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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农场买羊的计划,搂着她们跟我道别,说去附近酒店睡觉,中午十二点会回我们住的那家酒店碰头。
这混蛋…;…;
我真想一巴掌呼死他!
我结了帐就离开了这家夜店,因为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凭着对三眼魔蛇的感应,独自漫步在冰冷的街道上。过了一条街,我耳朵一动,右边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动静,就定住脚步来到墙边探头观察,却见一个双手握刀的黑人男子,正在对着空气胡乱比划。
疯子?
不对…;…;
我连续眨动三次右眼开启了阴眼,望见一团白色的小影子,浮在黑人男子的斜上方,“咯咯”的笑个不停。但是笑声十分像小女孩的音色。
这是…;…;幽灵!
黑人男子的双刀胡乱劈砍,小幽灵安然无恙的任由刀身划过身体,令我大为疑惑的是,黑人男子每砍一次。他手上的刀就像加重一分,随着劈砍次数多了,他竟然被双刀压的直不起腰,两只手再也无法抬起来了,拼命的想扔掉双刀,而刀柄却像黏在了他的手上。
就在此时,小幽灵的笑声忽然止住,它头部上的两个黑点一动,对向了我这边,显然发现了被偷窥了。
它漂浮到我的上方一米处,咯咯笑着,那声音落入耳中极为魔性。
连我这三重境巅峰的灵魂都受到了影响。忍不住有抄起家伙攻击对方的冲动。我浑身元力一震,灵魂的负面影响通通消失不见。
“咦?”小幽灵惊讶了。
我指尖一立,蹿起一个炽热的元力火球,扳着脸问:“说吧,你是哪种幽灵?我都差点着了你的道。”
小幽灵反问道:“啊?你是异人?”
“不是,我是东方的修行者。”我淡淡的说道:“我想,你应该能感觉到,我能轻而易举的杀死你。”
“大哥哥不要啊。”小幽灵的白色身子落地,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萝莉,金黄色的大卷发,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就跟真人版的芭比娃娃一样!
我无法忍心威胁一个小萝莉,就把手上的火球回收,莫名其妙的道:“什么情况?你是幽灵还是人啊?”
“人,我是异人。”小萝莉应该是处于换牙期。两个大门牙掉了还没长新的,就有点儿漏风,“大哥哥您好,我今年七岁了,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所以,就不说名字啦。我是那边孤儿院长大的,前天过生日时,晚上睡觉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团白雾,吓醒后发现是真的,怕被小伙伴们发现就跑出来了,想等能完全控制超能力了再回孤儿院。那个拿刀的坏人是人贩子。想抓我换钱,就…;…;”
我忍不住捏了她滑嘟嘟的脸蛋,说:“这是什么能力?”
小萝莉打掉我的手道:“幽灵变身,可好玩了。”
“我是好人,你这么小乱跑不安全,不如先跟我回住的地方,等完全控制能力后再回去?”我蹲下身,温柔的说道:“你肚子都饿的咕咕响了,两天没吃饭了吧?”
小萝莉委屈的点头,眼睛湿润了。
“走吧,这就给你买吃的。”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幼小的身体上边,至于那个人贩子,就让他自生自灭好了,连911都懒得打。
“谢谢大哥哥。”
小萝莉主动牵起我的手,我们就近来到便利店,买了面包和牛奶,然后坐在街头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吃完,紧接着小萝莉泛起了困意,倚在我腿上睡着了。
我摇头一笑,把她抱在怀中返往了酒店。我传令于三眼魔蛇下来,它缠住我的腰部,就顺着墙爬上了十五楼,期间我也提心吊胆的,担心三眼魔蛇拉不住,掉下来那就完犊子了,想不到全程没有半点儿惊险。
我抱着熟睡的小萝莉跳入客厅,这时正巧凤舞上完厕所从卫生间出来,她看着我们,就惊讶不已的问道:“哇哦!贪尘哥哥,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是从哪儿拐来的?”
第169章:血族之礼!()
“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介绍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凤舞姐姐好。”
小萝莉开心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我心中不平衡的说:“喂,之前问你时,不是说不能说名字吗?怎么现在跟她一个照面就讲了?”
