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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高手-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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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为什么要长得帅?”叶予反问道。

    为什么要长得帅?

    为了吸引妹纸注意力啊!

    为了耍帅时能更帅啊!

    为了看得顺眼啊!

    呃……好像没有其他原因了。

    但总体而言,漫画男主长得帅能更吸引读者目光啊!

    想到此,小萝莉说道:“大哥哥,漫画男主角长得帅气,不是可以吸引更多读者吗?很多漫画都是这么设定的啊!”

    叶予道:“漫画主角长得帅气,能吸引更多读者,这是没错的,但这只是前期,最终能留下读者的,永远只有两样东西——出色的剧情,以及出色的角色!心儿,你可不能本末倒置了。”

    在这方面,叶予觉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海贼王了。

    海贼里面各种稀奇古怪的人物,有几个是美型帅气的?

    但海贼的经典毋庸置疑!

    “但是,在剧情和角色都很出色的基础上,能在前期吸引更多读者的话,又何乐而不为呢?”林诗儿提出了质疑。

    “这个问题问得好。”叶予解释道,“首先,爱德华是个矮子,这是剧情的设定,对吧?那你们想想,矮子加上美型,是什么?是美型正太!像钢炼这种带有思考,又有点压抑的漫画,以及爱德华那样的性格,适合正太的形象吗?爱德华应该要更严肃些,人物需要更棱角分明些。”

    闻言,四人都暗自点了点头,美型正太要么给人种弱受的感觉,要么给人种腹黑的感觉,而无论是哪种,都明显不适合爱德华。

    叶予接着道:“其次,有时候,主角过于美型并不是件好事。我们看到一个大美女,第一印象总是会觉得她是个花瓶,这是外貌过于出色而容易给人造成的假象。情况严重些的,即使知道了这个大美女会很多才艺,但在潜意识中还是很难将其花瓶的第一印象扭转过来。

    同样的道理,主角过于美型会掩盖很多东西。

    当你的漫画主角内在足够耀眼时,你就要有意识地减弱他外在的魅力,从而使得读者能更多地注意到他的内在,也使得他的内在更为耀眼。

    因为主角的内在才是一个读者在一年,两年,五年,甚至十年之后还记得这个角色的关键所在!

    爱德华长相普通,更能衬托出他的人格魅力!

    还有最后一点,所谓的美型,其实就是最为符合大众审美观的外貌。既然如此,那就肯定有一个冥冥中的标准存在!也因此,很多美型角色容易撞脸!

    说得具体点,就是角色长得像,差别可能只是眼睛、发色不同。

    你不觉得,看惯了那种似曾相识的主角,再看爱德华,能让人眼前一亮吗?

    而只要漫画的剧情精彩,角色塑造得出色,爱德华将成为读者心目中的一个经典角色!”

    看到小萝莉若有所思地点头,叶予道:“我刚才说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第一点。心儿,在我看来,一部漫画的主角形象,需要契合这部漫画的风格,剧情,以及主角性格等很多因素。

    嗯,有时候也可以来个性格和形象的大逆转,比如说,看上去是个温柔大姐姐,其实是个连环杀人碎尸狂魔。这样也能给人种意想不到的惊喜感。

    但要注意的是,不能有违和感!

    就像我刚才说的,美型正太和钢炼这部漫画,这就不是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了,而是给人种格格不入的违和感。

    当然,你要做到这点,应该很难。

    这与你的画功无关。

    纯粹是因为这种形象设定由编故事的人来做,才最合适。

    因为,只有他,才能最清晰地知道,什么样的角色形象,是他故事里最完美的角色形象。

    所以,以后我帮你写的漫画剧本,一些重要人物的人设问题,你就多问问我的意见吧。

    当然,其他不重要的人物,就由你自己决定好了。”

    虽然在大场鸫和小畑健合作的《死。亡。笔。记》里,有关人设方面,大场鸫只提供了人物性格、特征和能力等方面的资料,主要还是由小畑健完成的,但大场鸫在看过小畑健设计的人物形象之后,曾表示与自己原先的设想很接近,几乎没什么差别。

    这表明,在大场鸫心里,《死。亡。笔。记》里面的人物形象其实也差不多成型了。

    而在叶予脑海里,漫画人物的形象更为清晰,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必借他人之手画出来了。

    叶予相信,当初在大场鸫心里,若是《死。亡。笔。记》里面的人物形象也能像在自己脑海里这么清晰的话,大场鸫也会选择自己画出来。

    小萝莉乖乖地点了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大哥哥。”

    在小萝莉看来,大哥哥只是帮自己设定下人物形象罢了,又不是要干涉自己画漫画。

    况且,大哥哥说得对,人物长什么样子比较合适,还是想出这个故事的大哥哥最清楚了。

    小萝莉又拿着叶予的画稿看了看后,抬头问道:“大哥哥,接下来,你是给我继续讲钢炼的故事呢?还是继续帮我参考人设?”

