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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一道淡金色印记从他的体内飞出,倏地化作快活王的模样,手里拿着一把弯刀。
“跳梁小丑,也敢来这里捣乱!”这个正是快活王的分身,厉喝一声,倏地刀光一闪,竟然闪电般向叶笙劈过去。
刀光如闪电惊鸿,刀风如雷声轰耳,其势之急,令人防不胜防,其势之猛,更是无与伦比。
叶笙被迫现出身来,在半空中急退,竟然将空气踩得现出一个个水纹般的脚印。
“杀人,这岂非再也容易不过。”快活王仰首大笑,一刀比一刀快,一刀比一刀准,一刀比一刀狠。
叶笙若不是有天机伞和通天塔护体,早已伤痕累累,当场毙命。此刻,他觉得五脏六腑好像翻江倒海一般,异常难受,差点就呕吐起来。
第一次,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
就算在水浒世界中,他的能力不受到时空之力的压制,可以用全力来对抗快活王,如果没有通天塔和天机伞帮助,也未必能打败快活王。
好厉害的对手!
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叶笙已经可以发挥出30级左右的实力,也就是修真体系中的筑基前期,可以轻松杀死39级以下的魔物,但是对上50级左右的快活王,根本就没法打。
毕竟,等级差距太大,而且就算快活王只是50级,也绝对不会比60级的魔物差。
这个水浒世界是藏龙卧虎啊,快活王能够长久地屹立不倒,果然名不虚传!
(本章完)
第99章 黄石镇小叫花子()
叶笙不敢再犹豫,立即将天机伞召唤出来,挡住快活王分身的刀光。
然后,他飞快地取出通天塔,先将艾静和周莹莹收进去,免得她们受伤,又召唤出时光鸡,乘坐着快速离开。
如此一来,就算快活王分身再厉害,也绝对追不上叶笙了。但是,叶笙的三件顶级法宝都暴露了,快活王哪里会放过他?
三天后,一个消息震惊了整个水浒世界:神秘人物快活王,开出天价悬赏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而叶笙的画像,也以惊人的速度传到人类修士和各个魔王的手中。
看来,以后叶笙的日子不太好过了……
大沙漠中,一片黄土。
晴有日,日将落,叶笙在落日下走上了这一片黄土。
晚霞起,土色红,红如血,鲜血也已干涸,凝结如黄土。叶笙用两根手指撮起一撮黄土,放在鼻子边闻了闻,依然能够闻到血腥的味道。
看来,就算他逃到沙漠中,依然也不安全。
在这短短的几天里,他已遭到无数修士和魔物的攻击。有些被他杀死,有些被他击退,有些使得他只能逃走……最后,他只能逃进一望无际的大沙漠。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显然,那些人都是因为快活王对叶笙的悬赏,而对叶笙展开疯狂的追杀,不死不休。
这段时间,叶笙通过抢夺宝物和猎杀魔物,也获得了不少奖励点,但根本就没有时间兑换英雄战衣,从而体验新的技能。
幸好他早已将艾静和周莹莹收进通天塔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如果叶笙改头换面,用变身术幻化为另外一个人,理应可以逃脱大多数人的追杀,但是那些能力比他差的,可都是奖励点啊!蚊子再小也是肉,对不?
而那些能力比他强的,又大多数能识破他的伪装,因此根本就没必要改头换面。
大沙漠的深处,是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能够跟进来追杀叶笙的人,已经越来越少。
但是,能够跟进来的人,肯定是高手中的高手!
