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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笙正想追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只大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看王大眼的人,只看他对人的礼貌和对人说话的声音,无论谁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君子。
“叶公子,天快黑了,外面不安全,千万不要出去。”王大眼对叶笙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仿佛根本就没有听见刚刚叶笙对老板娘说的那些话,尤其是最后一句。
(本章完)
第101章 诡秘的棺材铺()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尤其是那些特意提起的人和事,更加容易引起注意。
如果王大眼不是那么说的话,或许叶笙根本就不准备出去,反正智能手机中的“QQ阅读”APP,有大把电子书。就算漫漫长夜睡不着,也不必发愁没事干。
况且,像黄石镇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也没什么好去处。酒吧是必然没有的,歌舞厅更是不可能有,而那个老板娘虽然美艳,但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招惹有夫之妇。
因为,他实在是太怕麻烦,又懒得要死,能躺着就不想站着,能坐着就不想站着,在生活上越舒服就越好。
他只有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时,才会拿出百分之三百的热情来。
其实,既然天已经黑了,外面又没有什么娱乐,叶笙根本就不打算出去。可是,听见王大眼那么一说,要是他不出去探索一番的话,还真的对不起自己的好奇心。
或许,叶笙不出去的话,外面就不会发生那么多怪异的事情,也不会让他陷入绝境,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好奇害死猫”吧!
当然,叶笙是施展隐身术,并且将自己的气息隐匿起来,才施施然走出去的。只要对方不是比他厉害太多,根本就不会发现他。
当年叶笙跟随太上老君学习的时候,虽然主攻炼丹和炼器,但是像隐身术、隐匿术、穿墙术、迷魂术、五行遁法等技能,是必须学习的。
就算打不过,也至少可以保住性命。只要他还活着,就有机会逆袭!
在各个古代的时空中,棺材铺绝对不会像杂货店那么普遍,想不到这个名叫“黄石”的荒凉小镇上,居然也有一家棺材铺。
叶笙走进这个小镇上惟一的一条长街上时,就看见了这家棺材铺。在棺材铺外面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还躺着一个“死人”。
其实,这个人非但没有死,而且就是这家棺材铺的老板。也许他替死人收尸收得太多了,所以他看起来倒有七八分像个死人的样子。
他的名字,也绝得很。
这家棺材铺就在杂货店的对面,杂货店的老板叫王大眼,而他的名字叫赵瞎子。其实,赵瞎子并不是真的瞎子,只是眼睛白多黑少,像瞎子一样而已。
王大眼,赵瞎子,听起来都不像真名。至于他们是什么来头,叶笙并不知道,或许也无须知道。只要他们不来找自己的麻烦,一般情况下叶笙不会自找麻烦。
因此,叶笙没有惊动赵瞎子,悄悄地走进去。
赵瞎子似乎也没有发现他,就坐在棺材铺外面屋檐下的阴凉处,依然躺在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像一个“死人”。
叶笙走进去之后,发现门里面的一间屋里,摆着两口已经上了油漆的新棺材,还有六口连漆都没有上。
穿过这间屋子,就是一个堆满了木头的小院,遍地都是钉弯了的铁钉,和刨下来的碎木花。
一个特别大的锯子,斜斜地倚在一个很奇怪的大木架子上,看起来就好像是锯人用的。这么大的锯子,一定要很有力气的人才能用。
如果这个人就是赵瞎子的话,那么他肯定不简单。
叶笙生出警惕之心,不敢有丝毫大意。自从快活王对他的天价悬赏传得到处都是之后,现在想捉叶笙去领赏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虽然这个小镇极其偏僻荒凉,也不排除某些有心人找到这里来。
在大锯子旁边,还有一口没有做好的棺材,做工很精细。
叶笙想了想,不去动这口有点古怪的棺材,又来到后院。这里有两排房子,左面的一排三间,右面的一排两间。
左面的一排屋,好像是厨房柴房佣人房一类的地方,右面的一排黑黝黝的房子,连窗户上面贴着的纸,都是黑黝黝的。
这些屋子笼罩在一种黑黝黝的色调下,就算在白天看起来,也会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现在天已经黑了,让人情不自禁地直冒鸡皮疙瘩。
这里就是在发葬之前停灵的地方,镇上的人死了,在发葬之前,尸体通常都会寄在这些屋子里,所以这些屋子叫鬼屋。
叶笙运转天眼通,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到什么脏东西,却觉得有一种阴森森的冷飕飕的凉意,从自己的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叶笙当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可是当他走进这两间屋子左边的一间时,居然觉得他的脚心下面好像已经流出了冷汗。
这里看起来简直就好像是一个坟墓的内部一样,而他走进这间屋子时的感觉,就好像走进一座坟墓里一样。
坟墓里当然有棺材。
不过,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口棺材,摆在一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低台上,台前还供着一个简单的灵位,灵牌上只简简单单的写着:“故友公孙胜。”
公孙胜?
