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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杀人与被杀之中选择,我绝对会选择杀人。
“有点疼!你忍耐一下!”
小美点点头,“知道了!你开始吧!”
随后我双手结印,右手凌空画了一个诡异的符文,手腕一转,那符文便印在了右手的掌心,右手用力的在拍在小美的额头。
一阵旋风在掌间形成,小美惨叫着被我吸入了掌心。
紧接着,我又再次结了几个印,右手再次向着前方的空气一拍,一股乳白色的雾气从我的掌心冲了出来,眨眼间,那乳白色的雾气便形成了一个人影,和之前的小美相比,更加凝实了一些。
“小美!你怎么样了?”白夜连忙牵着小美的手问道,随即一愣,“怎么你有体温了?”
小美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用力捏了捏,“咦?我好像能感到疼痛了!太好了!”
看着这一人一鬼抱在一起激动的说着话,直接把我给晾在了一边,“我说两位,能别这么激动吗?”
两人这才发现旁边还有一个我,“对不起,不好意思!谢谢你!”
我无所谓的挥了挥手,做出来一副大气凛然的样子,“好了,不过是小事一桩,有些事我必须交代一下,由于我这御灵术太过强大,在我实力还不够强悍的时候,难免有人眼红,所以小美以后没什么事你就别出来了,以后你们要是想见面,偷偷摸摸的就行,还有,小美你现在太弱了,必须多多修养,好好修炼,你现在拥有的体温和触感,都是因为在我体内带了一会的关系,等你以后强大了,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也是可以的。”
我和小美他们在宿舍随便聊了一会,对于小美为什么变成鬼,我也没有去问,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伤心事,而且小美当了鬼以后,并没有去修习鬼气,总的来说,品性还是不错的。
御灵术所驾驭的英灵,不管实力如何,品性是很重要的,遇上那些人品差的弄过来,谁知道什么时候会不会给你一刀子。
我这才知道,我这个宿舍里的人可一点都不简单,白夜的家里也是修道之人,这家伙的道术虽然不强,可近战能力很强,最厉害的是他手中的那把菜刀,别看样子普普通通的,砍瓜切菜,就像是切在水里一样,据他家里人说,这菜刀还是祖传的,当年他的祖宗拿着这把菜刀,追着一头僵尸跑了七条街,最终将其砍成了碎片。
一听白夜说起了他家的牛叉史,我也乐了,他以为他祖宗是古惑仔呀,也只能当成乐子来听了。
据白夜将,宿舍剩下的两个人,胖子叫孙国栋,是一个游戏迷,刚来宿舍就跑出去找人组队了,剩下那一个叫李文青,完全就是一个大少爷,来的时候,后面的美女跟了七八个,而且各个都长得很漂亮,也不知道这种人来学校干嘛?
现在看来,貌似这个宿舍就只有我最差劲了,一个美女无数,一个压根就没有把美女放在心上,剩下这个白毛更绝,直接日了鬼了都,跟宁采臣一个鸟样,现在小美成了我的侍灵,连体温和感觉都有了,基本和常人无异,那还不爽死他呀!
而且这些个家伙,一个个都是有钱人,就我最惨,只有从福伯那里弄来的十万块钱,虽说对我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可在燕京这遍地是龙的地方,连人家零花钱都不够,虽说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不要攀比,可人活着比就是为了比比人活的好吗?
我要是不攀比,不必别人活得好,那我还活着有个毛意思!
怎么说呢?我现在已经是楚飞燕的保镖了,简称狗腿子,大腿上的挂件,虽然没有女朋友,可好歹也能天天看美女了,可怜的小心脏也只能有这么一点点的安慰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狗腿子生活可以说是过的非常滋润,由于楚飞燕的原因,我连每天的饭钱都省了,毕竟她可是我的老板呀,给我管饭可是很正常的,而且我还是她的盾牌,专门挡子弹的那种,不对我好点,我怎么能开开心心的挡子弹呢?
