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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点点头,三人一起来到那个地方,然后沿着路四下寻找,果然又在一堆灌木丛中发现一个一模一样的包,包得很整齐,很精细,可见包东西的人是如何的条理分明冷静细致,夏初菡指使沈竹楼:“你去看看,里面包的是什么,是不是牛肉?”
沈竹楼走过去,打开包裹,夏初菡和小男孩远远地站在一边,其时正是夏天,肉已经有些腐烂,可沈竹楼竟然眉头都没皱一下,自己查看了一会儿,说道:“是人肉。”
小男孩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一下子扑在夏初菡身上。
夏初菡:“你怎么能确定?”
这个问题沈竹楼没办法回答她,而她也不需要他回答,说道:“那这样的包裹应该不止这两个,我们再找找。”
陆陆续续地又找出三个,三个人都汗流浃背,夏初菡道:“现在,我们必须去官府报案,你觉得,我是应该顶着炎炎烈日东奔西跑地去报案呢,还是顶着炎炎烈日守着这一堆可怕的零碎呢?”
沈竹楼:“。。。。。。”
沈竹楼无法回答,实际上他发现此女的问题他总是无法回答,但问题是,他根本无法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啊。
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们先去那边的大树下坐一会儿,我去报案。”
夏初菡表示同意。
等人的时间,夏初菡问小乞丐他看到的人脸是什么样子,小男孩又开始发抖了,捂住眼睛道:“一个半边脸男人这里有一颗红痣,”他指指自己的额头,“还有一个下巴很尖,没有上半边脸。。。。。。”
夏初菡想象着那副情景,自己都开始发抖了:“是。。。。。。是两个人?”
小男孩吓得只往夏初菡身上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这样的回忆对一个孩子来说太过残忍,夏初菡不忍再问,可也不能让他真扑在自己身上,连忙双手架住,安抚一番,让他坐到自己一边去,至于味道什么的。。。。。。唉,自己恐怕也差不多,忽略吧。。。。。。
待官府的人赶来,日头已经偏西,两个人都快给热化了。仵作查看那些零碎,可是单凭这个,真的很难查出什么线索,夏初菡便趁机说出小男孩提到的人脸的样子,县太爷虽然惊异,但还是让人按着这个线索到附近打探。
他们就住在县衙附近的客栈,夏初菡把小乞丐丢给沈竹楼去打理,而后专心关注案情的后续。
衙役打听到眉间有痣的男人叫张福顺,是一家杂货铺老板,他家里有一个独臂的妻子,妻子勤劳贤惠,虽然只有一只手,可是却比大多数的女人都心灵手巧,心底也很善,在街坊四邻间很得夸赞。
衙役还打听到,张福顺和斜对面的王寡妇不清不楚,那王寡妇长着一张狐狸脸,下巴很尖,张福顺碰到她,简直魂儿都丢了,为了讨好她,总是把自家的东西偷偷往她那里搬,“连自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要了,都把那里当作家了。”一个邻居鄙夷地说。
邻居们还说,张福顺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婢仆一般,去伺候他和那个狐狸精,王寡妇甚至敢当街嘲笑他妻子。
年纪大了些以后,那张福顺越发不着调了,整日待在王寡妇家不说,还想把自家的杂货铺也交给王寡妇掌管,对王寡妇家的孩子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好。
再查,发现,张福顺和王寡妇都失踪了不知道几天了,因为张福顺经常不着家,王寡妇又不得人心,很少和街邻来往,而王寡妇的孩子又在外面务工,所以他们的失踪竟没有人发现。
最后,县官发现,在王寡妇家的猪圈里,有一层不正常的血迹。。。。。。
当县官准备提审拘捕张福顺的儿子和妻子时,妻子自缢在了自己家中。。。。。。
其实一切都是有征兆的,儿子在母亲的棺木前流着泪说,自父亲和别的女人勾上了以后,母亲便一天比一天地沉默了,她忍受着丈夫的背叛,忍受着情敌的凌辱,依然勤勤恳恳操持着这个家,可是她的忍耐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悟,而是让他愈发变本加厉。。。。。。他甚至会用拳头逼着她去伺候他和那个女人。。。。。。
背叛也就罢了,何故又要凌辱?凌辱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把她孩子应得的一切也要夺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看屠夫杀猪,每天风雨无阻都要去屠作坊看屠夫杀猪,然后有一天,她的丈夫又要她给他和那个女人做饭,儿子出来阻拦,被该丈夫暴打了一顿后,她便开始默默地准备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说杀猪刀,比如说大木盆。。。。。。
再后有一天,儿子被母亲吩咐去外祖父家看看,回来后,便一直没有看到过父亲的身影。。。。。。
案情曲折,破案迅速,内情让人唏嘘。
最后,却没有什么好断的,因为凶手选择了自杀。。。。。。
夏初菡听后心里很难过,哪怕以前听过再多,再听到这样的事情依然会难过。
县太爷因为他们的得力相助奖赏了他们二十两银子,夏初菡没有让小乞丐听闻案情的始末,她只把二十两银子都给了小乞丐,并转述了县令的嘉奖。
对于男孩来说,那些夸赞比真金实银还要让他激动,生平第一次,他学习到了,那让他饱受恐惧折磨的特质,原来还可以做这样了不起的事情。。。。。。
而这些,都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教给她的。。。。。。
所以当夏初菡准备离开此地时,小男孩再一次哭着问她:“姑姑,你能带走我吗,你看,我能挣钱了,我还会干活儿,我吃的很少。”说着,把手中的银子都推到了她的怀中。。。。。
她眼中含泪,点了点头,问他:“你姓什么?”