“入云龙”公孙胜?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中的天闲星?
根据《水浒传》的记载,公孙胜是河北蓟州人。梁山人马攻打高唐州时,高廉手下有三百飞天神兵,高廉会用妖法,使宋江折兵损将。吴用让宋江请公孙胜来破高廉。
公孙胜是罗真人的大徒弟,名叫清道人,与高廉斗法,大获全胜。高廉驾起一片黑云想逃走,被公孙胜用法术从云中打落后杀死。
宋江率梁山好汉闹华州后回到梁山,路过徐州沛县芒砀山,被能呼风唤雨的混世魔王樊瑞、八臂哪吒项充、飞天大圣李衮拦阻。
公孙胜见芒砀山内尽是青色灯笼,就知道有会用妖法的人在内,于是献计用法术破了三人,劝他们归顺梁山,建立奇功伟业。
公孙胜在梁山泊英雄排名次时排行第四,封为掌管机密副军师。宋江受招安后,公孙胜回蓟州出家。
如果躺在棺材中的,真的是魔王公孙胜,那就太奇怪了!
他为什么会躺在这里?他是被谁杀死的?
像他这么厉害的人物,能够杀死他的人,肯定不简单吧!
可是,赵瞎子为什么要说他是故友?为什么要把他的尸体放在这里?
莫非,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黄石镇上,也有一个魔界之门?公孙胜挣脱了魔界之门的封印,却又被人杀死了?
为什么会这样……
叶笙越想越觉得脑袋发胀,苦笑了一下,心说:“管它呢,船到桥头自然直……”
奇怪的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这里这种阴阴森森惨惨淡淡的气氛,还是因为他心里某一种奇奇怪怪神神秘秘的感觉,使得他总觉得,公孙胜随时会从棺材里跳出来,随时会复活一样。
(本章完)
第102章 被囚禁的公孙胜()
棺材打开来的时候,叶笙就看见了公孙胜。
在《水浒传》中,是这样描述公孙胜的:头绾两枚鬅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松纹古铜剑;白肉脚衬着多耳麻鞋,锦囊手拿着鳖壳扇子;八字眉一双杏子眼,四方口一部落腮胡。
虽然死人的脸跟活人的脸不同,可是叶笙一眼就看出,这个死人确实就是公孙胜,也看出了公孙胜临死前,残留在他脸上的那一抹惊慌与恐惧。
很快,叶笙就找出了公孙胜身上致命的伤。伤口是在他前胸的心口上,是刀伤。一刀致命,干净利落。
叶笙的脸上,显出了一种极稀奇极迷惑的表情,摇着头,一直喃喃地说:“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绝不可能的……”
他甚至把这句话重复说了好几遍。
因为,像公孙胜这种会法术的猛人,身上必定有护体宝物,如果说他会被人迎面一刀刺杀毙命,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这简直是太扯了。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看起来,却无疑是这样子的。
棺材里的尸体已经换上寿衣,刀口也已被处理得很干净。这条刀口的长度,大概只有一寸三分左右,杀人者所用的刀,无疑是一把很窄的刀,而且是迎面“刺”进去的。
因为,如果是用“斩”,刀口就会拖长。
所以叶笙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使刀的人,能够一刀刺入公孙胜的心脏……除非这个人是公孙胜很熟的朋友,公孙胜根本就完全没有提防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黄石镇上,被魔界气息侵染的入云龙公孙胜,怎么会有朋友?
叶笙沉吟了一下,右手食指射出一点金光,落在公孙胜的伤口处。
没有任何回应。
看来,停放在这里的,只是公孙胜的尸体,而他的灵魂根本就不在这里,或许是被什么困住了。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像公孙胜这种魔王,就算被杀死,也是可以复活的。
现在他根本无法复活,只剩下尸体停放在这里,那么他的灵魂肯定是被什么困住了,无法挣脱出来,才会无法复活。
就像当初快活王用淡金色印记将鲁智深、史进和朱武困住,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是一样的道理。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虽然厉害,但是比他们更胜一筹的人,还是有的。况且,要囚禁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手段,未必一定要光明正大。
叶笙用天眼通观察了很久,也没有找到那件杀死公孙胜的凶器。
公孙胜身上的刀伤,是在第六根和第七根肋骨之间,这两根肋骨距离很近,一刀刺入,刀锋就很难拔出来。
凶手在公孙胜一时大意间刺杀了他,心里一定又兴奋又慌乱,而且也不能确定这位久负盛名的魔王是不是已经真的死在他的刀下,仓促间拔刀,第一次如果拔不出来,第二次再拔不出来,就不会再试第三次……
这样一把刀,一定要是力气很大的人,在很从容的情况下,才能拔得出来……这个人,会不会就是棺材铺的老板赵瞎子?
