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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我又和两年前一样,失去了工作(不同的是两年前我是由于对生活心灰意冷,所以辞去工作,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现在则是被老板辞退了)。失去一份稳定的工作,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可怕的事,但对于我——这个乐观主义者来说,却是一个又可以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写小说的绝好机会!
我不停地敲打着,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想稍微休息一下,于是上网,登录邮箱,却收到一封长期采用我的稿件的出版推理杂志的杂志社的邮件。邮件大概内容是:推理小说没有市场,他们的杂志社出现了经济困难,即将结业,现在把我还没在他们的杂志发表的稿子全部退回来给我。
这消息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坐在电脑前,手捧着节婕上次给我的那本记着我的推理小说的错别字、不合理的情节和对小说的建议的笔记本,心中感慨万千,愣愣出神良久。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我到厨房去洗米、煮饭,然而随便做了几个我力所能及的菜(煎荷包蛋、炒蛋、把蜡肠放到电饭煲里)。接着我算好时间,离家步行到大信,等了一会,便见雨晴走出来。
“你来啦?”雨晴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我刚才一边走一边想,你会不会在大门等我呢,没想到,还真灵验了。”
我一笑,拉住了她的手。
回家吃过午饭,我们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休息。雨晴轻轻地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我望着她,淡淡地笑着,不知不觉也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两点已过,雨晴已经悄悄离开,沙发上放着一张纸条:
“你睡觉的样子好可爱,还流口水了,呵呵。今晚我请你吃麦当劳。电话联络。——晴”
我“哼”了一声,手一扬,把嘴边的唾液抹去,心中却无比甜蜜。
130:战斗前夕
下午在家,翻看我以前写的小说,想起在写这些小说的时候我心中所燃烧的激情,全身热血沸腾。
我不能活得平庸!我要实现我的梦想!
四点多的时候,离家,下楼,走到我的M6前,望着这曾经和我并肩作战,征服了无数MM的“战友”,心中稍微感慨,轻轻地叹了口气。
“喂!在哪?”我拨通了乔宇的手机。
“刚下班,怎么啦?”
“你不是有一台摩托车吗?你这段时间要用吗?”
“没用呀,一直放在车房里,怎么了?”乔宇自从叫他爸拿钱买了那台为了泡MM而买的奔驰(具体是什么车型我并不清楚,其实我对汽车的了解并不深,除了知道我所驾的那台叫马自达六外,对其他车,便只能根据车头的标志判断它的品牌,如果那标志是我所认得的少数的标志之一的话)后,就再也不开摩托车了。
“借我。”
“咦?M6不开开摩托?你受了什么刺激?”
“哼!你别管!我现在到你家来拿,十分钟。”
乔宇家就在我家附近。从我家步行到他家,也就七八分钟左右。到了他家,等了一会,他便回来了。我跟他上楼,只见他满房间都放着××杂志和××光盘,电脑旁的一个玻璃柜上陈列着各种牌子及每种牌子的各种类型的“安全措施”,极之壮观,也极为变态。
取过摩托车的钥匙,正要离开,乔宇叫住了我:“喂,乐扬,到底怎么啦?你的车子坏啦?”
“没有,”我说,“不过我想省点油费,所以以后多驾摩托车。”
“哈!”乔宇笑了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幽默啦?是不是把车子送给了女朋友,所以要开摩托车呀?哈哈!对啦,说起来,什么时候把你女朋友带出来,让我们这班兄弟认识一下?上次在ROOM吧,灯光太暗,都没看清楚她是什么样子。”
如果让乔宇仔细地瞧上雨晴一眼,恐怕他会以为我有病,甚至从此排斥我。
“好好好,一定有机会,”我敷衍地说,“我赶时间,先走了,你什么时候需要摩托车叫我拿吧。”
“应该不会再用到了,你尽管用啰。嘿,开过奔驰的人,还怎么会去开摩托车?简直是一种耻辱嘛。”
这话听起来有点刺耳。但我也不怎么介意。我不是种那种过惯了奢侈生活就不能过节俭生活,开惯了小车就不会开摩托车的死要脸的SB。
到达大信,在麦当劳外把车子停好,走进麦当劳,给雨晴打了个电话。
“下班了吗?”话音出口,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十分温柔,跟刚才和乔宇说话时所用的语气相差极大。
“嗯,刚下班,你在哪?还在家吗?”
“我在麦当劳啦,你过来找我吧。”
“好。”
不一会雨晴走进麦当劳,我大步迎上前,拉住她的手,完全不理会在麦当劳里的人们向我投来的惊异的目光。雨晴温柔一笑,没有说话。
上次在这里,我和雨晴遇到了几个没有素质的大学生,当时我极之愤怒,恶狠狠地瞪着他们,几乎跟他们动起手来。而现在,如果再有这种没素质的人出现,我可不会生气,因为我明白了和雨晴在一起,是我和阿晴两个人的事,跟其他任何人无关,我没必要去理会他们的感受,也没必要在意他们的言行举动。
填饱了肚子后,我看了看手表,才六点多。我问道:“张觅约了你几点?”
“八点。”
“纤纤也来吗?”