“因为大姐姐漂亮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我摸了下鼻子,尴尬不已。
这时,凤舞已经抱起了小萝莉。说道:“走,今晚姐姐带你睡觉,房间还有一个漂亮姐姐呢。”紧接着二者就进了门。
我愣在原地,妹的,分明是我捡到的,怎么就给你抱去了?
我洗了个澡,就躺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快天亮时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练五禽戏。此刻,凤舞、云寻还有小萝莉起床了,客厅就热闹起来。凤舞不知在哪弄了一副扑克牌,我们围在茶几前玩到中午。暗夜公子那厮终于回来了,他脸上还有好几个口红印,走到我身前说:“你真不解风情,我爽翻天了嘿嘿…;…;”
我侧头投过去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那是血统不纯的。”暗夜公子骄傲的说:“我可是德古拉公爵的嫡系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我泼凉水的道:“拉倒吧,被逐出了家族还在这得瑟呢。”
“旁边还有两位漂亮的女士以及小美女,怎么能这样戳我痛点呢?”暗夜公子勾手说:“我们去买羊。”
“真是个事儿逼。”我站起身,与他前往了郊区的农场。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价格不贵,我们离开之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部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用再喝血了。”
我望着地上的羊尸,忽然有了个想法,就道:“你吸过妖兽的血吗?”
“妖兽?那是什么?”暗夜公子问。
我解释的道:“拿你们的话来说,就是魔兽,比正常生物要强大许多的那种。”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忆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花费很大的功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现这老鼠的血液,与普通老鼠甚至其它动物的不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后期!”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可是,那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妥了!
我诱惑的说:“跟在我后边当小弟。保你天天能喝到那种血液,信不?”
“什么?”暗夜公子难以置信的说道:“吹的吧?魔兽那么罕见,还天天能喝到?我知道你那条三眼蛇是魔兽,可我并不喜欢喝蛇血,因为它是冷血动物。”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出现了只二重境巅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我把石碗端到白眉妖猴面前,下令道:“放血。”
白眉妖猴虽然疑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哦买噶,这是什么魔术?”暗夜公子揉了揉眼睛,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只猴子从哪出来的?又去哪了?怎么这碗血感觉蕴含着好多能量啊?”
“喝了试试。”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他意识到这血不是一般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撼的说:“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进化为伯爵还差了不少。”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种存在,我手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情况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激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真心求淹死!”
我淡淡的说道:“那怎么能保证你的忠诚呢?不靠谱的手下,我可不敢收呢。”
暗夜公子犹豫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愿意对你行血族之礼,若有背叛,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血解?”我不明所以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仪,通常在血族达成协议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介绍说:“违背约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漫长煎熬,分解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暂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酒店,我还有些私事要办。”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暗夜公子连连讨好的道:“老大,你可得尽早确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甚至,在你身上。我还看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希望!”
“放心。”我点了下头。
没多久,我们返回酒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厅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部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知道,斯姆特朗是怕阳光照射的。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打听个事,血族之礼是什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解一下?”
斯姆特朗思考了片刻,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也算是上帝对你不再吸人血的一个补偿,假以时日,别说什么伯爵、侯爵、公爵,就算把你培养成血族之王,都有可能!”
“血族之王?”
暗夜公子被我诱惑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断重复道:“我真的有希望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法克,赶紧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还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为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十分钟,他十指的指尖分别出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离开指尖在空气中凝聚成了一滴血液。
而这滴血液的颜色,红的晶莹剔透,就像红宝石一样。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从此以后,我就是您的追随者,永不背叛!”
之前斯姆特朗确实说过要把心尖血喝下,虽然无法主动掌控行血族之礼的血族生死,但对方敢背叛约定的内容就会开始血解,十分的霸道。而许多异人势力都会以这种方式吸纳血族成员。
我探出手,捏住暗夜公子的那滴心尖血,就将之抛入了嘴中,咽下去时,灵魂多了一道感应,这种感应正是来自于暗夜公子,即刻起,他就是自己的小弟了!
“起来出去吧,然后把门关上先,一个小时之内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吩咐说。
“好的!”
暗夜公子乖乖起身离开,他关上门后,我的就闭上眼睛,灵魂遁入了遗荒境…;…;
第170章:神纸自燃!()
聚集地,还是那个聚集地,但是此时,放眼望去浩浩荡荡的一片,全是妖兽!
