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雪瑶知道你被我诅咒,然而她还是生下了你,为了让她丑陋的活下去,你被她当作了祭品,那是一个只爱她自己的女人,她爱的永远只是她自己。”
雪青被死鬼大舅的诅咒嘲讽着,侮辱着,恶心着,痛苦万分。
但是越痛苦他越强大,越无敌。
“恶心我吗?但是你要知道,越恶心谁,就注定了变成谁,你注定了步我后尘,跟我来吧,这方世界,已经没有让你留恋的表妹。”
脑海里循环播放死鬼大舅雪念的话语,雪青已经无所谓,面无表情,麻木至极的击杀着林菲。
他的系统,他的电脑,他那已经没有电量的手机,已经被他摔碎,用脚跺的稀巴烂,哪怕电脑手机系统里再多病毒,也无法伤害他的电脑和手机。
零碎的电子碎片,映照着他扭曲的身心。
映照着四处闪过的无命之物。
远方,观战的陈茜看到叶雨晨加入战局,看到雪青满地的手机碎片,看到雪青那死灰的眼眸。
叹口气,陈茜说道:“这个外甥,算是完了。”
孟婆附和道:“是的,世界完了,了不起岁月长河逆流一下就能恢复,可是他完了,他的手机没电,他的手机被他摔碎,就意味着,真的完了。话说,姐,我们要不要也参战,维持一下平衡。”
有道是覆水难收,故意摔碎的手机不保修。
陈茜继续摆着双腿,说道:“不用,我们要把所有的力量用来逃跑,这世界是个循环状态,已经造中注定了要完蛋,没有必要救,等这世界被逆流之后再平衡。”
陈茜深刻的知道,造中注定的事情改不了,她没有三哥那么强悍的力量去扭曲造化,她只想顺着造化飘啊飘,摇啊摇,无根的野草什么什么的。
战斗打的天昏地暗,昏天黑地,血雨飘摇,瓜子嗑了一千多斤,嗑的陈茜相当上火,狂喝饮料。
要说汽水对身体不好,陈茜不在乎,不管身体怎样,但求一醉。
时间在瓜子皮被风吹走的日子里流逝,雪青像是个木讷的行尸,毫无生气,木讷的控告着他的女儿,控告着他女儿的律师,控告着她女儿律师的亲姑,一点都没有暴丝的样子。
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疯狂,没有一丁点情绪波动,冷漠,残酷,无情,只想摧毁所有。
一般来说,歇斯底里去控诉的,往往没有多少暴丝力量。
时间来到十二月底,距离结束的日子越来越近,雪青跟林菲、叶雨嫣、叶雨晨和红尘的战斗没有要结束的意思,哪怕身体再被粉碎,也要复苏复活复生去战斗。
比起身体被撕碎,雪青更忍受不了被世界抛弃的孤独。
他已经没有了生存意义,只想在这场战役中让尘归尘土归土。
夜晚,明月撒辉,映照夜空。
之前的月亮已经被摧毁,雪青具现出来一个,当电灯用。
打官司打的黑灯瞎火,让人没有兴趣,让人昏昏欲睡,开个电灯,强颜一下精神。
年底,天气已经转冷,还能呼吸的几个人,口中呼出了白气。
雪青一对四,打的昏昏欲睡,战斗起来毫无斗志。
杀了这么久,一个都没杀,雪青感觉自己很失败。
做什么都是错,做什么都不成功。
这样的人生,有什么价值。
想结束,却结束不了。
环顾四周,雪青眼眸看到了吃着火锅喝着红酒啤酒和米酒的陆芸和方晓。
这两个人吃着火锅喝着酒,看着雪青出着丑。
说不定还在等着雪青出破绽,好杀他。
“事情,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雪青一直是骄傲的月之氏第一贵族,从小享受着应有尽有的日子,他的自尊,他的骄傲,被现实映照成了自卑。
本来以为自己第一,然而却是倒数第一。
原来,他唯一的拥有,就是一无所有。
月光映照着他苍白的脸,雪青感觉很累,打官司打到现在,该死的一个都没死,而他却已经感到了厌倦。
看着表妹的倾国倾城,看着那清澈眼眸,看着表妹跟别的青年吃火锅喝米酒啤酒和红酒,雪青化身张信哲,伤感无限。
心说他用情付诸流水,爱比不爱可悲。
“你的表妹根本就看不起你,不仅你的表妹,你的亲人都看不起你,实际上,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
脑海中死鬼大舅的声音时不时响起,嘲讽着雪青。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这个死鬼大舅还是这样。
雪青心想,如果他的爸妈,他的亲戚,都是好人,会怎样。
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艰辛了。
这个世界,只有岁月长河才能让人重来。
如果重来一次,雪青宁愿做个每天从有地暖的楼房床上醒来,也不愿意从豪华床世界上醒来。
做个有钱的快乐的普通人,随随便便月薪两兆亿就好,不要那么辛苦。
第347章 得到的()
得到的,不一定是最好,但是得不到却渴望的,一定是最好。
因为没得到表妹,雪青的渴望被空前放大。
这就好比被鼓吹的气球,只需要一根针就可以戳破。
希望越大,绝望就越大。
雪青很累,尤其是打官司,输了就很长一段时间缓不过来,赢了也是同归于尽结局。
从天黑打到天亮,从天亮打到天黑。
“够了,让一切都结束吧。”
明亮的世界,照不进内心的扭曲。
雪青闭上眼睛,脑海中具现出表妹最后的微笑,那笑容是如此清澈,那眼眸是如此清澈。
雪青不再反抗,任凭林菲、叶雨嫣和红尘以及叶雨晨击杀。
身躯千疮百孔,化作星星点点的血芒。
“这是,放弃反抗了?”远处观战的方晓皱眉。
心说雪青放弃人生了?