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当一个道士,或者驱魔人,身边会有很多妖魔鬼怪,天天忙得斩妖除魔,守护人间的正义。可当我走上这条路的时候,我发现,好像也没那么麻烦呀!我到现在位置,就遇到了两个鬼,一个被我宰了,另一个被我收了。
当我向白夜问起的时候,他告诉我,“不是你没有遇到强大的鬼怪和麻烦少,那是你还没有真正进入这个圈子,你现在只能算是小打小闹,而且,一个地方有一两只鬼怪已经很少见了,要是燕京大学出现了大量的鬼怪,那根本轮不到你出手。燕京大学当初建校的时候,请过二十位得道高僧和十八位得道道士亲自施法,布置了九天玄机风水大阵,集气运、财富于一身,这也是燕京大学人才辈出的原因之一。”
听到这里,我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燕京大学附近有那么多混混了?
气运之说,自古有之,气运这东西都是有定数的,气运的产生是很慢的,而燕京大学借助阵法将气运聚集到了大学之内,这里面自然是人才辈出,可外面呢?被夺了气运,他们自然是无法成才了,只能当小混混了,当然了,也有特殊的,要是有个朱元璋这样的大气运的人,出生在燕京大学附近,他照样可以成才,因为他的气运就算是被剥夺了一些,也不会受到影响。
白夜告诉我,要是想捉鬼,想要多见识见识灵异事件,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出去走走,老是呆在学校,是不可能遇到多少鬼怪的,就好比你想和美女搭讪,你必须出去大街上走走,还必须是那些大商场,呆在宿舍里,除了小姐,是没有姑娘过来让你搭讪的。
本章完
第11章 灵宠篇()
自从收了小美以后,我终于明白了,御灵术收了侍灵以后,修行的速度会变得更快,现在我修行的速度,几乎是我以前修炼速度的一倍,实力增长的也是飞快,尤其是御物术的使用,我现在理论上的力道已经达到了一吨半,站在九龙子上面,已经可以支撑着飞行半个小时了,之前我也只是支撑着从高处落地半个小时,现在可是真正的飞行呀,不过是水平的,要是遇到爬高,只有五分钟,还只能支撑,爬高十米,就是一只蚂蚁也不至于一分钟爬高两米吧!
虽然说爬高慢,可这是超人类的能力呀!也不能太心黑,当然了,如果我想要飞快的爬高,最多五米,时间只有两秒,而且在此之后,再也不能使用御物术飞行活着降落了,总的来说,局限性还是很大的。
有了小美的先例,我再次升起了收服侍灵的打算,我打算先弄只会飞的鸟当侍灵,这样我可以和鸟公用一个视线。
转眼已到了九月底,再过几天就要到国庆节了,楚飞燕决定到香山去旅游,对此我很不满意,积极的反对,这时候旅游,不是车堵车,就是人挤人,可惜,反对无效。
“小铃铛!走!赔姐姐去花鸟市场转转!”楚飞燕揪着我的耳朵,将我从图书馆拖了出来。
“我告诉你!叫我江洋!我有名字!”我再次恶狠狠的盯着她。
楚飞燕装模作样的看了看四周,“这不没人吗?”
好吧!我被打败了,确实没人,人人都忙着看书、调情呢,她口中的没人,是没人注意,我口中的没人,是没有任何人。
开着楚飞燕那辆带着翅膀的QQ来到了花鸟市场。
“我爱你!我爱你!”一只黄色的鹦鹉飞过来落在了楚飞燕的肩膀上。
“呀!真好玩!”楚飞燕开心的问了问卖鸟的老板。
这只黄色的鹦鹉,不但喜欢人,而且还会说话,这种东西用来送人合适了。
卖鸟老板微笑着伸出了一个巴掌,“五万!”
