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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庞谢刚进珞珈洞天的时候,曾经在普陀崖上见过俞四一面,当时,俞四以刑罚杀戮之术向他出手,试图将他拖入幻境之中,后来还是林三公子援手,才将俞四的攻击阻下。
这家伙为什么会叛变?
逆鳞之中,以天地二部为尊,两位部长之下,就是这些厅主、堂主、组长,可谓大权在握,再加上两位部长都是久不出世,隐居不出的人物,可以说,整个逆鳞的实际操纵者就是这十来个人。
以逆鳞在华国的影响力,这些人的力量完全可以用权势滔天四个字来形容,既然如此,为何要从逆鳞叛逃,这其中又有何隐情,背后又有多少牵扯,可惜信里没有多说。
除了点出俞四叛逃之外,信里就只说了一件事,要他去刺杀俞四。
这项任务并不简单,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
俞四既然敢叛逃,而且成功的逃入美索联邦,想刺杀他自然困难重重,如何寻找,如何接近,如何撤退,这对庞谢来说,都是两眼一抹黑,不是庞谢自己能完成的。
他的专业毕竟是修仙,不是间谍。
不过,信里说的也清楚,这些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全都由潜伏在此地的暗哨部署,还有华国其他组织在此潜藏的工作人员配合,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按照计划,出现在俞四面前,然后干掉他。
当然,仅仅是干掉俞四,对于逆鳞眼中的庞谢来说,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敛息法诀的缘故,在逆鳞眼中,庞谢始终是蜕凡境的修为,距离俞四这等金丹高手,相差不可以道理计。
故此,逆鳞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张雷符,信中说的明白,这张雷符是正一道天师门的心血之作,专门针对俞四的弱点挑选的,只要在俞四身前三丈之内激发,便有九成九的把握杀死俞四,让他魂飞魄散!
“就这么简单?”
庞谢看完这封信后,心中略微起疑。
金丹修士有多强,如果他没有晋升到金丹境界之前,或许不知道,可是他已晋升金丹境界,便知道金丹境界与蜕凡境界的差距大到夸张的地步,不是一张雷符可以弥补的。
最简单来说,金丹境界以神识引导出手,出手速度、反应速度比蜕凡境不知高了多少,同一时间之内,蜕凡境界只能出手十次,金丹境界却能施法百次,甚至千次。
让他拿着这张雷符去俞四面前,可能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会被反杀。
毕竟,这个计划还有最大的破绽,早在珞珈洞天的时候,俞四就认识他,甚至想杀了他。
他此刻出现在俞四面前,俞四又岂容得他近身,只怕第一时间就会将他杀死!
第539章 疑心()
对于这次刺杀任务,庞谢心中疑惑甚多。
只是林三公子在信中说的明白,为了防止消息外泄,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组织任何成员都不会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接听他的电话,所有联系全部通过其他途径。
故此,庞谢心中疑问再多,也只能暂且压下,等待下一次接头的机会。
按下心中疑问暂且不说,庞谢将信笺焚毁之后,拿出保险箱里的另一样东西——装有雷符的象牙盒子。
这个盒子不大,却雕刻的极为精细,严丝合缝,毫无错谬,隐隐还有许多细不可查的符文。
庞谢轻轻拨动旋钮,打开象牙盒子,里面的雷符顿时展露在眼前。
滋滋
盒子打开之后,一阵雷光闪烁,接着,他就看到了雷符的真容。
这是一张长约三寸,宽约一寸的符箓,白色质地,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看起来有些像动物的皮革,上面以朱砂绘制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数以万计的符文构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符阵。
雷符表面不断的闪烁着紫蓝色的电光,一丝丝,一缕缕,如同天上雷霆闪烁,更为骇人的是,雷符本身聚集着极强的灵气,几乎到了满溢的地步,只要打开盒子,就能感受到灵气在不断地向四周流逝。
庞谢见状,连忙闭上盒子,这才止住灵气的流逝,看来这象牙盒子也不简单,并不是随随便便找了个一样东西装载雷符。
闭上盒子之后,庞谢隐隐之间,回忆刚刚见到的雷符,觉得有些不对。
雷符虽强,灵气虽盛,可在他看来,顶多能将金丹高手重创,想要一举灭杀,似乎有些强人所难。
他若还是蜕凡境的修士,这一点自然看不出来,可是他已是金丹级的大高手,又经过灵感大王的悉心教导,还在喀尔巴阡山脉走过一遭,与同级高手战过一场,自然对金丹级高手的力量有深刻体会。
“这是为何?书信里明明说过,这玩意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够杀死俞四,可是难道是有人暗中作祟,还是说雷符对俞四有特别的杀伤力”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猛然跳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脑中久久徘徊,再也驱之不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按照信中的安排,庞谢离开住处,漫步向中央公园里面走去,在中央公园西北方向的某棵树下,今天晚上零点,会有他今次行动具体指示。
从他的住处到中央公园,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脚程,庞谢走的又快,约么三四分钟之后,已经来到中央公园门口,大步向园中走去。
“嘿,小伙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吗?”就在他即将迈入园中的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背后喊道。
“哦,什么意思?”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流浪汉,满脸大胡子,毛茸茸的,手里提着半瓶伏特加,看起来有些醉眼迷离。
“这个点钟还敢往中央公园走,只有四种人,第一种是毒贩,第二种的准备黑吃黑的劫匪,第三种是刚买过保险,准备敲诈保险公司的傻瓜。”流浪汉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我像哪一种?”庞谢一笑问道。
“我看你像第四种,不知死活的傻瓜。”流浪汉说道。
“哈哈。”
庞谢放声大笑,反手掏出一枚10美索的硬币,屈指一弹,硬币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正好弹到流浪汉手中,说道:“放心吧,就算有傻瓜也不是我!”
