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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桃花眉眼如波,伸出左手虚握了几下:“要卖乖?那就把乖全给你卖出来!”
第九十一章 拘留所的小肥皂
苏桃花没有食言,回去后,果然用手将林牧身体里的东西,狠狠买了一通,买得林牧几乎都爬不起床开电脑……
“这小娘皮,欺人太甚!看我哪天解了因果锁,好好收拾她!”
连着经历两次,林牧也是想得明白了。
如同字面意思,自己只要还是个******就行,别的动动手啊什么的,倒是没有惩罚。
刚才也不是不想动手,无奈苏桃花只是喜欢遛鸟,对于自己想要逗比的行为,却是丝毫不让寸步,顶多只让自己摸她小手。
叹了口气,林牧继续工作码字。
他这边是爽快了,水镇公安局里的西装男,可就苦逼了。
路不平的雷霆震怒,来得比想象中的还要快,一得到林牧发来个资料,他就打电话给公安局的局长了。
直接出警,让人意外的是,在警察打开莲花宾馆2002号房后,竟然还发现被打受伤的西装男,喊了个小姐,正要带伤上马……
于是乎,事情就好办了,有着陈少飞表哥的证词,以及监控证据,甚至警察还在他的手机、电脑上,发现了传单上的原照片,以及自己做的传单的原文档。
于是,来自京城的大高管,就这样直接被扔进拘留所里,一切从重处罚,罚钱不说,还要拘留十五天!
更让西装男接受不了的,是会留案底!
监仓内。
“我不能在这!你们说个价钱,只要放我出去,什么价钱都可以!我几天后,还要回公司,求求你们,放我出去……”
“诶,别喊了,再喊惹恼了看守,有的你受的!”
西装男看了看那几个下六行棋的犯人,心里不由得冒出一股恐惧感。
看守所的情况,他以前在电视宣传上,也看过。
床单被罩整齐干净,一尘不染。
伙食很赞,每天馒头菜很爽口。
管理人性,没事还搞什么“亲情餐厅”,没事时,活动丰富,想看书的看书,想健身的健身,甚至还有乒乓球。
最赞的,拘留室门口墙壁,还设有受虐报警器,民警更是二十分钟查一次房,不用担心被犯人私打。
可是,特么的现在怎么和剧本不一样?
房子里,冷得人都打哆嗦,床上倒是有被子褥子,可是那个叫一个脏啊!
烟味、汗味熏的西装男想晕过去,更过份的是,他竟然在被子上,发现一大块痕迹!
如果自己没认错的话,那应该是打灰机留下的痕迹……
想到自己身上这个被子,以前被一个个邋遢的男人,各种撸过,西装男就忍不住一阵恶心。
但是,这么冷的天,不盖又不行。
因为是短期拘留,倒是没有被指派干活,每天除了睡觉,就是背《拘留人员行为规范》,定期抽查,背不会的,听说会受到惩罚……
唯一可以庆幸的事情,就是西装男在表明自己京城公司高管的身份后,这些同仓的犯人,都没有欺负他。
也是,普通人他们往死里欺负也就行了,真要遇到社会上有地位的人,他们为了以后多条路,自然不会将人得罪。
原本,据那些犯人说,只要给某个人塞点钱,他就有办法将自己保出去。
西装男试了,不行!
那人甚至都不敢和他说话!
有常进这里的小混混,和民警闲聊时,知道了这其中的内情。
“你得罪了路校长,现在但凡还想在水镇混的,谁敢帮你?老老实实待着吧!对了,你是个高管?文化人啊,来给兄弟们讲段《金瓶梅》的书!以前我在外面,就有人劝我多学习学习,我不听。现在进了所子,就该趁着机会读点书,学点知识。来,你也别讲什么武大郎的事了,就讲段潘妞进了西门府后,和春梅一起荡秋千的书吧……”
监仓老大,一个眉毛被刀疤分断的中年人笑道。
其他四人年青点的,也都是一阵嘎嘎怪笑,显然也是很有兴趣。
西装男毫无反应,坐在床上,呆呆地看着房顶。
吃饭、睡觉、背书、吃饭、睡觉、背书……
机械一般的活着,西装男满心绝望。
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回去后,能靠着自己积攒下的人脉关系,让自己不至于丢工作!
毕竟,爬到如今这个地位,花费的心思与捡的肥皂,实在是太多了,如果让他像刚踏出校园时那样四处送菊花找工作,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坚持得了。
“都怪苏桃花那个贱人!不肯让我碰也就算了,我在京城找几个床友又怎么了?竟然还敢骂我,还和别人男人住一起!这种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警察也有病!叫个小姐也算违法?神经病吧!看我以后出去,怎么……怎么……”
愤怒的西装男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些人了,自己的身份看上去,似乎高大上,京城大公司的主管!
可是,有个毛用?在京城有地位的人多得要死,自己要夹着尾巴做人。
到了水镇小地方,原以为该如领导下乡送温暖一样,鹤立鸡群,谁曾想,竟然遇到林牧这样的刁民!
