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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鬼娃去捉鬼-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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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一般闪着金红光芒的凤羽,赤凤从巨大的翅膀中扬起了优雅的脖子,仰天一声凤鸣过后,忽然天空被红光笼罩了。

    这时天空的五色光芒集齐了,地面突然开始震动起来,那火山口越裂越大,一波又一波的气浪以火山口为中心涌出,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将众人不断地向后推去。

    众人将剑插在地上,在狂风中稳住身体,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气壮山河的山体巨变。

    就见火山口升起了一团光,那光芒不断地将火山口边缘的山石融化掉,火山口越扩越大,越扩越大,光芒几乎要将整座凤凰山化掉。

    这时那团耀眼的光芒已经从融化的凤凰山中脱离出来,整座凤凰山都在这强光中消融,化作这团光芒的一部分。

    接着众人在火焰般舞动的光芒中看到了一对金红色的狭长凤眼,目光如炬,灵气逼人,它闪动着金色的眸子看了一眼芸芸众生,然后一声响彻云霄的鸣叫过后,它猛地就从火光中展开遮天避日的巨翅,一飞冲天。

    它像是超大号的赤凤,却比赤凤要华丽得多,它的浑身的羽毛都是舞动的火焰,数条尾羽如同火龙一样在空中舞动着,它真是太美了,太巨大了,几乎占据了整片天空。

    如果凡人可以看到此等景像,他们一定会永生难忘的。

    “这就是朱雀……好美啊!”众人惊叹着,望向天空。

    整个天际一片火红,金色的朱雀在天空中翱翔,随着它翅膀的煽动,一片片金色的星光从它的羽间抖落,飘飘洒洒落入神州大地。

    星光落进荒原,顿时碧草连天沃野千里;星光落入干涸的河道,顿时清水涌出滚滚而来;星光落入民居,顿时人们生龙活虎,意气风发。

    星光变成了风,变成了雨,变成了健康,变成了福气,从朱雀重生的那一刻起,仿佛世间一切的美好都开始了。

    朱雀的复活给南方带了盎然生机,带来了风调雨顺,天初仿佛听到了百姓们幸福的呼喊声,脸上不由地露出了笑容。

    已经枯黄了数十年的南方,就在朱雀重生的一瞬间,重回了沃野千里的富饶之地。

    朱雀在空中煽动着翅膀越变越大,越变越淡,融进了风中,雨中,它化为了万物,虽然看不见,却又无处不在。

    当朱雀彻底消失之后,天空中落下了一颗闪着红光的珠玉,缓缓飘落进了天初的手中。

    众人惊诧地看着这块蕴含量了无穷力量的珠玉,听到了空中传来的洪音,“这是朱雀精玉,乃是朱雀神力之精华,蕴含无穷的生命力,作为你们助我重生的感谢,送给你们。”

    天初迫不及待地将朱雀精玉往纯阳剑穗的那个盘龙扣上一按,发现形状对不上,这枚珠玉是椭圆的,比拇指的指甲大一圈,却比盘龙扣上的空槽小了好几圈。

    朱雀精玉跟盘龙血玉比起来,不仅形状不对,大小也不对,压根就不是一种东西!

    虽说这是无上至宝,但天初还是有点失望,他们用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的罪,为的就是盘龙血玉,结果到头来却不是。

    “你们需要的东西,不只有盘龙血玉,作为感谢我不会给你们无用的东西,更不会随便把朱雀之玉赠予他人。”朱雀虽然已经看不到它的形了,但它却无所不在,而且好像能听到天初的心声似的。

