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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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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录》
作者:酒徒
外传
草莽英雄
    第一章城破
    这世界上有没有不朽的王国我不知道,但我却切切实实尝到了亡国之痛。马路上的人乱哄哄的,无头苍蝇一样跑着,那些贵族老爷再也顾不上骂我们这些贱民不给他们施礼让路,扭着肥肥的油屁股,拼命往我们这些逃难的贱民堆里钻。也许,在此刻,他们最希望天上的魔兽联军飞行部队把他们也当成贱民的一员吧。可是那身光鲜的衣服还是暴露了目标,大块的石头带着风声从天上落下来,径直砸向他们的头顶。
    一个鱼跃,我扑到了路边的垃圾堆里。就在我刚才奔逃的路线上,魔面鸟投下的石块将西城的詹姆斯老爷砸成了肉酱。鲜红的血和白白的脑汁搅在一起,就像酒楼里泔水桶里的剩肉。
    “哇”,几个逃命的修士看不得这种场景,跪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没等他们吐完,天上陆续有石块落下来,将他们也变成了肉酱的一部分。那些石块受过黑暗魔法加持,出奇的准确,只要被石块砸中,肯定是死路一条。
    在垃圾堆上打个滚,我爬起来继续前奔,顺手将詹姆斯老爷丢下的包裹背到了肩膀上。肉酱和垃圾对我的体能构不成威胁,我是个吃泔水桶中剩余食物长大的孤儿,长大后以清理垃圾为职业,这种熟悉的味道反而让我精神焕发。
    至少,今天那些贵族老爷见了我不会远远的捂起鼻子,然后让侍从用皮鞭教导我如何给他们让路。
    “罗密欧,罗密欧,你瞎跑什么,快跟我来”,一个破锣般的嗓音传入我的耳朵,顺带着钻入我鼻孔的还有股子臭鸡蛋味道。不用问,是我的好朋友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人家闻香识女人,我闻味交朋友。他们两个也在贫民窟里长大,哈姆莱特比我稍长,伊沙贝儿是哈姆莱特那个瘸腿养父奥兰多给他拣回来的媳妇。从她到达哈姆莱特家开始,哈姆莱特盼结婚盼了十三年,按嘉摩屡钵帝国的法律,女子到十六岁才能成亲,所以哈姆莱特还要再等上一年才能美梦成真。
    我们三个一起玩到大,年龄大致上差不多,其实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生于哪一天,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那个贫民窟里唯一曾经富过的老家伙把我们的生日安排在他推算出来的幸运日里,说是这一天过生日能给我们三个带来好运。不过我认为,老家伙这么做其实是为了省钱,毕竟每年给三个孩子同时过一次生日比过三次要节约得多,连生日鸡蛋都可以只煮一个,分成三份即可。
    “去哪”?我茫然地问了一句,避开头上落下来的石弹,快步跑到哈姆莱特身边。
    “当然是去王宫了,那里没了守卫,我们去拣点儿东西,你平时不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溜进王宫玩一圈吗”?哈姆莱特大声回答,根本没把天空中盘旋的魔面鸟放在眼中。手中粪叉子轻轻一挑,将地面上不知哪个逃难者丢下的包裹准确地挑进了粪车里。
    伊沙贝儿帮助她的未婚夫扶着粪车,蜡黄的小脸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脖子上,挂满了从肉酱中拣来的链子,宝石的,金的,银的,铜的都有。穷人家孩子就是节俭,既然链子的主人已经变成了肉酱,我们没必要浪费资源,你说是不是。
    他们的举动提醒了我,既然天上的魔面鸟和精灵射手只找衣着光鲜的贵族老爷下手,我跟着躲什么?将肩膀上背的那几个拣来的血包裹扔进粪车,我三步两步奔到路边垃圾堆边,将一个带盖子的垃圾车推起来,跟到了哈姆莱特身后。