“嗯,她说来,而且她还会把她男朋友带来。”
“他男朋友?怪物之王?”我还没说完,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立即捂住了嘴巴。
“怪物之王?”雨晴疑惑地望着我。
我笑了笑:“我是说,那个跆拳道的教练?”
雨晴也笑了一下:“你最拿手就是给人家取绰号。”
“嘿,这可是跟你学的。”
雨晴扑哧一笑,有点顽皮地说:“我觉得叫你不败蛮亲切的嘛。还记得我第一次这样叫你的时候,你还激动得大叫呢。现在呢,你已经习惯了这个称呼了。”
想起在停车场杂物室里的事,我的心中一阵温馨。我微微一笑,说:“只有你能这样叫,别人这样叫我,我可要翻脸。”
我们一边聊一边游逛,不知不觉走到大信五楼的金逸影城门外。雨晴说,咱们去看看这段时间有什么电影看吧。我说好。刚走进大门,只见一个大型宣传板立在门边。宣传板上方,醒目地写着:“《男才女貌》——被誉为中国的《泰坦尼克号》,让你感动得一塌糊涂。”文字以下,是余文乐和高圆圆,在最下方则写着:“2007年1月9日,感动上映。”
我有点不屑地说:“中国的《泰坦尼克号》?有没有这么夸张呀。”
“不败,”雨晴望着宣传板愣愣出神了好几秒,才对我说,“到时我们来看,好不好?”
“我觉得不好看。”
“嗯,但我想看一看嘛。”雨晴有点撒娇地说。
“嗯,”我心中一动,笑了一笑,“好呀,那就看吧,反正我也好久没到电影院看电影了。”
离开金逸影城的时候,已经七点五十分了。雨晴说:“咱们到TOPARTY去吧,可别迟到了。”
“好,走吧。”
TOPARTY就在大信四楼。我们走进TOPARTY,却不见张觅。雨晴给张觅发了个短信问他在哪。张觅短信回复道:“我已到了,在520房。”
五二零?我爱你?是巧合?还是张觅故意安排的?
于是我们走到五二零房。雨晴先走进去。张觅一见雨晴进来,满脸喜悦,立即迎了上来,说道:“雨晴,你来啦?吃过饭没有……”他话没说完,忽然看见站在雨晴后头的我,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
我笑道:“好久不见啦,张觅!”
“嗯。”张觅低低地应答了一声。
我趁雨晴给许纤纤发短信告诉她在哪个房间的时候,向着张觅一扬嘴角,露出了像L临死前夜神月对他所露出的那种邪恶的、胜利的笑容。张觅咬了咬牙,没有说话。
上次在Mafia Cafe跟张觅见面的时候,我对他还十分友善,还不停地劝慰他别再想芷稀,要振作,没想到他这么听话,这么快就振作起来,转移目标,想追我的女朋友,正因为他如此忘恩负义,因此此时此刻再次见面,我对他已不再友善,甚至充满敌意!
正在这时候,只听身后一人叫道:“嘿!找到你们啦!”那是许纤纤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只见和纤纤同来的还有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那自然是纤纤的男朋友怪物之王了。本来我跟他应该是不认识的,但一见到他,我却觉得他有点眼熟,细心一想,豁然想起,心中叫了一声:“是他?!”
131:KTV里的战斗
大家猜是谁?
昨天上午,离开公司后,我心情低落,于是独自走到世宇乐园玩乐。我坐在角落胡思乱想的时候,看到旁边有一对年轻男女在玩赛车,由于他们你搂着我我抱着你,非常亲密,因此我判断他们是情侣。
那对情侣中的男人,就是此刻出现在我面前的许纤纤的男朋友怪物之王。为什么我只见了他一次就能认得他?因为他头发极短,皮肤很黑,样子蛮好认的。
但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女生,并不是许纤纤呀。
怎么回事?!
难道我认错人了?昨天见到的男人不是纤纤的男朋友?但如果我没认错人,那昨天和纤纤的男朋友在一起的女生又是谁?
我拿起杯子,一边喝水,一边思考这些问题。
“喂,东方乐扬,这个就是我的男朋友啦,他叫古龙岁。”
我一听,“噗”的一声,把口里的水都喷了出来。
“古、古龙水?!”
“不是水!是岁!年岁的岁!”纤纤大嚷。
古龙岁也皱了皱眉,瞪了我一眼,他一看到我,“咦”的一声,说道:“你好像有点眼熟。”
他也认得我?
不过也不奇怪。昨天在世宇乐园,我坐在角落的时候,想着和阿清的事,泪流满面。一个在公众场所泪流满面的大男人,自然会留给他极深的印象。
看来昨天看到的真的是他了。
本来我都不想提昨天的事了,是你自己要提的,待会有什么意外,我可不负责。
我点了点头:“我也认得你,我昨天在世宇乐园见过你。”
古龙岁一听,轻轻“啊”了一声,惊道:“真、真的是你?”
纤纤问:“怎么啦,岁岁?你认识他?”