    叶予还没开口,林诗儿就说道:“心儿,别闹!爸爸找叶予有事呢!等叶予办完事,再叫他跟你讲钢炼的故事,或者参考人设。”

    “好吧,那大哥哥你先跟爸爸谈事吧。”小萝莉满口答应道,她还是很乖的。

    叶予笑了笑,道:“行,那我跟林叔叔谈完事,再陪你。不过你刚才那个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如果直接跟你讲故事的话,你也不一定记得住,这样吧,我回去把剧本写下来,然后用扣扣传给你。我的扣扣号你姐姐那里有,你可以问她要。

    所以,今天我就帮你参考参考人设问题吧。”

    “好的,谢谢大哥哥!”

    看着小萝莉的样子,叶予不禁有些感叹——这只小萝莉真是单纯、可爱又乖巧啊!

    ……

    待得林父将邀稿的主要事项说了一遍后,叶予想了想后,问道:“林叔叔,《革命年代》,听名字应该是领军抗战时期,而不是青年书生时期吧?”

    “嗯,你说的没错。准确的说,整部《革命年代》的核心时间点应该是1936年冬天,在黄河以北取得的那场堪称战争转折点的战役胜利。要写出气吞山河,壮志凌云的磅礴气势。就像你的《浪淘沙·北戴河》一样。”

    这世界的历史与前世大体相似,细节不同。

    在这世界,1936年的冬天,解放军在黄河以北打赢了一场关键性的战役,从此扭转了颓势,胜利的天平开始向华夏倾斜。

    在后世人眼中,这场战役的胜利堪称整场战争的转折点。

    冬天?黄河以北?气吞山河?壮志凌云?

    听到这些,叶予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笑意。

    林父接着道:“你可以回去好好想想,被选用诗词的公布时间是12月1号,你提前一个星期交给我就行了,换言之,你有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用来仔细斟酌。”

    叶予摇了摇头,道:“不用一个月,我现在就想好了。”

    叶予说得理所当然,却是把其他人都吓住了。

    你好像只是在林父讲完之后,想了会儿,然后问了个问题吧,这就写出来了?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对待这件事啊?!

    林父都说了,你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用来仔细斟酌的,好不好!

    这事很严肃的,好不好!

    对你的前途也有很大好处的,好不好!

    想到此,林父开口道:“不用急,你有一个月时间,你可以把现在想好的拿回去再好好修改修改,争取做到最好后,再交给我。”

    林诗儿也连忙劝道:“是啊,叶予,爸爸说得对,这次机会对你很重要,若是把握到了,对你的前途大有好处,你要认真点啊!一定修改到最好,再拿去参赛啊!”

    林母没有开口,但眼神透露出同样的意思。

    只有小萝莉有些迷糊——大哥哥很厉害的呀!听到我名字时,还脱口而出一句写得很好的诗句呢!而且,钢炼这么好的故事,也是随口就来。

    叶予失笑道:“好的诗词来源于灵光一闪,自然天成。有后天雕饰痕迹的永远都不会是最佳的。况且,如果我写得不好,你们过会儿可以指出来呀!”

    刚才三人太过震惊,以至于没有细想,但现在听叶予这么说,三人仔细一考虑——对呀,今天又不是要交稿,即使写得不好,那也不打紧,又不用交上去。再说了,现在写出来,自己还能帮忙指出些不足之处,增加最后胜算呐!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于是乎,三人便点头表示了赞同。

    至于叶予说的那句“好的诗词来源于灵光一闪,自然天成。有后天雕饰痕迹的永远都不会是最佳的”,三人没有多想。

    这话说得是没错,但这种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哪有那么容易做到?

    绝大部分的诗词都是需要精雕细琢的。

第一百零七章 沁园春?雪

    见三人赞同了,叶予问道:“有毛笔和宣纸吗?”

    “你要写毛笔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毛笔字?

    叶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稍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用毛笔字写,我总感觉缺几分韵味。”

    ……

    让叶予有些意外的是,林家写毛笔字所用的墨汁并不是市场上现成的那种,而是像古代一样,用墨锭在砚台上轻磨,磨出的墨汁。

    墨锭,叶予没有仔细观察,但泛青紫光,想来应该不差。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好坏,但看上去有些历史了。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适用于创作。

    毛笔则是根据叶予说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这让叶予心里有些感叹。

    果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一般的那种——随手买的宣纸,一支普通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毛笔字写得还算可以,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自写的春联。

    虽然叶予不会研墨,但林母和林诗儿会啊!

