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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诡老公呢-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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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多嘴提醒一句,虽然你回到过去,这里的时间也会随着你的离开而暂时凝滞。但是……”说到这里,沈白鳞话锋一转,一向流里流气惯了的口吻肃穆了几分,“万一你在那边发生了什么意外,这里的世界立刻就会恢复如常。”

    “而且,地上一天,地下一月,到时候你家的废……男人能挨到第几天,是生是死,全由你决定。”沈白鳞一边说着,一边目光再度向我看来,“所以,就算不为了你自己,你也要活着回来。”

    沈白鳞的话让我不由的一愣,当初小红叶可没有说的这么详细。

    我目光惊疑不定的对上沈白鳞的桃花眼,最后从嘴里郑重的吐出了两个字:“谢谢!”

    随后,不再迟疑,扭头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凤渊,最终端起杯子,将里面淡粉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一淌下去,我立马就感觉到强烈的困意突然袭来。随着时间分秒过去,上下眼皮重的直打架。

    坚持了不到一分钟,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就不受控制的向后倒去。紧跟着只听到耳边传来“哗啦”一声,玻璃杯应声坠地。下一秒,人便摔进了一个微微带着海风咸腥味的怀抱,完全不省人事了。

一百五十九、一样荣幸()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河岸边的草地上。耳边听着潺潺的水流声,脸上吹过阴冷的微风,我按了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来。

    等站稳脚跟后,低头打量了一眼穿在身上无比熟悉的。绛红色的及地长裙。我明白此刻的自己,已经回到了前世。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叶小鱼,而是小红叶了。

    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攥紧拳头。深吸了一口气,暗暗宽慰叶小鱼,既来之则安之!无论接下去会发生什么,都要见机行事。

    总之一切努力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拿回凤渊给我的手链!

    做完充分的心理建设之后,我这才有闲暇观察四周的景象。放眼望去,看着前方阴沉沉,似曾相识的河面,我蓦地发现,原来现在的我就在忘川河边。

    虽然和上一次来的时候相比,这回的忘川河变化有点大。之前光秃秃的,冷冷清清的河岸边,如今开满了如火如荼的曼珠沙华,远远望去像极了野火燎原。既诡异的渗人,又美的叫人挪不开眼睛。可即便如此,一看到那株始终屹立在岸边的,同样红的如火如荼的枫树,我就知道,自己没有记错地方。这里就是忘川。

    “小红叶,我才转了个身的功夫,你怎么就到跑这里来了!”正看着烟波浩渺的河面出神,身后突然毫无防备的响起了一个银铃般清脆的声音。

    未等对方话落,我心猛的一沉,赶紧转身看去:

    只见笑得一脸灿烂,步履轻盈朝我跑来的女孩。穿着一身烟青色的轻纱长裙,身段曼妙。一头钨丝般的披肩长发,随着她的脚步飘逸的来回摆动着。

    胜雪的肌肤吹弹可破,在晦暗的四下,白的晃人眼睛。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像两颗黑葡萄,正冲我笑得弯弯的。如雨后花瓣一样滋润的双唇向上翘起着,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兔牙。

    来人不是宁小雪,还能是谁!

    尽管她那一头标志性的齐耳学生短发已经不见了,还换上了一身颇有韵味的古代罗裙。但想到和她之间的过往种种,即便是化成灰,我都能认得出来!

    “宁小雪。你怎么也在这里?”然而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真是被仇恨冲昏头了!明知道她和凤渊,闫重烈一样,都是属于冥界的。那么我现在回到了过去,会遇上她也无可厚非。只是没想到,才来冥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不是我的蛇精病,却是这么一个冤家死对头,多少让我觉得有些郁闷。

    而更让我吃不准的,是她现在对我的态度,怎么看,好像都跟我关系匪浅的样子。

    “小红叶,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暗自揣测间,宁小雪已经到了跟前,被我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声质问,她也跟着吓了一跳。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小心翼翼的问我:“还有,你刚刚说的宁小雪,又是谁呀?”

    “呃……”没想到才一过来,就在仇人面前露了马脚,我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胡乱搪塞,“那是我一个朋友的名字,不小心给喊错了。”

    “你朋友?”听我这样说,宁小雪非但没有松口,反而更加困惑了,“咱们从小一块儿长大,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平时你认识什么人我都知道,怎么从来都没有听你提起过这宁小雪这个人?”

    “……”等等,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大,我听得脑袋发懵,让我先好好捋捋按宁小雪刚才话里的意思来说,现在的她,不仅不是我的仇人,还成了我从小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死党兼闺蜜?

    既然是这样,那她后来为什么会对我恨之入骨?

