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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追在兴头上,肩膀就被人给拍了一下。
“没想到你还在看我拍的电视剧啊。”
张小天坐在了我的对面去。
将手提电脑给放在了桌子上。
我说:“小天啊,你拍的电视剧,本来就好看,我追剧,难道不是很正常吗?”
“倒是你,怎么又到这个咖啡厅来了。你现在可是名人,这种地方,还是少来比较好。”
张小天打开了电脑,弄开了一款码字软件,先是将这个软件隐藏了起来,然后才说:“我从最开始跨入网文这一行,就是在这儿码字的,现在我依然喜欢到这里来。这地方,能够给我灵感。”
很好,就我们现在这样相处,还没有掐起来,倒也实在是比较难得的。
我就问了他一句:“你之前不是给我下战书了吗?后来怎么什么动静都没有了?”
我面前摆了一杯咖啡,是新来的咖啡师弄的。图案特别的萌,特别的好看。反正我挺喜欢的。
他就说:“我那是当时脑袋发热,才会给你下战书。后来,我就冷静下来了。我知道,不管我做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我算得上是半个商人吧,知道怎么样做对自己有利,怎么只是让自己赔本。”
他叫的也是咖啡,不过是摩卡。
他端杯子样子,也越来越有范儿了。
我说:“你现在已经能够算得上是吾国最赚钱的作家了。的确也已经差不多算得上是商人了吧。”
“最重要的是,我明白,我就算赔本了,也伤不了你分毫。因为你根本就不在意。”
他的双手交握在一起,这个时候冷静得可怕。
我巧笑嫣然:“小天,你能够这样想,很不错。”
他接着又说:“更何况,只要曾经拥有,又何必在乎天长地久呢?我跟你在一起过了。到老了,也都值得让我回味了。我也不是那么贪心的人。”
张小天这样说,让我轻松了下来。
这番话,这种意思的言语。王阳曾经跟我说过。
本来,我对这样的话,应该选择大写的不相信了。
但是,张小天所表现出来的淡然,让我觉得,他真的从我这个人里走出来了。
同时,也从侧面反应,我的强势,还是会让人对我没啥流连,就跟我说再见的。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的头像是随遇。
图片是随遇给自己拍照然后帮我设置的。
并且,非常执拗的将他名字给改成了男朋友三个字。
这样的做法有点孩子气。
“喂。”
“小凤,我今天晚上就回来了。你在家吗?”
“你要回来,我现在就算是不在家,也得马上回家去啊。”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小凤,我还要带个两个人回来一起住,你看可以吗?”
还要带人回来一起住?
“男人还是女人啊?”
“情侣还是亲人啊?”
我不太适应群居,也不喜欢太多人住一起。那会让我照顾不过来。
“小凤,你会喜欢他们的。是一男一女。”
我都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以为我会喜欢了?
“你先带回来吧。我到时候看看再说。”
随遇的语气里,依旧掩藏不住兴奋:“真的,小凤,你真的会喜欢的。”
“嗯嗯,你让我有期待了。那晚上见。”
期待归期待,喜欢还是不喜欢,那完全是说不定了。毕竟,我这人,天性凉薄寡淡。
第303章 龙凤胎()
不过,既然要见随遇相熟的人,我是不是应该准备一点儿礼物什么的。
毕竟,那是随遇那么看中的人。
我现在算是随遇的女朋友,过场还是要走好的。
然而,最后,我还是去超市买了螃蟹,龙虾,蛤蜊。
送啥都不如送一顿丰盛晚餐要好。
随遇没有跟我说具体几点钟回来,所以,我一到家,就开始做饭。
等到香喷喷的饭菜上桌二三十分钟之后,我才听到敲门的声音。
房门一打开。
我就找随遇带来的朋友在哪里。
结果……
“人呢?”
我有点小生气的看着随遇。
随遇示意我低头。
我一低头,就看见了两个水嫩可爱的小娃娃。
龙凤胎,长得格外的像。
可爱得要命。
他们的眼睛,清澈得就像是一汪泉水。
大概两三岁的样子,小胳膊小腿儿的,不是很高。难怪我刚刚一打开房门没有看见人。
“好可爱。来,来阿姨抱抱。”
那两个小孩子也不认生,还真的让我抱了。
我一手一个,抱着进了屋子。
感觉这两个萌宝,能够把我的心都给萌化的这种。
“小遇啊,你是从什么地方找来这么可爱的两个孩子的。你猜得没有错,这两个孩子,我都好喜欢啊。”
我将那两个小娃娃放在沙发上面坐着,就开始去找零食。
好在我平时贪吃,家里吃的东西比较多,还能够找到用来招待孩子的东西。
“哎呀,太可爱了。”
给了东西之后,我又在他们两个脸上挨着亲了一口。
那两个小可爱顿时红了脸。
但是脸上的笑容就更加好看了。
酒窝又深。
艾玛。
好想抱着不放啊。
“你早点儿说你带来的是两个孩子啊,我要是早知道,就不会准备都是辣的吃食了。”
小娃娃嘛,还是口味不要吃得太重比较好。
随遇看我高兴,他也高兴:“小云,小可,叫人啊。”
“原来,叫小云和小可啊。”
我好开心的感觉。
而且,还感觉跟这两个小家伙好相熟一样。
“妈妈。”
两个小娃娃糯米团一样的声音同时响起。
“哈?!”