    “啊?”天初惊了一声,没想到自己的一点小小不满让朱雀听到了,顿时脸上发烧,有些难为情。

    “女娲后人,天生神体,却命不久矣,可悲可叹,这世间能为她续命的也只有朱雀精玉了,我的用心,你们可明白?”朱雀说道。

    “虹儿……你?”听到朱雀这段话,天初大吃一惊,下意识地看向虹儿。

    虹儿没说话,只是避开了众人的目光,默认了朱雀的话。

    “怪不得你总生病,一直那么柔弱,为什么你都这样了,还不肯告诉我们呢?要不是我们这次先找到你了,你是不是打算一个人悄悄地死在外面?”天初激动地看着虹儿,质问道。

    “让你们找不到我,总比亲眼看着我死要好得多,这样我心里会好受一些,你们也能好受一些……”虹儿低下头,哽咽道。

    “虹儿,不许你这样想!告诉我!到底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云飞将虹儿的头扶起,看着她的眼睛,心疼地问道。

    “不要再问了,都过去了……”虹儿别过头去,还是不想说。

    虹儿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可她不想说,众人也不想难为她,生怕又逼得她逃离他们。

    “这精玉,你们到底要不要留下?你们可要想好了,感谢你们我有许多方式,这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朱雀又问道。

    “就要它了!谢谢你,朱雀大神,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宝贵的了,请您救救虹儿吧。”天初现在无比庆幸他们做了这件事,想到能为虹儿续命,觉得他们受的所有苦累都是值得的,就算是盘龙血玉和朱雀精玉让他二选一,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救虹儿。

    突然空中传来一声悠远的凤鸣,朱雀精玉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变成一道红光,射向了虹儿的眉心之中,在她的眉心形成了一道眉心印,火红流光,然后再慢慢变淡直至消失。

    虹儿吸收了朱雀精玉之后,整个人容光焕发,面色如玉,更加鲜活娇美了,仿佛跟朱雀一样重生了似的。

    “呼……”虹儿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顿时觉得浑身无比舒畅,众人从来没见过虹儿这么轻松过,从内到外的轻松。

    白月高兴地一把抓起虹儿的手腕给她切脉,就见白月的表情由惊讶变成了狂喜,她兴奋地冲天初大叫道:“虹儿的脉相终于正常了,而且铿锵有力,活力十足!”

第六百八十二章 精玉续命() 
“真的吗?我们简直太幸运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天初无比高兴,众人也因此欢欣鼓舞。

    “你以后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跟我们说,以前你连脉相都是乱的,你还骗我们说你体质特别,从小就是这样,如今看来,真的是这样吗?你一直以来遭了多大的罪啊,你怎么还笑得出来?”云飞一想到虹儿曾经的身体情况,还强颜欢笑,他的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

    “这回好了,我可以活着了,而且不用再受罪了,我可以一直跟你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了,师父,师叔,师兄,师妹,师弟,还有小多玲,谢谢你们救了我,谢谢你们……能活着……真是……太好了!”虹儿笑得很开心,开心得泪流满面。

    “我们再也不分开了。”白月紧紧地抱住虹儿,抚摸着她的头说道。

    “再也不分开了。”众人一个接一个地抱住虹儿,将她紧紧地包裹在众人中间,温暖的怀抱让虹儿感觉到无比的踏实和幸福,这一瞬间,她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凤凰山不见了,但凤凰城还在,那条滋养他们的凤凰山瀑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流经这里,带来了甘甜的清水和肥美的鱼虾,甚至比原来还要好了。

    回到凤凰城,大街小巷的人都在谈论凤凰山消失的事情,虽然传说凤凰山变成凤凰不见了,为大地带来了神迹,但这也是百姓们瞎猜的,他们根本看不到朱雀真身,甚至凤凰山上的五彩光芒也不曾见过。

    天初在凤凰城住的时间久了,在这个本就不大的小城里已经人尽皆知了,甚至上学堂的孩子见到天初都会问声好,狗见了天初都不咬了,仿佛天初一行人已经成了凤凰城的一份子。

    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天初是个非凡之人,尤其是听说了他除了小钟馗这个祸害,又在这一带干了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之后,对天初更是另眼相看了。

    所以,一见天初回来了,大伙就马上蜂拥而上,七嘴八舌地询问起了凤凰山消失一事。

    “道长,外面都传您是活神仙呢,这凤凰山是不是您施法把它变没的?结束了南疆的几十年大旱?”