    难道……一瞬间,我想到了凤渊。再将当初我们之间发生过的所有事情,前后一连贯。即便不知道我和宁小雪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也能大概猜个七七八八了。

    呵呵,剧情真是越来越精彩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上辈子的我,竟然也会遭遇这么狗血的戏码:和自己的闺蜜爱上了同一个男人,最后为了这个男人,反目成仇,恨不得手刃对方。

    果然,红颜祸水,说的不仅是女人,同样也适用于漂亮又出色的男人。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腹诽:蛇精病啊蛇精病,原来你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不过话虽如此,但照目前宁小雪对我的态度来看,两人的关系应该还维持的不错。至于以后会如何发展,就不得而知了,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和宁小雪这么亲密无间的相处。但考虑到现在的她,对以后的事完全不知情,我这样迁怒也实在没道理。无奈之下,只能劝自己暂且将仇恨放一边,和她和平共处。

    “小红叶,小红叶!”就在我兀自想的出神的时候,宁小雪拼命用手在我眼前挥了挥,一脸担忧的问,“你没事吧,好端端的发什么呆呢?”

    “哦,没什么!”我赶紧回过神,皮笑肉不笑的扯了一下嘴角,打着马虎眼说道,“就是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小……”当小雪两个字要脱口而出之际,我急忙刹住了车。

    记得凤渊曾经叫过宁小雪另外一个名字,“青雪”,我迟疑了一下,不确定的开口:“青……雪,要不,我们现在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小红叶,你到底怎么了,总感觉你今天怪怪的?”虽然名字没有叫错,但还是引起了宁小雪,算了,现在还是叫她青雪吧。

    但还是引起了,对小红叶极为熟悉的青雪的怀疑:“刚刚出门的时候,你不是才吃过饭吗,怎么又饿了?”

    “呵呵,不知道怎么回事,感觉这两天肚子特别容易饿。”我笑得脸都快僵了,却必须在心里告诫自己叶小鱼,撑住,千万要撑住!

    “可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今天凤王大人会去‘百花园’品茶。”青雪有些不乐意的嘟起了嘴巴,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我叫你出门,是为了让你陪我去看凤王大人,不是让你去吃东西的。”

    就在我快要被自己拙劣的演技,折磨到全面崩盘的时候,耳朵听到青雪说“凤王大人”这四个字,整个人顿时跟打了鸡血一样,疲态一扫而空,兴奋的眼睛都要冒光了。

    “凤王大人!你是说我们要去见凤渊?”我一把拽住青雪的手,抑制不住的大喊了一声。

    “嘘!你疯了,怎么可以这样直呼凤王大人的名讳!”青雪一把捂住我的嘴巴,神情紧张的朝四下张望了几眼。

    发现没人注意我们这边,这才松开我,语气颇为埋怨的说道:“亏得咱们族长总夸你为人处世成熟稳重,要让他看见你刚才这个样子,指不定又要怪我带坏了你。”

    说到这里还不解气,冲我忿忿的蹬了一眼。一副什么情绪都摆在脸上的心性,可比我之前认识的那个宁小雪可爱多了。

    “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嘛。”这句绝对是真话,来冥界再也没有比见到凤渊,更能让我觉得高兴的事了,“那咱们现在就走,去那个什么‘百花园’。”

    “哈哈,看你这样子倒比我还心急。”我话音刚落,青雪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也不再狐疑的一个劲盯着我打量,拉过我的手,一边往前跑,一边怨嗔道:“不过我可警告你啊,你是知道我喜欢凤王大人的,不许打他歪主意。”

    我被青雪拽着跑得飞快。想到马上就能看见凤渊了,正欢天喜地的厉害,结果听她这么一说,心里顿时不舒坦了。

    虽然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完全是笑着的,声音也十分的愉悦。但听得出来,她的警告,也是认真的。而且从她的语气不难判断,小红叶一直都知道她喜欢凤渊这件事。最关键的是,按目前青雪的态度来看,小红叶应该没有和青雪提到过,她也喜欢凤渊的事。

    这么一来,我总算触摸到了,一直埋藏在小红叶和青雪之间的,那枚最终导致这段友谊分崩离析的定时炸弹了。

    “那个……青雪,你跟凤王大人发展的怎么样了?”我一边气喘吁吁的问,一边心里有那么点忐忑不安,生怕听到某个让人崩溃的答案凤渊已经和青雪在一起了!

    我之所以会这么想,绝对不是见不得别人好。而是万一青雪告诉我,她已经跟凤渊在交往了,可事实的最后,却是我跟凤渊在一起,那我不就成了横刀夺爱的第三者了吗?这个真相实在太可怕,我接受无能。

    “臭丫头,你今天是不是故意在存心气我?”不料我话音刚落,前面的青雪回头就笑骂了我一句,“你明知道凤王大人连我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还说这种话没轻没重的话来臊我!”

