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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屋檐下多了燕子的呢喃时,就觉得冬天的离开快了许多,不知道他们这—对儿,到了明年冬天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别的燕子那样,去暖和的地方过冬呢?
如果是,我岂不是要派保镖随行?谁都知道,一些无良的捕鸟人无处不在。
但,先不说捕鸟入这一茬,单单在我的不停里,就有个热气腾腾的混蛋!
刚才,我去加水的时候,发现燕巢里居然空了,这个时候绝对不是他们觅食的时间,就算觅食,也总是只有乌衣出去。
我怀疑有猫,可我分明在燕巢周围布下了结界,除了不停里的人,任何生物都不能接近它们的家。
我跟纸片儿满屋子找它们,还是纸片儿利索,很快告诉我,它们俩在后院。
赶过去一看,玩腻了扫地机的敖炽,一只爪子捏着乌衣,另一只爪子拿一个弹弓,对面,是一叠摞起来的纸箱子。
对了,我差点忘了,这厮又乱花我的钱去买了一个Ipad2,时刻沉溺在“愤怒的小鸟”中。
我的扫把狠狠招呼到了敖炽的头上。
“喂,我只是试试看真人版愤怒的小鸟的可行性嘛!而且它们又不是普通的小鸟!”敖炽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顶,委屈地哼哼。
我竟然忘记了,这家伙曾是个为了洗个高兴澡,不惜水淹城池的混世魔王。这个好吃懒做的大闲人,为了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有什么破事干不出来!
我扭过头,朝厨房方向大喊一声:“赵公子!!”
帮工之二披着一身带帽的黑色斗篷,风驰电掣地从厨房里奔到我面前。
我的帮工之二很高大,虽然他叫赵公子,但他并不是人,斗蓬下,是一副白色的盔甲。关于这副活盗甲的来历,在我的绝密人事档案里也有记录,所以也不多说。总之呢,他告诉我,他是三国猛将赵子龙的战甲,而且,他一直很想念他的主人。至于赵公子这个名字,也是我随口给他取的,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由此推断,他对赵子龙的感情非同一般……
“把这个家伙拖到厨房去,不切完十斤洋葱不许他出来!”我对赵公子淡淡说道。
“是,老板娘。”赵公子比纸片儿听话多了,也老实多了,关键是他从不跟我讨论任何跟薪水有关的事。我十分欣赏。
接下来就很简单了,力大无穷的赵公子领着敖炽的后脖子,大步流星朝厨房而去。
“喂,我是老板年的老公,也就是你的老板!”敖炽在半空里踢着脚,愤愤道。
“对不起,我只有一个老板娘,我只听她的。是她把我捡回来的。”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我很记仇的!”敖炽继续踢腿挣扎,“我非常记仇的!”
“十斤洋葱必须切完!”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等我恢复了原形我绝对要代表东海龙族摧毁你!”
“等你恢复了再说吧。
“不切洋葱行不行!”
“必须的!”
听着他们两个的亲切交流,我抱着解救下来的乌衣两口子,坏笑着朝外走,上了梯子,将他们好好地放回了巢里。
为了安抚受惊的它们,我很有感情地给它们唱了一首歌——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不过唱完之后,我发现它们好像更惊恐了……唉。
下了梯子,我坐在自家的屋檐下,伸了个懒腰。
想起前几天晚上,我神经质地问敖炽:“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丑得像个猪头三,你还会娶我么?”
他一边在他的Ipad2上跟愤怒的小鸟较劲,一边说:“如果你变成像绿猪这么丑的猪头三,但还是敢回敬我一耳光的话,我想还是会娶你吧。”
他居然还记得当年我与他初识时,不畏强权暴力,公然反抗并教训他的往事……
我偷偷笑出了声。
头顶上,乌衣两口子又在聊天了,在冬天的尾巴上,中午的阳光里,听到这样的声音,很难不开心呀。
我一时兴起,找了一截粉笔,在最靠近燕巢的墙上奋笔疾书——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然后,我看着我丑丑的字跟我家的样子,感慨,诗歌果然来源于生活呀,嘻嘻。
【巧别】
·楔子·
我历来是很讨厌贼的,尤其是偷不停里的东西的贼。
没记错的话,明天是二月十四情人节,而现在才清晨六点零三分,天都没亮,威猛的招工在站在猛打呵欠的我面前,一丝不苟地汇报,不停的厨房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少了一锅鸡汤,半盆凉拌鸡,两只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及炒大白菜若干。
得是有多饥饿的多视死如归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儿!所以,对赵公子右手上拎着那个轻飘飘的小姑娘,我真不愿相信她是贼,可她嘴角上鲜艳的酱汁,白白的饭粒,又深深出卖了她。
“你……”我打量着这个面色从容,只顾着咽下最后一口食物的姑娘,套在她身上的深蓝色V领绒线上衣跟暗红格子百褶裙与黑色及膝长袜,还有绣在领口一侧的校徽跟英文字符,无一不在跟我透露她的表面身份——学生妹,高中与初三之间,一头黑色短卷发十分蓬松可爱,配上她颇有混血风格的五官,完全就是个洋娃娃般俏丽的可人儿。面对我质疑的目光,她费力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
我示意赵公子把她放下来,走到她面前,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吃饱了么?”