公园外面的流浪汉并没有胡说八道,大都会的中央公园不但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罪恶之徒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每到夜间,这里就成了犯罪分子的乐园,地下交易横行,到了夸张的地步,午夜单身从中央公园穿越,已经成了大都会的一项冒险项目。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无计可施,美索联邦的犯罪分子可不像华国,大多是冷兵器,不敢跟警方硬顶,有把手枪,或者土制长枪就谢天谢地了。
这里的犯罪分子可是沙鹰打底,ak也不少见,若是打到热闹时候,就算架起m249自动步枪也不算离奇。
至于克拉克。肯特所在的秩序委员会,开什么玩笑,无论在哪一个国度,超自然界的力量都是凌驾于世俗之上,享受世俗供奉的,什么时候要操心治安这种琐事。
大侠乔峰怼的是姑苏慕容的慕容公子,怼的是西夏一品堂的高手,怼的是群贤庄里的好汉,至不济也是星宿派的虾兵蟹将,什么时候会去街上抓毛贼?
中央公园里灯光幽暗,也就是月光还明,照的清楚,不至于黑漆漆一片。
进了中央公园之后,庞谢按照信上的指示,快步向约定好地方走去,十多分钟之后,来到距离约定好的地方只有两百多米时,忽然有人从树后闪了出来。
“嘿,兄弟,借点钱花花。”一个黑人呲着牙说道。
天色本暗,这家伙又是黑人,穿着件黑色的运动衫,只有张嘴的时候牙是白的,看起来就好像一张嘴单独在空中飘舞,倒是吓人一跳。
“不好意思,身上最后一点零钱,刚才进公园的时候给别人了。”庞谢说道。
“没关系,没有零钱,给点别的也行。”这位仁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来。
庞谢见状,心中暗叹一声,不愧是美索联邦,随便一个路上打劫的小混混就有手枪,不像在华国的时候,几次遇到打劫,用的都是匕首刀子之类,档次差距太大。
“这玩意你要不要?”
庞谢微微一笑,伸手在背后一摸,抓了一柄ak47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幽光,稳稳地指着面前这位打劫者。
他从背后虚抓,只是掩人耳目,实际上是从纳戒里取出来的,至于这柄枪,是他前两天在大都会里闲转的时候,从某家枪店里拿的,当然,他只是把钱留下了,没有告诉老板。
霍姆斯告诉他,在大都会生活,有把枪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哦,兄弟,我想我们有点误会”打劫者飞快的收起手枪,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之中。
这段小插曲后,庞谢来到事先约定的地方,一棵并不起眼的大树底下。
在这棵树下,有一块白色的石头,拳头大小,看起来与其他的石头并没有两样,只是形状在有心人眼里略微特别一些。
庞谢捡起石头,轻轻一捏,就听“哗啦”一声,石头顿时碎成一堆碎瓷片,原来这块石头并不是真正的石块,只是陶土烧制而成的假货,内部中空,里面是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庞谢只知道这是这次任务的信息传递工具,如果他在逆鳞中参加过海外训练,就会知道,这玩意又叫做死信箱,是两大消息传递方式之一。
第540章 刺杀()
如果不算中间遇到的打劫小插曲的话,中央公园一行算是非常的顺利。
庞谢拿到的小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下一步的任务书,另一样则是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
面具虽薄,效果却强,只要贴在脸上,就能瞬间改换面容,而且由于面具极薄的原因,不会影响脸上的表情变化,更兼着是用透气材料做的,甚至流汗也不影响,更为神奇的是,面具的颜色与他的肤色完美贴合,与脖子的结合处也不会出现差异。
有这么一张面具,倒是解决了如何靠近俞四的问题,前提是俞四没有用神识扫描。
当然,一般修行人也不会时时刻刻放开神识,否则,不等敌人上门,自家早就累死了。
至于任务书,则告诉了下一步的动作,暂时不要有其他动作,只需要前往与大都会一墙之隔的新泽西州大西洋城,待到明天晚间,俞四将会途径该城,到时候潜伏人员会给庞谢安排一次出手机会。
如果计划无误,到时候出手的地方位于大西洋城的郊外,在一条州级公路边上。
当然,行动时间一定要短,因为就在距离出手地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叫做汉密尔顿山庄,逆鳞情报怀疑这是美索联邦超自然机构的重要据点,如果动手时间长,有可能会把那里的人引出来。
毕竟,俞四这次叛逃珞珈洞天,投奔的对象正是美索联邦的超自然机构——神盾局。
