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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芒抬起头,嘴角扬起,十分诡异的望向他,眼睛像是两个漩涡,完全将不语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不语感觉自己从悬崖处坠入崖下的深潭漩涡,等待自己的将是不可掌控的生死存亡,却怎么也止不住去势。
果然还是太嫩了。
第三十三章 可以回答任何问题的地方
李希捧着一盒蓝莓一粒粒的往嘴里送,甘甜的滋味让她心情大好。
天天有蓝莓吃的日子很幸福,想想就忍不住笑出声。出门的时候,梁月还交代她少吃一点,因为整个牙齿和舌头都成蓝色了,看起来怪怪的。
可是,就是忍不住啊,哈哈。
出门之后,她没有上公交车,她没打算去学校,而是沿着马路走向市中心。
天格外的蓝,漂浮的白云就像棉花糖,棉花糖并没蓝莓好吃,这一点毋庸置疑。
走到市中心,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脚有些小酸疼,但这种感觉很好。
从盒子里吃完最后一颗蓝莓,不舍的倒了底朝天,确认里面完全吃光了,才把盒子丢掉。
要是浪费掉的话,是会遭天谴的,那么美味的东西最终的归宿只能是肚子。
此时,李希正站在一扇灰色的木门前,木门上有一个亮亮的铜环,一看就是经常有人触摸。市中心高楼大厦很多,密集得如同暗不见天日的森林,现代感和科技感如此浓烈的地方,特别还是人来人往的街旁,存在着这样一扇古朴的门,十分碍眼,
门上依稀能看到一些划痕和纹理,远远的看,是两个古文字。
李希知道这就是自己要找的地方,她拿起铜环,凝了凝神,有节奏的在上面敲。
敲了一阵,门哗啦一声自动打开,一阵阴凉的气息迎面而来,李希有准备,却还是因为浑身的凉意,打了个哆嗦。
屋内很黑,幽暗发青的光从墙壁逢里透出,荡漾着,像极了深潭水底被阳光投下时摇摆的光纹暗晕。
李希打量着,一步步走进去,身体完全进入到门内的一刻,后面的门无任何预兆的关上,像是被狂风刮动,发出厚重和沉闷的巨响。
与门打开时的声响,根本发生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你既然找到这里,按照规则,我给你一次提问的机会,请想好之后再问。”声音不知从何传来,充斥着整个空间。
空间内一眼望不到边,各种暗影交织在一起,不知道搁置着些什么东西,张牙舞爪,犹如被水流搅动的水草。
“我在哪能找到抹去了我前些天记忆的那个人?”李希问。
记忆是否被抹去?抹去记忆的是谁?怎么找到他?三个问题合而为一。
“果然不愧是……嘿嘿。”浮在空间内的声音发出渗人的笑声,“他每天正午都会在辉煌街的美琳冰激淋店买一个香草味的冰激淋,然后坐在进门左边靠窗的最后一个位置。”
“谢谢。”李希微笑道。
“我有义务提醒你,那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你当前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现在的生活。”周围的声音说。
“我会考虑的。”李希回答,“很感谢你。”
“不用谢。只要记得,你欠我一次就行。”声音缓缓低下去,有些轻微的惆怅。
李希眉头一跳,发现自己手仍然拿着铜环,身后车来人往,热闹躁然。
有些话犹在耳边。
“装神弄鬼。”李希松开铜环,习惯性看了看天,又看了看手上戴着的电子手表。
