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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谢之前虽没见过这件宝物,可是看到这件宝物的一瞬间,顿时有一种血脉共鸣的感觉,只觉得十分亲切,便知道没找错。
宝物就在眼前,庞谢也不迟疑,一掌劈碎防弹玻璃罩,将宝鼎收入纳戒之中,接着,转身向其他几个展台望去。
这些展台上面放的也是古物,有青铜器,有石器,甚至在某个展台上,还有几枝叫不上名字的树枝。
“有道是一客不烦二主,入宝山岂可空手而归”
庞谢轻轻一笑,龙吟剑如电射出,眨眼之间,便将其余十多个展台上的玻璃罩子一举击碎。
接着,大手一挥,如台风过境,也不管都是些什么东西,全部卷入纳戒之中。
他将这些东西收好之后,也不在此就留,当即使出身剑合一之术,化作一道剑光,从地下展厅向外飞去,眨眼之间,便已冲出地下展厅,接着,也不多做停留,一剑冲破屋顶,径直飞上高空,一道剑光向北方飞去。
这一切说来话长,但从庞谢进入汉密尔顿山庄开始,一直到他灭杀四位哨兵机器人,再到卷走地下展厅中的宝物,前后连一分钟都不到。
这也幸亏是他有玄空甲在身,坚固无比,不怕哨兵机器人的攻击,又有黑暗曼陀罗封印之术,能够将其封印,否则,换一个人,纵然能击败四个哨兵机器人,还不知要耗费多长时间,绝不会有他这么顺利。
庞谢离开汉密尔顿山庄之后,并未立即跨越大洋,直接向神州大陆飞去。
一来任务书中已经点明,这一段时间,因为某种缘故,美索联邦以某种大型魔法阵,在整个国土的边界线都设置了强力结界,只有是有修行人路过,都会被拦下,他若是一头撞上去,难免惹上麻烦。
二来上次与灵感大王联系的时候,灵感大王也让他先不要回去,说是最近将有大变故,待变故发生之后,再看情况如何,决定是不是要回去。
故此,庞谢决定在美索联邦暂时隐居一段时间,等国界线的结界散去再说,毕竟这种结界极为耗费能量,以美索联邦之强,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只要静静等一段时间即可。
不过,他此刻从神盾局抢了东西,也不敢再回大都会或大西洋城,便打算一路往北,藏身美索联邦北部的万里苍茫雪原之中。
就在庞谢走后不久,一架高速飞行器从西面飞来,悬停在汉密尔顿山庄上方,舱门打开之后,几名装束各异的战士从数十米的高度跳了下来,一一落在地上。
从庞谢露面,发出警报,一直到这些人到来,前后不过三分钟而已,足见行动迅速。
“现在是什么情况?”领头的一位年轻人说道。
“敌人冲破了所有防护力量,地下室被席卷一空。”警卫队长急忙过汇报。
“里面的哨兵机器人呢?”这人继续问道。
“也不见了”队长说道。
“什么!”这人脸色顿时大变。
这里存的东西到还罢了,虽然价值惊人,但实际用处不是很大,可是守在这里的哨兵机器人,确实美索联邦科技与超自然力量的最高结晶,这玩意要是丢了,后果不堪设想!
第546章 天地异变()
大西洋城位于美索联邦北部,从大西洋城一路往北,经过传统工业重镇——五大湖区域,就开始进入荒无人烟的北部雪原。
单从地理条件来讲,美索联邦确实是上帝的宠儿,几乎独占一整个大洲,拥有广袤的国土和全球最大的耕种面积,以及丰富到可怕的矿藏及油气资源,此外,国土安全也得天独厚,一路往北是北冰洋,南面则是一个毫无进取心的弱国—玛雅联邦,东面是大西洋,西面紧邻太平洋,可以说四面无敌国。
拥有如此地利,再加上两次世界大战都坐享其成,以及血脉者在当今环境下独一无二的优势,这些共同的条件,一起造就了美索联邦这个当今天下的第一强国。
穿过五大湖区域之后,庞谢眼前渐渐出现了雪线,一层层山林树木,逐渐染成白色,空气也冷了下来。
呼!
向前又飞了一千多公里,到了无人地带,庞谢这才止住身形,凌空虚立,低头向下看去。
下方是连绵不断的雪山,间或有大片大片的松杉林海,就在群山环绕之间,有一片蓝宝石一样的湖泊,晶莹剔透,好似人间仙境。
若是在神州大陆,必然有诗人在此写出名篇,或是文人在此写出千古传颂的文章,可惜是在美索联邦,竟落得人迹罕至的下场,也算是明珠暗投。
“这里不错啊!”