陆川说道:“不,这是最后的反击,他在以身化毒,想用他最后的消散,来杀死所有人,整个世界都是岁月的毒,谁都逃不了,这个时候是最后攻击时刻,咱们也上吧,记得保留一些生命气息,做复苏复活复生的准备。”
说着,陆川第一个迎击而上。
终于出手。
有怨抱怨,有仇报仇,所有人都会死,在死之前,了结最后的恩怨,发泄掉生命气息里所有的凄楚哀愁。
方晓和陆芸迎击而上。
陈茜和孟婆直接逃跑。
雪青的身躯似有似无,不管被杀多少次,有死鬼大舅的诅咒,有岁月族裔的不死之身,哪怕再被杀,也只是重复被杀的苦痛和痛苦。
被杀产生的痛苦,让岁月之毒愈发浓烈。
彼此伤害,彼此痛苦,完成月之氏的宿命。
方晓等待这个时候已经等待了很久,从去年五月份到现在,被黑婚纱林菲送进地狱的痛苦,现在终于要了结。
极乐钢笔回到死亡之矛状态,刺穿而去,死亡召唤亡灵之物铺天盖地。
“终于出来了。”
雪青目光看向杀来的陆芸,表妹在远方观战了太久,如果不用点方法,她不可能出现。
雪青体内爆发出一道光芒,淹没了世界。
…………
遥远的远方,陈帆和大姐雪瑶以及彼此的跟班在旅游,
旅游,是放松心情的最好方法,那青山秀水,那青青草地,那混迹于人山人海的感觉,缓解了所有生活压力。
像陈帆和雪瑶这样的岁月女儿,也有生活压力吗?
有,陈帆跟雪瑶的生活压力和烦恼,主要来源于儿女的教育问题。
月之氏传承于岁月,岁月是混沌至尊主宰,体内血脉有混沌阴气,混沌阴气是浊气,浊气容易让人产生各种烦躁。
岁月子女已经走过了坎坷人生,现在到了孙辈,因为力量太强悍,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别的不说,就说陆芸,给陈帆带来了多么艰辛的烦恼。
陆芸小时候经常惹事,经常把儿时玩伴脑袋摘下来,特别血腥,害的陈帆经常逆流时光,挽回对小陆芸的教育。
小孩的暴力,如果不管,长大了肯定有的是麻烦。
好在陈帆是个称职母亲,逆流时光,耐心教导,让陆芸走上了知书达礼,活泼开朗,见死不救的优秀品质。
好不容易把孩子养大,紧绷的神经可以放松,且得出来好好旅游,散散心。
等到三百年后再回去。
一行人一路游山玩水,领略异界大陆风土人情,想人生活到这个程度,已经算是幸福了。
有道是幸福来的好不容易,才会让人懂得珍惜。
“我怎么有点心神不宁,快过年了,要不,我回去看看。”一行人吃饭,餐桌上,陆川说道。
陈帆说道:“什么心神不宁心神不安心神不好的,你个不上大道的货,刚出来一年多点就这样,以后怎么带你玩。”
出来游山玩水,出来吃烧烤和啤酒喝米酒喝红酒喝岁月佳酿,最烦气刚喝一两三四五六七八九万瓶,就有人要回家。
对于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应该带出来玩。
真正的出来玩,都是喝到吐为止。
陆川喝了一瓶米酒,说道:“只是一种直觉,一种感觉,一种感知,就好像冬天的时候感觉自己要感冒,然后就真的感冒了。要知道,岁月长河有好几次失控。”
陈帆说道:“我回去看过,岁月长河失控是因为来例假,心情不好,咱们就在这里继续游山玩水,谁都别回家。”
好不容易出来,谁愿意回去。
小小的地球,怎么可能跟这广袤世界相提并论。
有道是狭窄的地方容易让人心情烦躁,只有这远方广袤世界,才能容纳人的美丽双眸。
旁边雪瑶说道:“妹夫,你这是太担心儿女了,有道是儿女自有儿女福,越担心越来事,让他们她们自己去成长吧,未来属于他们她们。”
说实在的,雪瑶比陈帆更担心孩子,因为她的孩子自挂地狱枝,不愿意跟她说话。
未来很迷茫。
陆川叹口气,道:“好吧,我暂时先心神安静安宁一会。”
有道是心神不安就多喝一点酒,什么米酒,啤酒红酒和岁月佳酿。
再心神不安,只要能醉,就可以强行释放安全感。
几个人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比起普通人,这些人的旅游最大特点就是不需要带行囊。
但凡旅过游的都知道,大包小包,大行李箱小行李箱的,深深且森森束缚着人们的肩膀和手。
这些人的行囊,全都藏在圣物里,像什么岁月长河,黄泉等等。
想换什么衣服,想用什么物品,伸手就有,不需要打开背包,不需要打开行李箱。
实在是旅游之最高境界。
多少人,想要把衣服和日常用品放在储物腰带里,只带着自己的身躯和心灵,去异界大陆,去寰宇星体,飘渺之旅。
正如歌声里唱的那样,忘记烦恼,忘记那悲伤,大家一起启程去飘渺之旅。