差一个小时到正午,赶去辉煌街,还来得及。
第三十四章 再见白毛老狐狸
果然,自己并没落到青石板上,而是滚入了一团泥水里。
不语已经做好了再次拼命的准备,但手撑在水中却一下就摸到了坚实的底,他站起身体,发现泥水只掩在膝盖处。
四面都是青翠的山峦,鸟鸣兽叫从山中传来,有丝丝白雾萦绕在林子中,像扬飞着的飘带。泥水潭不大,走了几步就到了湿润的地面上,应该是刚下过雨,脚下肆无忌惮的开满了野花,花瓣上水珠还在。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花香,令人神清气爽。
不语四周张望着,寻找出路,但四个方向的景致都大同小异,根本无法分辨东南西北。
几只小野兔在不远处嬉闹,看到不语出现,飞快的跑开,更远处几头鹿听到动静,也抬腿飞跑。
不语动了追逐的心思,身体佝偻,像猛虎一跃数步,四肢扑地,眨眼间就追到了野兔身后,有两只慌不择路,直接撞晕在了大树上,不语置之不理,继续追击,离前方的鹿越来越近,他身势一腾,手如利爪扣在大树之上,借力再一扑,将下方奔跑的鹿扑翻了一只。
鹿侧翻在地,顿时哀鸣着爬不起来,其余鹿群四散而走。
不语扶了扶面具,压抑着急促的呼吸,再看那鹿时,浑身鲜血直流,腹腔处露出半截鲜红的木刺。
只是想试试自己的修行达到了什么程度,并没有想过要伤害它们。
不语像做错事的孩子,坐在鹿旁的一根腐朽木头上,有些难受。顿了一顿,他将右臂环在鹿的脖子处,左手一拉,骨骼一声碎响,鹿的脖子应声而断,猛然歪下去,死了。
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胀得老大,死不瞑目,不语伸手将它抹闭。
身处何处的担忧,这才涌上心头,全身有些乏力,猎人的孩子,不会在山林里饿死,但之前不久明明还困在木人阵中,现在却到了一个陌生的山林里,这种事情,很难让人理解。
也许还在木人阵里,只是被迷了。
不语闪过这样的念头。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自己当前的处境。
这里山清水秀,风景宜人,随处都能见得到野兽的踪迹,但不语觉得,这里比起暗沼来,还要危险,杀机就潜藏在不经意处,随时会夺人性命。
一道白影在侧面闪过,不语将内心的惊慌死死压住,一双手弯成爪形,身体虽然坐着,力道却全部放在了膝盖处,随时都能跳出几丈开外。
白影在几棵大树后穿梭,浓烈的异味随风传来,很熟悉的味道。
是狐狸!不语永远都记得那天,白毛狐狸迷了寨子里的猎人,将所有的猎犬都杀了个干净,而它身上的那股难闻的味道,就和此时的一样。
会是那头白毛老狐狸么,如果出现在这里,是不是说明夕照捕狐失败了!阿爸和寨子里的人有没有逃出去?
不语再忍不住,要去一看究竟,脚下猛然用力,朝白影躲藏的大树窜去,顷刻到了大树的树杈之上,居高临下。
而树下的白影几乎在同一时刻,朝不语刚待的地方扑了过去。
不语一扭身,白影已经叼起地上的死鹿,风一样跑掉了。
那蓬松的白尾扎在不语的眼里,像地面那条滴血的木刺,生疼生疼
第三十五章 吃香草冰淇淋的青年
辉煌街是条安静的街道,在这条路上行走的人不少,可是空气里有着一种让人安心的东西存在,每个人都显得和颜悦色,洋溢着满脸幸福。
这条街不允许行驶汽车,偶尔会有骑着自行车的人经过,车铃悦耳。
两旁有着两排高大的梧桐,如今时节青翠清新,满眼的绿色,微风袭来,叶片摇摆,发出细微的声响。
美琳冰淇淋店里,人不多,三三两两,在笑言笑语,气氛融洽,背景音乐是一首关于邂逅的英文歌。
李希点了一个蓝莓冰淇淋,舔了一口就觉得不合口味,味道是那个味道,但绝不是天然的蓝莓,而是人工调制的替代品。