还有那个什么路校长,仗着自己主管教育的权利,就以权谋私,将自己从严从重处罚!
山高皇帝远,偏偏自己的身份,在这里,没什么卵用!
“自己这样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竟然沦落到和这群穷地方的流氓关一块,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啪啪!”
明媚的早上,监仓里突然传出奇怪声响。
被啪啪的,正是西装男,啪啪他的,是那个被称为“断眉老大”的混混头。
西装男愤怒道:“你抽我干什么!”
“断眉老大”抓住他的衣领,将他从床上提起来,直接狠狠扔向地上。
剧烈的疼痛,席卷了他的神经,可不等他惨叫,就见其他四人,将他的口紧紧捂住,身体制住,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劳资看得起你,才没让你拜码头!你他娘的竟然还敢在梦里骂劳资?!穷地方的流氓头?虎落平阳被犬欺?高等教育的精英?”
“呸!”
“不收拾你到叫爷爷,劳资今天跟你姓!”
第九十二章 事情结束
“我把你个给脸不要脸的高等教育精英!m的,看你长得人模狗样,原本还想照顾照顾你,没想到你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敢特么在梦里骂我!兄弟们,把这小子拜码头的礼数补上!”
“断眉老大”怒气勃发,本来想着认识个大高管,心情还不错。
但没想到正熟睡着呢,被手下摇醒,仔细一听,那个大高管嘴里正不干不净地骂自己!
不收拾他一下,还真当自己是个好性子啊!
一个笑嘻嘻的少年混混,拍了拍西装男的脸,笑道:“这按规矩来呢,每个刚进来的犯人,都得给老大行礼,三个响头,礼数够了,再一样样拜码头。兄弟们,伺候咱们的大高管行礼!”
西装男还要挣扎,就被后面制住他的混混,一脚踢在膝盖弯,当下腿筋一软,不自主地跪在地上。
“一个!两个!三个!”
被按住头,狠狠叩了三个响头,额头顿时被磕破皮,流出血来。
“接下来,老大请你坐上座,兄弟们,来,给大高管上座!”
……
西装男不知道自已,是怎么从看守所里出来的,自那以后,自己几乎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被同仓的犯人各种欺凌。
只是偶尔真是快受不了时,民警才来将众人制止。
“老板!老板!我这次真不是故意的,是被他们这边的人污陷,得罪了当地恶势力,这才被抓的!你放心,我马上回去,下次绝对不会再犯!我发誓……”
好不容易,安抚住了老板,西装男想到这半个月的遭遇,心的压抑的怒火突突地往上冒。
“这暗无天日的破地方,这群无法无天的乡巴佬,不要撞到我手里,不然……”
许是被他咬牙切齿的声音吸引,一旁走过去的几个年青人,回头看了他一眼。
“看什么看!”一肚子闷气没处撒的西装男顿时怒道。
带头的王鹏眼睛一亮,嘻笑道:“哟,这不是林牧让咱们找的那个人么?”
“来,兄弟们,程老大早发过话了,谁敢让路校长不开心,咱们就让他不开心!谁愿意陪这小子再住个十五天?”
黄毛小子踊跃报名:“卧槽,这样的好机会,让我来!”
说完,竟是直接在派出所门口,上前与西装男厮打。
其他几人,笑呵呵地走远了些,看着笑话。
一个警察走了出来:“刚出来又打架?!还当着派出所的门口打?小子,你有种!”
“再住个十五天吧!”
西装男顿时双脚发软,依稀忆起监仓里的那块小肥皂,在娇艳的菊花中,进进出出的感觉。
不远处的王鹏,发了个短信出去。
“林哥,事情办成了,你就瞧好吧!”
……
这一切,远在学校上课的林牧,知道后,也就懒得再插手。
要是路不平连这点事情都不知道怎么做,那他也太对不起自己那响亮的名头了。
这件事,虽然对方传单上语言含糊,但明显是在暗示,两人是在胡搞男女关系,想要毁了苏桃花。
因此林牧才那般生气,分手就分手,搞这样的事情,low不low?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自己跟苏桃花真睡了,那又怎样?
别人自然会觉得这样有伤风化,但庸众心理向来都是这样,自己又与人无害,要他们装什么圣母情操!
