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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看。”
韩菡指着歌词单上的句子:“明明心里很喜欢却保持着距离,怕被伤害就伪装出高冷的表情……哈哈哈,这不就是以前的你吗?”
李青诧异的说:“我以前这个样子?”
“嗯呢。”
韩菡把脸埋在李青的脖颈里,吹着热气:“那个时候,你总是故作高冷,但其实我知道你是很热情的一个人……”
李青想了想,转过身,把红着脸的韩菡用力扶正身体,正儿八经的问道:“丫头,我问你,你是喜欢以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都喜欢。”韩菡眼睛眨也不眨的说。
李青笑了,“非得让你选一个呢?”
韩菡看了眼手中的歌词本,低头说:“我喜欢现在的你。”
李青心中涌过一丝暖流,用力搂紧韩菡的肩膀,指着她手中的歌词本说:“这首歌不适合我唱。”
“其实我也觉得不适合,让你一个大男生唱出这样的歌词,呀,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
韩菡扑哧一笑:“我觉得女生唱起来比较合适,芸芸姐……不行,我感觉采璃唱这首歌肯定很有感觉。”
李青晒然一笑。
《东京不太热》这首歌在前世是虚拟歌姬演唱的歌曲,他当初写下这首歌的时候,也只是兴之所至,压根没打算让谁唱。
“那你究竟想好是哪些歌曲了吗?”
韩菡支起身子问道:“这里的歌曲,看歌词的话,都很不错的啊。”
“我已经选了几首了,慢慢来,不急。”李青说。
韩菡兴奋道:“哪些歌呢?”
李青拿起词曲本,翻了几页后,指着上面一首歌:“这首。”
接着又翻了几页:“这首。”
“还有这首,以及这首……”
韩菡兴奋的看了一会儿后,忽然起身把悬挂在卧室墙壁上的一把吉他拿了下来,“唱一首听听吧!”
“喂喂喂,你没看到我已经感冒了吗?”李青愤怒的说。
韩菡闻言,顿时便缩手道:“那好吧。”
李青一把抢过吉他,哼哼道:“但你既然拿来了,那就唱唱吧,反正这几天我都要练习这几首歌。”
韩菡忘性很快,飞速的问道:“唱哪一首?”
李青翻开词曲谱,指着上面一首歌说:“这首。”
“《安河桥》?”韩菡想了想:“只能感觉这个名字好耳熟的样子。”
“京城有条土道就叫安河桥。”李青道。
韩菡一下子便不说话了,她下意识觉得这首歌肯定很有故事。
“吉他唱不出来味道。”
李青下了床,把吉他重新悬挂在了墙壁上,而后走出卧室。
片刻后,他手持一把马头琴和一架手鼓来到韩菡旁边。
韩菡奇怪的道:“这首歌的伴奏很特别。”
“的确很特别。”李青问道:“会打鼓吗?”
“会。”韩菡用力的点头。
随后,韩菡把手鼓放在身前,按照李青给的节奏,抬起两只手,一下一下的敲击着。
当那沉闷的鼓声传来,韩菡起初还没有什么知觉,可当李青抬起手,把马头琴的琴声融入进来时,那一瞬间,韩菡感觉一道电流直击全身,差点让她潸然泪下,情不自禁便是脱口念道:“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李青一愣,他听出这是《诗经》里的诗句,讲述的是琴瑟和鸣的故事。
于是脸上亦是忍不住的露出微笑。
当手鼓的鼓声伴,随着马蹄琴的琴声响彻卧室,在温暖的射灯下,李青微微仰头,音色低沉,开口轻唱: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南到北
像是被五环路蒙住的双眼”
“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
抱着盒子的姑娘,和擦汗的男人……”
在韩菡的耳中,这首歌,似曾相识。
与《那些花儿》的意境一样美,但更贴近《斑马斑马》的词曲风格。
韩菡仔细的看着认真唱歌的李青,目光满是喜爱。
他的歌声里,似乎总是有着那么一抹淡淡的哀伤。
他仿佛在讲述一段难忘的故事,在这段故事里,他诉说着自己的内心。
没有那样高亢的呐喊,也没有多余的炫音技巧,有的只是浅吟低唱。
这是一个赤字初心的少年,在唱歌给心爱的女孩子听。
唱给我听。
韩菡怦然心动。
第1038章 金毛幼犬
“我知道,那些夏天
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
代替梦想的
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李青一边看着韩菡,嘴角露出笑意,一边唱着:
“我知道,吹过的牛逼
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
让我困在城市里
纪念你……”
因为感冒的原因,李青嗓音比正常时更加低沉,略带沙哑,这恰好给予了这首歌充分的故事感,怀念青春,怀念过去,还念那些物是人非。
那歌声里的情感,让得韩菡听的时候,都感觉浑身电流涌过。
“真好听。”
韩菡欢快的拍手道:“我不太懂音乐,这是……民谣吧?”
李青笑着摇头,把马头琴放在一旁,“是民谣,这张专辑我还是准备多元素混搭。”
“果然是青仔啊,太厉害了!”