可是,叶笙用天眼通看遍了整个棺材铺,甚至连赵瞎子身上的每一根毫毛都看清了,却始终没有发现凶器。而且,赵瞎子的身上并没有空间戒指,也不可能藏着那把凶器……
夜更深了。
叶笙看了一下智能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五十八分。还差两分,就到十二点了。他总觉得,一过十二点,肯定会有怪事发生。
留在阴森森的棺材铺里,始终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于是他慢慢走了出去。他走得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十二点。
外面已经黑漆漆的,乌云盖住了星星和月亮,伸手不见五指。当然,叶笙的夜视能力极强,就算不刻意运转天眼通,也能将四周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躺在那张又破又旧的大藤椅上,像个“死人”一样的赵瞎子,突然慢慢站了起来。
叶笙这才发现,原来赵瞎子是一个很高大的人,虽然有点弯腰驼背,但站在那里一比,还是要比普通人高出一个头。
而且,他全身的肌肉都好像很有弹力。这种弹力,只有经常保持劳动的人才会有。你第一眼看见他,也许会觉得他像是个死人,可是看得越久,就越不像了。
他慢慢地站起来之后,慢慢地向长街的尽头走去。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死人一般,没有任何变化。而他的动作,跟之前叶笙见过的僵尸很相似。
叶笙正准备跟过去时,忽然惊讶地发现,对面杂货铺里的王大眼和老板娘出来了。他们的动作,也像僵尸一样,脸上冷冰冰的,表情僵硬无比。
此外,还有一百多个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也都像僵尸一样,晃晃悠悠地走在长街上。白天那个为叶笙引路的小叫花子,说他自己是丐帮弟子的黄小虫,也在人群中。
叶笙运转天眼通,望向长街的尽头。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球,悬浮在半空,散发出绿莹莹的光芒。这种光洒落在四周,将环境渲染得好像鬼蜮一般,阴森恐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小镇,晚上十二点过后,会变得越来越冷。
但是,当叶笙的目光触碰到那个水晶球的时候,却热得浑身发烫。在水晶球中,囚禁着一个灵魂,正是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
他紧闭着眼睛,身体被一种火红色的光芒包裹着,面容有点扭曲,脸上现出极其痛苦的表情,仿佛那种火红色的光芒,正在灼烧他的灵魂一般。
叶笙的目光穿过水晶球,一触碰到那种红光,就立即收了回来,隐隐作痛,身体发烫。那种红光,果然可以灼烧灵魂!
长街很长,那些人走得也很慢。不过,就算他们走得再慢,也总会走到尽头。
当他们走到长街的尽头时,竟然纷纷跪倒在地,虔诚地对着那个水晶球拜起来,好像是在进行一个奇特的仪式。
当他们跪拜的时候,身上都冒出好像萤火虫之光一般的绿色光点,嗖嗖嗖地扑向那个水晶球,没入其中。
被囚禁在水晶球中的公孙胜,突然睁开眼睛,瞳孔中倏地射出一道妖异的红光,瞬间落在叶笙的身上。此红光虽然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挡住,却也让他暴露了!
此刻,他竟然无法再隐身,也无法隐匿气息!
那些正在虔诚跪拜的人,都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叶笙。然后,他们纷纷站起来,拿出各种兵器,向叶笙猛扑过来。
如果说刚才他们是慢如蜗牛,那么现在他们就是快如脱兔!
这种时候,要么是冲上去拼杀一番,要么是转身就逃。叶笙看了看黄小虫、王大眼和老板娘,觉得自己应该下不了狠手,立即转身就逃。
(本章完)
第103章 扑朔迷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二三十道光芒打过来。
在这一瞬间,以叶笙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青色的是风属性,紫色的是雷属性,银色的是……水属性和土属性的混合。
不过,这次他叶笙看错了,因为其中还有一种暗器的光芒,已经接近透明。
从那些人手中打过来的暗器,也不止二十三种,而是二十四种。因为,其中一种是透明的。这二十四种暗器,打向叶笙的后脑勺、后颈、脊背、后腰、胳膊和大腿。
不过,那二十三种有颜色的暗器,都没有打中叶笙,只有那种接近透明的暗器,重重地打中叶笙的脊背。
虽然,这种暗器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及时挡住,但那种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撞击力,却还是让叶笙狂喷出一大口鲜血,踉踉跄跄,扑倒在地。
然后,那些人迅速跟他拉近距离,眼看他们的兵器就要落在叶笙的身上……镰刀、菜刀、锄头、铲子、弯刀、利剑、斧头……
如果被这些兵器一起砸在身上,那么就算天机伞护体金光能挡住,叶笙也一定会觉得很痛。因为,有些兵器是有穿透力的,就算叶笙没有外伤,也可能会被震伤。
在这一瞬间,叶笙身法的变化和速度,几乎已超过人类体能的极限,也超过了他自己体能的极限。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