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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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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以无限次复活的……

    如果快活王也是可以无限次复活的话,那么叶笙要摆脱他的纠缠,就必须不断变强,变得更强,让任何人都不敢来打他的主意!

    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就得罪了快活王,以致只能逃亡到大沙漠中,这是叶笙的不幸;但是,他有通天塔、天机伞和时光鸡,又是他的大幸。

    看来,有个叫太上老君的牛掰师父,真是叶笙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啊!

    这种时候,大鼓没有说什么,就像一只肥肥胖胖的蝴蝶一样飞走了。而绣花鞋也没有说话,也走了,走时的脚步声当然要比来时轻得多。

    “你出这么多钱帮我,为什么?”叶笙忍不住问。

    “因为我和陆小凤都很讨厌快活王,因为陆小凤不在我的身边。”牛肉汤叹了一口气,“如果以后你看到他,而他又遇到难以解决的麻烦,请你一定要帮助他。”

    她口中的“他”,自然就是陆小凤。

    传说中有四条眉毛,“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陆小凤。

    “虽然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有信心,但是像陆小凤这种人,我是一定要跟他做朋友,绝对不会做他的仇人。”

    叶笙开怀大笑:“不过,我现在只想做一件事。”

    “什么事?”

    “现在,我只想喝一碗又滚又烫的大碗牛肉汤。”

    “而且还要是我亲自炖的。”牛肉汤嫣然一笑。

    叶笙大笑:“必须的。”

    牛肉汤很快就端上来了,果然又滚又烫,而且是用特号大碗装上来的。汤已经炖得比米汤还浓,汤里的肉是用牛身上三个最精彩的部分集合到一起炖的,牛是一条最精彩的牛。

    像这样的一碗牛肉汤,如果配上两三个硬面馍馍、一碟云南大头菜,再配上一碟兰花豆腐干和一包花生米,来下山西老汾酒,就算有人用两百八十六样菜的满汉大全席来换,你也会说:“不换。”

    当然是不换的,换了就是乌龟了。

    (本章完)

第108章 牛肉汤() 
    叶笙当然不是乌龟,也不是王八,而是吃客、饕餮之徒。他喝了几口汤,吃了几块肉,就闭上眼睛,从鼻子里慢慢地吐出一口气。

    “是腱子肉,小花卷腱子肉,三分肥的牛肋条,再加上一点白腩和牛筋。”叶笙叹着气,问牛小姐,“这条牛更精采了,是不是从小用酒拌小麦喂大的?”

    “是。”

    “这碗牛肉汤,是不是已经炖了四五个时辰?”

    “是。”

    “可是我刚坐下,你的牛肉汤就端上来了!”

    “我要去求人时,牛肉汤总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牛小姐微微一笑,“因为,我外婆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我从来也没有忘记过。”

    “她说什么?”

    “她常常告诉我,要去抓一个男人的心,最快的一条路,就是先打通他的肠胃。”

    “她说得好!”叶笙大笑,“你外公一定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有福气!”

    牛小姐嫣然一笑:“他也比这个世界大多数男人都胖。”

    古龙笔下的美女们,大多有着比较浪漫诗意的名字,譬如移花宫的怜星与邀月,《浣花洗剑录》里的水天姬,《天涯明月刀》里的明月心,《楚留香传奇》中的秋灵素……

    即使是普通名字的女孩儿,古龙也会给她一些特殊的浪漫感觉,如苏蓉蓉的温婉大方,孙小红的敢爱敢恨,薛冰的刁蛮霸道。

    但是,在《陆小凤传奇》之《凤舞九天》、《剑神一笑》两部作品中,古龙却创作了一个名字“俗不可耐”的尤物——牛肉汤。

    在古龙的《陆小凤传奇》系列的《凤舞九天》中,牛肉汤是岛主小老头吴明的徒弟,虽然煲得一手绝妙天下的牛肉汤,却心狠手辣,与宫九一起追杀陆小凤,令其狼狈不堪。

    而在《剑神一笑》中,牛肉汤又摇身一变,成了陆小凤的红颜知己,为了救陆小凤,费尽心思地去找老实和尚、司空摘星和西门吹雪来帮忙。

    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人实在难以理解,因此有人怀疑,这两部作品是由两个不同的人代笔而成,故而对于牛肉汤的定位南辕北辙。

    也有人认为,《凤舞九天》创作于1978年,本是《陆小凤传奇》的最后一部作品,但是由于经济原因,古龙在时隔三年后创作了《剑神一笑》。

    由于时间隔得较长,因此古龙误将沙曼记成了牛肉汤,其作品随后在报纸上连载,也无法修改,于是将错就错……

    沙曼是《凤舞九天》中陆小凤最爱的女人,最后与陆小凤一起归隐江湖。

    当然,也有人认为,牛肉汤并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人,而是古龙人生后期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理解的一个真实写照。

