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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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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引子
(更新时间:2007…4…26 8:17:00 本章字数:430)
我叫简洁,二十二岁,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岁的时候遭逢变故,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嫂嫂还有一个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内相继去世,自己也在一场高烧之后彻底失声,成了一个哑巴。
幸亏还有苦哥。
大哥去世不足半年,他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顶梁柱。
那时候,我觉得他乘人之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对他从来就没有好脸色。
一年之后,改嫁的嫂嫂也因病去世,留下仅仅一岁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的侄女丹丹和我相依为命。
所有的亲戚都对我们这两个幸存者畏如蛇蝎,在他们眼里,我家已经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别无选择,同时也是顺理成章,我和丹丹一起住到了苦哥家里,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现在。
如果不是因为一部叫做《鬼吹灯》的灵异小说,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遭遇的变故后面掩藏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原来,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天灾人祸,有些事情本来就发生在我们的感知之外。
正文 第一章 缘起
(更新时间:2007…4…26 13:02:00 本章字数:2357)
“鬼吹灯同人征文大赛,三万元现金大奖等你拿!”
丹丹刚刚打开起点中文网,醒目的广告就毫不客气的闯进眼帘,想忽略都不行。
三万元现金?
和丹丹一起凑在电脑面前的我倒吸一口冷气,指了指那个广告,丹丹会意的点开了它。
原来是有奖征文,是作为全国知名度最大的小说原创门户网站龙头老大的起点中文网举办的,要求引用在起点首发的灵异探险小说《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小说,优胜者将获得三万元现金的奖励,还能得到作品出版的机会。
毫无疑问,这是个名利双收的活儿。
三万元现金,那是多大一笔钱是个什么概念?
家里有三亩土地,每年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可以买三千四五,加上养鸡养猪,最多也就是五千出头,还不算农药肥料籽种和人工。
苦哥在镇上开的石厂上班,敲大石头,累死累活每天挣五十元,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万八,还不算伙食,还得每天都不耽搁。
三万,苦哥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旷工不生病不受伤,总之一分钱不花,得干上将近两年,要是换上家里的收入,得整整挣个六年。
三十万字左右的同人小说,能费多大个事?
没事的时候,我也写过小说,不久前还在起点申请了作者专栏,虽说没弄出个名堂,不过试试又何妨?
当初家里发生变故的时候,我才读五年级,不得已辍了学,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经端上了苦哥家的饭碗,又成了哑巴,还成了小伙伴们排挤的瘟神,当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学。
苦哥本来是弄了钱准备送我去读聋哑学校,可是被我拒绝了,不是不识好歹,是我不想再让他操太多的心。
那时候举目无亲,苦哥一手操办了我家的八台丧事,整个人变形得像是骷髅,走路都是跟鬼一样用飘的,那样子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对他的态度不知不觉的就发生了转变,毕竟我是一个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动。
要是换了个人,根本就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会在嫂嫂死后照顾她有残疾的女儿和小姑。
事实上,嫂嫂还没有过他的门就过世了,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用婚事来“冲喜”,我们那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就已经彻底的支离破碎。
据说,嫂嫂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这就够了。
爱屋及乌也罢,补偿心理也罢,我都应该知足,又怎么能去奢求太多?
后来,苦哥一直没有再娶,加上他的父母在三年内相继去世,他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和小丹丹的身上。
他是初中生,当初的课本都还在,既然我执意不去上学,他也不勉强,就自己当起了老师,学生就是我一个人。
等到小丹丹慢慢长大,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她行动不便,根本就没办法走上崎岖的山路去上学,何况学校根本就不收丹丹,原因当然莫须有。
她和我一样,都是公认的不祥之人。
于是,我又成了老师,学生就丹丹一个人。
同样是“不祥之人”的缘故,加上身有残疾,我的年纪渐长,却根本就没有人上门提亲,于是我的终身大事就成了困扰苦哥的最大烦恼。
今年开春,电信局连同电脑城举办“买宽带送电脑”活动,苦哥不声不响的去交了钱,成了这三阳湾第一个开通宽带的个人用户。
“丹丹也长大了,家里太闷,该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上网去吧,那个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偏见和成见。”
电脑这玩意儿苦哥也没学过,他们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西部大开发这回事,三阳湾也还是个闭塞的山窝窝,根本就连电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不过好歹是初中毕业,他出山去买了几本网上冲浪的电脑书回来,先自己捣鼓然后教我和丹丹,上网这事也就没了什么神秘。
QQ,网站,游戏,玩玩而已,又不是当黑客,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电脑就摆在丹丹和我的房间里,苦哥基本上不玩,丹丹玩的是游戏,而我,差不多就去网站看小说,看着看着觉得新奇,好像写书还可以签约还可以赚稿费,心动之下也就申请了作者开通了专栏。
我写的是仙侠,胡编乱造的故事,并没有多少人看,不过无所谓,苦哥买电脑的本意就不是让我们网上赚钱,只是要我们散散心解解闷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想我们在网上交些朋友,能网恋一回解决终身大事当然更好。
不忍拂了他的好意,加上自己也有些好奇,我和丹丹都申请得有QQ,也交了些网友,不过我找的大多是在起点认识的书友,丹丹找的就是游戏里的玩家。
在起点好歹也混了两三个月,自己写故事也写了十来天,虽然菜鸟得不行,《鬼吹灯》的大名却也如雷贯耳,毕竟那是零六年最热门的小说之一。
可惜我没看,从来就没有。
鬼吹灯,灵异小说,听名字就是个鬼故事,肯定是荒唐无极限,尽是瞎掰,能有什么看头,何况我看小说时丹丹也在凑热闹,我可不想影响小孩子。
她已经有十三岁快满十四岁了,正是年少求知的阶段,要是沉迷在无边的荒诞里去,那才真的是恐怖故事。
“这么牛啊,看看,原型是个什么东西?”
