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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犬得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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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吹打,已经隐隐粗糙泛黄,但是从相貌可以看出年轻时候想必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子。

    他俩缓步走到狗窝前的角落里,放下了一碗带着点菜叶的米饭。看着这一窝小狗。妇人先出声:“秋良,我们这房子半年之后就要被征收了。我们也要搬到市里面去,到时候这一窝大狗小狗可怎么办呢?”

    旁边被称作秋良的男子沉声道:“还能怎么办,虽然小月喜欢,但是首先不说我们愿不愿意养,就说这些土狗到了城里面,我们把他关在房子里面,吃喝拉撒都要管。这么多狗管得过来吗?到时候只能等小月去上学了,然后再把这些狗卖了算了。村头周杀猪,因为最近村里都不养猪了,他也开始收狗了,到时候把狗养肥点,一条狗也能卖不少钱。”

    “哎,卖了这些狗也好。只是看昨天晚上下小月儿那个高兴劲”妈妈无声叹息,毕竟女性对于小猫小狗什么的还是更加善良些。

    “我估计咱们卖掉这些狗,她会生气好一阵子,不过小女孩么,过几天就不会再想起这些小狗了吧。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小黄死掉的时候?小月儿都哭成什么样了?到学校一周之后就恢复了。哎呀,这狗也是能生,一窝就三只,然后过个一两年继续生,谁家受得了啊。半年之后他们就要上路了,这半年先喂着吧,喂壮一点,到时候也能多卖点钱。”显然爸爸对于小月会对自家狗狗被卖掉之后会伤心多久,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这时候,苟胜已经懵了,根本没心思探索这个世界是不是能修仙了。听这对夫妇的意思,半年之后他们就要搬家到城里面去住,不可能带着它们一家四条狗,所以到时候只能把它们卖给村头的周杀猪去处理。至于卖了它们去干什么?听那个名字还不够吗?

    ‘不!我不要死!我妈妈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去照顾!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谈过!虽然现在成了一条狗,但是我也真的不想被人杀掉啊。’

    想到这里,苟胜浑身冰凉,四肢僵硬。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刚上研究生的人,怎么可能看淡生死?当初也只是因为不想撞到老奶奶,或许是为了良知,或者是为了不赔钱,所以带了刹车,一不小心掉坑里挂了,那时候完全没心理准备。现在陡然听到刚出生的自己,半年之后可能就会被人宰杀吃掉。一股生死间的大恐惧笼罩了他。

    想起上辈子在老家看那些屠夫们杀狗的场景,不是绑到袋子里面淹死,就是直接用铁棍打死。甚至苟胜自家有一条狗被打晕之后,开水都淋到了一半,毛都已经脱了13,结果因为疼醒了,又跑掉了。后来因为狗忠心又跑回来,家里人也实在下不了手,最后才让它终老也没吃掉它。就这还是苟胜见过的农家土狗的最好结局,起码活到了寿命的尽头。还有很多小狗,因为家里人养不起,直接丢掉,甚至是找个袋子丢池塘里面就再也不管了。

    想想中华田园犬这个狗种真是可怜。为人类服务了几千年,从出生开始就守护着人类的家园,不提出生夭折的那些,其他的能长大的狗里面,能够活过十岁以上的绝对凤毛麟角,而要寿终正寝年纪的这种狗的比例,比人类中活到一百岁的比例这种狗的比例还小。大多数都是正值壮年的时候,把自己的肉体(被)奉献给人类的餐桌。

    ‘不行,我一定要自救。看周围环境,应该是重生在本世界,或者是类似的平行世界,也就是说不能修仙。听他们的说法,这儿不是城郊就是交通要道上,不然政府怎么会征收他们的房子。’

    结合着自己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苟胜开始琢磨着自己的狗生该如何规划。至于一开始的安逸想法,早就抛之脑后了。

    ‘那么我现在如果逃跑的话,基本上活不过半年,听说有些城市里面流浪狗直接被打死,丢到垃圾桶里面都有。更别说那些臭名昭著的偷狗贼了。这对夫妇的意思是要把我们养肥点卖掉,那这段时间我可以先积蓄力量,等他们要把我卖给周杀猪的时候再跑掉。起码到时候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了。然后再打探一下,离我家里近不近。也许我还可以去看看妈妈,只是。。。’想到这里,再看看自己,如今连爬都爬不起来的样子,还有自己周遭的狗兄弟,狗妈妈。苟胜心中只剩悲戚。

    重生之始,那些对于穿越金手指,还有系统的各种yy,全部消失殆尽。脑海中就一个念头:“我要活下去,我要去见妈妈!”

