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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被拖走后,人群散去,鲍庭玺让衙役悄悄地跟随妇人,然后打听了她的身份住址,次日把她提到衙门审问。
女子大约二十来岁,已婚,嫁于当地的一个小杂货铺老板,颇有几分姿色。
面对他的询问,女子没有隐瞒,一五一十地说了。
那日,她回母家探亲,回来时天色已晚,路过城东那座桥时遭遇到几个乞丐,乞丐见她孤身一人,便把她劫持到桥洞中,欲行非礼,恰碰到卖完豆腐回家的曾阿四路过,解救了她。
所以,当她看到恩人的尸体时,便怀疑是不是因为那次的事让恩人遭了坏人的报复,故而心里非常难过,当场落下泪来。
鲍庭玺听后,便把目标锁定在那日非礼女子的几个乞丐身上。但乞丐居无定所,加之那个地方出了人命案,原本还在那个地方落脚的人也纷纷转移地方,所以鲍庭玺一连几日派衙役守株待兔,都没什么收获。
后来,师爷献计,让他找来当地的丐头,询问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的乞丐。
普通的百姓有户口,这是人们所熟知的,但很多人不了解的是,乞丐也是有户口的。
朝廷为了管制这一波流动性很大,潜在的不安分因素众多的人口,特别设置了丐户,按地域,每个地方都设置了丐头,丐头平时收乞丐的供奉,在出现雨雪等天气乞丐讨不到饭吃的时间,也会提供给乞丐饭食。
夏初菡静静地听着镜中男解释,略表疑惑:“这丐头就是所谓的丐帮帮主么?”
镜中男似乎噎了一下,过了一会才道:“从没听过什么丐帮帮主的说法,丐头就是官方称呼。”
当地丐头得到知府大人的传唤后,连忙赶到府衙,鲍庭玺如此这般询问一番,丐头表示,他一定会尽力查找。
不到两天,丐头便把经常在此处活动的乞丐查了出来,并禀报了知府大人,这几个人近来活动的地点,鲍知府对他办事的效率很是满意,当即便赏了他二十文大钱。
那几个乞丐很快抓到,几板子下去,不用重刑,便招供了报复杀人的事实。
案子怎样,杨执并不关心,让他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天,领到赏钱的丐头出了府衙,掂了掂手上的铜钱,冷笑一声,随手扔给街角的乞丐,浑不在意道:“大老爷赏的,赏给你们了,让你们也沾沾官府贵气。”
说罢一甩袖子,扬长而去。
此时,一个在路边摆摊炸油条的老者不由摇头笑,意味深长。杨执问他笑什么,老者先还不愿意说,后来看他诚恳老实,便低声道:“他是这里的丐头吧,他这样的人,吃着方圆上百里乞丐的供奉,耳目众多,势力广大,自己开着赌场妓院,富得流油,大老爷赏他几个铜板。。。。。。这不是开玩笑么?难怪他看不上眼了。”
杨执心中暗暗骇然,想不到一个丐头背后有这么大文章。可话又说回来,即便有这么大文章,势力广大、耳目众多,可官员一声传唤,他不照样乖乖跑来伺候么?官员拿二十文钱砸他,他们不照样恭恭敬敬表示感恩戴德么?
说到底,在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官家的身份就是这么任性!
这时,一个接了铜板的乞丐懒洋洋道:“说起来,胡三那几个人也是自找的,不知道咱们少主子喜欢良家好女么,得了新鲜货色不知道先孝敬上头,竟然想自己开荤,也难怪别人不护着他们了。”
老者“呸”了一声,怒道:“想强良家妇女还有理了,这样的人不砍头老天都看不过去,什么狗屁少主子,没孝敬他是他幸运,要不然大老爷连他的头也砍,滚,别在这儿耽误爷做生意!”