我还没说话,古龙岁抢着说道:“不、不认识,不过昨天我无聊得很,一个人在世宇乐园玩,在世宇乐园里碰到他。”
“原来是这样。”纤纤点了点头,似乎完全没有觉察到古龙岁的言不由衷。雨晴倒听出点眉目,望了我一眼,一脸迷惑。我笑了笑,在她耳边轻声说:“待会告诉你。”
张觅见我把脸贴紧了雨晴的耳朵,脸色微微一变,把头转到一边。接着,一阵前奏响起。那是方力申的《好心好报》。只见张觅一把拿起麦克风,唱道:“落力为你好,得不到分数,你决定要跟他日后同步,他不懂爱惜你,我乐意操劳……”
张觅一边唱,一边望着雨晴,眼神之中充满温柔。他是用这首歌的歌词来向雨晴传递他的想法?
“对你好,无人稀罕我好,无人欣赏我好,原来你习惯他一套,从来没有爱我,看得清楚我知道,不必得到不妨陪衬但愿为你好……”
这首歌的歌词他似乎已能背下,一口气唱下来,完全没看过屏幕,而是望着雨晴。雨晴则望着屏幕,不去望他,一脸淡淡的神色。
我马上走到电脑前点了一首《孤单北半球》并插播。哼,张觅,你要在这里跟我“战斗”,我就舍命陪君子,不,是舍命陪伪君子。
张觅刚唱完,我便马上拿起麦克风深情演唱。
“少了我的手臂当枕头你习不习惯,你的望远镜望不到我北半球的孤单,太平洋的潮水跟着地球来回旋转,我会耐心地等,随时欢迎你靠岸……”
我唱到这里,雨晴向我望来,嫣然一笑,一边轻轻地帮我打着拍子,一边低声地哼着这首歌。我越唱越觉得这首歌的歌词很有意思,逐渐忘却自己正在跟张觅“战斗”,望着雨晴,发自内心地继续唱道:“少了我的怀抱当暖炉你习不习惯,E给你照片看不到我北半球的孤单,世界再大两颗真心就能互相取暖,想念不会偷懒,我的梦通通给你保管……”
我唱到这里,轻轻一笑,心中不断重复着“世界再大两颗真心就能互相取暖”这句歌词,想到我和雨晴的幸福生活,心中无比温暖。雨晴似乎也有同感,轻轻握了握我的手,一脸幸福表情。我偷偷瞥了张觅一眼,只见他的脸色极为难看。
接着到雨晴演唱了。只见她拿起麦克风,向我望了一眼,娇柔一笑,便唱道:“仍心跳,仍偷笑,仍想要,依偎多半宵,就算,叫生命完掉,罢了,没谁有这重要……”那是郑伊健的《同一秒》。
雨晴只唱了一句,我整个人就呆住了。太动听了!如果这是一首女歌手的歌,我一定会以为正在播放原唱。
甚至比原唱更动听!
在大信举办车展的时候,穿插了几场汽车模特走秀表演,表演时,雨晴负责调音和播放音乐,当时我看着她熟练地操作着那套音响设备,就知道她精通音乐,但万万没想到,她唱歌竟如此优美动听!
看来列子的“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及孔子的“三月不知肉味”并非夸张写法,这世界上,果然是有如此扣人心弦的歌声的。
厨艺一流,歌声动听,还会驾车、织毛衣、做家务……阿晴呀,到底有什么是你所不会的呢?
“同一秒,同欢笑,同行了,终可高声叫嚣,那在乎,岁月长或短,同步过,心已乐透了……”
只见张觅、纤纤和古龙岁,也听得呆了。他们都在屏住呼吸,专心欣赏雨晴的歌声,神情陶醉不已。
而我这时则不光在欣赏雨晴的歌声,同时还在留意歌词,看了几句,我才知道原来雨晴挑这首歌是有意思的。
“从今起,我的一辈子,属你,我,半生的福气,人生所有快乐能,一起分享拥有,你令这生多富有……”
她唱到这里,又望我一眼,一脸柔情。我心中一动,跟着她低声唱起来。
“傻的笑,停不了,全凭你,使这生不渺小,那在乎,以后甜或酸,能伴你,不算白过了……”是的,只要能和雨晴在一起,无论是甜是酸,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无论要承受怎样的压力,都没关系。
片刻,曲终,我和雨晴对望一眼,彼此心领神会,虽然没有说话,却似已胜千言万语。
正当我和雨晴都陶醉于我俩的世界时,却听张觅唱道:“最爱的,毋害怕,真爱永远不死,必将再与你一起,恋爱十万个世纪……”
我重重地“哼”了一声。这TMD张觅,脸皮还真厚!
“求明白这浪人是为你赴刀山的人,因你是我内心独一的恋人,潮来潮会他去,情来情绝不退,我为谁活去从没有疑问……”张觅的声音越来越大,几乎是喊出来的。我望了望雨晴,只见她低着头,一脸无奈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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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也许有那么一天
一曲甫毕,张觅望向雨晴,轻轻吁了口气,突然他目光一转,无意中看到了坐在雨晴旁边的我,我那充满愤怒和敌意的眼神,把他吓了一跳。他连忙把目光移向别处,不敢再跟我的视线相接。
哼!做贼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