    当然,叶予是小辈,自然是由林诗儿帮忙砚墨。

    铺好画毡,再铺上宣纸,叶予长吐出口浊气,提起毛笔,蘸了蘸研磨好的墨汁,微微躬下身子,在宣纸上写下: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词还不算精彩,字却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气横溢!

    林母眼前一亮,忍不住一声赞叹:“藏巧于拙,淳古道劲,体度庄安,气象雍裕,有大家之风啊!而且看风格竟是自成一家,小予自称‘稍微学过些’,实在是太谦虚了!”

    闻言,林父有些惊讶:“我只觉得字很不错,有股神韵扑面而来,却是看不了这么细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必然是如此了。”

    林母微微点头,又仔细看了会儿后,不由叹道:“当属国内一流书法家。小予的这手字,我不如也。”

    林父虽是文化部门的官员,但毕竟专注于政治,而林诗儿年纪还小,且对书法的兴趣不是很大,与其母相比,只是略懂一二,至于小萝莉——呃,她只专注于漫画。

    也因此,他们三人只是觉得叶予的字写得很好,具体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刚才听到林母说“有大家之风”,“风格自成一家”,三人就已经很惊讶了。

    要知道,他才18岁啊!

    18岁的书法家,书法风格自成一家,且有大家之风,这在国内听都没听说过!

    但此刻听到林母的再一次评价,三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转为震惊了。

    要知道,林母除了是国内三大顶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便浸染在琴棋书画中,虽后来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颇有名气的,甚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而现在,她居然看了叶予的字后自承不如?

    难道——叶予的这手字真的有这么好?

    叶予的这手字虽然比之苏轼的字差了些许,但既已得其神韵,别说是在毛笔字不再用于日常使用的现代,就算是放到古代,那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准。

    因为,苏轼的书法重在写“意”。

    他早年曾遍学晋、唐、五代的各位名家之长,而后又在此基础上自成一家,自称:“我书造意本无法”、“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黄庭坚谓“其书姿媚……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

    气韵,可以说是他书法的最大特点。

    叶予得其气韵,自然得其书法之八分。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好!”林父一声赞叹,“就是这种气势,就是这种感觉,和《浪淘沙·北戴河》一样,即便写景,也给人种要气吞山河的感觉。而且,之前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点到了1936年的冬天,‘北国风光’和这句又点到了黄河以北,实在是太契合当时的情况了!”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欲与天公试比高?嗯嗯,不错。正是符合当时战役胜利,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对华夏革命的未来充满乐观期待的心态。厉害,实在是厉害!”林父忍不住赞叹道,心里愈加觉得自己推荐叶予实在是明智之选。

    只要叶予后面没有写崩,《革命岁月》开篇词必然是这首!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写完这句,叶予停了下来。

    “怎么?卡文了?”林父有些奇怪地问道。

    叶予摇摇头,道:“不是,上阕写景,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我先酝酿下情绪。”

    林母接口道:“虽然世界各国都有书法这个概念,但只有咱们汉字的书法成为了纯粹的艺术,就连与我们华夏邻近的岛国、韩国,与我们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如。

    老祖宗传来下的书法虽然现在不实用了,但却是件很了不起的东西,因为它是艺术。

    而既然它是艺术,自然就能反应创作者的情绪。

    这首词的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所以,小予现在要酝酿下情绪,以便发挥得更好。”

    闭上眼睛,想象着当时开国领导人们壮志满怀,指点江山的情形,好一会儿后,叶予才睁开眼睛,深吸口气,提笔蘸上墨水继续写道: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此句一出,顿时把四人都震住了。

    而叶予也不停歇,一挥而就写道: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阿日斯兰,只识弯弓射大雕。”

    呃……可别以为叶予写错名字了。

    这到底是另一个世界。

    这世界有秦皇,叫嬴政,有汉武,不叫刘彻,有唐宗,不叫李世民,有宋祖,不叫赵匡胤,自然也没有成吉思汗!

    或者说,除了那少数一部分,例如曹操,嬴政,达·芬奇,前世地球上绝大多数的人物,这世界都是没有的。

    但是!

    这世界与地球历史相似,因此有很多类似的人物!

    而这个阿日斯兰便是类似于成吉思汗一样的人物,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意为雄狮。

    略微停歇后,叶予提笔写下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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