乞丐撇撇嘴,但到底挪了一个地方。
当晚,杨执便悄悄见了杨梦娇,一番酣畅淋漓的*过后,杨执告诉杨梦娇,他要表面上投靠鲍庭玺,取得鲍庭玺的信任,然后见机行事,务必要做得滴水不漏,让谁也怀疑不到他们身上。
对此,杨梦娇只是娇娇地“唔”了一声,别无他话。
因为他是杨梦娇带来的人,所以要讨好鲍庭玺似乎并不那么容易,但说不容易也容易,因为至少表面上他是这个家里的仆人,主母不得势,他偏向男主人,也算合情合理。
他的文章,便从乞丐口中的少主子,也就是丐头的儿子做起。
这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从小被教育读圣贤书、被规定远离妓。院的官员们都想方设法暗搓搓地往妓院跑,而家里开着妓。院的人,却偏喜欢招惹良家妇女。。。。。。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
夏初菡是不懂这些雄性生物的心性,总而言之,这位丐帮少主子被有心人盯上了,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被人抓住把柄了,而且这个抓住他把柄的人还是官府的人,如何善了?
儿子惹祸,老子擦腚。再后自然便是当丐头的爹出面了,他首先是教训了一顿自己的儿子,然后恭恭敬敬地把杨执请到上座,好酒好菜,甘言密语,话里话外表示,阁下想要什么孝敬,但请划下道来。
杨执于是温言煦语款款指点:知府大人的心性,一喜美色,二喜财货,伺候好了知府大人,以后你在这个地界要横着走竖着走斜着走,谁还敢说你半句不是?
丐头频频点头,表示受教。
一如在杨梦娇这件事情上表现出的特性,杨执此人很做事很是专一,很有韧性,很有一条道走到黑的特质,比如他想要拿下鲍庭玺,那便一定要拿到,不管用什么方法。
当然,所有的方法总结起来不过四个字:投其所好。
鲍大人爱美女,丐头旗下就有现成的美女库,不要钱,任挑任选。
鲍大人爱财货,丐头便从自己油腥上刮下一坨给他,以各种好听的名义给他送去。
能让主子享受这般好处的仆人,没有哪个主子是不喜欢的。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渐渐地让主子对他难以离开。
杨执白天要殚精竭虑解决男主人的床上问题,晚上要劳心劳力解决女主人的床上问题,可谓上半身和下半身时常处于繁忙状态的人,可他不但抗了下来,竟还让双方都非常满意,都离不开,由此可见,杨执此人,实在是,人才也!
那一段时间,当真是鲍知府最快乐逍遥的时间,他每天在自己的外宅里和不同的美人玩成人游戏,沉迷上来,府衙的事也不大管了,尽由着杨执和一帮下面的人把持朝政。
荒唐起来,此鲍还把美人们带进府衙,让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靡靡之音在府衙中婉转流传,这些日子,连府衙附近叫。春的猫,也叫得比往日频繁。
这些声音,自然要不可避免地传到杨小姐耳中,无法时时接受雨露滋润的杨小姐在红脸愤恨的同时又耐不住春心蠢动,于是这些个晚上,杨执免不了要避人耳目夜潜女主人床榻,用力灌溉几番。
有了前面充足的细致的铺垫,接下来的事情便很简单,只要在伺候鲍知府寻欢的美人中混进去一个带病的。。。。。。
只要一个,只要一回,便可以让他赖以求欢的武器染上病毒,让他终生不能再碰女人的惩罚得以实现。。。。。。
何况,以鲍庭玺的心性,对女人。。。。。。绝对不止一回。
于是他在不知不觉中染了病,然后又把此病传染给另外未染病的女人,这些女人再反过来加倍传染给他,混乱交叉传染,而且在不知不觉中,各个成为严重的花柳传染源。
历史总是相似的,前面有黄元吉以此法陷害申城茶商申驰,后面便有杨执以此法陷害爱床知府鲍庭玺。
这一年,已是鲍庭玺就任知府的第三个年头。
症状开始显现出来,某一处开始瘙痒溃烂,他开始焦躁不安。
与他朝夕相处的杨执自然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变化,然后便知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在床笫之间与女主人翻云覆雨的时候,杨执告诉了女主人这个好消息。
然而女主人的第一反应不是欣喜,而是惊恐,她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推开他,说道:“你一直跟在那人身边,没跟着染上什么病吧?”
