别是这种莫名其妙的野火。
我带着几个佣兵从灌木后一跃而起,将手中魔法卷轴接二连三扔向粮队前方的魔族士兵。这是老鼹鼠亲自做的圣光卷轴,对于蓝血魔族,给人类疗伤的圣光对他们就是钢刀。不幸被圣光击中的魔族抱着身体在地上翻滚,哀嚎,一会儿功夫,我已经杀到了粮车前。
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带着他的卫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