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哟,咱敖炽大人还看上书了呀!”九厥骂不还口,还帮他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咦?《物种起源》?”
敖炽一把将书抢回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跳下去,蹲到红外线取暖器的正对面,断续他的阅读。
九厥挪到我身边,看看专注的敖炽,又指指自己的头,悄悄问:“你是怎么欺负人家了?这可不是敖炽的风格哪!”为了早日变回从前那个身高体重法术包括臭脾气都在我之上的敖炽,他正在尝试各种方法,包括研究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内。
“随他去吧。看书总比上网乱买东西好。”厚厚的冬衣把我裹成了一头圆润的北极熊,抱着热乎乎的暖手袋,我半睁着眼,懒懒缩在沙发里。
“切!”九厥边搓手边抱怨,“你也不至于省成这样吧,大厅里的空调开一开,死不了人的!”
“你这种光吃不给钱的怂人多来几次的话,不停可能连取暖器都用不起了。”我打了个呵欠,天一冷就想冬眠。很少有妖怪怕冷,毕竟不是人类,没有那么脆弱敏感的感官细胞,反而是九厥跟我这两个老妖怪,越来越怕冷似的。混迹人间的日子长了,很多时候便忘了自己的真面目,情不自禁地配合着眼前的这个世界,有爱憎,知冷热,这才是人类的样子。
最近一周,气温居然降到了零下,这可是三月的南方!北风呼啸的声音,把其他任何动静都弱化了。
“你门口几时多了个鞋匠?”九厥突然想起了什么,奇怪地问我。一想到门口的人,我的睡意立刻减去了三四份。
三天还是四天前吧,我外出归来,远远地便瞧见不停的门口,坐了一个人。还没走近,就闻到一阵刺鼻的酒气。男人,蓬头垢面,浓密的大胡子遮住了半个脸,长而厚重的深蓝色羽绒服把他整个包裹起来,杵在地上的衣角全是灰土,十分不讲究。另外,他只有一只脚。
他旁若无人地坐在我的店门口,专心地整理他带来的东西,一个木箱子,一堆鞋子。各式各样的,老式绣鞋,新款皮鞋,男人穿的,都有。
这堆破烂加上他,几乎占去了我半个门口。
“你……”
“嘿嘿。”他抬头,对我傻笑。
“这是我的门口,先生。”我尽量礼貌。
“我是做鞋的!”他牛头不对马嘴地答我,然后埋头,把一堆凿子、榔头、锉子、胶皮等等玩意儿摆了一地,拿出一双没做完的鞋继续做。
“这是我的门口!”我的口气加重了两个加号。
“姑娘,我走累了。”他剧烈咳嗽起来,暮色跟灯光交织在他身上,清冷落寞,“你这里比别处都亮堂,我歇够了就走,行么?”
我看看越来越坏的天气,又看看他冻得通红的手,默许了。他又跟我傻笑。可是他一歇就歇到了今天。
纸片儿从门缝里看到,他晚上就用一床薄毯遮住自己,喝他那个脏兮兮的酒葫芦里的酒,然后嘀嘀咕咕些鞋子啊脚啊之类的胡话,靠在墙边就睡。白天他不吃也不喝,就埋头做鞋。气温不停下降,呵气成冰的日子里,我真怕他一夜冻死在我门外。
我让他到店里来,他拒绝,傻笑说外头好,自在;给他热水热食,他拒绝,说不饿也不渴;给他厚棉被,他拒绝,说要冻死早已冻死。怪人,不过,他也许不是人。透过浓浓的酒气,我隐隐嗅到了别的味道。不管了!我嘱咐纸片儿随时注意外头的动静,一旦他有什么不妥,马上让赵公子把他扔到别处去。
敖炽说,这个疯子有问题,要出去教训一下对方。结果,他穿着一双做工精巧,十分合他的肥龙爪的棉布鞋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大赞对方人好手艺好,一见面就当场做了一双鞋子给他。
我问他为何要送鞋给敖炽,鞋匠答非所问地说:“有鞋穿多幸福呀!”这……完全不能沟通。我的思维从小鞋匠挪到九厥的脸上,问:“说了半天,你突然跑来我店里做什么?”