这洋娃娃抓过桌子上的水杯,也不管热的凉的,全灌下肚子,擦擦嘴,镇定得有点趾高气扬,说:“他让我来这里等他,我很累,又很饿。你这里不是旅店么,我要住。”
小店不是你想住,想住就能住!我觉得我的台词应该是这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见行李,连个钱包都没,只有蒙在衣裳跟头脸上的尘土,和一双被磨得伤痕累累的皮鞋,难得她底气还这么足,甚至在见到纸片儿跟赵公子两个非人存在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我就知道我的店里永远不可能出现正常的客人。
“住店要付钱的。”我又打了个呵欠,“你吃掉的食物也要付钱,包括打扰我的睡眠,这些都要折算成现金损失。”
她从兜里摸出了一枚红艳艳亮闪闪的小玩意儿,摊在雪白的手心里,送到我面前。
“鸽血红?!”我的睡意啊,瞬间被击溃了,整个人跳起来,把那枚无论从颜色净度还是切割来说都堪称完美的红宝石抓进了了手里。
“我只有这个了。”姑娘说。
“纸片儿!带客人去房间!”我头也不抬地吩咐,“还有,厨房里还有什么吃的,都拿给客人,如果不够,赵公子你再去买再去煮!”你看,我就是很会变通嘛,虽说不停只收金子,可偶尔有一两颗顶级红宝石入账也很欢乐啊!
我话音未落,却只听“嗖”一声,一道杀气从暗处涌来,电光石火间,这姑娘的头上便遭了重重一击,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背后,敖炽晃着他鳞光闪闪的尾巴,傲然而立,冷冷看着这偷袭成功的目标。
所有人都被他的突然出现跟暴力行为震了一下。
一只肥硕幼齿的龙不管摆出多么绚丽的POSS,也不能让人眼前一亮,可敖炽眼里冷冽无情的戒备之意,我再熟悉不过。也在这瞬间,我真诚感到,不管躯壳变成了什么锉样,敖炽还是那个敖炽,霸气侧漏,杀气不减……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敖炽跳过来戳着我的头,冷哼道,“区区一颗红宝石就晃瞎了你的近视眼!想我东海之中,宝物何止千万,随便抓一颗镶马桶的珍珠也比这个值钱!”
看来十斤洋葱不够让他改邪归正,我打开他的爪子,正要发飙,却又被他抢了先,指着地上的姑娘道:“你当这只是什么?无公害小萝莉?这是一只女血妖啊!比吸血鬼更高端的存在!我老远就闻到那股味儿了!你见钱眼开放她进来,不怕她血洗不停吗?!”
一听“血妖”二字,纸片儿“嗖”一下没了踪影,赵公子虽保持着镇静,但身体的僵硬程度上升了十个百分点。
我憋了半晌,才对敖炽说了一句:“你能滚回窝里继续睡么?”
“为夫见你有难,特意来搭救你的!”敖炽恨恨踩脚,转看向地上的倒霉姑娘,目露凶光,“先把她解决了再说!”
他话刚出口,我们的脚下传来一个清楚的声音——“别伤她!她已经不是真正的血妖了。”
一颗大拇指头大小的,圆滚滚的巧克力豆,从姑娘的衣兜里跳了出来。我跟敖炽都蹲了下来,看这颗巧克力看成了斗鸡眼:“你在说话?”
“树妖开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让她来的。”巧克力说,“只有在这里,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我马上把记忆仔细搜刮了一遍,没有任何关于活体巧克力的记忆:“呃,我们认识?”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t镇上的小酒馆里,所有人都喝酒,只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绿澄透,仿佛把春天里最好的时光装在了杯子里。我问你为什么不喝酒,你说怕醉,因为你在找人。你恶作剧地请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为回报,我弹唱了一首歌给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搁置许久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飞了回来。
十年前,Fleet镇上的情人节,热闹的小酒馆里,只有我形单影只。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寻找敖炽,这个家伙,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别了二十年,我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走过了世界上无数个角落,见过的人,听过的歌,渐渐模糊在不断运行的时间里。
但我还记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Gate的《goodbyegirl》,酒馆里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动听的吉他跟声线感动了,包括我。一曲唱罢,我诚擎地为他鼓掌,望见彼此的第一眼,我们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类。
他还送了了我…一个系着玫瑰色丝带的小礼盒,里头是几块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异邦之夜,只有我自己的情人节,有人送上这样的歌与礼物,很难说不温暖。
我告诉他,我是一只从中国来的树妖,谢谢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将来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节,他大可以向我讨一份回礼。他说,这话他记住了,或许将来的某个情人节,他真的会来找我。
道别前,他问我,还要一直早那个人吗?我说是。
他很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为我对这个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从怀里掏出个一个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17种——不断寻找。我看不懂这话的意思,而他也没有跟我解释,只说,他在学习中。
往事历历,我惊讶地打量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带风情,翩翩少年郎,怎么现在就……就变成一颗巧克力豆子了?!