这一次,他没有容她推离,抓住她,郑重道:“没有,我从不和其他女人鬼混。”
“那就是说,你在和我鬼魂了?”
女人嗔他一眼,刚刚承欢过的皮肤泛着润润的粉红,带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风流媚态,粉面含娇,眼波欲流。
他又开始难以自持,喑哑地“嗯”了一声,翻身压住她。
杨执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想尽办法帮她实现心愿的后果,不是赢得她的欢心,而是换来她的逃离。
是的,杨梦娇害怕了,她怕那个是自己丈夫的男人一时想不开爬上自己的床。。。。。。
她还年轻,她还这般花容月貌,她不想死。
她急慌慌地让人把行李打包,事先连招呼也不打,便雇了车携了孩子婢女细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府衙。
不但抛下了丈夫,也抛下了他。
车影渐渐远去,最后只化为他视野中的一道残影,就像那个夜晚背对他的背影,遥远,疏冷,如一脉寒雾岚,慢慢渗入到他的骨子深处。
第103章 镜中影(10)()
第103章
日影渐渐西移,夕阳的光透过窗子笼在对面静静倾听的女子面容上,为她清婉温和眉目抹上一层淡暖忧伤。
镜中男住了口,看着她说道:“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是不是我说的事让你难受了?要不我们改日再谈吧。”
原本能把所有的事情做到极致、做到滴水不漏的人,就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
夏初菡闻言略怔,而后点了点头:“我会定时摆出镜子,请你过来,你的事情我会尽力,只是在我想出办法之前,请你不要再戏弄小孩子,戏弄人心,那些事没有那么好玩。”
镜中男站起身,长袖飘拂,道:“好,我答应你。”
坐了半天,腰酸腰疼,满心郁郁,她很想找一点事情做做来调整一下心情,想来想去,便想到做饭上头。
出外巡察的日子,他们不管是在驿馆还是客栈,吃的饭都是当地提供的,江含征吃饭不挑,或许因为长期外任的原因,虽然在衣着上略显龟毛,可是在饭食上并无一般贵公子那种“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毛病。
夏初菡更不挑,只要是素菜,一律可下咽。
所以,即使是在官署,两人对待饮食也比较随意,夏初菡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是现在,她却觉得有些亏待夫君了,心中萌发了一种想为他洗手做羹汤的愿望。
晚间,江含征回来后,正准备吃饭时,夏初菡突然给他背了一段菜谱。
江含征有些反应不过来,身体还保持着为她摆碗的姿势,愣愣地问道:“你说什么?”
夏初菡脸孔微红,说道:“喜欢这道菜吗?等回到官署后,我给你做这个怎么样?”
江含征两只手放在碗上,一时没有说话,微怔着目光似在想象那种情景,脸上起了一层薄红,落在她的眼中,好像一种奇怪的害羞。
“你真的要亲手为夫君做羹汤?”他问。
夏初菡略害羞地点点头,江含征偎过来,把头倚在她的肩膀上,做小鸟依人状:“夫人如此贤惠,那为夫怎能不以身相许呢?”
夏初菡:“。。。。。。”
默默打了个寒战,大男人撒娇什么的,突然想一脚蹬开是怎么回事?
调整心态的日子里,夏初菡问书男孩:“有没有什么快速超度的法子,符啊咒啊都行?”