    疯狂逃命的人群里,我们两车三人成了绝对的另类。很多年后,在游吟诗人的传唱中,哈姆莱特,罗密欧,伊沙贝儿,这三个名字成为英雄的代称。而那天,我们三个胆大包天的贱民想的只有一件事,趁火打劫。
    我们只是最底层挣扎的贱民,没有土地,没有职业,没有姓氏,甚至连名字都是从剧场门口的海报上抄来的。帝国的兴亡与我们无关。
    天空中飘过一个敌军的飞马射手,她的目光被我们三个逆着人流前行的家伙所吸引了,指挥着一大堆魔面鸟,在我们头上盘旋。逃难的百姓纷纷给我们让路,免得一会儿石弹落下来,遭受池鱼之殃。
    “嗨,尊敬的将军,美丽与您同在”,我扬起脖子,冲着天空高喊了一句。那个飞马射手是个女性精灵,看了我们破破烂烂的衣服和车子一眼,捂着鼻子飞开了。魔面鸟跟在她身后去截杀那些贵族和修士。哈姆莱特大哥分析得对,在我们身上,那些魔鸟犯不着浪费宝贵的魔法石弹。
    王宫并不远,转过几个弯子就到了。平时挤满了人的凯旋广场空荡荡的,只有一地的尸体和帝国军旗。敌军的地面部队还没杀到这,守卫王宫的近卫军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场战争打得非常奇怪,几个月来,在朝廷的告示上,帝国的军队百战百胜,消灭的魔族数量加在一起比帝国的总人口都多,但战线却一直向帝国首都推进。“也许帝国是在用空间换取魔族将士的性命吧”,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曾经这样分析,可是很快他就听到了魔族的攻城器发出的吱呀声。在守城期间,他病死了,临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魔族被击溃,帝国得以重生。还好,他走得早,否则看到今天的样子,老家伙准得气吐血。
    弯腰,我拣起了一把长剑,和一套不知谁扔下的铠甲。哈姆莱特放下粪车,一把将宝剑抢了过去,恶狠狠的扔进了广场中央的水池中,“找死啊,你想被魔军当成王宫卫士,就滚远点儿,别连累我们俩”。
    我像战士,就我这样?我看着自己那身露着春光的褴褛衣衫,和不安分地从靴子尖端伸出来的脚趾。
    “灰头,快点跟上。那套铠甲的叶片是镀金的,不是纯金。皇宫里比这值钱的东西有的是”!也许为了表示歉意,哈姆莱特意叫起了我的绰号。我答应一声,又在地上找到了一把手柄上镶嵌着宝石的指挥刀和一双不错的战靴,扔进了垃圾车。宝刀和战靴的主人肯定是化妆逃走了,被魔族空中部队杀死在广场上的都是一些小兵。那些贵族的武技,只表现在欺负我们这些贱民的时候。
    跟着哈姆莱特,我们轻车熟路地从宫城的一个小边门冲了进去。绕过杂役和宫女们的住所,直奔皇帝的寝宫。哈姆莱特靠给贵族家倒马桶为生,城破之前,每天凌晨都得赶到皇宫侧门,从杂役手中接过马桶。有时候宫廷杂役们不愿意干这些脏活,就会直接让他进入皇宫里,将皇帝、皇后、太子和公主的排泄物用木桶扛出来。
    “公主也拉屎”?当哈姆莱特第一次在我面前炫耀他可以进出皇宫时,我脸上的表情就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而他当时的话彻底打碎了我的骑士梦想,“不但拉,而且特别的臭”!
    从那以后我就明白了贵族和皇族原来和我们一样,都是人,都拉屎,只是他们吃的东西和穿的衣服比我们好得多。
    皇宫里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看来大着胆子来这里发财的人绝对不止我们三个。人们凭借着各自对财富的认识,迅速向包裹里边塞着看上眼的东西。没人阻止我们,空中盘旋的魔面鸟太傻,还没进化到能辨认财宝价值的地步。而骑在飞马上的精灵顾不上管我们,他们忙着清理隐藏在街道中的抵抗力量,指引大军入城。
    凭借哈姆莱特对皇宫地形的熟悉,他的粪车和我的垃圾车很快被装满了。本着能拿珠宝不拿金币,能拿金币不拿银币,能搬小件不搬大件的原则,我们搬了这辈子都没有想到的财物。真不知道皇帝怎么想的,逃命的时候,这些值钱的东西他都没顾上带。早知道带不走,他征那么高的税干什么?