“陈。”
“那以后你就叫陈夏吧,你姓陈,我姓夏,我们相见是在夏天,好听吗?”
“谢谢姑姑。”
夏初菡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你就是我的眼睛。”
这一年,她不仅捡了一个男人,还捡了一个男孩,他们一起回到了母亲留下的那处宅邸中。
故居破败,草木葱茏,可是此处风景甚好,山水相依,鸟语花香。
沈竹楼用剑把锁撬开,他们走进去,十多年的荒芜,这里已经成为狐兔出没的地方。
可是她环视四周,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家。
我不会再流浪,不会再依附于谁,不会再怕被谁赶出去。
我成了自己王国的真正的主人。
他们开始一点点地收拾自己的新家。
她买来一名丫鬟,勤快温良,相貌端正,欲许配给沈竹楼,沈竹楼不受,遂罢。
丫鬟负责照管厨房和她,沈竹楼负责看家护院和采买,陈夏则跟着沈竹楼学习练武和读书。
不知道是沈竹楼本身就会武术,还是继承了那具身体的某些特性,总之,他文武双全。
而她,则专心写书。
画中君曾说,让她为那些不为人知的人事著书立传,教化世人,她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要用她的笔,告诉世人一个不一样的鬼魂世界,无论是鬼的世界,怪的世界,其实,都是人的世界。
又四年,书成,洛阳为之纸贵,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草亭子是谁,而她亦并不知晓自己的名字在外界热成了什么样子。
她在自己的小盒子里做着一只不问世事的甲壳虫。
这一年,陈夏十一岁。
有一天,陈夏去书房找她,说:“今天有客人找姑姑。”
然后,夏初菡便看到他身后飘着的模模糊糊的影子。
其实,近些日子以来,她已经能够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听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只不过,完全不清晰。
夏初菡道:“你问他,他要说的事情适不适合小孩听,如何适合,由你转述,如果不适合,他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
是的,为了避免让陈夏听到过于血腥残忍的故事,遇到这般情况,她都会事先询问一下,如果少儿不宜,她便需亲自上阵,当然是靠着一种叫“牛眼泪”的特殊材质沟通两个世界,可是这种材质是有时效的,而且不好采集,所以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使用。
处理完这件事情后,小男孩还没有离去,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两脚踩来踩去扭扭捏捏。
夏初菡奇怪:“你怎么了?”
陈夏:“谭林要去城里读书了。”
夏初菡“唔”了一声,知道这个谭林是他新交的朋友,便道:“你舍不得他了?”
陈夏:“嗯,他还说让我教他练武,他让我听他先生讲书,他家请的先生讲书好好,可是我都没听几回,他先生就要走了。”
夏初菡:“你想换个先生教你读书?”
陈夏愈发扭捏:“沈先生很好,可是,可是。。。。。。。”
夏初菡明白了,沈竹楼虽然会文会武,但毕竟不是专业的,想想陈夏的年纪,是该专门请个教书先生了,遂道:“你朋友不是要去城里了么,那他家先生想必要辞职,我们把他请来好了。”
陈夏惊喜抬头:“谢谢姑姑。”
既然要请西席,自然需她亲自出马,以示郑重。
正是春天,草长莺飞,飘絮如雪。
她在陈夏带领着来到该先生的住处,隔着珠帘,她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正在整理书籍,旁边,一个男孩问他:“先生,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去城里吗?”