第4章 我要做狗王() 
“吧唧吧唧,咕噜咕噜,么么么”,一边吃着大黄妈妈的奶,抬起自己不足一寸长的狗腿,顺脚把来福踢走。沉浸在危机感中的苟胜,此时正在考虑着另外一个问题:

    “这家夫妇是嫌弃我们到了城市里面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估计是怕土狗适应不了城市里的生活。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宠物犬?甚至成为家庭一份子,从而避免被卖掉的命运了。”

    没错,苟胜同学还是无法想象自己成为一条流浪狗的日子,所以没办法,只能屈服于操蛋的现实,想着讨好主人家,然后成为一条可以被带到城市里面的宠物犬。

    “至于来福旺财和大黄。我尽力阻止他卖掉他们吧。但是设身处地说,一家肯定不可能养四只狗然后搬家带上的,所以对不起啦!各位兄弟,还有狗妈,张家的狗王只能是我了。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有卖掉我的想法,那我就逃吧,这样的话,带着来福和旺财,还有狗妈,也是一股不小的流浪狗势力,那些蠢狗哪能跟我抢地盘?至于偷狗贼,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抓吧。不管了,到时候再说!”

    狠狠的吸了一口奶,然后苟胜又转过头扫视了一眼,发现这家人还养了很多鸡,而且这些鸡都养得鸡毛油亮,浑身肥硕。

    ‘到时候如果真的饿了,要不要自己拖只鸡出去烤了吃?’就在苟胜有这个危险的想法的时候,突然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自家狗偷了几只鸡,再一次放假回来就不见那只狗了,只看见了在池塘边上漂浮的一些狗毛以及灶台上边挂的烟熏狗肉,苟胜赶紧把这个危险的想法打消了

    二十天后。

    湖南省,某一个背靠小山丘的农家房子。旁边还有一间保持着土砖的厨房,厨房飘出点点炊烟,妖娆的在风中散去。一个扎着两个麻花辫,身着黄衣,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欢喜的从厨房门口冒了出来。瓷娃娃一般的小脸满是欢喜。

    “大黄,来福,旺财,还有狗剩,快过来吃饭啦!”小女孩一遍用筷子敲着手里的盆子一边吆喝。

    只见外边的地坪上,一条大黄狗后面拖着两条跟屁虫,疯狂的摇着尾巴跑向厨房。还有一只不情不愿的小黄狗吊在后面,看似不情愿,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的扬起小短腿,小跑了过去。

    “⁽⁽◝˙꒳˙◜⁾⁾呐,这是大黄你的,这是来福和旺财的。”说着张馨月把盆里的饭菜舀到地上一大一小两个碗里面,放在了狗妈妈和两只小狗面前。

    “至于狗剩你的,过来吧!真是受不了你,每次你都把旺财和来福赶走自己独占一个碗,真是好霸道呀。连和你妈妈共吃一个碗你都不愿意。”小女孩儿张馨月摇头晃脑的教训着苟胜,但是手里的动作却一点没落下。甚至可以看得出还克扣了大狗一根骨头,丢在了苟胜的碗里。

    只见在离得稍远的一点的地方,张馨月蹲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碗面前给苟胜舀饭菜。这时候苟胜昂着头不急不缓走了过去,全然不似他的狗兄弟和狗妈妈的狗腿疯狂摇尾巴。他的那条顶端带点白色的小尾巴只是轻轻地随着身形摇摆,到了张馨月近前也只是抬头看着她施为,等到张馨月起身了,才开始他自认为“优雅”的就餐。