七十一只浑身雪白的大狼,二十九只手臂长达一米半的长臂猿,九十只颜色各异的兔子精,这兔子比外边的要大上三倍之多!
三千只大黄蜂在空中盘旋着,嗡嗡嗡的十分刺耳。
体形跟豹子差不多大的三十只猞猁正懒洋洋的趴在地上,而流线身姿的金钱豹并排而立,雄于风中。
它们是新归顺的,而且是被我麾下的一路小弟拿下。并不认识我这个正主,这时见到有人类出现于此,就纷纷投来敌意的目光,眼瞅着就要扑过来开撕了。
红毛猴王跳到了高台之上,它猛地咆哮了一嗓子,巴拉巴拉说了几句。
旋即,众多妖兽们看向我的眼神发生了变化。
我满意的来到红毛猴王身前,扫视着下方的妖兽们说:“你们,可愿臣服于我?跟着我征战遗荒境被万妖景仰?”
不算大黄蜂一族,约么有七成的妖兽纷纷点头,而剩下那三成则露出不屑之色,毕竟我是一个人类。连四重境都没到。
而那七成同意臣服的妖兽,与我之间浮现出相应的印记,没入了它们的眉心。这种一念可掌控它们生死的感觉无需再多过赘述,我早已习以为常了。
下一刻,白猫妖举起爪子上抓的蜂王,向那三千只大黄蜂示威。
转瞬之间。我眼前就浮现起三千零一只印记,没入了那些大黄蜂与蜂王的头颅之内。我注视着剩下那三成还没有臣服的妖兽们,说道:“如果,你们仍然不肯俯首称臣的话,那我只有杀了你们吃肉饮血挖玄晶玄核了。现在,凭着正式臣服于我的小弟们。想灭掉你们是轻而易举的!”
“嗷呜~~”
“啾啾啾…;…;”
“吼~!!!”
稀里哗啦的一大片妖兽叫声响彻在聚集地之间,此起彼伏的,那三成妖兽迫于压力,绝大多数都被迫的选择了臣服,而仍然死性不改有着不向人族低头那种傲骨的,寥寥也就五只而已。
其中,一只是兔子精。
两只猞猁。
一只金钱豹。
一只白狼!
他们不是各自族群的头儿,而是小弟。
我心说连你们老大都低头了,还倔着个硬骨头干啥呢?兔子精我倒无所谓,至于白狼、猞猁、金钱豹,尤其是后者,战斗力都是非常强悍的!
我稍作思索,决定杀鸡儆猴再震慑一下。
抬起手,指尖蹿起一枚元力火球,甩向天际炸裂的同时,剩下那九成元力就涌入右拳,回流半成半,剩下那半成化为一实一虚的真火之拳,锁定了那只不肯臣服的兔子精。
它红彤彤的眼睛骤然缩紧,跳动身子想逃,却发现自己根本躲不掉,被真火之拳跟踪!
就在火拳即将印上这兔子精的妖躯时,它后悔了,我们之间浮现起一个花瓣印记。飘向了其眉心。
“抱歉,我不需要这种需要打压才老实的小弟。”我意念一动,在那枚印记还没有没入对方妖躯之前,就将之消散了。
下一秒,真火之拳轰在了兔子精身上,一身灰毛顷刻间燃烧殆尽,妖躯也在疯狂的燃烧,它被附加的焚心掌和焚心咒凝重的无法动弹。
这只兔子精很快就成了一只香喷喷的烤全兔。
“小白,奖励给你了。”我朝着正狂流口水的白猫妖说。
它化作一道白光,“嗖”地蹿到了烤全兔旁边,拿爪子勾起就呼哧的大口朵颐,不一会儿就剩下了一堆骨头架子,值得一提的是,白猫妖在兔脑袋里边发现了一枚玄核,跑回来送到我手中。
我接到手就塞入嘴中一边咀嚼一边看向了那头白狼、金钱豹与两只猞猁,轻描淡写的问道:“见识到我的强大了吧?你们呢?也想跟它一样?”
它们瑟瑟发抖的低下头,不敢与我对视。
“现在,再给你们一次机会,臣服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