没等我盘算妥当,丹丹已经点开了《鬼吹灯》的连接,想了想我没有阻拦,都说好奇心能杀死猫,小孩子的好奇心更重还有叛逆心理,不要她看她肯定会偷着看,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她瞅瞅,没准儿转身就没有了兴趣。
“远古的秘密,失落的宝藏,神秘莫测的古墓……风水秘术,摸金校尉……切,原来是盗墓贼啊!”
盗墓,地下冒险?
写同人小说,那不是也要写与风水有关的盗墓行动,没实践经验耶,光是看着《鬼吹灯》瞎掰么?
“小姨,你干吗笑得古里古怪的……呃,不会是要去找感觉吧,深山老林的去哪儿找古墓,你又不懂风水……啊,你不会打公子墓的主意吧?”
正文 第二章 公子墓
(更新时间:2007…4…26 23:38:00 本章字数:2500)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区,地处云南和四川的交界,群山起伏,树茂林密,也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公子墓就是其中的一个。
正因为树茂林密山高皇帝远,解放前这里曾经土匪盘踞,那些家伙除了打家劫舍,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盗墓,在我们这儿叫做发丘,也叫作娼坟。
不知道是不是三阳湾风水特好,这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好多墓,当然年代不算太久,不过据说都是些有钱人的坟,陪葬品丰厚得很,那些土匪盘踞在这里,估计除了地势复杂,有众多坟墓来做第二产业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是风水宝地,土匪当然不止一股,其中最有名的是天宝寨的土匪,原因无他,只因为这股土匪的瓢把子是个女的,叫做刁娘子。
“刁娘子”是这一带的叫法,其实就是黄鼠狼,不大,灵活得要命,能在树上纵越如飞,而且可以打洞,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一个人,那个人的秉性就可想而知。
刁娘子最大的长处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盗墓,据说她鼻子特灵,地下有没有墓一嗅就知道,三阳湾的大多数坟墓都是她带人下的手,向来出手无空,传得是神奇无比。
久走夜路必撞鬼,她在动公子墓的时候就失了手。
公子墓在一个山坳里,那使节当然还不叫公子墓,一个乱石滩而已,谁也没料到下面还有个古墓,可是刁娘子就有本事嗅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术。
指挥手下的兄弟干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挖到了墓室,刁娘子却突然下令收手,说是歇息的时候打了个盹儿,梦见个穿着红袍的公子哥,那家伙死皮白赖的求她,要她别毁了自己的房子。
推想起来,这个公子哥自然就是墓室里的主儿,穿着一身红衣,没准儿是得了灵气修成气候,要不就是发生尸变成了传说中的精怪,反正一句话,这墓动不得。
当时局势动荡,解放军已经开始剿匪,这三阳湾土匪的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大家伙都寻思着好好干上一票然后散伙避风头,找墓葬本来就不容易,这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有谁愿意半途放手?
意见不合,加上人心涣散,刁娘子也镇不住场面,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到底还是把墓室给挖开了,不过很快就发生火并,天宝寨土匪全军覆没,刁娘子血透重衣披头散发的逃脱,却是疯了。
疯了的刁娘子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一丁点儿的响动都能把她吓得没命的跑要不然就缩成一团,整天就在嘴里念叨着“红毛”“公子”“不要”之类的字眼,哪里还有当初女瓢把子的风采。
奇怪的是七天之后刁娘子就没有了踪影,传闻她又回到了那个发生火并的山坳,就在墓室里开枪自杀,到底是和弟兄们死在了一起。
从那以后,公子墓的字号不胫而走,别说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土匪都得绕着走,毕竟天宝寨的覆没是摆在哪儿的,山民大多迷信,土匪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那个什么公子,光是天宝寨的数十条人命就能让人却步。
万一弄个鬼上身,那还不得霉死?