一听这话,我顿时疯了,一直破鸟也要五万,简直就是我五个月的工资呀,这还是不吃不喝的那种,“老板!这价格也太贵了吧!”
老板摇摇头,“不贵!小伙子你不懂,这鹦鹉想要会说话,那训练的心血可不小呀!你要知道,这种鹦鹉,就是不会说话的也要两万块一只,我这个价绝对不贵!”
“好吧!三万!一万块的驯养费不少了吧!”
“小姐!这不行,这我会亏本的,而且这鸟还要吃东西,这个价格我可不敢卖。”老板苦口婆心的解释着。
“三万,就这个价,行我就买,不行就算了!”楚飞燕直接一口价定了下来,
老板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吧!既然你这么想要,那我就亏本卖给你好了!”
趁着楚飞燕付钱的时候,我问道,“老板,你这鸟怎么训练的?怎么这么亲人呀?”
老板无所谓道,“从小养不久行了,这鹦鹉刚出来,眼睛没睁开我就手把手喂了,自然是不怕人了,天天训练就好了。”
从小喂,这倒是个不错的方法。
我记得我的御灵术当中有一篇《灵宠篇》,可以给动物下命令,让动物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而且还可以视线视线共享,我当时觉得有些扯淡,也就没有试过,既然今天来了花鸟市场,买一只会去试试也不错,玩意真的行呢?
说干就干,我顺手买了一对鸽子,先用鸽子练练手,最后老板在楚飞燕的软磨硬泡之下,又送了一只小鸽子,正好可以拿回去练手。
楚飞燕买鹦鹉自然是给自己放母亲送了,将楚飞燕送回去以后,我便打车回到了学校,第二天不用上课,楚飞燕便留了下来。
回到宿舍,我直接跑到了阳台,拿出小鸽子做实验。
灵宠,首先得让宠物认可自己,可这鸽子一见我就跑,没办法,只好用强制性的办法让他暂时认我为主,要知道,我连让鬼任我为主的方法都有,更别说一只鸽子了。
经过一个小时的挣扎,终于完成了,不过完成了一半,我已经可以和这只小鸽子实现实现共享,可惜的是,我没法给他下命令,强制性的命令只能断断续续,让他往前飞,他就往前飞,撞到墙上了还在扇着翅膀飞,一句话,太蠢了,这直接相当于一个机器摄像头,没一点用,还要一心二用的去控制。
最后,我直接把这鸽子放生了,爱去哪去哪,反正学校附近也有广场,广场的鸽子多得是,自己去那里混吧!
至于剩下的两只鸽子,还是想养着吧,按照那老板的说法,从小手养,鸽子长大了就会很亲近人,既然如此,那我到时候也手养,用这种鸽子练习御灵术当中的灵宠篇,岂不是效果更佳?
其实在御灵术当中,这种方法是最无奈的,最好的是收取动物的灵魂训练,可我哪来的动物灵魂呀!就算找到了,那些动物跟我不熟,见我就跑,做出来的跟刚才那只鸽子一个样,根本就不适合,而且这当中还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收服的动物灵魂还不能是自己弄死的,不过想想也对,要是那么容易,以前御灵术的术者岂不是都可以一统天下了。
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这一窝小鸽子出生,好好养大,让它当我的灵宠,然后等他死了,我再收服它的灵魂,到时候就没有这么多的限制了,想用的时候直接从身体内召唤出来就行,不用天天带着鸽子乱跑了。
以前看电视看小说,那些人收服个灵宠什么的,都是虎躯一震,八方臣服,到我这里,咋就难成这个样子呢?
不过好的一点就是,等我最后收服了这个灵宠的灵魂以后,这灵魂可以像小美一样在我体内修行,可以变得越来越强大。
突然间,我有种去内蒙或者西藏的想法,弄一只雕或者鹰来玩玩,这玩意飞得高,聪明,视线好,要是做成了灵宠,那岂不是爽翻了,对了,还得弄只猫头鹰,晚上的时候就用猫头鹰,这些灵宠实现了视线共享以后,那我不就多了一个无人侦察机了吗?