说起来,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镜中男所说的事,不是她听过的最阴暗、最血腥的事,可是,却是耗费她时间最长,最让她煎熬的一件事。
她从来没有这么断断续续地听过鬼魂讲述一件事。
说到底还是和她的心态有关,好像她的心是一件容器,不停地被填进去许许多多的故事,越到后来,越难填充,越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于是,她只好不断地拖延,自我调整,自我修复。
听到她的问话,书男孩兴致勃勃道:“姐姐要查书吗?”
迫不及待地就要展示他变身巨型书页的本领。
夏初菡连忙道:“光靠我查,不知道查到何年何月了,你好好想想,给我一个提示。”
书男孩道:“就听过有捆绑的、囚禁的、使人昏睡的、让人迷乱的符咒,其他的,没听过。”
夏初菡:“。。。。。。”
书男孩愈发兴致勃勃:“这些符咒姐姐要看吗?”
夏初菡揉了揉额头:“给我来个让人昏睡的。”
画符咒甚是消耗人的精力,夏初菡一笔一划地花完那张符咒,感觉自己不用咒符也可以马上昏睡过去,她顺手往书男孩头上一贴,悬空而浮的符咒悠悠飘落,落到桌上,符咒下压着一本沉入昏睡的古本三海经。
如果无法超度,那就让镜中男沉入昏睡吧,至少这样他不会再那么清晰地一寸寸地体验那漫长如千年的孤独寂寞了。。。。。。
这算不算一个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又一个午后,夏初菡摆出镜子,一片薄光乍开,如一道门,里面显现出一个广袖绛袍的身影。
镜中男说,虽然那时的他明面上投靠了鲍庭玺,成为鲍庭玺的左右手,可他毕竟是跟着杨梦娇嫁过来的,她原本可以带走他,可她没有,她就那样把丢下了,像随手丢下一件废弃物品。
镜中男眼睛空空地望着远处,话语平淡无波,死气沉沉。
“从前有一只灵犬,它为主人看家护院,为主人驱逐邪恶,主人饿了,他也愿意砍掉一条腿让主人充饥,但是有一天,主人却对别人说,这条灵犬不值一文钱,你想要就拿去吧。然后就把它丢弃了。
即使只是一条灵犬,它也会伤心,会怨恨,会不甘。
而我,是一个人。“
也是从那时起,他深刻地意识到,那怕他做得再多,哪怕他把整颗心都挖给她,把整条命都舍给她,在她眼中,他还是一个可以随手丢弃的物品。
一个可随手抹去的消遣。
杨执跟着鲍庭玺直到他卸任。
其实没过两年鲍庭玺便卸任了,随着难以启齿病情的一天天加重,府衙每天笼罩在一股浓浓的药味中,可即便此鲍把自己变成了药罐子,那位曾经相貌堂堂风度翩翩的男子,还是一天天消瘦变形,皮肤溃烂,身体一分分坏死。
终至药石罔及。
所以在调任之后,新衙门的宝座还没暖热,他便病到不能见人了,只好辞职回老家养病。
杨梦娇离开后,在婆家没待多少天,便借故回了娘家,一待数年,几乎已经忘了自己还有婆家,还有一个丈夫。
鲍庭玺回到老家后,他的惨状让家中老母一阵呼天抢地,然后快速传儿媳过来,伺候夫君。
杨梦娇见到鲍庭玺后简直不认识他了,短短三年,面前的人已经脱了人形,像一只正在腐烂的青蛙,让她吃惊之余,还有一种略带蔑视的怜悯,早年的那些怨恨倒是消去了很多。
她忍耐着留了下来,可对丈夫却避之唯恐不及,隔着几丈的距离都要用手帕捂着鼻子,皱着眉绕道而行,别说近身伺候了,远远看一眼都恶心得不行。
连儿子都没带过来给他看一眼,当他问起时,她远远地掩着口鼻道:“你现在这个样子,恐怕儿子已经认不得了,不怕吓到孩子?还是等你病好了再说吧。”
鲍庭玺扶着门凄然道:“你看我这个样子,还会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