    哦,那就是传说中的暗恋了?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听青雪说完,我在后面偷偷抿了一下嘴角,随即佯装不知情的宽慰:“我哪敢取笑咱们的青雪大美人,我这不是关心一下你的感情问题嘛。”

    “唉!你又不是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身份,平时能见凤王大人一面,都是难得,怎么可能奢望他会留心我们的存在呢?”说到这里,青雪的语气颇有些低落,“今天要是能被凤王大人正眼瞧一下,这一趟也就值了。”

    果然是情到深处不自知,这么一想,我反而开始有些同情青雪了。毕竟最后的最后,那个得到凤渊垂青的幸运人,是我而不是她。围台见血。

    就这样被青雪半拉半拽着,我们终于从忘川河一路跑到了集市上。一踏进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青石板街道,我就整个人都傻眼了:

    叮叮当当作响的马车,吱呀吱呀的往前赶着。穿着长衫布衣,竖着头巾发髻的行人,三三两两互相交谈着,从身边擦肩而过。

    道路两旁,聚集着各种小商贩。有卖水果糕点的,有卖馒头包子的,有开露天茶馆的,还有……生火打铁的。即便阴沉沉的天际没有一丝阳光,整个四下都显得有些晦暗。但此情此景,无一不让人联想到古代淳朴的民风,和安逸的生活。

    想到上一次为了去幽冥死地救凤渊,来冥界时看到的完全是一副现代化的景象。再回过头来和现在一对比,我不由的暗暗咋一下舌,没想到冥界和阳间一样,还挺与时俱进。

    “看,前面就是百花园!”我正看的一愣一愣的,就听青雪高兴的喊了一声。

    随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栋恢弘的古代建筑就那么大刺刺的映入了我的眼帘:闪闪发光的琉璃瓦,飞翘的屋檐,四根两人合抱那么粗的柱子,和高高铺在路面,打磨光滑的白玉石阶。

    整个房子以沉稳的朱红色为基调,点缀亮黄和明蓝,在这片灰沉沉的天空下,就犹如万绿丛中一点红,想让人不注意都难。

    而两扇洞开的实木大门顶端,就这么规规整整的悬着一块厚重的牌匾,三个龙飞凤舞,遒劲有力的大字,入木三分:百花园!

    我看着牌匾上的字,愣了好一会,鼻子一酸,险些掉下眼泪来这三个字,是凤渊写的。是他的笔迹,我绝对不会看错!

    凤渊,我来了……

    即便你现在可能还不认识我,或者就连认识了,也不是真正以我自己的身份。但是没有关系,能够参与你过去的生活,我一样荣幸。

一百六十、隔墙有耳() 
“小红叶,你眼睛怎么红了?”就在我盯着牌匾上的字,怔怔看的出神的时候,身旁的青雪狐疑的问了我一句,瞬间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哦,风有点大。迷眼睛了,咱们快进去吧。”说着,为了让青雪相信,我还作势揉了揉眼睛。

    “嗯,进去吧!”青雪嬉笑着应声,“这个点凤王大人应该还没有来。我们可以先在楼下挑个好位置。”

    两人相视一笑,就轻声交谈着,一前一后迈进了“百花园”的大门。围讨团扛。

    一走进去,我才发现,和里面的奢华气派相比,刚刚在外面看到的那些。简直小巫见大巫,根本算不得什么。

    且不提那些随处可见的,造型优美,做工精湛的玉器金银小摆件,单是镶嵌在大堂正中央,一块金丝楠木上碗口大的夜明珠,便足以叫人瞠目结舌。

    偌大一栋楼。除了二楼里面的厢房,外面整个大厅,竟没有一样多余的照明物。仅仅靠这一颗夜明珠,就照的四下恍如白昼。

    如果说这些都是俗物,显得“百花园”这座茶楼不够上档次,那么我现在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它逼格比较高的地方。

    视线从一楼漆面亮堂的桌桌椅椅上扫过,直接看向二楼。映入眼帘的是三座乌木制成的玉屏风摆件,巧妙的将二楼一分为四。

    此刻站在楼底下,透过雕花的围栏看去,影影绰绰。既不会因为单纯设立隔间而显得刻板,又不会因为纯粹只是为了装饰而显得低俗,集美观与实用一体。

    而在一楼戏台的两侧,又各自架有两座朱红的实木楼梯,可以直接通向二楼。楼梯的上方都悬挂着一个拉环,其中一座楼梯已经被收起。只留下了靠近我这边的楼梯还在使用。

    相比玉屏风的设计,这样做应该是为了方便二楼的贵宾,能够和底下表演的戏子有更好的互动吧,同时也可以防止一楼的闲杂人等入内。虽然有那么点资本家的作风,但不得不说,有时候费事费力费财的东西,还是挺管用的。

    大致将整个内厅都扫了一眼,也许因为门匾上的墨字是凤渊题的缘故。反正我看这座又能品茶又能观戏的“百花园”,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好吧,可能这个比喻打得不是很恰当,但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爱屋及乌。

    “两位姑娘,一楼大堂,还是楼上雅座?”看到我们进来,一个肩膀上搭着白毛巾,身上穿着粗布衣的小厮,一溜小跑到了跟前,点头哈腰的问。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他的手势已经将我们朝一楼,比较嘈杂的普通座位引了过去。见多了达官显贵,这类人一向眼尖,大概是看出我和青雪穿的衣服,不像是能上二楼的贵宾。

    我倒是无所谓,坐哪里,喝什么茶,都不要紧,只要能让我见到咱们家凤渊就行。只是考虑到他现在还不认识我,加上青雪在旁边,不能够冒冒失失和他套近乎,心里终归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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