我下巴都快要掉在地上了。
我拉了拉随遇:“他们叫我妈妈?”
我指了指自己。
随遇点了点头,然后说:“小凤,你可能不记得了,但是,我都想起所有的事情了。这是我们的孩子。”
卧槽!
我感觉我是听到了本世纪最大的秘密。
我向着两个小可爱说道:“小云,小可,你们现在外面玩儿一会儿。”
我扯着随遇进了卧室,火急火燎的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以前的记忆要是没有出错的话,我以前,的确怀过孩子,可还没有生下来,就已经被老妖婆给害死了啊。
随遇坐在床上,说:“小凤,那是我们的孩子啊。当年,我没有保护好你,让你母亲伤了孩子。但是,孩子的魂魄还在,我把孩子们魂魄带走,放在了灵山上。经过几千年,他们总算成型了。不过,因为他们魂魄较弱,一直只能够待在灵山。这次,我就是带下来给你看一下。明天还得送他们回去。”
好吧。
我再次听了一次天方夜谭。
可我并不反感这个天方夜谭。
不管我和随遇怎么样。
可那两个孩子,我是感觉很亲密的。
原来,是血脉相连。
原来,我陈凤还有孩子。
那么,在时间的无涯里,我有这两个孩子就够了。
“那他们要多大才可以离开灵山啊?”
那么可爱的两个孩子,我肯定还是想要把他们养在我的身边啊。
“要等他们成年。”
“十八?”
随遇摇了摇头:“几百年。”
我去。
那这样一来,我跟孩子们就没有什么机会相处了啊。
推开门,走到孩子们面前。我左边放一个,右边放一个,心里满满的。
随遇说:“我擅自给他们取名叫白云和白可。小凤,你不会介意吧。”
看样子,随遇的记忆是完全恢复了啊。
又或者,他一直都是有记忆的。
只是跑到我面前来扮猪吃老虎。
我甚至怀疑,我当初怀上他的孩子,仅仅是因为我没有做好安全措施,意外中奖。
但是,奖品要是这两个孩子的话,我可是高兴得很。
晚上,我带着孩子们去了游乐场。
两个孩子都高兴得不行。
第二天一大早,随遇就要送他们离开。
我依依不舍的抱着他们,都恨不得跟他们一起去了。
但是随遇说,灵山我上不去。
儿子白云亲了亲我的额头,就说:“麻麻,粑粑说了,每一年我跟妹妹都可以下山来一天的。我到时候在来找麻麻。”
女儿白可哭哭啼啼的说:“麻麻,我舍不得你。”
她的手里还拿着我送给她的芭比娃娃。
送他们走,半天之后,随遇就回来了。
我手机桌面换成了这对龙凤胎。
我没有问过去的事情。
随遇也没有多说。
不过,从此,我心里多了一块柔软的地方。
那就是我的两个孩子。
只是,就算是有了那两个孩子,也并不能够让我的心只留在随遇这里。
我猜,几千年前,随遇,应该也没有完全爱上我。
否则,在他什么记忆都有的情况下,我的红线不该还没有完全收拢。
“小凤,我们可以有个家庭的。我在网上查了,结婚证只需要九块九。”
我知道他的意思。
他是想说,要不,我们干脆就把证儿给领了。
反正又不贵。
我说额:“结婚不是买东西。不能够因为只要九块九,我们就要仓促在一起。就算有了孩子,也不应该为了孩子在一起。”
随遇:“可是,小凤,我是真的爱你。我想要跟你结婚,那也是因为爱情。”
“我不想结婚。这种问题,下次就不要再说了。”
关于我有孩子了这件事情,我打算瞒着所有人。
任何人都不要说。
就当作是没有一样。
只是!
我猛然扯住了随遇的衣服:“你现在记忆都应该恢复了吧。你告诉我,你知道夏倾宇吗?”
他点头:“知道,几千年前,如果不是我到了五百年一次的还童的话,我可以杀了他的。”
厉害角色啊。
大言不惭的说可以杀了夏倾宇。
“那现在呢?你还能够杀了他吗?”