韩菡扑到李青怀里,勾着他的脖子,含情脉脉的说:“那《东京不太热》要不要加进去?”
李青:“……”
李青的感冒来得快,去的也快。
一觉醒来,第二天就好的七七八八了,他一早起床便穿上运动服去跑步。
这个年代,京城的空气还没有后世那样浑浊,清新的风迎面吹来,让李青整个人的精神都是飒爽起来。
昨晚上唱了《安河桥》,今天李青倒是很想去真正的安河桥去参观一下,奈何打听了一下方向,发现目的地距离自己的住处起码有将近一小时的路程,便是只能作罢。
不过在归来的途中,李青却遇到了一件趣事。
公园一角,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牵着一条幼犬,蹲在一名哭哭啼啼的小女孩面前,不断的赔笑着:“娜娜别哭哈,爸爸给你买玩具好不好?”
“我不要玩具,我就要狗狗!”
小女孩指着幼犬,脸上泪水直冒,随后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哭声震天。
中年男子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娜娜不乖了,你不知道妈妈不让痒狗的吗?妈妈对毛发过敏。”
“我不管,我就要狗狗!”
小女孩哭着用手打中年男子:“打你,大坏人,不要丢我的狗狗!”
周围人群越聚越多,中年男子不胜其烦,呵斥了几下女儿后,反而遭到了周围大妈们的责骂。
“嘿,有你这么教育孩子的吗?”
“你这做父亲的,要给孩子建立榜样!”
“你这样急赤白脸的大吼,会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的!”
“怎么当父亲的啊?”
中年男子被大妈们的吵闹声扰的不胜其烦,但偏偏又不好发火,最后只能强忍着怒气,笑着把狗绳递给对女儿:“娜娜乖,不哭不哭,狗狗给你,别哭啦,再哭就不好看啦!”
女儿接过狗绳,欣喜若狂,泪水一下子便止住了,抱着狗狗便是嘻嘻哈哈的一阵蹂躏。
这是一条金毛幼犬,而且头大腿粗,明显是金毛中的极品,现场许多人都是赞不绝口。
中年男子脸上却出现了愁容,妻子天生对毛发过敏,这一点他也是给女儿买了这条金毛之后才知道的,昨天把狗带回到家后,就被妻子破口大骂,虽然现在答应了女儿要养狗,但很显然,妻子的那一关是过不去的。
正在这时,金毛幼犬忽然跳出了小女孩的环抱,慢慢的来到蹲在旁边的中年男子面前,摇着尾巴,伸出舌头,欢快的舔着中年男子的手。
中年男子不厌其烦的推开幼犬:“去去去!”
“爸爸,你知道,爱是什么吗?”
小女孩擦了擦泪痕,忽然问道。
“什么?”中年男子一愣。
“爱就是狗狗舔你的手。”小女孩一本正经的说。
中年男子笑了起来,旁边散步的大爷大妈们也是呵呵直笑,很显然,大家都被小女孩逗乐了。
“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什么是爱了。”
中年男子失笑摇头,正准备起身,就听小女孩幽幽的说:“即使你不要它了。”
爱就是狗狗舔你的手……
即使你不要它了。
一句话,让中年男子内心猛然一震,张了张口,再也说不出话来。
而周围笑呵呵的大爷大妈们,也是面面相觑,瞬间鸦雀无声。
此时,狗狗似乎知道自己不会被丢弃了,尾巴摇动的非常欢快,还高兴的叫了两声:“汪!汪!”
“爸爸,我知道妈妈不爱狗狗,所以就算我们回去了,狗狗一样会被妈妈丢出去。”
小女孩蹲在地上,摸着狗狗的毛发,眼睛红红的说:“狗狗也是一条生命,离开我们,它会饿死的。”
“不会的,我这是送回宠物店,以后会有另外的主人来领养它的,或许它会找到更好的主人?”
中年男子看着女儿红红的眼眶,心疼的说。
小女孩死死的牵着狗绳,“可是它不想再回去了,不想再回那个铁笼子里了。”
中年男子笑了:“你怎么知道它不想回去了呢?”
“狗狗告诉我的。”小女孩倔强的说。
现场气氛再次缓和起来,大爷大妈们笑声起伏。
所有人都被小女孩刚刚那句话给震住了,但此时听到小女孩的言语,便又觉得这果然还是个孩子。
中年男子哈哈一笑:“狗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傻孩子,你……”
他话还没说话,就听“汪!汪!”两声,低头一看,就见金毛幼犬忽然兴奋的挣脱了绳子,朝着另一个方向欢快的跑了过去。
紧接着它便高速撞在了一个青年脚下,受到青年腿部的反震作用,幼犬嗷呜一声后滚了两圈,最后又翻过身。
这一刻,它两只前爪猛地起立,两只后脚坐在地上,伸着舌头,漆黑的眼睛亮亮的盯着青年,尾巴摇的似乎要看不见影子。
李青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个时候,众人也反应了过来,都是啧啧称奇的走了过来。
而那名哭哭啼啼的小女孩也不再哭泣,站起身,快步走了过来,对着李青便是高兴的说道:“叔叔,你以后就是小哈的新主人了!”