高原,黄土,风沙。
这里有个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据说只有黄金,数量无法估计。
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
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小镇上的住户,已经只剩下一些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家,已经准备老死在此间。他们看见了一位陌生的远来客,总是觉得好高兴好兴奋。
叶笙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的。而快活王对叶笙的天价悬赏,似乎也没有传到这里。
但是,叶笙走入这个小镇时,并没有看到这种热情和兴奋。他第一眼看见的,只不过是一条贫穷的街道和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其实这个人还不能算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一身已经不能算衣服的破衣服,用一种懒得要命的姿势,坐在街角的一家屋檐下。
他就像是一条小毛虫一样缩在那里,又好像一个小乌龟缩在壳子里一样。他没有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前途。
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他都怕,只有缩着。他缩成一团,缩在自己的壳子里,来躲避他最怕的贫穷、饥饿、轻蔑和各种打击。
因为他还是个孩子,所以他不知道,他所害怕的这些事,无论缩在一个什么样的壳子里,都躲避不了的。
可是,他看到叶笙时,眼睛忽然亮了。而他这双发亮的眼睛,居然是一双很可爱的大眼睛!
于是,他就好像一条饿狗看见一堆狗屎,一个王八看见一颗绿豆一样,猛地扑了过去,速度之快,让人吃惊。
叶笙吓了一跳,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么纯真的孩子竟然是个杀手,而自己要亲手将他干掉。不过,他在孩子的身上感受不到任何杀气,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孩子扑到他的跟前时,立即站定了。
叶笙微微一笑:“你好,客栈在哪里?”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打算在这个地方逗留一段日子,第一件想问的事情,当然是想问这个地方的客栈在哪里,先解决他最基本的食宿问题。
“客栈?”这个小孩笑得连鼻子都皱了起来,“你要问客栈在哪里?这里穷得连兔子都不会来拉屎,穷得连苍蝇和老鼠都快要饿死了,怎么会有客栈?”
“这里连一家客栈都没有?”
“连半家都没有。”
“那么,从这里路过的人,晚上要投宿的时候,怎么办?”
“不怎么办。”叫花子笑嘻嘻地说,“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从这里路过。就算多走几十里路,也没有人愿意从这条路上走。”
叶笙盯着这个看起来又肮脏又讨厌又懒又多嘴的叫花子,看了半天,忍不住问:“这个地方真的这么穷?”
叫花子叹了口气:“不但穷,而且简直要把人都穷死。不但我要穷死了,别的人就算还没有穷死,最少也已经穷得半死不活。”
“可是你好像还没有死。”叶笙淡淡一笑,觉得这个小小的叫花子,并不像他外表看起来的那么脆弱。
“我是个叫花子,是个小要饭的。像我这种人,虽然穷,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活下去的。”
叶笙笑了:“我记得你刚刚好像说过,这地方的人自己都好像穷得快要死了,哪里还有什么闲钱剩饭可以接济你?”
叫花子也笑了:“大少爷,看起来你真的是位大少爷。叫花子的事,你当然不会懂的。在这种穷得几乎快要被别人杀掉煮成人肉汤的地方,我居然还能够活下去,当然还另有副业。”
“副业?什么副业?”
“要讲起这一类的事,可就是件很大的学问了。”叫花子忽然挺起胸,坐了起来,“在这一方面,我可真的可以算是个专家。”
叶笙对这个叫花子,好像越来越感兴趣了。
叫花子又说:“老实告诉你吧,我的副业还不止一种哩!只可惜在我七八十种副业中,真正能够赚钱的,只有两种。”
“哪两种?”
“第一种,最赚钱的就是碰上你们这种从外地来的冤大头。”他指着叶笙说,“像你们这种冤大头的钱,不赚白不赚,赚了也是白赚。”
叶笙苦笑:“你说的对极了,我现在简直好像渐渐有一点快要佩服你了。”
又问叫花子:“可是,如果没有我这样的冤大头来的时候,你怎么办呢?”