随遇:“现在不能了。我经过了几次轮回之后,才恢复本来的真身,修为一直停留在几千年前。但是夏倾宇却一直在洪荒之初修炼,我们现在,应该不相上下吧。”
一直没有进步,还跟夏倾宇不相上下,骚年,你牛爆了。
“夏倾宇知道我的孩子还活着吗?”
谁都能够知道,唯独夏倾宇不能够知道。万一,万一他夺走了我的孩子……
“他知道。不过,小凤,你放心吧,他也到不了灵山的。我们的孩子,会很安全的。”
听到他这样说,我才平静了下来。
“小遇,这件事情,谁也不要说啊。”
等等!
尼玛!
我咋忘记了,君耀和玄彬,现在应该也知道了这个事情。
真是脑壳疼啊。
这个晚上,我将君耀好玄彬叫了出来,很严厉的看着他们,很认真的说:“如果,你们敢打我孩子的主意。我绝不会饶了你们。不说随遇出手能够伤了你们。光是我手中的斩妖,都不会让你们好过。”
我先把不好听的话,说到前面来。
那么,之后的话,也不会难听到什么地方去了。
玄彬保证着说:“我不但不会伤害他们,还会保护他们的。小凤,我虽然嫉妒随遇和你有了孩子。但是,那是你的孩子,我喜欢还来不及啊。”
君耀说:“我是犯过一次错的人了,可我绝对不会再犯第二次。”
“那就好。”
第304章 好大度的男人!()
这件事情,就这样暂时的落下了帷幕。
唯一有一些区别的就是,我偶尔会想起我的孩子。
在我见过孩子之后,我手上玉镯上的红线,变得越来越长。
想来,是真心,已经聚集得更多了。
随遇变得越来越黏人。
原来我一个人,想要到什么地方去,还能够到什么地方去。
现在,还不怎么行了。
因为,他总是会跟着我一起走。
昨天晚上,我选择了跟他分房睡。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
我合计着他还在睡觉,就只是给他写了一张留言条。就出门了。
有的事情,一旦开始做了,就会成为习惯,会想着一直把这件事情做下去。
就比方说去帮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做这些事情,任希有经验。
所以,这次出远门,我还是打算和任希一起。
春天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夏天的气息已经在悄悄来临,任希身上就只穿了一件单衣,站在黑色的大车前。
汲取了之前去小山村时遇到的危险,他把车换成经摔,防弹,而且比较宽敞的这种。
我跳上车,拿起他递过来的包子牛奶,倦兮兮的吃了几口:“阿任,这次我们可什么物资都没有带啊。”
“带上钱就够了,等到了那边,我们就近找人,需要什么,让他们去买就是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在那附近,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白天亲自去盯着就可以了。”
他发动了车子,问:“你家里住的那个粘人精,没有跟着一起来?”
任希他们虽然都不知道随遇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但是却知道他特别黏人。
“所以,我才这么一打早就爬起来溜了啊。要是等他醒了,知道我要跑到乡里面去,还不是一样要跟着我走?”
真的,我都已经快要被随遇给搞窒息了。
我将装着牛奶的杯子往任希的嘴边移了移,示意他老人家喝一口。
他也很给面子的喝了一口。
喝过之后,就听见他的说:“他这段时间,盯你盯那么紧,害得我们这些人,就只能够闻闻肉香,却吃不到肉。”
我打了个哈欠:“阿任,你还别高兴得太早。指不定他什么时候又追来了。”
他是蛇。
鼻子却感觉比狗还要灵,总是能够很轻易的找到我在哪里。
而且,我还有一种正在背着随遇偷情的感觉。
心好累。
“吃过东西,你就先休息一下。”
“嗯,我已经有好久没有起来这么早过了。”
在我的世界里,黑夜,仿佛才是白天。
大早上,那是我需要熟睡的时间。
到达我们要去的那个城镇已经是下午了。
我们先安顿了下来。
打算第二天在去乡下。
我们选了一个很中间的位置修了一个敬老院。将那些没人赡养,或者被儿子儿媳妇不公平对待的老人集中在了这里。
这次过来,主要是来看一趟。
第二天看过之后,就打算收拾东西回去。
晚上跟任希亲热的时候,却发现他的脖子上有两个牙印。
我被蛇咬过,认得出来,那是被蛇咬了的印子。
“阿任,走,去医院。”
我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就像是古代后宫争宠,用了不该用的手段那样叫人气愤。
“怎么了?”
任希自己还没有察觉。
我碰了碰他的脖子:“这儿,被什么给咬了。去医院看看。”
“我没有痛感,也没有昏迷。蛇应该是无毒的,不用担心。”
任希拍了拍我的背,想要让我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