“为什么?”李青哭笑不得。
此时的他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再加上脖子上系着一条白毛巾,遮住了下巴,再加上一身运动服装,看起来是标准的晨跑装扮。
如果不仔细看,旁人还真看不出什么异样,更忍不住这是一名时常出现在新闻报道里的大明星!
“因为它第一天见到我的时候,也是这样!”
小女孩蹲下来,抚摸着金毛幼犬的脑袋,心疼的说。
第1039章 朝圣之地
李青牵着金毛幼犬回到家的时候,韩菡刚把早餐做好,回过头就看到李青正站在院子里盯着一只小狗猛瞧。
她惊讶的说:“这……谁家的狗狗啊?”
“路上捡的。”李青蹲了下来,仔细的看着眼前的这只金毛幼犬。
根据小女孩所说,这只金毛的年龄大概在50天以上,这个时候的幼犬相当于人类的两到三岁,基本上能分清事物的好坏。
因此,虽然李青不说话,但小金毛依然欢快的围着李青的双腿打转,不时的用头蹭一蹭李青的脚裸。
这只金毛幼犬的血统毫无疑问是相当纯正的品种,头盖骨宽广,脑袋顶稍后的地方有骨骼突出,它的眼睛是棕色的,金黄色的毛皮呈波浪状,尾巴和背部平行,长满边毛。
“捡的?”
韩菡摘下了做饭的手套,也蹲了下来,满心欢喜的说:“你想留着吗?那就留着吧,这两天我找宠物医生检查一下它的身体。”
韩菡看起来很喜欢这只金毛幼犬,后者显然也不反感这位女主人,舌头伸出来喘息,尾巴摇的也是非常欢快。
然而李青却蹙紧了眉头:“确定要留着吗?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照顾它,你也要准备结业考试……”
“先让王妈照看着呗。”韩菡笑着说。
李青点点头,随即便把狗绳递给了韩菡,然后便脱掉身上的运动装,走进浴室冲洗。
吃早餐的时候,韩菡说道:“狗狗有名字吗?”
“好像是叫小哈,如果觉得不好听,就再取一个吧。”李青笑道。
韩菡嗯了一声,说:“你取一个吧?”
李青咬了口吐司面包,看了一眼在脚边眼巴巴望着自己的金毛幼犬,开口道:“灯泡。”
“什么?”韩菡疑惑的问道。
“就叫灯泡。”李青嚼着面包,哼哼的说:“电灯泡。”
韩菡反应过来,噗的一下,笑的乐不可支,她拿起一只盛满了燕麦片的狗盆,放在幼犬面前,笑嘻嘻的说:“狗狗,你以后就叫灯泡了,知道吗?”
小金毛显然已经饿得不行,狗盆一放到地上,就开始哼哧哼哧的舔舐了起来。
李青盯着灯泡,忽然说道:“有没有可能把它训练一下?”
“训练一下?”韩菡想了想,说:“简单的一些指令的话,应该是可以的,我看它挺有灵性的,但如果更高难度的一些命令,可能就需要专业人士来训练了,比如那些导盲犬,就是经过专人调教才能正式工作的……”
李青点点头,他刚刚蹲在地上盯着灯泡观察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是不是可以把这只小金毛培养成一个明星犬?
在前世,有许许多多的关于狗的电影故事,李青记忆最深刻的当属《忠犬八公的故事》。
在当年那个文艺片泛滥的时代,《忠犬八公的故事》可谓是异军突起,成功感动了亿万观众,让无数人印象深刻,甚至故事发源地也成为了影迷们争相拜访的世界级景点。
除此之外,《我是传奇》和《湄公河行动》等多部知名电影中,狗的存在也为这些电影添上了不少的色彩,如果能把灯泡训练成一只明星犬的话,那以后拍摄关于狗的电影,就算是事半功倍了吧!
不过这并不是眨眼之间就能做到的事情,李青暂时把这个念头放在一旁。
今天,他要动身前往英国,为新书签售会做准备。
中国比英国的时差快了七个小时,在明天上午十点钟他就必须抵达伦敦举办签售会,这是一早就和巴利沟通好了的。
因此吃过早餐后,裴思涛就驱车来接李青前往机场,同行的除了裴思涛和卫海外,还有柳沁、薛燕、于珍珍三人。
这是李青固定的随行小团队,没有大批的保镖护驾,也没有十个助理随同,只是简简单单的六人,稍作休整,便低调的搭乘了前往伦敦的飞机。
李青等人是中午十二点钟正式起飞,因为时差的原因,下午三点钟抵达伦达,中间足足飞行了将近十一个小时。
抵达伦敦国际机场时,当地的天空仍然是艳阳高照,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的迎接队伍有六七人,领头的正是与李青有过几次接触的出版社主编巴利。
巴利热情的拥抱了李青,“李,欢迎来到伦敦。”
李青勉强保持微笑,在巴利的介绍下,与出版社的几名经理、主编握手,旋即在众人才簇拥下,开始入驻出版社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