庞谢看着这般景物,低低声音说道,随即按落剑光,轻轻落在湖边的鹅卵石摊上。
离得近了,他才发现这片晶莹如玉的湖水之中,还有些不少色泽艳丽的游鱼,穿梭在水草之间,轻轻摆尾,觅食游玩。
“就这里吧。”
庞谢扫视一眼,发现这里确实不错,便在湖边走了一圈,找了个容身的山洞,清理干净之后,也不嫌此处寂寞,就此住了下来。
他在金山湖中住了足足八百年,早已适应了这种隐居的生活,此时重归山林,不但没有半分不适,反而有一种难得的轻松。
在这座无名湖边,庞谢一住就是七天。
在此期间,任美索联邦大肆寻索,任逆鳞内部翻天,与他都没有半分关系,他在此处没有与其他人联系,只是以香火神道的法子,与灵感大王联系过一次。
灵感大王多的没说一句,得知他拿到九鼎之一后,只是告诉他,先不要回逆鳞,依旧留在此地,等待天地异变,再做打算,同时还告诉了他一件事。
等到异变之时,一定要把禹王鼎从纳戒中拿出来,倒时候会有莫大的好处。
庞谢对此牢记在心,默默守候,等待天地异变。
数日之后。
这天清晨,庞谢刚刚从入定中醒来,忽然觉得四周的一切都已不同,虽然说不清那里不一样,却感觉有着细微的变化。
眼前的山水似乎更加清晰,湖中的游鱼,似乎也更加有活力。
正在疑惑之间,庞谢忽然觉得四下里元气一震,接着,便有无数灵机从虚空之中涌来,与原本衰微至极的天地元气混杂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眨眼之间,天地元气骤然变得活跃起来,生机勃发,就像久已失水的鱼儿,忽然被抛入大海之中,重新变得灵动起来。
“这就是灵感大王所说的异变?难不成天地元气要恢复?”
庞谢心中一动,却没忘记灵感大王的嘱托,连忙将禹王九鼎之一从纳戒中取了出来。
就在禹王鼎取出的瞬间,方圆数里的元气忽然沸腾起来,这种反应就好像在冰冷的池水中,扔了一块烧的火红的铁块,瞬间将池水点沸,引起天地元气的躁动。
接着,就感到一股极大的吸力从禹王鼎中传出,向四面八方吸摄而去,无数虚空中涌出的灵机混杂着灵动的天地元气,向禹王鼎中涌了进去,然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被吸入了一个无底的黑洞。
这股吸力极大,就连庞谢都感觉自己体内的灵气开始变得躁动,隐隐有脱体飞出,向禹王鼎中涌去的感觉。
庞谢不由大吃一惊,要知道他有玄空甲在身,看似站在禹王鼎旁边,实质上却被层层空间隔离,没想到就算这样,体内的灵气也会受到影响,若是没穿玄空甲,岂不是第一时间就要被这禹王鼎吸干?
这种感觉非常糟糕,甚至让他想起了死在元屠剑下的弗兰克伯爵,就是被元屠剑生生吸死。
不过,禹王鼎毕竟没有元屠剑那么霸道,也不是真正的金仙级灵宝,更不是专为吞噬而生,在一番猛烈的吞噬之后,渐渐和缓下来。
渐渐地,禹王鼎吞噬灵机和天地元气的速度渐渐降了下来,在两者间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每吞噬一分灵机,才会吞噬九分天地元气,然后,两者在鼎口处融合,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生机,一缕缕向禹王鼎中填去。
“这是什么东西?灵感大王说的好处在哪里?等等难道”
庞谢心中忽然一动,牵引了一道生机,往丹田之中填去,霎时间,便觉得修为实实在在的增加了一分,不由又惊又喜。
要知道他如今已是金丹境界,修为每增一分,需要吞噬的天地元气都大的可怕,往往数月修行,修为才能增加一分,哪能像现在这样,随便吸收一点生机,修为便增加这么多。
“这就是灵感大王说的好处?”
庞谢心中大喜,连忙牵引了几分生机过来,片刻之后,忽然一拍脑袋,骂道:“你个傻瓜,水源明明就在眼前,还要用勺子舀着喝,当真是不知什么痛饮么?”
