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啊。”她说完这句话,停了几秒钟说道,“你是怕影响你吧?”然后她就笑了。
“影响我?我怕什么影响,我是男的,怕什么影响。我是为你着想,你是女孩子,我们又没结婚,在你家住对你不好吧?既然这样……”王风顿了一下,“那我还是搬出宿舍吧。”
“啊,你同意了?”她的脸上挂上一抹羞涩,眼里还闪动着热切。
“我是说我准备在外面租间房子,总在单位的宿舍住也的确不方便。”他看着她挂在脸上的复杂神情笑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我怎样了?”
“你骗人,说话大喘气。”她埋怨他说。“你不知道实际情况,是爸爸、妈妈他们要离开这座城市,到南方的哥哥那去,要一年或者更久才会回来。我一个人住在空落落的房子里,有点害怕,就是这样啦。”原来是自己想的太多了,误会了她,王风想。
“那他们什么时候走?”他坐到了驾驶室,问了一句。
“就最近这几天吧,你怎么想的啊?”
“如果你希望我来,那我听你的,就先不租房了。再见!”说完,就发动了车辆。
“你要注意安全,别让我—们担心。”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和们之间有一个停顿,王风觉得她是想说“我”,但因害羞心理,想了想还是把们字加上去了,两个字连起来一块说就是我们了。
小区幽幽的灯光撒在她的身上,像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而对他们这段朦胧“感觉”起催化作用的却是林叔,一切均源于他们在棋盘上互不相让的生死“搏杀”,这也使他们这两个男人互相间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忘年交般的特殊感情。
看来他们这个家庭似乎已经接受了他这个人。
第二十章 不惜一切代价留下他
王风匆匆忙忙地往所里赶,一副心急如焚的样子。进了所里的楼门,发现所里人员基本都到齐了,其中还有几个本已经休班的协勤人员,他们也穿着整齐,准备参与这场夜巡行动。
“小王啊,你回来就好,市局刚刚发了一个协查通报,你看看,一公安部a级逃犯进入我市,犯罪嫌疑人的手中有枪,在原籍打死4人重伤4人,还抢了一家珠宝店,然后潜逃,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杀人狂魔。”张所将那张通报在他面前晃了一下,放在办公桌上。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他甚至从这张协查通报上,就能感到一种危险气息。对危险气息,他可以说是一个天生敏感的人。这就如同面对死亡,第一次和第二次不一样。
死过一次的人和没有闻到过死亡气息的人,有着截然的不同。
他还记得我第一次面对死亡时的情景,那就像他第一次面对战场一样,内心有着对死亡的深深恐惧。
第一次看到交战的战场,是他所在侦察连的连长带着他去的。连长是W省人,高高的个子,他的脸上有些麻子,但不是那种很大多的,只在脸颊出现,有北方大汉的特点,性格直爽,善于喝酒,尤其是冬天,他的酒量就更大。一到冬天,北风一吹,他的脸冻得红红的,那些麻点也更加的明显了。
王风对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说完话后咧起大嘴爽朗大笑的样子,整个一个没心没肺的模样,使人感觉他是一个毫无心机的人,但这只是他表面给人的印象,如果你被他的表面所迷惑,那么你就大错而特错。
他平时十分注意自己的仪表,喜欢用手梳头,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梳理他稀疏的头发,有事没事的都梳几下,这几乎成为他的习惯动作,以至于王风到如今都无法忘记他的那个梳头的动作。休息的时候,他爱和战士们在一起讲笑话。混得熟悉了,战士们还可以和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活跃一下战场环境下的沉闷气氛。
在王风的眼里,如果说找出一个军官能跟战士打成一片的,他是其中一个人。他喜欢用四川话的发音叫我的名字:“小王啊,你怎么这个样子呢?”因为他说话的样子很滑稽,就引得战士们一阵哄堂大笑。
连王风这个原本就很少跟大家开玩笑或者与大家一起发笑的,都被他逗得跟着笑,何况那些本来就十分开朗活泼的战士们了。加上战场环境下,战士们发现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令大家大声发笑的事情了。
唯一觉得还算得上是可笑的原因,就是这些北方人到了南方以后,突然听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士们,说着五花八门的方言,都觉得别人所说的当地方言好玩。没事的时候,就互相学习学习,交流交流,算是多掌握了几门语言吧,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坏事情。而王风的语言掌握能力是最强的,因为他的过目不忘的本领,无人能敌。
这时的连长在王风的心里,还是一个很好的连长,很尽责,很关心战士的疾苦,与战士们打成一片。