男人淡淡笑道:“我答应了你朋友会去教他,什么时候你来这里,我们还会见面。”
淡然含笑的声音却猝不及防拨动得她的心弦轰然一响,然后,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
恍恍惚惚中,她看到那人穿着布衣,看到那人斜飞的眼角和垂落的发带。
世界在她眼前动荡起来,视野中的空间由一层分离为多层,许多细碎的声音如潮水涌入耳内。
她看到树上五只小鸟排成一排等待母亲喂哺,而母鸟只喂了四只,最后一只长着虚虚的鸟喙吱吱叫。。。。。。
她看到一个幽灵猫懒懒地蜷缩在墙角。。。。。。
她看到书男孩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书卧在半空无聊地拍蚊子。。。。。。
她看到陈夏高兴地跑向男人的房间叫道:“先生,我们来请你了。“
然后,她看到男人的身影陡然僵住,他想要急切地转过身来,可是却像背负了巨大磨盘似的,全身都在疼痛地轻颤,他极缓极缓地转向她,急切向前两步,又收住脚,优美沧桑的凤目中蓦然泛起一层泪光。
【完结】
第132章 鬼管家(一)()
鬼管家1
文管家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个操心的命。小时候为家里操心,长大后为弟妹们操心,卖身到主人家后为主人一大家子的鸡毛蒜皮操心,就连死了,还要为不相干的活人操心。
文管家是穷人家的孩子,正应了那句老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文管家小时候刚学会走路就知道给家里拾粪拾柴火,刚学会打酱油就知道和小商小贩们讨价还价,别的孩子还在地上玩泥巴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给家里计算家用。别的孩子还在村口追逐打闹的时候,他就已经能把家里的一切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
甚至到后来,在母亲病后接掌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安排全家人的吃穿用度。
于是,别人说起他时,都称他为小管家。
小时候是小管家,长大后卖身到主人家里后成了大管家,似乎从生到死都是管家,久而久之,他的真实姓名人们反而不记得了,提起他时都直接称他文管家。
文管家没什么学问,从小到大没上过一天私塾,仅会的一些字也是后来学的,但这不影响他会计算。
小时候,村里有个会打算盘的先生,打起算盘来快如急雨,听说祖上曾在大户人家做过账房先生,让他非常崇拜。
所以,小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也能像算盘先生那样,能把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然后到大户人家做事。
当然,梦想只不过是梦想,现实是,他连一只算盘的珠子也买不起。
虽然买不起,却阻止不了他对算盘的热望。
他在脑海中无数次地幻想自己打算盘的模样,无数次地演绎,随着一串串数字的报出,算珠在算盘上起落的场景。
久而久之,他发现,只要别人一说出数字,他的脑海中就会自动浮现出相应的算盘模样,如有一只无形的手在飞快拨动一般,迅速地计算出对应的结果。
往往是,这边他父母的话还未落,那边,他已经把那些零零碎碎的收入支出加减出结果,让他的父母瞠目结舌。
初时,他父母还以为是巧合,但在多次试验之后,他父母发现,他们的孩子,真的是一个默算神童。
这在一个荒僻狭小的村落里可算是一件相当了不得的事,所以,他很是被围观了一阵子,时不时地会有人让他当众表个演什么的,在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收获着一声接一声的赞叹。
但也就这样了,说到底,大家都穷得叮当响,他就是再会算,一年到头,家里能用得着的家用家用又有几回呢?一个普通的妇人掰着手指头就可以应付过来了。
他那个本事,并没有什么太大用场。
倒是村里的算盘先生考校过他一回,发现他计算的速度竟比算盘还快,便问他是怎么算出来的。他说自己心里有一面算盘,别人让他计算的时候,他就在心里拨算盘,而在心里拨算盘比在外面拨要快得多。
算盘先生怔然良久,叹道:“手中无算盘,而心中有算盘,好小子,尔胜老夫多矣!”
最后那句文绉绉的话他没有听懂,可那赞叹的语气他却懂了,他摸了摸后脑勺略显腼腆地笑了。
再后,他的父亲过世,他带着两个弟妹勉强过活,家里愈发穷得揭不开锅。其时,他不过十六七岁,虽说也勉强也算个大人了,可是他又细又瘦,像根蒿草,如同吹一口气就能吹跑了似的,实在不像个样子,以往租给他们家地的地主老财都不愿把地租给他,觉得是浪费土地,更担心他那个小身板,哪一天突然栽倒在地头,做了尸肥。
后来,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他把弟妹托付给街邻照看,然后经人介绍,自卖自身,到城里的一个大户人家做活。
他诚实,憨厚,能吃苦,手脚勤快,最难得的是,性情憨厚却心有锦绣。能把事情做完的人很多,能又快又条理地把事情做完的人也不少,但能又快又条理又把事情做得很漂亮的人却少之又少。
他就是这样的人。
哪怕是再小的事,他也做得很踏实,很认真,很用心。
却不争功,不卖好,肯吃亏。
这样的仆人,没有哪个主人不喜欢。
他时刻不忘,就是这样一份儿工作,养活了他们兄妹三人。
所以,他全心全意地伺候着这份工作。
更何况,这家的主人对下人真的不错。
在知道了他的情况后,每年逢年过节,主人家都会多赏他一笔钱物,让他安置家人。
他心内着实感激。
渐渐的,他在主人家崭露头角,还不到三十岁,便接替了已经告老的老管家,成为府中新的管家。
虽然成了管家,但文管家觉得,自己实在不像个管家的样子。
操持主人家上上下下一摊子事务倒也罢了,还要操持主人家这个那个的仆人丫鬟老妈子的自家私事又是为哪般?
现实是,阖府上下的老妈子小丫鬟小厮们都喜欢找他,今天吐个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