对,那时我没看出他的原身,只记得他与我一样,有一张中国人的脸孔。
“我的回礼,仍然有效么?”他反问。
“只要不涉及杀人放火,有效。”我点头。
“泡杯茶给我吧。”他无视重负地笑了笑,“虽然我现在不能喝了,但闻一闻也不错。”
1。
是有多无聊的人,才会热衷于试胆会这样的东西。
章三枫把那个黑色的信封扔到桌上,抱起一堆衣服走到寝室的阳台上,仔细铺开晾晒——烘干机跟太阳光永远是两种意义,从来到这个国家开始,她总觉得衣服里藏着一股潮气,总要在阳光下晒晒,才穿得舒服。
她回头,目光又落在那黑信封上。今天早上,号称是全学院最美貌最智慧女生聚集处的“玫瑰十字女生会”,派代表扔了这封信给她,信封上写着“试胆会专用邀请函”这句狗屁不通的话,至于里头的内容,她还没工夫看。不过这个女生会的名头跟作风,她倒有不少耳闻,这里头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但她们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家庭条件都很优越,二是模样都还算漂亮,三是都很热衷在新生面前“树立威信”。
作为伦敦Fleet镇上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的新生,章三枫在收到“试胆会邀请”之前,早已经领教过女生会的各种把戏,饭菜里出现奇怪的虫子,辛苦完成的作业不翼而飞,鞋子里的死老鼠等等。
她十分不能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喜欢从伤害别人这件事上获得满足感,这些人难道是没有感情的怪物么?!她听说,女生会对每一个她们看不顺眼的新生的终极打击,就是逼对方参加所谓的试胆会,她们在信封里写上各种刁钻古怪的任务,逼对方完成,而结果往往是完成与否,都会吃亏。据说遭遇过试胆会的人有的被吓得住院,有的差点被淹死,而校方对于女生会的行为也处理过多次,但苦于没有实际证据,当事人又不肯揭发,只好不了了之。
想至这些,章三枫一笑,她早料到女生会会对她实行“终极打击”的,其实,从她进入学院的那天开始,就已经成为不少人的“敌人”了。
有时候,造成敌人的不是仇恨,而是嫉妒。
作为一所十年前才成立的新兴艺术学院,别号玫瑰十字的罗斯。克若丝艺术学院历来面向全世界招生,不拘年龄性别学历,只评估其专业才华及未来潜力,一旦准予入学,不止免学费,每个月还有不菲的生活补贴。成立之初,全球各地诸多有艺术天分又囊中羞涩的学子们陆续来到这里深造,毕业之后无不成绩斐然,学院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不管有钱没钱,许多学生都以能进入英国玫瑰十字为荣,经过严格挑选获准入学的学生,在音乐或者绘画或者写作上,都有着过人的天赋,可章三枫这个十七岁的中国女生,认不全五线谱,分不清毕加索跟莫奈,甚至不知道马克。吐温,入学面试的时候,她只是清唱了歌剧《蝴蝶夫人》里的一首曲子,便被主考官们一致通过。而事后她还很老实地跟考官们说,她只是在考试前的两小时听了一遍这曲子,然后凭记忆随便唱的。
于是,她的老实,在别人眼里成了赤裸裸的炫耀,羡慕者有,嫉妒者也有。
而她对于外界的各种眼光,毫无反应,每天只是背着旧旧的牛仔书包在校园里穿梭,除了基础课跟声乐课的课堂上能看到她坐在最后一排,别的时间,她就像个独行侠一般,来去无踪,有人说曾见过她偷偷摸摸在学校的内部档案室前徘徊;有人说她在天刚亮时,在东面的小教堂背后的花园里,用手拼命挖着什么,问她,她说她在尝试种些豆子;当然,她被诟病最多的,就是她的食量,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吃那么多东西!
各种的怪异行径被加诸在她身上,她不反驳也不否认,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每天按时定量学完该学的课程,遵守学院里每条规矩,不惹谁也不怕谁,空气般地活着。总之,中国女孩章三枫,很快被众人贴上了怪人的标签,没有人愿意与她亲近,连声乐班的同学都不。
章三枫被孤立得很彻底,但她无所谓。
她来玫瑰十字的目的,并非为了自己。
今天的阳光出奇的鼎盛,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俯瞰着眼前这座充满了艺术美感,处处都美得无可挑剔的学院,这里到处都是青春朝气的学生,许多都有超乎常人的艺术天赋,她常站在这里看他们,多希望有一天,在他们之中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每每有这样的念头,她心里就一阵刺痛。
楼下传来一阵说话声,满头银发的贝尔太太拎着一篮水果走了回来,她的嗓门总是很大,远远就能听见。
这里的学生宿舍都是单人间,男生宿舍里的舍监,是个左眼戴着一只黑色眼罩的中年大叔,大家叫他尼克先生,听说他的左眼是小时候在老家的一次狩猎活动中伤到的,他每天都叼着烟斗,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