后来剿匪部队开进三阳湾,剩余的土匪死的死散的散,很快就没了踪迹,不过公子墓那地方已经成了有名的鬼谷,据说每到月圆就会听到山坳里吵吵嚷嚷的热热闹闹,中间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和嘤嘤的哭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阴风惨惨的活地狱。
再后来十年浩劫,一群城里来的红卫兵听了公子墓的诡异后一口咬定那是土匪余孽的盘踞点,还可能会是潜伏特务施放的烟幕弹,喊着“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口号冲去了公子墓,结果……
去了九个人,回来六个,还有三个女的踪影全无。
回来的六个革命小将当天晚上就死了四个,全身发黑,肿胀得比僵尸还难看。
剩下的两个,全部神经错乱成了疯子,就和当初的刁娘子一样,惊吓过度,就会念叨“红毛”“公子”什么的,第二天就全给送回城里去了,至于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再再后来,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山里心思活络的人开始动起了发丘娼坟的心思,当然,打的是那些土匪的主意。
都知道这湾里的土匪经常客串盗墓贼,想来应该手里有货,不过杀星高照恰逢改天换地的新时代,一个个都给镇压得永不翻身,那些东西肯定是藏了起来。
藏东西的地方,最保险的当然就是坟墓。
幸存的土匪给死去的兄弟下葬,多半会埋下相应的陪葬品,一来希望兄弟走个安心不找自己麻烦,二来是留条后路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江湖应急。
也就是说,这些个土匪的陪葬可能比那些古墓的陪葬还要来得丰厚。
那时候的三阳湾,差不多是盗墓成风,听说漫山都是被掘的坟遍野都是乱丢的白骨。
那种情况下,公子墓也成了重要目标之一,人们不约而同的怀疑那里其实是天宝寨土匪的藏宝窖,而刁娘子也只是装疯卖傻想要独吞财宝。
终归是有人去了,人为财死,千古不灭的道理。
去的是当时在三阳湾大有名气的一个发丘高手,带了两个弟兄,乘兴而去,却是败兴而归。
据说,那里已经被洗劫一空,他们去迟了,除了白骨还是白骨,根本就没有宝藏的影子。
一气之下,那位高手把墓里的棺材板抬了回去,说是手不空出,好歹也找个烧火的柴禾不是,还说鬼怕恶人,要不拿点霸气出来没准儿真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
结果,不出三天,连同那个高手在内的三个家伙先后暴毙,全部双眼圆瞪死不瞑目,竟然是给吓死的。
更恐怖的是他们的婆娘先后失踪,有人看见她们是去了公子墓的方向。
这下子算是闹大了,派出所,刑警队,还专门从上面调来了专家,好一番折腾,除了又在公子墓发现三个盗墓贼婆娘的尸身之外一无所获,案子到底结了没有谁也不明白。
不过严打就此开始,三阳湾里的盗墓之风就此打住,而公子墓算是彻底的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大人哄小孩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公子墓去!”
明白了《鬼吹灯》的主题,我第一个想到就是公子墓。
要是到那儿去溜达一圈,亲身体验地下探险的刺激,写出来的同人小说会不会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三万元现金大奖?
传说虽然恐怖,毕竟是添油加醋的传说,我才不信真的有什么红毛公子!
正文 第三章 夜半莫读鬼吹灯
(更新时间:2007…4…28 0:41:00 本章字数:2410)
“倒斗四大探险分支,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已经夜深了,我还在电脑前看《鬼吹灯》的资料,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写这个同人小说,偏偏又对风水盗墓一窍不通,也没有看过《鬼吹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胡编乱造都不成。
先去看了看《鬼吹灯》的小说目录,密密麻麻一大篇,整整二百三十四章足足四百二十多万字,要从头看到尾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还有一百多章是需要掏钱付费的vip章节,向来看白书的我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看。
只是用《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而已,又不是写续集,还不能用原著里的主要人物作主角,没必要把原著看得明明白白吧,大致的东西搞清楚就行了。
所以我才进了《鬼吹灯》的专区,想把原著的世界设定门派流传什么的摸个大概,然后才好构思如何动笔,没想到……
我渐渐的陷进去了。
一个诡异的世界,远古文化,神秘的古墓,惊险的盗墓生涯,稀奇古怪的机关……
好像都是瞎掰,又好像有条有理有章法,难道说真的有那么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还有物?
以前觉得本地的一些灵异传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连篇鬼话,可是连上《鬼吹灯》一看,似乎大有玄机。
那些盗墓的土匪,介于绿林和掘丘之间,找到墓就盗墓,找不到墓的时候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不就是活生生的卸岭力士,四大探险分支之一?
卸岭力士这一派找墓主要用鼻子闻,传说中的刁娘子不就是用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