    “小子,别太贪了,诺思帝国的军队马上就要杀过来了,碰见兽人,你们谁都没命花那些财宝”,一个红脸大叔冲着我喊道,他身上挎着十几个包裹,从头到脚挂满了首饰。
    “知道了,马上走”,我答应一声,钻进一个飘满香味的宫殿里。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夫妇已经进去多时了,我怕他们在里边犯错误,耽误了大伙撤离。
    “嘿,轻点,噎,这里,就这里,真笨,笨死了你”?刚一进宫殿门,伊沙贝儿的娇嗔声就钻进了我的耳朵。这两个家伙果然没干好事,“臭蛋,粪球”,我一边叫着他们的外号一边冲进内殿,一把掀开缀满珍珠的帐子。
    两个发春的家伙肩抵着肩,头贴着头,脸红得像朱砂一样。听到我的喊声,一同转过身来,用刀子般的目光瞪向我。
    伊沙贝儿的手上,紧紧握着半根漂亮的项链,而项链的另外半条,却卡在床板中。哈姆莱特的手陷进床逢里,正努力将缝隙扩大,想把项链完好地扯出来。
    “不就是条项链么,咱们有半车呢,赶快走吧”,我不屑地说道。目光却不由自主为那串项链所吸引。这条珍珠项链不是我今天见到最大的,却是最美的,不但每颗珠子都一样大,圆润晶莹,而且闪烁着淡粉色的光泽,随着目光转动,一股如烟似雾的流光盘旋飞舞。
    “这是我们今天见到的最美一条项链”!伊沙贝儿生气地喊,仿佛我没长眼睛一样。
    “一半卡在床头,一半没进床板”,哈姆莱特大声补充,二人不愧是未婚夫妻;配合得如演戏一般利落。
    “这说明床板下有地道”。
    “就是找不到机关,说不定地道里的宝物更值钱”。
    ……。
    受不了这对小夫妻!我四下看了看,在门口抱起一颗两米多高的七彩珊瑚树,“让,让开……砸,砸了脚不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我将珊瑚树扔到了床板上。
    机关的设计者恐怕没想到有人会这样不珍惜他的智慧,床板震了震,吱呀呀裂开了一道大缝隙。伊沙贝儿手疾眼快,将珍珠项链迅速地抽了出来。哈姆莱特看到我的野蛮方法奏效,再次将珊瑚树抱了起来,重重地砸在床板上。
    喀嚓,珊瑚树断成了几截。床板也碎了,窗底下露出一个漆黑的大洞。点了根蜡烛,哈姆莱特第一个跳了下去。
    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地道中发出,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坏了,粪球中了埋伏。我掏出贴身的匕首,一跃而下。眩目的白光再次袭来,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圣光攻击,这是人族法师对付魔族武士的绝招。我从死去了老家伙那里听说过这一招,洁白的圣光可以让没有防备的蓝血魔族全身如钢刀刮骨般疼痛。可惜,我和哈姆莱特都不是魔族,揉揉被圣光晃花的眼睛,我终于看清楚了地道中的情景。
    对手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缀满丝带,翡翠镶边的象牙色袍子,头上身上戴着好多闪闪发光的宝石,金饰,手里高举着一个红宝石手杖。哈姆莱特刚才措手不及,被女孩手杖上发出的白光晃花了眼睛。听到我跳了下来,晃晃悠悠地站直身子,和我站成犄角之势。
    相比圣光攻击,小女孩声嘶力竭的尖叫对我们更有杀伤力。像被人踩了尾巴一般,她拼命挥舞着手杖,口里嘟嘟囔囔,大概是威胁我们两个兽人不要过去,否则会把我们如何如何之类。不过她的手杖除了发圣光以外,只能喷点冰雹和水珠出来。
    听了她的叫喊,一股无名业火冲上了我的脑门。老子的确长得不帅,衣衫破烂。但也不至于丑陋到与兽人为伍。没等我有所动作,刚才失了面子的哈姆莱特钵盂大的拳头已经打到了女孩的面前。
    “别…”,我和刚刚跳下来的伊沙贝儿同时喊了一声,不过已经来不及了。眼看哈姆莱特的拳头就要打到女孩的脸上,手持法杖的女孩身子向后一仰,直挺挺倒了下去。她,居然被我们三人吓昏了。