“那只有靠第二种副业了。”叫花子轻声说,“第二种副业就是偷,有机会就偷,见钱就偷,六亲不认,能偷多少就偷多少,偷光为止。”
这就是这个叫花子生存的原则。
可是,叶笙对他并没有一点轻视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把一个大巴掌掴到他的脸上去,反而心里觉得有一种深沉的悲哀。
活着,不容易。
(本章完)
第100章 王大眼与老板娘()
这个小镇实在很贫穷,或许就算叶笙走遍整个水浒世界,也未必能够找到比这里更贫穷荒瘠的地方。
迄今为止,他只看见了一个又可悲又可怜,却好像有一点可爱的小叫花子,说自己叫黄小虫,是丐帮弟子。
以前在聊斋世界的时候,叶笙走过很多地方,走遍了天涯海角,走过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的城市乡村镇墟。
无论什么地方,都至少有一家杂货店。就算没有客栈,没有妓院,没有绸缎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粮食号,可是最少总有一家杂货店。
因为杂货店总是供应人们最基本需要的所在,有些杂货店甚至可以供应人们一些最特别的要求。可是,叶笙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一家杂货店。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名字居然叫作“大眼”。叶笙能找到这里来,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叫花子的功劳。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叶笙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黄小虫笑嘻嘻的,“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
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惟一的娱乐吧。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地周旋在这些人之间。这些人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你第一眼看到他,只会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包月一千钱。双人每夜八十钱,包月两千钱。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一直不停地扭动着腰肢的美艳老板娘,把叶笙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叶笙直笑:“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叶。”
“对,我姓叶,树叶的叶。”
“叶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叶笙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忽然笑了:“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钱,我还以为到了黑店。”
“叶公子,那你就真的错了,这里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什么事都可以把你伺候得好好的,这种价钱也算贵吗?”
叶笙看着那张随时好像都可以垮下来的木板床上,那张又黄又灰又黑,简直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不由得苦笑起来。
“不管怎么样,睡在这么样一张床上,就算要我每天晚上付五十钱,我都觉得有点像是个冤大头。”
老板娘有意无意间,用一根出乎意料之外那么漂亮的纤纤手指,指着红纸上的“双人”两个字,一双媚眼已笑如丝:“如果说,我要你付八十钱呢?”
叶笙看看她的眼,看看她的手,看看她的腰,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在那种情况下,就算花八百钱也是值得的……只可惜……”
“只可惜什么?”老板娘追问。
叶笙只是苦笑,也不开口。
老板娘盯着他,一双如丝的媚眼,忽然像杏子一样的瞪起来了:“叶公子,有句话我实在不该问你的,可是心里又实在忍不住想问。”
“那么你就问吧!”
“像我们这里这么样一个破地方,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到这里来?”
“那么通常是什么样的人物才会到这里来?”叶笙问。
“通常只有两种人。”老板娘说,“一种是财迷,总认为这地方附近,真的有一宗很巨大的宝藏,想到这里来发一笔大财,这种人是我们最欢迎的。因为他们的大财虽然发不到,却总是会让我们发一笔小财。”
她叹了一口气:“只可惜,近年来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
叶笙又问:“那么第二种人呢?”
老板娘盯着他:“第二种人,就是已经被人家追得没地方可去的人。或是被官府追缉,或是被仇家追杀,追得已经无路可走,只好到这里来避一避风头。”
叶笙也在盯着她:“你看,我像是哪种人?”
老板娘又叹了口气:“我看你呀,两种人你都不像……可是再仔细看看,两种人你又都像。”
叶笙再次苦笑起来,沉吟了一下,编了一个理由:“其实,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是来找一个朋友。一个财迷朋友。”
“你也有财迷朋友?”老板娘问。
“每个人都想发财,我当然也有财迷朋友,谁不想发财?”
叶笙说:“我有一个朋友,也听说过你们这里附近有关宝藏的传说,要我资助他五百两银子的旅费,想不到他一来这里之后,就人影不见。”
“你是来找他的?”
“我不但要来找他,也要找回那五百两银子。”叶笙笑吟吟地盯着老板娘,“五百两银子,就算睡这样的双人床,也可以睡好几百天了。”
老板娘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好像连看都懒得再看叶笙一眼。
叶笙正想追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只大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看王大眼的人,只看他对人的礼貌和对人说话的声音,无论谁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