他指了指天上,眨眨眼:“来提醒你,可能很快有人来找你的麻烦。”
“天界的人,找我的麻烦?”我冷笑,“我区区一个妖怪,谁这么看得起我?”
“战神獠元。”九厥缓缓道。
“他?!”话音未落,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房间里的温度突然直线飙升,一团灼眼的火光自虚空而降,高大的身影,在火中若隐若现……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色的山峦上游动,像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征录上记下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女,受世人景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疑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跑回他身边,拽住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时,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地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将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得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役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得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神啊,除了虔诚地向你们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模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金黄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望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2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非要握一双白色绣鞋,文质彬彬地坐在后山的河水前,一会儿看水,一会儿看天。呆滞的眼神,只在空中有云朵飘过的时候,才刹那闪了光,那神态,跟隔壁村的二傻子似的。
有二十年了吧,每年春天,莺飞草长的时候,他都干相同的事。三月躲在老槐树后,朝背靠树干打坐的木生嘘了几声:“你看义父,每年都这副死样子。”
“有什么好看的,你也说他每年都这样了。”微风带来一只翠绿着翅膀的蝴蝶,落在木生的头上,温婉地扇着翅膀。
“别动!”三月惊喜地盯着他头上的蝴蝶。
木生睁开眼睛,暗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层浅浅的红光。三月的手指触到蝴蝶前的瞬间,一道火焰信凭空扫过,将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化成了一捧沙尘,散在稀稀落落的阳光里。
“你!”三月一缩手,怒目而视,“太过分了!”
“玩物丧志。”他目不斜视。三月气得背过身去。
“验选之期近在眉睫,你若再不努力修行,此生便荒废了。”木生又闭上眼,宽大秀逸的青色丝袍,永远像是刚用最干净的水洗过,不但干净,还透着浅浅的雾气,若有若无地缭绕着他,从树丫间穿过的光线,屏息静气地停在他精雕细琢,瓷器般细白矜贵的脸上,依依不舍地流动。所谓天界里,高高在上的神,大抵也就是这般模样了吧?或许还不如木生?
还有那个人,他跟木生很像,不不,还要更出色一些。只要一想到那个人,她的心里就像蹿进了只小兔,怦怦乱跳。三月刷一下飞到树上,抓了几只野果子,报复地砸到木生头上。
“我就不修行!”她倔强地仰着脸,指着天上,“你告诉我,什么叫神仙?当了他们,又有什么好了?”
“不当神仙,我们还能干什么呢?”野果的浆汁沾到了木生的额头,他也不擦,仿若一尊有呼吸的石像。
“不干什么呀,就这样活着。跟义父一起去城里喝酒吃肉,跟烟夏唱歌弹琴。”三月无所谓地朝远处张望,家的位置,已经冒出了炊烟,不知烟夏今天又准备了什么美味的晚餐。有个善于烹饪的妹妹,真是幸福。怪癖的义父,爱打坐的哥哥,游手好闲的她,加上贤惠的烟夏妹妹,这是一个家。
一家四口,在这个名为丹徒的地方,住了快二十年。竹叶巷第二棵树下的旧宅子,不宽不窄,坐北朝南,有个天井,天井里头有口废弃的水井,盖着厚厚的石板。出太阳的时候还好,一到下雨,就得拿四五个盆子各自接住。义父那老东西明明有钱,宁可拿去卖酒吃肉,甚至送给翠香楼的姑娘,也舍不得把自己的窝修葺修葺。还大言不惭地跟他们说,这就是修行!住得太舒服,你们就容易变懒。
每当义父醉醺醺地说这些话时,木生通常都在后山打坐,他从来不关心除了修行之外的事;而乖巧温驯的烟夏,历来对义父唯命是从,她总是一边乐呵呵地做家务,一边听义父胡言乱语,把大家的吃喝都照顾周全之后,便也去山中修炼,勤勤恳恳,循规蹈矩;只有三月,会指着义父的鼻子骂他死老东西,乱花钱,没良心。每次被骂了之后,义父反而很高兴的样子,拍着手说,好姑娘!骂得好!