想到这里,庞谢猛一翻身,跃入禹王鼎中,放开周身三百六十处大穴,拼命吸取禹王鼎上的汇合生成的生机。
金丹一成,便是不漏人仙,这一重境界分为三阶,分别是丹光无碍,生机无穷和玄武之身。
其中,丹光无碍便是炼化天地元气,凝成一缕缕精纯的丹气,最终以丹气将金丹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庞谢自修成金丹以来,不断吞吐天地元气,在宝莲池下修行半年,也只将金丹填充了十分之一,要是按照当下的进度,至少还要几年功夫,才能将金丹填实。
这还是在宝莲池下,换作其他地方,没个百十年,想也不要想。
不料,今次坐在禹王鼎上,吸取着这种古怪的生机,不过一个多钟头,便已吸取了足够的天地元气,将金丹填实,发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第547章 地仙()
美索联邦北部,万里雪原之中,不消一个钟头,庞谢便已修成金丹三阶第一阶——丹光无碍。
这一境界修成之后,丹田之中的金丹被丹气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光华来,这种光华便叫做丹光。
丹光流转之际,生机无穷,宛若活物,照在五脏六腑之中,促使五脏六腑逐渐发生异变。
在丹光的持续照耀下,五脏六腑渐渐开始吸收丹光中蕴含的能量,并用这些能量代替了血液提供的营养,这样以来,脏腑能力更加强大。
黄帝内经有云,食水者善游能寒,食土者无心而慧,食木者多力而拂,食草者善走而愚,食叶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敢而捍,食谷者智慧而夭,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
以金丹的丹光,代替血液中的营养,以天地之间的元气,取代原本必须的食物,这便是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的真意。
在丹光照耀的基础上,日积月累,五脏六腑长期吞吐能量,再加上功法的适时调整,便会完成由血肉器官向能量器官的转化。
最终,五脏六腑全部化为能量器官,从此不惧损伤,就算被刀剑伤到,只要有能量填补,也能极快的恢复,而且不止如此,与血肉器官相比,能量器官拥有更强的能量转化效率,更高的输出功率,无论是施展法术,还是近身肉搏,威力都强了不止一筹。
这一过程原本需要的时光极为漫长,毕竟肉身转化非同小可,需要极为小心的调整,以能量取代物质,更是一个极为漫长和精细的过程。
出乎意料的是,在禹王鼎源源不断的生机供给之下,庞谢发现自己的五脏六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改变,短短几个钟头,就产生了正常情况下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会发生的变化。
嗡!嗡!
随着五脏六腑的变化,一声声异响从庞谢体内传出,每一声异响都代表着一个器官完成蜕变,从血肉之躯,化为能量器官,发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光芒来。
肝为东方青木,转化完成之际,放出明亮青光,仿佛苍松翠柏。
心为南方之火,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发出火焰一样璀璨的赤红色光芒,与他先前以燃灯通神术点燃的那盏心灯一起点亮,交相辉映,光辉璀璨。
脾为中央之土,有厚德载物之能,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表面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土黄色暗光,没有其他几个器官那么光华璀璨,却多了一分厚重。
肺为西方之金,乃是内外元气交汇的主要通道,此次转化之后,整个肺部发出耀眼白光,一呼一吸之间,不但吸取天地元气的能力暴增数十倍,就连以往积累的尘垢,也都被一扫而空。
肾为北方之术,北方之水主黑,主生机无穷,与其他几个器官发出光芒不同,此次转化完成之后,两个肾并未发出光芒,反而化为纯黑,不断从外界吸取光芒,仿佛无尽深渊,令人不敢直视。
五脏转化完毕,接下来便是六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也都逐一变化,发出或是明亮,或是幽暗的光芒,一一转化完成。
一时间,庞谢自喉头以下,整个身体,不断涌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之间,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这种异象并未持续多久,约莫四五个钟头之后,各种颜色一一消失,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当然,庞谢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因为就在短短几个钟头,他便已将五脏六腑全部转化完成,金丹三阶第二阶“生机无穷”已然修炼完成。
从天地异变开始,到庞谢修成“生机无穷”,已经过去了六七个钟头。
随着无穷生机的涌入,天地之间的元气越来越活波,也越来越浓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浓度仍在持续提升。
与此同时,禹王鼎口的奇异生机亦在不断生成,毫无停歇的意思。
“呼!这一场造化可真不少!”
庞谢的目光越来越亮,催动五脏六腑之中的灵气,继续运转“玄功要诀”,趁着这股生机不绝,向金丹三阶第三阶“玄武之身”转化。
玄武之身的修炼,从道理上来讲非常简单。
原本五脏六腑之中流转的都是血液,交换的都是精气,血液通过血管贯穿全身,精气通过经络贯穿全身,如今换成能量器官之后,无论是血液还是精气都已不复存在,运转在五脏六腑之中的,只有天地元气转换而来的法力。
随着五脏六腑的不断吞吐,经由血管、经络,一股股精纯至极的法力,向周身上下传送过去,不断的刺激着肌肉、骨骼、皮膜的改变,逐渐变成能量与血肉的混合,成为半能量半血肉之躯。
这种半能量半血肉的躯体,拥有许多血肉之躯无法比拟的能力,既可以坚逾金刚,又可以柔若柳絮,正如传说中的玄武神兽,刚柔合一,变幻无穷,因此也叫作玄武之身。
道理虽然简单,操作起来却极难。
血肉的半能量化转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正常情况下,由生机无穷,转为玄武之身,就算是天时地利人和皆至,又有足够的资源,也需要数百年的时间。
玄武之身一成,便是知命境界,号称“地仙”,抛去人仙这个“人”字,成为真正的非人之仙。
堂堂地仙,毕竟非同小可,法力强悍不说,单单寿元就在三千岁之上,就算在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前,也是一方人物,那时候,几大宗派的首脑,也不过这般境界而已。
可是今日,趁着天地元气异变,禹王鼎吞吐生机,庞谢竟一举成就玄武之身,完成了自古修行人,需要数百年,乃至上千的打磨,成功晋级知命境界,成就“地仙”之号。
七八个钟头之后,庞谢修成玄武之身,成就地仙境界,这等修行速度,就算不是神州大陆第一,也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