    不管是心狠手辣的牛肉汤,还是红颜知己的牛肉汤,至少她们都会做菜,而且都煲得一手好汤。

    汤已经炖得比米汤还浓,肉是用牛身上三个精彩的部分集合至一起炖的,牛是一种最精彩的牛。

    这样的一碗牛肉汤,或许比不上鲍翅海参,但是对于离家久远的浪子们来说,却足以让其心动。

    从1963年到1980年,是古龙创作的巅峰期,也是古龙经济上最为富足的时期。

    因此,他流连于夜店,声色犬马,贪恋酒色。此时的他,身边不缺女人,对于爱情和婚姻并不太在意。

    但是,从1977年开始,因为过度饮酒,导致肝病,古龙的健康每况愈下。

    而1980年的年底,由于在一次酒宴上与人发生争执,古龙被砍至重伤,加上输入了带有肝炎的血液,从此健康更加恶化,婚姻也再度触礁。

    或许正因为如此,古龙对于爱情与婚姻的态度,出现了转变。

    在他看来,再漂亮的女人,也比不上懂得煲汤、照顾男人的女人珍贵,因此他对于牛肉汤出现了两种不同风格的叙述。

    如果说《凤舞九天》里的牛肉汤,只是古龙的“**”,那么《剑神一笑》里的牛肉汤,则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

    虽然陆小凤没有给牛肉汤一个妻子的名分,但是至少陆小凤知道,这样的女人,不能错过。

    或许,经历过很多事情后,古龙才明白,再漂亮的女人,也比不上懂得煲汤、照顾男人的女人珍贵!

    ※※※※※※※※※※※※※※※※※※

    叶笙从山顶下来,回到黄石镇的时候,还没到晚上十二点。

    不过,他很快就遭到了袭击。

    先是飞来一堆木料,又射来一蓬寒光,狠辣无比。

    叶笙跃到半空,顺手抄起一块木板,身子弹起,手里的木板也迎着那一蓬寒光拍出去。一连串轻响过后,暗器都已钉入木板中。

    只听见那堆木料后有人在低喝:“好一个叶笙,好轻功!”

    “你是谁?”叶笙喝问着,正想往那堆木料后扑过去,却想不到对面屋顶上已经有一道刀光如青虹般掠起,凌空一转折,就激箭般向他刺了过来。

    这一刀又快又险,一刀就想将他刺杀,所以完全没有再留余地。

    叶笙并没有退缩闪避,反而迎着刀光飞身急扑上去。

    刺客显然吃了一惊,刀光一抖,想在半空中反削叶笙的咽喉,可是力量已经不够。

    叶笙忽然伸出食中二指,一下子就捏住刀锋,用力往前面一送,一股真力由刀锋传至刀柄。

    刺客的虎口立刻被震裂,握刀的手刚松开,刀柄已撞在他的胸口上。“喀”的一声,他的肋骨已经被撞断了两根。

    叶笙虽然不是陆小凤,但是要模拟出他的成名绝技“灵犀一指”,好像也不如何困难。最关键的是,有天机伞的护体金光帮忙,他根本就不会受外伤,最多是被震伤而已。

    但是,在水浒世界中能够震伤叶笙的人,也不是太多,而眼前的这个刺客显然做不到。

    这个刺客从半空中跌倒在地上时,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发出仿佛野兽垂死时的叹息。他的刀已经到了叶笙手里,刀锋也已到了他的咽喉要害上。

    其实,他的刀法和轻功无疑也是第一流的,只是他不该看轻叶笙而已。

    叶笙打量着这个穿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以黑巾蒙面的刺客,惊异地发现,就算自己早已运转天眼通,也无法看穿他的真面目!

    在此人的脸上仿佛有一层雾,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楚。由此可见,要么是他有极厉害的伪装术,要么是他戴着隐匿效果特别好的人皮面具。

    当然,叶笙的天眼通加上杨戬战衣的根源之目,时间一长,还是可以看清楚的。于是,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刺客,非要看个明明白白。

    这个人吃惊地看着叶笙,惊慌的眼神中,瞳孔已收缩。

    叶笙忽然发现,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人影一闪,剑光一闪。幸好,他的反应够快,才没有死在这一剑下,因为他已经拧身挥刀。

    尽管他的衣襟还是被寒气森森的剑气所划破,但在剑光闪动中,他已看见一个满头白发苍苍的紫衣老妪。

    但是,他也没有看清她的脸,因为在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根本不容许他观察思索。

    (本章完)

第109章 又见凶器() 
    紫衣老妪一剑刺下,叶笙反身挥刀,那个被撞断肋骨的刺客就已滚出去。老妪的剑光再一闪,叶笙再退,退到那堆木料前。

    本来他似乎已经想好反击的方法,最少也已留下了退路。可是他既没有反击,也没有再闪退。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个老妪手里用的剑,赫然是公孙胜的佩剑。

    而那把杀死公孙胜的奇特匕首,在老妪的另外一只手中。

    此时,那把剑和那把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叶笙的心脏。

    不过,就在这一瞬间,剑和匕首竟然连半分都没有法子再往前刺了。剑尖和匕首,忽然一下子就都被叶笙的两根手指捏住。

    叶笙的左手和右手上的食指和中指,竟然都是灵活无比,就像有神鬼的符咒附着一样,甚至好像已经和他的心意完全相通。

    只要他的心一动,对方的兵器就会马上被他夹住。因为无论多么快的兵器,也不会有他的心动得那么快。

    如果有人问:“可是那个时候,你的手为什么刚好就在你的心脏附近呢?你是不是已经算准了,对方的兵器一定会刺向你的心脏?”