当夜晚间,庞谢再次来到天台,身剑合一,一道剑光径直往西边方向去了。
无论借助何种交通工具,都难免留下痕迹,只有自家飞行最好,任谁也查不出半点痕迹来。
就在庞谢抱着这个想法,飞向大西洋城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就在上空不远处,克拉克。肯特正在虚空而立,目送庞谢离开大都会,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当日晚间,庞谢来到大西洋城。
单以人口来说,大西洋城在美索联邦只能算小城市,市区只有不到十万人口,就算加上郊区人口,也不过三十万而已。
不要说跟大都会这种千万人口的巨无霸相比,就算在整个新泽西州,排名也在最后几位。
但是,大西洋城却拥有与他的人口完全不符的巨大名声,不止是在新泽西州,或是美索联邦有名,甚至在全球都有它一号。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西洋城是与拉斯维加斯、妈祖、蒙特卡洛并称的四大赌城之一,拥有上万名赌博业的专门人员,甚至还有一个电视台,专门教导人们如何赌博。
整个城市只有两个主题,一为赌博,一为旅游,城中几十万人的生计也就围绕着这两方面打主意。
也正因为如此,大西洋城里二十四小时灯火辉煌,赌场里时刻充斥着从全球各地赶来的赌徒。
故此,当庞谢一个东方人,大半夜出现在大西洋城的街头时,没有任何一个人感到突兀,除了街边做某些特殊行业的女性之外,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庞谢也没有多事,更没有横生枝节,去名闻遐迩的赌场走一走,而是径直找了家旅店,用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开了间房,养精蓄锐,做好明天的应对。
要是他的猜测没错,明天可是一场硬仗。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之间,就到了第二天晚间。
庞谢早早离开住处,租了一辆越野摩托车,一路向北开去,先是公路,后是山道,最后穿过一片荒野,停到了一条极少有人路过的公路旁。
今天白天,他按照之前的约定,再次得到新的任务书,计划没有改变,就是在这里等待俞四的到来。
按照计划,这次任务很简单,他只要守在路边,假装是在山里旅行的背包客,等到俞四乘车路过这里的时候,揭开象牙盒子,激发里面的雷符就行。
雷符之中已经蕴藏了俞四的一丝气息,激发之后,便能自动攻击,杀死车里的俞四。
接下来,他要做的,只是确认俞四的死亡,然后,迅速撤离这里。
这个计划里面,唯一需要他注意得是,必须确认俞四在车里,才能发动攻击,否则,一击不成,想要再杀俞四可就难了。
自从俞四叛逃之后,美索联邦就加强了入境管理,想要再派人过来,那是难上加难,否则,也不让庞谢这种毫无刺杀经验的新人上手。
庞谢来到公路边上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分,距离俞四前来,差不多还要两个小时。
于是,他就像一名正经的背包客一样,搭起帐篷,点燃酒精炉,煮上一罐豆子加牛肉,这些让他想起来在喀尔巴阡山脉旅行的时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就在距离预先计划时间五分钟的时候,远处车灯亮起,久已无人通过的道路上,驶来一辆汽车。
庞谢不动声色地向远处望去,一眼就望见了千米之外,正在汽车后座上休息的俞四。
车里一共四个人,除了俞四之外,还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还有一个陪俞四坐在后座上。
昏暗的光线之下,俞四看起来非常疲倦,两眼微微闭着,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刺杀对象完全没有警惕,对于一名刺杀者来说,没有比这更加有利的时机了。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取出象牙盒子,平平放在手上,做好了催动雷符的准备。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十多秒钟之后,汽车从庞谢身旁掠过。
就在汽车经过的一瞬间,庞谢迫不及待地揭开象牙盒子,抽出盒子里的雷符,渡入一道灵气过去,将这枚雷符激活。
霎时间,雷符表面放出无尽的雷光,瞬间化作一个车轮大小的雷球,循着俞四的气息,骤然向汽车飞去。
下一个瞬间,雷球不断吸取天地元气,体积急剧扩大,放出千万道璀璨的雷光,猛烈地向车里的四个人轰击过去。
嗡!
一声沉闷的爆炸声之后,整个汽车被雷光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