三兄妹之中,三月最讨厌修炼,最懒最放肆,但义父偏偏最喜欢她,有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带上她,去城里最贵的酒馆大快朵颐一番,偶尔还准许她独自付出临近的城镇游玩。这样的待遇,木生跟烟夏都不曾有过。家规是,除了每年除夕可以去集市上逛逛之外,平日里兄妹三人的活动范围,只在宅子以及后山。还有,那口枯井的石板也是不准挪动的。切,想挪也挪不动啊,那石板像长在上头似的。三月偷偷试过。
近二十年,木生跟烟夏都没犯过规。外头的世界,木生是没兴趣,烟夏是有兴趣却没胆量,唯一有兴趣也有胆量的三月,就成了受罚最多的那个,不管她偷跑到哪里,义父都能轻易把她抓回来,只是眨眼间,她的身体就会身不由己地化成一道白气,从千里之外回到宅子。
有一回,义父又喝得酩酊大醉,大声对他们兄妹说,跑?你们能跑到哪儿去?你们是被拴住了一切的妖怪!酒话说完了,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呼呼睡了过去。没错,就算他们是妖怪吧,可是,义父比妖怪更怪!这么多年,从没见他刮过胡子真怕哪天一场雨后,他浓密的络腮胡里会钻出蘑菇来,也不爱洗澡,换衣裳就更少了,永远一件肥大落拓的灰袍子。
对于他身上隽永的污迹油渍,以及挥之不去的怪味道,他们已经习惯了。时间一长,兄妹间打趣时也会说,如果有哪家妇人看上义父便好了,义父就像山里的一头野猪,缺管束。
对于“女人”这个问题,义父从来不碰,就像他从来不许他们碰他那双鞋一样。这双鞋,是义父每年的“功课”。这个熊一般粗糙的汉子,竟很钟爱做鞋。他差不多会花一整年的时间,精工细作,一针一线,似把自己的心血也一滴一滴缝进去了——就为做这一双素净的鞋,嗯,除了素净还真没别的了,白色绢底,鞋面用银线绣了再普通不过的花样。然后,宝贝似的收在箱子里,等到春光烂漫的时候,找天气晴好的一天,带着鞋,去河边。
喏,现在被他捏在手里的,就是上一年的成果。很快,毫无悬念地,三月跟木生听到扑通一声——义父把鞋子用力扔进了河里,一朵云飘在空中,倒映水上,白色的绣鞋点在它的中间,两种白色融在一起,气泡咕噜咕噜响着,慢慢地,绣鞋沉入水中,飘得无影无踪。义父的眼睛有了光彩,从二傻子变回了正常人,看着渐渐平静的水面,一言不发地回家。每年,义父都重复同样的事,做鞋子,看天,看云,扔鞋子。
“多可惜啊,那么好的鞋子了。”三月在树上,遥看着师父远去的背影,“咦,他不回家吃饭呀?怎么往西走呀。”
木生连眼皮都不动一下:“你的好姐妹今天大婚,你不知道?他必然是去皖城喝喜酒了。”
“大婚?”三月身子一晃,急急从树上跳下来,“嫁谁?”
“大乔嫁孙策,小乔嫁周瑜。”木生慢慢睁开眼,“怎么,高兴得笑都笑不出来了?!”
这样一个消息,她确实该很高兴才是,可是,怎么笑不出来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去按皖城,去看他……不不,看他们。
三月匆匆离去。木生端坐原地,矜贵得像一尊神像。背后,慢慢移出一个身影。
“老道士只怕已在皖城外等候许久了。”烟夏站在他旁边,轻轻说。
如果一定要在他们兄妹三人的生命中找个天敌,那,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老道士当之无愧。
追根究底,若没有老道,他们三人成不了兄妹。
他们是风筝,起码那时候他们以为自己是。雪白的六角形,最简单的形状。但他们从未思考过自己从哪里来,仿佛一睁开眼,他们就是这世间的一员了。他们每天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飞翔,不断地飞。他们也见过别的风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