    “是啊是啊,听说巴州城外一座比凤凰山大出几十倍的山都让您给平了呢。”

    “您到底是天上的哪方神仙啊?我们想给您盖个庙塑个金身,世世代代供奉您!”

    “老乡们,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只是个普通的小道士,会点除鬼捉妖的小把戏而已,既没有那么大的能耐,更不是什么神仙,旱灾的解除,完全是老天眷顾百姓,至于凤凰山消失,那我就不知道了,也许那才是神仙显灵吧。”天初把些事推得一干二净,好像他也是个局外人一样。

    天初做的所有事,都不是为了求回报,与其被人捧上天,被尊为活神仙,他更想自在地混入人群之中,当那个最不起眼的小道士,那才是真的自在。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说的就是天初这种人。

    虽然身后传来一阵唏嘘,但天初脸上依然挂着笑,没有什么能比虹儿恢复健康更让人开心的事了。

    朱雀的事了了,现在什么线索也没有,不如索性就好好歇上一阵再做打算。

    天初一行人又回到了凤凰城小客栈,这个客栈小到连个牌子都没有,只有一个写着宿字的旧灯笼,不知疲倦地日夜在风中招摇。

    天初他们来到凤凰城的这段日子,是这个客栈有史以来生意最好的一段日子,每天盼着天初他们来,已经成了这个年过半百的孤老头老板每天的念想。

    借了天初他们的光,客栈最近还有一位小客人总来光顾,他就是金元宝,这小子失而复得,让他的父母比原来还要宠他了,把养得他圆滚滚的更加可爱了。

    金元宝人虽小,却有一个大侠梦,他总想着有一天能跟天初他们闯荡天涯,所以时常来了解一下天初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一下大侠每天都干些什么。

    但大多数时间天初他们是不在的,那他也每天都来客栈蹲点,时间长了这个小胖子跟老板也熟了,渐渐的来往就更多了起来,后来就发展成了两家的来往。

    因为天初的缘故,客栈老板成了金元宝的干爷爷,这个孤老头也有了除客栈之外的更宝贵的牵挂,这也算是天初他们无意中成就的一桩美事。

    凤凰城是个好地方,反正现在天冷了,天初决定在这住上一段日子,反正冬天快要过去了,等天暖了再离开。

    住在客栈的这段日子过得很充实也很开心,但除了云真之外。

    金元宝正是好奇的年纪,最喜欢听故事,偏偏这些人里面云真最会讲故事,他每天被金元宝烦得不得了,金元宝就像个跟屁虫一样,云真走到哪他跟到哪,就连上茅房都不放过。

    云真嘴最贫,可现在最不想做的事就是说话,被金元宝折腾得不厌其烦,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金元宝虽然缠人,但有时候也会带来点意想不到的消息。

    金元宝家有钱,而且非常有钱,生意都做到巴州郡去了,尤其是兰子君的前老板破产之后,临水寨走的一半以上的货都是金元宝他爹金锭的了,可以说是一家独大,越发富得流油了。

    都说为富不仁,可金锭偏偏是个好人,他之所以能做到今天的程度,全仗着仁义二字,得民心者得天下,所以临水寨现在是他的天下。

    金锭是个好人,兰子君也是个好人,再加上中间还有天初这一层关系,所以二人英雄惜英雄,兰子君理所应当地得到了金锭的赏识,现在给他当二把手呢,也算是平步青云,好人有好报了。

    金锭时常去巴州城交货,免不了会听说一些巴州城中的见闻,这些事金锭每次回家都会和老婆孩子念叨一番,金元宝是个记性特别好的孩子,听过他就能记下,因为他想用自己听来的消息跟云真交换消息,他觉得这样的做法很江湖,他很喜欢。