训练之后的休息时间,大家都爱用云不云,川不川,山东不山东的各种腔调来自娱自乐一番,因为大家实在是太寂寞了,寂寞得让人难以忍受,尤其是这些18、9岁,刚刚离开家乡的战士,正值跑跑跳跳活泼好动的年龄,突然被一列闷罐车,拉到这个山林里,一下失去了方向般,刹那间不知所措了。所以,无论大家谁跟谁,用什么样的方言开玩笑,都不算过分,也没有人去计较这些。说句直白的话,在战场环境下,生死都无法保障,谁还会去计较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一次战斗下来,原本在一张饭桌上吃饭的兄弟,可能就在也回不来了。
和连长刚刚接触的时候,王风对他的印象极好,感觉他人很实在,乐于助人。王风的姥姥就是从那个地方闯关东过来的。
也许因为文化素质的差异,这个靠苦干提干的人特别的刚愎自用,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喜欢唯我独尊,偏听偏信,为他的悲剧埋下了伏笔且特别喜欢听那些会说话的兵们对他说的一些奉承的话,这也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王风因为作战勇敢,成为这个侦察连的排长,有几次战斗,在制定作战计划时,他们的想法和观点不一样,而上级却采纳了王风的计划,这让连长心里很不舒服。因此,对王风一直意见很大。
在一次喝酒,他甚至当着连队其他几个干部的面,重提王风在军校时候的旧事,大家闹得不欢而散。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处处针对王风,使王风深感不安。王风就想:一个男人的心胸应该开阔点,不然的话,活着会很累的。
一次,过境作战,原本作战方案已经拟定好了。由王风带领一个排,在一个峡谷里埋伏,等待经常从这里经过来骚扰边民的Y军特工,好打个伏击,对这伙敌人进行围歼。
王风在这个峡谷里已经埋伏了1天1夜,简直要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而他的任务是带领一个侦察班去监视Y军的行踪,等确定这伙Y军出了老巢后,便从后面跟进包抄。当接近王风的埋伏地点后,给王风发出战斗信号,前后夹击,给对手予以致命一击。结果王风在那里苦苦守候,却一直没有他们的信息。
原来是他太相信自己的文书了,是文书将方位搞错了,看错了地图,导致他们在山里迷了路,稀里糊涂地跑到人家Y军的底盘上去了。
被敌人发现踪迹后,他不但没有冷静下来想想该怎么带领战士们突出重围,而是匆匆忙忙投入战斗,被敌人来了个前后夹击。匆忙败退后,被一股敌军从屁股后面追着打,12个人的侦察班,只有6个人活下来,其中还有2个是重伤,可谓损失惨重。
而大队精心策划准备的这次作战行动,也只好被迫取消,这让王风很是恼火,因为为了这次作战行动,王风曾带领侦察班先后3次来这里潜伏侦察,已经基本摸清了敌军的活动规律,只等摘取胜利果实了。他的失误,使王风白白地遭了一回罪。
在生死关头,指挥部不得不撤消了这次行动,并给王风所在排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部一侦察班前往a高地敌哨所进行抵近侦察时与敌遭遇,突围后陷于绝境。速令你排前往支援,务必保证所有人员都安全返回。
此命令,第a侦察大队司令部。
下面落款是: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于是,王风带领潜伏的整装排,深入敌境去寻找他们的踪迹。虽然王风与他有些观点不同,甚至可以用不能沟通来形容,但这也只是私下的问题,一旦涉及到生死存亡、人命关天的大事,王风是一定要放弃那些私人恩怨的,这是大义,是不能含糊不清的。
当王风带人赶到的时候,连长他们正同Y军交火,子弹已经打的差不多了。王风凭借自己的反追踪术,掩护着他们迅速脱离了战场,才避免了一场被Y军包饺子的厄运。那次,是王风第一次作为指挥员带领战士们过境参加战斗,而且是一次极为惊心动魄的战斗,弄不好,就会全军尽没,死的时候可能连一个收尸的人都没有。面对死亡,王风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在生死存亡关头,凭借视死如归的精神,战胜了死亡。
回到驻地后,王风的浑身满是泥土与鲜血混合的泥浆,血是敌人的,泥土是在搏斗中留下的,上面粘有草棍、树叶,已经无法分辨是泥土还是血水,出了丛林,被风一吹,被迅速风干,就在也难以分清这是衣服还是盔甲了。
不管怎么样,王风完整地将一个排兄弟安全地带回来,只有几人受了轻伤,没有任何一个人牺牲,这次之后,王风有幸成为这个侦察连的副连长,而和连长的关系也有了较大的缓和。因为我救了他的命,他的心被打动了。
但他们共事没多久,作战总结下来后,连长因指挥不力,背了一个降职的处分,被调到大队作训股当了副连职参谋,王风就接任他当了连长。而由王风接任这个侦察连的连长,也是他极力推荐的结果。他的总结是,王风有头脑,会打仗,可以带这个连。
在离开连队之前,连队的干部为他送别,在酒桌上,他们喝着当地的那种劣质酒,一喝满嘴的土惺味,很难喝。也许是跟当地的水有关吧,王风当时这样想。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喝得很多。他哭了,流着泪,抱着王风哭。在这个时候,应该是他的真情流露吧。
王风终于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看到张所面色沉凝地坐在他对面的办公椅上,严肃地看着我,面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残之徒,这同样是大义,是不能有一点马虎的,一旦让此人从S市逃走,他还会继续干着杀人的罪恶行径。阻止他继续为恶的最好办法是将他留在这里,不惜一切代价。