香草味道的肯定也不是天然的香草香料,为什么他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李希难以理解,她拿小勺拨弄着玻璃杯中的冰淇淋,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墙壁上的钟表指针指向十二点,按那个人的说法,抹去自己记忆的人应该要来了。
那个人?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说起来,自己竟也不知道为什么能知晓他/她/它的存在的。
一个穿着中山装的青年男子推开玻璃门走了进来,店里的服务员鞠了一躬,“欢迎光临。”
李希的目光跟随着他从门口一直走到售卖柜台前,这个人不存在于记忆里,却有熟悉的感觉。
他看上去很健康,步履稳健,皮肤古铜色,有些泛亮,二十来岁的模样,眉宇间却凝着一种捉摸不透的意味,像是藏着很多的故事。
是个行走在人群之中,令人侧目的角色,但又直白白告诫着自己的不可靠近
是他没错。李希从他一进门就已断定,可是接下来要怎么做?原本计划里是要找他讨回失去的记忆的。
可是现在双脚竟然打颤了,背后和额头都渗出了冷汗,骨子里有些发寒。
这个男子的身上,毫无保留的释放着警告的气息,即便他没回头,仍然在和服务员谈话。
不想死!就离我远点。
李希觉得一个声音在耳边厉声呵斥,她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腔,捏着拳头,紧咬着牙根,却站不起来。
本能的害怕,灵魂在被什么压迫着,想要逃离。
那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这样的话仍在耳边。
装着蓝莓冰淇淋的杯子被震动,从桌子上失去平衡,朝着地下坠落。
被一只手稳稳托住,放回到桌面上来。
李希看着端着香草冰淇淋的青年带着微笑站在自己面前,感觉周围瞬间寂静下来。
“还给我。”李希抵着桌子,把指头一根根掰直,五指怪异的扭曲着张开,伸在了来人面前,头顶像有只手使劲的按着,她努力抬起头,去看他的脸,。
青年把蓝莓冰淇淋递到她手中。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李希把手移开,依然伸在青年面前,“你没权力拿走属于我的东西。”
青年把两杯冰淇淋放在桌上,拉开李希对面的凳子坐了下来,双手支在桌上,手背撑着下颚,盯着李希看,不说话,像是饶有兴趣的观察一只小动物。
“为什么要这么做?”李希无计可施。
“走到这一步不容易,难道,想走回头路?”青年终于开口。
李希身上的压迫感顷刻消失,但心里越来越不好受。
这个男人,把自己完全看穿了。
第三十六章 追杀白毛老狐狸
不语哪肯放过,在大树间跳跃着向前追赶,居高临下,锁定了白毛狐狸的去向,白毛狐狸跑得很快,好在嘴里叼着死鹿,不语勉强还能跟得上。
白毛狐狸时而绕树而走,时而跳过山涧,往长满荆刺与藤蔓的地方钻,一心要摆脱不语的纠缠,但都没能奏效。
也不知道跟了多久,前方的白毛狐狸突然钻进了一堆石头里,眼看着不见,不语连忙从树上跳下,石缝里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和狐狸特有的异味,却看不到踪影。
冒然钻进去恐怕不妙,对于钻洞的猎物,用烟熏会有效果,可惜现在身边没有火种。
不语思忖着该怎么办,一阵白雾从一堆石头中升起,向不语站立的地方袭来,不语眉头一动,因为他看到这情景似曾相识。
这白毛老狐狸想迷人!