    那么,叶笙肯定叶笙只是笑笑,不会回答。

    因为,这种事根本无法回答。在生死存亡间的一刹那,有很多事都是无法解释的。也许那是他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也许那是一瞬间的灵感,也许那只不过是运气而已。

    剑客的剑被人捏住,简直就好像他的手脚已经被人绑住了一样,对心理的打击也会更严重。可是,这个紫衣老妪无疑是第一流剑客中的超级高手。

    她不但剑法快,反应更快,判断也很正确。因此,叶笙一捏住她的剑和匕首,她就立刻松手,然后用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掠了出去。

    她当然是向上掠起的,角度非常倾斜。为了避免对方的后手,这种角度无疑是最安全的一种。可是,她还不放心,在掠起之后,还凌空翻了一个身,变成另外一个更安全的角度。

    显然,她是一个非常谨慎、非常爱惜自己生命的人。

    她穿的是一件紧身的百褶长裙,就像是一道重重的帘幕一样。穿着这样一条长裙,裙里已经不必要穿长裤了。而在她凌空翻飞时,她的长腿也翻飞而起,就像是一重重波浪一样。

    于是,叶笙一抬头,就看到了她的腿,雪白修长结实,和她那满头白发、满布皱纹的脸,绝对不像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叶笙是个眼力非常好的人,对女人的脚也特别有兴趣、有研究,此时他甚至可以看见这双腿上肌肉的跃动。

    这么结实、这么长、这么美的腿,就连叶笙都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他可以肯定,那绝不是一双老妪的腿!

    在他目不转睛地欣赏那双美腿的时候,那个老妪和那个男刺客就逃远了。不过,他并没有立即追过去,而是流露出胸有成竹的表情。

    这是因为,那个紫衣老妪的身上,已经被他种下灵魂印记,他知道应该去哪里找她。

    ※※※※※※※※※※※※※※※※※※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楹木屋。在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而是老妪,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叶笙运转天眼通,打量她好一会儿,才敢确定,眼前的这个老妪,绝对不是刚才刺杀他的那个紫衣老妪。

    这是因为,刚才的那个紫衣老妪,很可能是个年轻女子伪装的,而眼前的老妪,却是真的老了。或许在三十年前她的腿也美,现在却又干又瘦,就跟枯枝一样。

    “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老妪的声音很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不过,叶笙还是很恭敬地对她行礼,很客气地说:“老婆婆,我叫叶笙,想拜访一下你家的主人。”

    老妪冷冷道:“不方便。”

    她眯着眼挡在门口,连一点让叶笙进去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挡住门的,是一条身高八尺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叶笙至少有八百种法子可以对付他;可是对一个连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太,叶笙就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看样子,这个老太婆已经是下定决心不让叶笙进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识相的男人,都应该赶快走的。叶笙不是不识相,只不过天生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如果不找出是谁杀死公孙胜,并且将他的灵魂囚禁在水晶球中,那么他绝对会是吃不香,睡不好的。

    虽然他已经将那把杀死公孙胜的匕首拿到手,但是刚才刺杀他的那个紫衣老妪和男刺客,却还没有找到。

    因此,他打起精神,准备好去对付这个老太婆,心里也已胸有成竹。

    要对付老太婆,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就正如你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千万不能说她还没有长大。

    他当然也早已编好一套说词,只可惜连开头都还没有说出来,就被人打断了。

    此时,从老太婆的肩膀上看过去,他忽然发现,有个人正站在花径的尽头,狠狠地瞪着他。

    这个人是个女人,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以某一种标准看,她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距离青春玉女的标准已很远。

    可是叶笙确信,这个女人就算在十六岁的时候,也绝不会有人把她看作青春玉女的。因为她天生就带着种老里老气的样子,一张脸总是绷着的,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她的钱没有还。

    叶笙平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女人,因为她们总是会让他头大如斗。

    现在,这个女人在拼命地盯着他,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是刚从冰窑里掏出来的两粒煤球。

    “喂,你是来干什么的?”她问叶笙,声音居然很好听。

    叶笙已经被她看得头皮发炸,却又不能不回答:“我是专程来拜见此间主人的……”

    “你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

    “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叶笙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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