“有没有更详细的资料,我想看看?”王风放下手中的协查通报,很认真地问所长。
张所对门外喊了一声,不一会儿,姜冰就把一份内部传真送过来。看着上面打印的内容,王风陷于沉思中。
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杀人狂,因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别人有染,便将妻子和所谓的“奸夫”杀死,逃离现场。为了生存,他又接连不断的抢劫杀人,谋夺不义之财。这个人自幼习武,是北派武林一个老前辈的传人,曾在L省散打比赛中获得第二名,有较强的实战和技击经验。
抢劫杀人时一刀致命,不计后果。
该人身高1米78左右,体态较瘦,善于潜藏,野外生存能力较强。逃亡期间,一直坚持练功不辍,从未有一天的间断过。
该人一路逃亡,一路抢劫杀人。有些案件是否与他有关,因各地公安机关还未做过详细统计。
他到过L省的几个城市,都曾遭到过警方的围捕和追踪,但都被其逃脱。次人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立即潜逃。
这是一个比狗的嗅觉还灵敏,比狼还凶狠、狡猾的人,王风在心里给这个人下了这样的定论。
为了抓获这个人,市局要求全局所有的警种不分昼夜,在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不定时的守候与巡逻。
王风和大兆分在一组,重点在几个路段上巡视,并互相调好了对讲机的频道。
第二十一章 重大杀人犯可能隐藏地点
回到宿舍,王风从床下取出一个草绿色的旧箱子,里面珍藏着他的一段美好回忆,见到它如同又回到了过去一样。
轻轻地打开它,在里面一个隔层里,小心谨慎地拿出一块玉佩,这是他参战前师父亲手交给他的龙凤玉佩,它原来是一对,另一块按照师父的意思,他给了杨君。这两块玉佩相传千年,是武当的镇山之宝,它们很有灵性,据传它们身上隐藏着一个惊天大秘密。
也由于她的灵性,他接到它的示警后从敌境救过她。
临到前线前,王风亲自将玉佩给她戴上,并告诉她:“无论遇到什么难处,遇到什么危险,都要保护好它,只要它在你的身上,就是相隔千山万水,我都会找到你的,千万不要忘记我说的话,这也是师父特意叮嘱你的。”她同样郑重地将衣领拉上,将它藏好,像收起他们的誓言。
王风抚摸着它,就像又回到了往昔,对着灯光,看见玉佩闪动着晶莹的光彩,夺目照人,里面似有一条龙在奔腾翱翔着,他甚至看到它在向他摇首摆尾。因为它失去了另一半,所以在他离开那个伤心之地,就没有戴过它。握在手掌上,有一股凉沁沁的气息,流入他的掌心,然后又慢慢流入心间。
“如果这次我回不来,我希望你带我离开这个世间,因为这里对我来讲,已经恋无可恋。如果你能带走我的灵魂,去到遥远的地方,寻找你的另一半,那我将非常感激。师父曾经对我说过,你是我们武当派镇山之宝,是一双灵玉。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谢谢。”说完,王风盈在眼里的泪水在瞬间滴落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块龙佩,就不由自主地落泪,而就在此刻,一幕奇景忽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所有的泪全部被龙佩吸走,然后归于平静。
有那么一瞬间,王风大脑一片空白,甚至出现短暂的窒息。
望着龙佩,不知所措。
没过多久,王风的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却发现他的心情已经不在像以往那般烦躁,等一切彻底平静下来,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感觉。于是,他便郑重地把它戴在颈项上,他将与它共同迎接一场新的战斗,一场关于生与死的博斗。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这是在军校学习时,军事教研室主任说得最多的就是一位伟人说过的这句话。
仗要一个一个地打,阵地要一个一个地夺。
莽撞与轻敌,最终都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很可能是死。尽管他并没有将这个背负4条人命的凶犯放在眼里,但回到现实中来,他又不得不对这人重视起来。因为对手有枪,子弹是不长眼的,它不认识你是谁,它也不管你是谁。王风和大兆坐在车里,又重新认真地研究了上级发过来的传真材料。
这份资料里没有过多的介绍,而此人最近做的几起劫案现场,也没有留下他任何的痕迹物证。在侦查破案中,最难的就是抢劫案件,这类案件很少有现场,案犯抢完后迅速离开,当警方人员赶到现场时,案犯早已逃出很远。
闭着眼睛,坐在车里,王风在想着这样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要想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去,哪里最适合居住且又很安全?
草原上,一头孤狼会到哪里寻找食物?它不会到城市去,它不敢,即便它在凶狠,也会怕人群。聪明的狼会寻找好下手的且落单的弱者,伺机捕杀。
而作为在这个世界上智商最高的人呢,他会怎么做?尤其是一个以杀人为乐趣的变态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