    没错,这就是二十天后的苟胜。在初步脱离了吃奶之后。张家人就开始喂三条小狗吃饭。当然,在农家都是一些剩饭剩菜。比如摆在苟胜眼前的就是一碗饭上面搭配了两片白菜,以及一份辣椒炒肉的残渣。还有一点骨头。

    虽然苟胜同学还觉得挺别扭,一开始还吃不下这些东西,但是他也知道在农村喂狗吃这些已经是不错的了。为了拥有强健的狗躯,打败其他小狗成为狗王,他不得不强忍着不适吃掉了所有的饭菜。一开始他觉得难以下咽,吃了一会觉得不错,吃完还赞叹了一波张家妈妈的手艺真不错。

    刚开始喂小狗吃饭的时候,张馨月是准备大狗喂一份,三只小狗喂一份,但是已经有了狗王意识的苟胜同学,怎么可能跟别的狗共吃一份。

    毫无意外的,他在清场之后,才开始享用自己的午餐。以至于张馨月的妈妈………张桂香气得不行,直骂死狗。准备把苟胜打一顿让他知道要“孔融让梨”的美德,让其他两只小狗一起吃。

    很显然,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是见不得打狗的。所以在拦住了妈妈后,张馨月把自己的一半饭拿来喂另外两只小狗。

    张桂香无奈。养着的这群狗也是可怜,这些饭也最多吃半年了,就由他去吧!

    所以之后的标准配置就是一大,一小,一中三份饭的分餐方式。至于为什么苟胜一个人可以享受一分中等餐呢。完全是他第一次吃了之后感觉自己根本就没有吃饱。所以死皮赖脸的在餐桌下面逛来逛去。当然主要区域也只敢去张馨月那边,他还是比较怕张馨月的爸爸………张秋良给他一脚的,小身板儿受不住。张桂香也是看出了它好吃的本性,五分同情,五分有趣。从此,大手一挥给“狗剩儿”每餐加了一点。

    苟胜也开始初步确立自己的狗王威严。有几次,两只狗兄弟吃完自己碗里的,想要偷他的饭吃。结果被苟胜几嘴巴就咬走了。论起战斗意识,如果冲上去就咬别人的后颈也算战斗的话,苟胜还是感觉自己还是没有白活了22年。

    至于大黄,这是一只很懂事的狗。主人出行一路护送,主人归来也是摇尾呜咽,夹道欢迎。平时也不偷东西吃,看家护院做的妥妥的,如果不出意外,张桂香简直把它当女儿来养,尤其是张秋良以前打工在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大黄陪着她。所以本来最有可能被带到城里去的是大黄,但是好死不死………苟胜来了。不,狗王来了!

第5章 健身计划() 
张家依山而建。背靠小山面朝千亩平田。绕着后面这座小山,也有不少村户在山脚落户。通往外面就只有一条环山的大马路,所以平日里比较安静。偶尔有人路过,也只是在下面打声招呼。很少有人沿着山路的分岔走一段儿上来到张家。

    远方一座高架桥也即将架设过来。沿着路线看,刚好要经过张家这个小山坡。

    在张家屋子后面的山上,一片稀疏的树丛中。有一只强健的小黄狗,左右腾挪,上下扑闪,正是苟胜同学在这儿锻炼自己的体魄。

    上辈子是寒门学子,对于狗狗锻炼这种事情,根本没有什么研究的苟胜同学,现在也只能配合自己上辈子的健身房经历单独的摸索着怎么强健自己的身体,并且避免锻炼过度导致受伤。反正以前家乡里面的土狗看着都是活蹦乱跳一个个的,踢两脚嗷嗷叫两下就没啥事儿了。想来这应该也是中华田园犬的天赋………身强体健吧。