第六百八十三章 郡主归来() 
今天金元宝带来的消息是关于巴州郡王的家务事的,听说郡主淳于玥终于找到了,而且是主动找上门的。

    总之这件事发生得很突然,在巴州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好像这个淳于玥是从天而降的,一点征兆都没有,突然就出现在了郡王的面前,让人惊讶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淳于玥竟然轻松通过了测试,当天就认了亲。

    就在全城百姓对这个突然降临的郡主众说纷纭的时候,郡王颁布了告示,说是要在除夕那天把郡王之位传给这个消失了二十年之后突然出现的郡主。

    离除夕已经不足十天了,这位郡王性子也是够急的,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退位了吗?

    虽然百姓们对此事有诸多猜测,那也仅是猜测而已,一个消失了二十年的人突然出现了,虽说有点离奇,但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况且郡王本人已经承认了,这事也就算定下来了。

    不过整个事件中,有一个人却淡定不了了,他就是五皇子洛祯平,他是最想见淳于玥的人,可奇怪的是郡王认了女儿之后,却迟迟不安排他与郡主见面,甚至是在躲避。

    五皇子已经等了这么多年,而且每年都会来一次巴州郡跟郡王一起张罗寻找郡主的事,他甚至比郡王还上心。

    本来已经定好的,只要找到淳于玥,两人即刻完婚,这既是淳于家的意思,更是皇帝的旨意,若不是洛祯平对淳于玥这般专情,十年前他就娶了临国公主了,也不会年过三十,依然是老光棍一个。

    洛祯平的为人,郡王最清楚不过,何况洛祯平现在是所有皇子中最得宠的一个,势头大好,如果这位淳于郡王不傻的话,应该迫不及待地把亲事办了才对。

    可不管洛祯平如何急,巴州郡的百姓如何急,这郡王府愣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好像压根就没这档子事。

    即使洛祯平贵为皇子,但巴州毕竟是淳于郡王的地盘,本就对淳于郡王敬重有加的他凡事更要礼让三分,但他的求见郡主的口信已经往郡王府传好几遍了,郡王连个字儿都不回。

    郡王府被冠以保护郡主为名,重兵把守,如果郡王不请五皇子来,他就没机会见到淳于玥,不过眼看就要到除夕了,这几天只有等,还不至于硬闯,何况硬闯郡王府这事可大可小,往轻了说会得罪准丈人,往重了说……那就不好说了。

    “这叫什么事啊?找不着的时候跟人家五皇子这么好那么好,弄得跟一家人似的,这找着人了又成没事儿人了,这淳于郡王脑子让门挤了?还是让驴踢了?”云真为五皇子抱打不平。

    “是有点怪怪的,按理说着急的人应该是郡王才对啊。”白月赞同道。

    “或许那五皇子长得太丑了,就算小时候订过亲,毕竟都过去二十年了,皇子长残了也有可能,郡主不同意嫁,所以才不想见他吧?”虹儿猜测道。

    “哈哈哈……你当郡主是你啊,看谁都丑,就你家云飞好看是不是?”云真笑话虹儿道。

    “那当然,我和云飞可是订过亲的,你看我都不反悔,嘻嘻。”虹儿得意地揽着云飞的胳膊,小嘴一抿,忽闪着大眼睛美滋滋地说道。

    “怎么又扯上我了?”云飞脸一冷,眉头一皱,面色不悦。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家可是风头正劲的皇子哎,搞不好以后就是当皇帝的人,这样的人就算丑,也会有一大群人追着想嫁的吧?毕竟有权有势有钱又长得帅,这样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吧?”虹儿又说道。

    “当然存在!”这时候店小二提着热水来续茶了,正好听到众人在谈论五皇子的长相问题,他把话接了过去。

    “二豆儿,你听着啥了?就在那存在存在的。”云真说得口干舌燥,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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