    “赶快走,一会诺斯帝国的地面部队就杀到这儿了”,我一边从女孩手里掰出法杖,一边提醒哈姆莱特。细心的伊沙贝儿除了没收女孩所有的首饰以外,还将地窖仔细搜索了一遍,果然找到了一堆罕见的珍宝和几套漂亮的衣服。这种情况下,客气总是多余的。我和伊沙贝儿用衣服把珍宝包起来,利索地爬出了地窖。
    犹豫了一下,哈姆莱特抗起晕倒的少女,跟在了我们身后。
    “你背她干什么”,伊沙贝儿猛一回头,发现了哈姆莱特的举动,敏感地问道。借着门口的日光,我看见了少女凝脂般的肤色和小巧的鼻子。就这两点,已经强过伊沙贝儿太多。
    “给罗密欧当媳妇,别白白便宜了魔族”!哈姆莱特冲着我驽了驽嘴巴,将那个女孩扔到了我的垃圾车上,顺手拔了棵小树盖住了珠宝和女孩的衣衫。
    腾,从不知道脸红为何物的我突然觉得有一股火窜上了面颊,推起车,一边向外跑一边抱怨:“谁稀罕,这么笨的女人,肯定是皇族那些近亲结婚的白痴。钻地洞不知道带粮食和水,不用我们挖她,过两天她自己就得饿疯了,乖乖跑出来给魔族当俘虏”。
    “好吧,扔下她,罗密欧,到时候你可别后悔。走这边,走垃圾场方向那个小门”,哈姆莱特推着粪车,快步超过我。宫墙外已经传来嘈杂的打杀声,伴着羽箭的呼啸,人类临终时的惨叫传入了我的耳朵。是那些拿了财宝从前门跑出去的人,他们刚好被诺斯帝国的士兵堵了个正着。兽人战士狂笑着,在人类的血泊上且歌且舞。
    “算了,我今天就发一回善心,希望将来你别后悔”,看看垃圾车中女孩洁白的手腕,我低声嘟囔了一句,加快速度跑向垃圾场。穿过皇宫侧门,钻进胡同,躲避开兽人的追击,回到了城南,我熟悉的贫民窟。一路上遇到几拨精灵和兽人战士,见我们破烂的衣衫和肮脏的垃圾车,他们都远远地捂住了鼻子。
    第二章责任
    回家没几天,哈姆莱特就开始后悔他不该一时心软救了那个小女孩了。这倒不是因为女孩骄横跋扈,说实话,在贵族当中,这个女孩算是另类。沿途在我的垃圾车上居然乖乖地没有叫喊,到了贫民窟后也尽量不摆贵族架子,并且和伊沙贝儿也能谈得来。
    这让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天在地窖里,她不是真正的被我们吓晕了过去,而是装死。城破那天,皇室成员和宫廷侍卫逃的逃,藏的藏,扔下她一个没人管。所以在认出我和哈姆莱特不是兽人后,她采取这招骗我们带她出皇宫。
    按老奥兰多生前教给我的常识,贵族的等级与狡猾程度成正比,等级越高的贵族越狡猾。而那天我和哈姆莱特拣回来的恰恰是个公主,贵族里的顶尖人物。她的画像和名字就贴在贫民窟前面的告示板上。这所城市的新统治者,诺斯帝国的元帅宣布,交出珍妮公主的人,无论以前是什么身份,立刻可以加入诺斯帝国贵族行列,被赐予金币十万枚和上位魔族身份。
    为了防止我和哈姆莱特受到敌人的诱惑,珍妮公主可谓绞尽脑汁。她不但帮助伊沙贝儿做家务,把我们那狗窝一样的棚屋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指导伊沙贝儿如何梳妆打扮,甚至不惜屈尊认伊沙贝儿为姐姐。
    “姐夫,你不会用我去换金币吧”,吃下一口粗燕麦和野菜熬成的粥,小公主盯着哈姆莱特,娇嗲地问。那天她换了一身伊沙贝儿穿过的旧衣服,样子就像邻居家的小妹妹,天真的眼中流露出小孩子对大人的依恋。无论这幅表情是不是装的,对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而言,这是一击必杀的绝技。
    “当然不会,你姐夫最讨厌贵族”,伊沙贝儿轻轻拍了拍珍妮的肩膀,越俎代庖。
    “我就知道姐夫是好人”,小公主开心的笑着,大口地喝着菜粥,仿佛那是她这辈子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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