不语明白情况,却不知道如何破解,只好连忙后退,却还是身陷在了白雾之中。
尽管存在白雾,但自己并没有任何不适,这白雾比起之前在木人阵里遇到的白雾来,根本不在一个层次,根本影响不到视线。
放了迷雾,不是要逃跑就是要扑人,不语明白老狐狸正在伺机而动。
果不其然,不到一小会儿,躲在石头堆里的白毛狐狸就现了身,嘴里叼着野鹿,趁着迷雾准备逃,它步履轻盈,似是害怕发出声响,一步步走得很慢。
却不知道,这一切,不语完全看在眼里,他杀机猛动,《百兽拳》中速度最快,杀意最强的“餮咬”发动,身后拖出一道残影,右手五指紧紧并拢,犹如出鞘的尖刀,朝白毛狐狸捅了过去。
白毛狐狸听到风声,陡一回头,眼神中顿现惊恐,根本不相信不语能从迷雾里看到自己的行迹。再逃已经来不及,只好弃了死鹿,就地一滚,躲过致命一击,但还是被挑飞了一团血肉。
鲜血瞬时沾污浑身的白色皮毛,粘成血红一片,白毛狐狸忍着疼痛,身体极不协调扭动着的逃遁。
不语浑身的气力全部用在了“餮咬”之上,一击不中,已经没了再追之力,只好靠着树干坐下来。
肚子很饿,已经支撑不住了。
死鹿就在眼前,得想办法弄熟了来吃。
不语在石堆里找了两块白色的燧石,又找来了些干燥的茅草和枯木枝,费了些时间才把火生好,又敲开石头,磨了一把石刀,割开了鹿皮,把最鲜嫩的大腿肉切下来,用木条刺透了,在火上烤。
油香四溢,让他口水直流,连忙摘了面具,扯了一块往嘴里扔。
却没想到无比难吃,刚嚼了一口,就哇一声吐出来,一股难以形容的臭味直让他恶心,连早饭吐了个干净不说,直到清水也吐了半升才停止。
原本无力的身体更加没力气。
大概是吃习惯了捕狐家的食物,所以不语无比想吃紫林里的那种兽肉干。
一股熟悉的味道涌进了他的鼻,让他精神突然一震。
这是紫林中随处可闻的那股异香,是从那些永远不灭的灯火里散发出来的。
灯火的味道怎么会在这?不语找寻着异香的来源。
找到时,喉咙再次发紧,忍不住干呕,却再呕不出什么。
在火堆旁,一团血肉正被烤得油光直冒。
那正是刚才从白毛老狐狸身上给划拉下来的。
镺华,你骗了我。
第三十七章 触动尘封记忆的封印
李希深深呼吸着,让自己紧张的心平复。她依然坐在美琳冰淇淋店里,面前的青年一丝不苟的吃着香草冰淇淋,从没见过一个人吃东西会这么专注,而且,会如此别扭,明显的,冰淇淋这种东西,并不是为男人发明的。
男人应该喝着烈酒,撕扯着大块的肉,爽朗的笑,激昂的高歌。不可少的,还要有一围旺盛的篝火。
但能如此专注的做一件事,无疑是幸福的。
就如同自己,一直那么努力的学习。曾几何时,这种安静的环境是自己最为享受的,拿一本书,摆一杯饮料,静静的翻一上午,一不小心,就会将整个世界都遗忘脑后。
为什么自己要努力的学习?原因之一是和曹琉云的约定,另一个原因,是再无别的事情可做。
只是现在的自己,获得了一样了不起的天赋,再也无须刻苦就可以轻松得到别人付出血汗也未必能拿到的满分。
事实上,当触摸到那段过往之后,能不能拿满分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重要了。
大概,唯一遗憾的,就是从此都失去了能专注去做某件事的快乐了吧。
眼前的青年抹去自己最近的一段记忆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且,他又是什么人?她有很多的话想问,但是看到他的专注神情,不忍打扰,也不敢打扰。
青年终于吃完了最后一口,小勺放回玻璃器皿里,心满意足的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然后看到李希,神情一滞,舌头连忙收了回去,“还在呢?”
“啊……”李希张口结舌,心里一阵火气冒起,自己原来被无视了。
“这样的话,我给你表演一个魔术吧,要看吗?”青年活动着纤瘦的手指,说。
又是魔术?
李希心里冒出四个字,下意识的往后移了移坐椅。
为什么是“又”。
“你就是这样,抹去我的记忆的吧?”李希警惕的盯着青年。
“不愿意看的话,就算了,我从来不强人所难。”青年微笑着收回手指,拉开了椅子起身,“只好再换家冰淇淋店了。”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