就这样飘来飘去,领略世界之美。
远方的天空,异界大陆的天空,是那样清澈,万里无云,阳光明媚。
生活在异界大陆的人们,过着他们一如既往的生活。
因为是淹没在岁月长河,没有被正常世界影响。
第348章 循环()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岁月流逝,时光跟着流逝。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对于活在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八九号的人来说,那是逝去的青春。
人们在晨曦里,在夕阳下,按部就班的上着学,上着班,下着班。
五个来月时间,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很多人已经遗忘。
这一天,方晓骑着他一点都不心爱的电动车,满校园瞎溜达。
作为一个体校学生,平时除了锻炼锻炼身体,打打架,然后出去吃点烧烤唱点歌,跟女同学出去玩耍玩耍,快乐的四年就会过去。
有道是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大学。
大学时光,是见识各种各样天南地北青年和靓女机会的四年,尤其是宿舍,那睡在上铺的经常带姑娘回宿舍的兄弟。
青年的日常生活,除了吃喝就是玩乐。
校园里,高富帅青年会有很多姑娘围绕在身边,开着跑车,开着敞篷,开着敞篷跑车,不需要太多的才华,不需要太多搞笑的幽默,就可以拥有。
生下来就躺在多少兆亿光年的床上,不需要去寻找些什么。
作为普通青年,不说多少兆亿光年的床,就连有地暖的床,都要十分极其以及无比的去努力才能获得。
方晓家住郊区,离市区有十分钟的电动车车程,家是平房,没有地暖,冬天的时候了不起铺个电热毯。
方晓没住过楼房,不知道有地暖的床是多么温暖。
此时的他,渴望的是能开车,青年都要有车,而他的车,是他一点都不心爱的电动车。
在校园里有很多自行车,也有很多踏板,当然也有电动车。
电动车比自行车快,比踏板慢,最快的时候能到四十多。
驰骋在大学校园,感受着风吹秀发的清凉,四周都是出双入对的青年靓女。
方晓心说他什么时候有一段浪漫的邂逅,心说他什么时候有辆浪费的敞篷。
不说敞篷,随意来个奔驰宝马什么的。
怎么说,想的越多,就越难实现,因为精力和能力都用去想了,哪有时间去做。
实际上,就算再努力,一个普通学生,也没有那么强大的动能去赚奔驰宝马和敞篷。
无所事事骑了一上午,去食堂吃了饭,然后又无所事事的骑了一个下午。
然后最重要的时刻来临,晚饭。
有道是早饭吃好,中午饭吃好,晚上饭最好。
晚饭,承载着青年夜生活的开端。
上哪去吃,决定了这个夜晚的未来。
有钱的青年都是出去吃,吃烧烤,吃餐馆,吃火锅,而一般有钱的吃食堂,还有就是从家里带一些煎饼,买点辣酱或者吃点方便面。
方晓宿舍里有他从家里带的煎饼,偶尔去食堂,更偶尔出去吃顿烧烤。
现在吃顿烧烤,没个几百块钱,根本下不来,一般青年学生根本吃不起。
晚上去哪吃饭,按理说不应该有什么疑问,想上哪吃上哪吃,能上哪吃上哪吃,实在不行就在宿舍里泡方便面玩手机游戏。
这一天,方晓不知道怎么搞的,特别想吃烧烤,那鸡翅,肉串,田螺加啤酒,多么的美味。
拿出手机,方晓给罗皓打去了电话:“歪,耗子在哪呢,晚上去哪吃饭。”
罗皓跟方晓一个村,家里也不怎么富裕,也是带煎饼,偶尔去吃食堂,再偶尔去吃烧烤的货。
罗皓道:“我在宿舍。上食堂,还能上哪,难不成你想请客吃烧烤?”
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只能靠父母给的千八百生活费维持学业。
吃一顿烧烤两三百,吃个两三顿就没有了。
方晓道:“是的,今天想开开荤,多少天没吃肉了。”
罗皓道:“行,你在哪。”
方晓道:“我在公交站。”
罗皓道:“好,马上到。”
方晓挂了电话,又给路梦瑶打去电话:“歪,在哪呢。”
路梦瑶道:“宿舍洗衣服呢。”
在家里,可以把衣服扔洗衣机里,但是在学校,都是自己洗衣服。
方晓道:“先别洗了,叫上几个姑娘,我请客去吃烧烤。”
路梦瑶道:“怎么,有什么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