这半月来,自己的生活,可谓是经历了一次重大变化。
首先,是学校里的学生、老师,甚至是外面卖烧饼夹蛋肠的34c杯的水灵小寡妇,都认识了自己。
能不认识么,一高建校这么多年以来,在路不平的大力管理下,还没敢出现什么禽兽老师猥亵女学生的绯色新闻。
现在倒好,林牧直接和自己英语老师传开了绯闻,虽然学校声明是有人诽谤,但也够这些生活平淡的人们,好好八卦一番了。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原本不少男生都窃喜的以为,经历这件事后,学校里的妹子们,会对林牧印象变差,自己一众狼群,重新获得机会。
没想到的是,妹子们对林牧的态度,竟然没什么变化,甚至是更加热情。
反正魏云在宿舍里听那三个妞的谈话,是越来越露骨,越来越不知羞了。
“风流才子啊,也不知道他和susan老师真的睡过没有,也不知道和他交男女朋友是什么感觉……”
宿舍里,魏云下铺的大胸妹子向往道。
另一个妹子“吃吃”笑道:“想亲林牧?那简单,你去亲亲小云云的小嘴,说不定上面还有林牧的味道呢,要知道,小云云可是咱们学校,目前为止,可以确定亲过林牧的唯一人选啊……”
魏云原本还在想事情,没想到下铺的大胸妹,竟然还真的爬上她的床铺,按住她的手脚要亲她,想起那次亲完林牧后,回到宿舍遭受到的待遇,不由得脸色通红,奋力挣扎。
“哟,小叛徒还想挣扎,姐妹们,你们说怎么办?”
“哈哈,正要她反抗呢,不然有什么意思,我来帮你按住她的手!”
“你按手?那我就按脚扒内内,吼吼吼,今晚谁先上?”
“分什么先后!一起上!让这个小东西知道敢反抗我们的下场!”
……
总之,林牧在学校妹子的眼中,魅力不减反增。
沈病娇那里,林牧解释了一通后,也是安抚下来,对于这个女孩,好不容易静下心来,恢复成绩,林牧也不想再继续耽误人家。
更有一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
自从路不平表达了对林牧的看重后,任平轩那个马屁精,纵然是对林牧再不满,也只得乖乖忍着,没敢故意找林牧的麻烦。
而尚志城,虽然没那么势力,但心中也有顾忌,平日里也没再像往日那般高高在上。
可以说,这段时间,是林牧过得最轻松的一段时间,没有对手,没有找茬的人,除了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再没什么值得让他烦心的。
而这时,《连城诀》已经又更新了一章,《梁山伯,祝英台》。
一集一高、潮,一集一惊心。
可以说,《连城诀》自第二章开始,剧情之曲折多变,就让人心神向往,难以自抑,
到了第九章《梁山伯、祝英台》之前,狄云武功大成,打通任督二脉,身兼《神照经》与《血刀经》两门不世奇功,可以讲已经是天下第一。
而且,雪山消融,狄云重获生天。
无数读者,刚刚看完血刀老祖独对四大高手,狄云三战花铁干的精彩武戏,对狄云的信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当初狄云武功垃圾,被虐很正常。
现在他一身惊世神功,该是一雪前耻的时候了吧?
第九十三章 剑气冲宵堂
无数读者,都想着狄云出山后,回去将那曾经陷害自己的万家,屠个干净。
但无情的现实,却把他们狠狠按在地上各种暴轮。
第九章《梁山伯、祝英台》起篇时,还给狄云加了个buff,讲他在雪谷中又待了半个月,将《血刀经》上的刀法与内功练得纯熟无比,这才下山。
不过,他的第一程,是回湘西麻溪铺老家,想瞧瞧自己世上唯一的亲人师父。
没曾想,这一回去,却见当年教他三式剑法的老乞丐,也就是言达平,将自己老家买下,大墙围住,掘地三尺,要寻那《连城诀》。
就在读者为这新奇剧情而激动时,狄云反而转向做了一件好似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从自己与师妹常待的地方,拿了本《唐诗选辑》。
随后,就是万震山,会同万门八弟子,与言达平的争斗了。
战斗倒也没什么,但狄云在一旁观战时的心理,却提示了内力流武侠的基础。
“唉,他们大家都不懂,单学剑招变化,若无内功相济,那有什么用?半点用处也没有,真是奇怪,这样浅显的道理,连我这笨人也懂,他们个个十分聪明,怎么会谁也不懂?”
“这七个圈子全是多余,最终是一剑刺向万师伯的左胸,何不直接了当的刺了过去?岂不既快又狠?万师伯斜劈连削,以七个招式破解言师伯的七个剑圈,好像巧妙,其实笨得不得了,若是反刺言师伯的小腹早已得胜了。”
临敌之时使一招不管用的剑法,不只是“无用”而已,那是虚耗了机会,让敌人抢到上风,便是将性命交在敌人手里。
为什么师祖、师父、师伯都这么狠毒?都这么的阴险?
犹如华山派剑气之争,是练气为根本,还是练剑为根本?
在《笑傲江湖》中,剑气之争,因为令狐冲的原因,偏于内力护体,剑术杀敌。
但在其他金派小说中,内力,绝对是衡量一个人武功最根本的标准!
像以前的旧派武侠,常以各种奇诡招式,吸引读者眼球,以及排定武力高低,但在《连城诀》中,直接极其肯定地,确定了内力为主的基调。
可想而知,看到这本书的武侠小说家,肯定又要修改自己的武力设定依据了。
这就是林牧写《侠客行》的目的,先定下武侠的规则,然后大家按照规则来写书。
不排除有些非主流的优秀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