    现在已经是苟胜出生之后三个月了。小狗也已经长成了40厘米高,重达40多斤的少年狗。自从每日都能吃饱并且身子长开之后。苟胜便开始锻炼自己的身体。

    想想也是,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新少年。没了手机,没了电脑,最重要的是连个沟通的人都没有。曾经苟胜还想试试是不是存在狗语这档子事,但是在某天夜里跟旺财汪汪叫了几嗓子也没个回信,反倒是这蠢狗跟着叫唤把张桂香召唤出来,被痛骂了一顿之后,苟胜就绝了狗语这种想法。狗的吠声也就传递下情绪,比如开心,愤怒,配合表情满足日常人狗交流还行,但是遇到稍微复杂点的东西,瞬间傻眼!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找点事情发泄一下精力。别说三个月了,两天都够呛。而且要成为狗王,或者是逃离本家都必须要一个强健的体魄。也幸而上辈子苟胜是一个健身狂人,健身这种事情早就铭刻到灵魂里面了(骨头里面没用,没带过来)。说起健身来,这里头还有点头头道道。

    健身的初始目的完全是因为程序员太容易秃顶,而且一个个不是大腹便便,就是瘦骨嶙峋。对此,秉承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一基本原则的苟胜同学,自从上了大三之后就对健身投下了重资………帮新开业的老板写了一个收银系统,后来还附赠了一套人脸识别,最终成功获得三年的vip。

    三年里面,铁打不动的每周五次健身。每次一到两个小时。当然对于苟胜来说,都是在写代码的闲余时间来锻炼身体。工作时间还舍不得来锻炼,得赚钱养家。不过健身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起码村里边那几个酒鬼自从苟胜健身之后就再也不敢喝醉酒以后莫名其妙往苟胜家里来“做客”了。

    只见后山腰的一块平地上。三三两两稀稀拉拉的长出了几株小树。而狗胜就站在两棵直径差不多的小树比中间。然后人立而起,一只爪子分别抠住一棵小树,然后往中间压拢。这么练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狗爪子直面着抓住小树,把两棵小树往自己身前推,类似于健身房的坐姿推胸机。

    条件有限,只能用这两棵小树来负载压力了。十分钟后,苟胜明显感觉到整个身体都已经在颤抖了。这也是狗躯的缺陷。狗的前腿肌肉不怎么发达。而且只能上下弯曲。如果要展开,做成人类的拥抱那种姿势,近乎不可能。所以狗的前腿部分有很多肌肉无法锻炼到位。也得亏是苟胜这个狗躯身体里面有个人的灵魂,才能够想到这么一种法子来锻炼腿部的肌肉。

    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之后。苟胜开始叼起一根小木棍,在平地上画了一个类似正方形的形状。边长大约是五米,然后又在四个角上,分别画上了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圈。

    深呼一口气,苟胜开始沿着画的正方形开始跑,在到达每一个圆圈后,猛的一蹬,骤转90度,然后如同兔子出笼一般冲刺出去。就这样,来来回回疯跑了半个小时。苟胜甚至没有力气站着(四肢着地),只能直接趴在地上,舌头露出来散热,差点垂到地上。

    不过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现在不仅是两个狗兄弟联合都堵不住苟胜,就连大黄都在苟胜的骚扰战术下与苟胜展开了一次追逐。结果也是大黄被苟胜完爆。

    苟胜休息好了之后,又开始直立而起,沿着直线行走。当实在站不稳了,就前脚趴在旁边的大树上休息。一会儿后又马上进入下一轮直立。

    兜兜转转,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从后山穿过稀稀拉拉的树枝树叶,可以看到张家厨房已经开始有袅袅青烟开始飘起。不用说,又是张桂香在做饭了。休息好的苟胜开始了今天的最后一个项目。

    只见在平地的另外一个角落里面有一棵小树已经被压倒了,小树顶端直接落在了周围的乔木丛里面,被石头压住无法回弹。小树大概五厘米的直径粗细。

    苟胜站在小树半米外,然后猛的一个前扑,咬住了小树开始疯狂撕咬。当然已经长成这么大的小树了,肯定不是苟胜能够直接咬断的,不过随着苟胜的撕咬,小树的顶端树叶,开始簌簌作响。

    可以看到小树露出的光杆部分全都是犬牙形状的咬痕。深的足有2厘米,浅的也有半厘米了。这就是苟胜自从两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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