想到这里,我就兴奋了,恨不得立马冲到内蒙去,可惜现在并不是鹰的繁殖季节,想要一枚鹰卵,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本章完
第12章 相互欺骗()
等到我刚刚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拿过来一看。
楚飞燕!这丫头大晚上的找我干嘛?
“喂!小铃铛!这次你一定要帮我,我被骗了!”我还没有说话,楚飞燕已经开始哭起来了。
我一听,这还了得,楚飞燕现在可是我的饭碗呀,我都没舍得碰呢,哪个龟孙子敢抢我的女人,“你在哪?是不是哪个孙子给你下药了!告诉我是谁,我一定把他的作案工具给收了,让他这辈子再也当不了男人,”
楚飞燕怒道,“你说什么呢?你才被下药了呢!我是说我今天买的鹦鹉被骗了,我回来养了这么久了,怎么逗都不会说话?”
我一听这话,顿时松了口气,“不就是一只鹦鹉吗?我当什么事呀!会不会是你方法不会,这鸟当时好像是落在你的肩膀上说的,你再试试看?”
“我试了!各种方法都试过了,就是不说话,你说我今天是不是遇到假鸟了!”
我想了想,“还真有可能,趁着天还没黑,你先往花鸟市场走,我马上出门打车,我们市场门口见面,他要是真的敢在我面前骗人,你放心,我一定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太阳当空照。”
等我到达花鸟市场的时候,楚飞燕嘟着小嘴,一脸的气愤,手中拎着一个鸟笼子,里面还是那只鹦鹉。
我过去逗了逗,还真不会说话,看来真的是被骗了,可我记得当时是真的说话呀!
于是乎,同一天,我再次进入了花鸟市场,我直接走了进去,将鸟笼子往柜台上一放,“老板!你这鸟不说话呀!你这不是骗人吗?”
老板见我一脸的凶神恶煞,仔细的看了看,吹了吹口哨,“我爱你!我爱你!”
我愣了,这鸟居然真的说话了,可是楚飞燕明明吹了口哨不说话呀!我也试过了不说话呀!我站在老板旁边吹了吹口哨,“我爱你!我爱你!”
楚飞燕看到这里,走过去试了试,这次真的说话了,可怎么回去以后就不说话了呢?
就在我纳闷的时候,小美从我的掌心飘了出来,由于小美现在的实力已经得到了增强,白天也可以出来,不过只能坚持一个小时罢了,除非小美愿意,否则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知道小美的存在。
小美指了指那老板,“你看到没有,老板每次说我爱你的时候,他都不会说话,而他的肚子却会动,这是腹语术的主要特点,所以说,在这里,你们不管怎么逗,都可以说话,只要到了这里,不逗都可以说话。”
我一听小美的解释,顿时就明白了,这骗子也太厉害了吧!连江湖上失传已久的腹语术都会,这可比那什么口技厉害多了,可若是我说他会腹语术,他肯定不承认,若是报警,警察来了也没用,只要一句你们的方法不对,谁也没辙,而且警察在的时候,他也在,自然能够证明这鹦鹉会说话了,这简直就是骗人利器呀!
这老板会骗人,难道我就不会骗人吗?难道说我这些年太善良了,以至于都把我给忘了不成。
我对着小美吩咐了一下,小美捂着嘴笑了笑,直接走到了老板的身边。
我冲着老板笑道,“老板!其实呢,我也会点讯鸟的技术,要不这样,我帮你把你店里所有的鸟都训一遍,教会所有的鸟说话,这鸟我也不要了,你把那三万钱送给我,而且再送我两万块,要知道,两万块钱,你可等于让所有的鸟,都学会说话了,而且我的速度绝对比你快,几秒钟就行。”
老板有些不开心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