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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花球的时候,绮罗挑了一个最不起眼的,侧面角落处站着,比起她的漫不经心,别的女士们都是投注了极高的热情。
季璃昕背过身子,闭上眼睛,随手将手上的花球抛了出去,不知是不是力气过大,而且偏离了方向,花球越过众位女士向男宾的方向飞去,眼看就要落在最前面的慕少臣怀里。
慕少臣不禁有些哭笑不得,飞快的作出反应,用力接着花球的势头一拨,花球正好落入侧面角落的绮罗怀里。
当事人都是一惊,不知内情的人,都哄堂大笑。
绮罗将花球给了灏灏,灏灏抱不动,干脆一屁股坐了上去,然后大家的笑声更大,绮罗隐约觉得慕少臣的视线变得凌厉起来……
当婚礼结束的时候,灏灏这个小调皮睡着了,他是真的玩累了,阿修抱着他过来找他们的。
闻人臻接过灏灏,然后季璃昕听到阿修的抱怨,“我以为我长得够快了,没想到灏灏长得更快,胖得我快抱不住了。闻人叔叔,季阿姨,你们还是别给灏灏吃太多了,再吃下去要成个小胖子了。”
季璃昕跟闻人臻一阵失笑,他们也觉得儿子长得越来越像个球了。
闻人臻眼神一闪,神秘一笑,“阿修,你要吃的壮点,以后小心抱不动你家妹妹了。”
韩悠不负沈家父子众望,生下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儿,听说沈家小公主的身价奇高,刚出生,沈童便把自己名下一半的财产挪到了她的名下,立刻成了名副其实的贵公主了……
当所有的人都离去,当他们回到他们的住处布置好的新房时,季璃昕也累趴下了。闻人臻也累,但是想到这是他们的新婚之夜,忍不住强撑起身子。
“过来。”
她朝着他勾勾手指,他觉得很熟悉,斜眼就看到了两个人的婚纱照,占了半面墙壁。
婚纱照里,她像个痞子似的用手指勾起了他的下颌,然后笑得轻佻。
“什么事?”
他还是很听话地附了过去。
她将他的手轻轻地放到自己的小腹上,他还是没摸着头绪,没头没脑地问,“你想要?”
眼神开始灼热,手下的温度也跟着高升。
她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人,她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气氛,竟然被他给破坏得一干二净,“我有了。”
还是开门见山交代,不然等下就真要被吃干抹净了。
“你有什么了?”
她想将他踢下床了,还没能理解她话中的意思。
“啊……”
“你是说……你是说……”
这人说话结结巴巴起来,半天也没将一句话说完整,但是她知道他终于听懂了,因为他眸中的炙热,已经变成了浓浓的惊喜……
(The End)
后记:
当闻人家的小公主出生之后,灏灏小朋友很郁闷,他在家的地位一落千丈。
就是偶尔跟沈家的聚会,他也成了仅次于阿修之不受欢迎人物。
沈家的小公主还是长得很可爱的,自家的妹妹也不差,他虽然不高兴,但是也不会光明正大流露出这种情绪来。
灏灏小朋友四岁的时候,终于上了幼儿园。
回来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位小客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叫费列罗跟费列封,小哥哥们跟灏灏才相处了一天,就被他奉为第一了。
灏灏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双胞胎哥哥两个,爸妈都分不清他们的大小,自己却认出来了。
小哥哥们带自己出去玩,他觉得很快乐,要是他们班那些叫自己小胖的男生女生看到,肯定羡慕死自己有这么一对小哥哥。
小哥哥走的时候,灏灏很舍不得,不过小哥哥们还是很大方地送了灏灏礼物,费列罗哥哥送了灏灏一粒很璀璨的蓝宝石,小哥哥说是他的珍藏,灏灏还不懂珍藏是什么意思,问了范范,范范说,很宝贝的意思,于是那粒蓝宝石被他宝贝起来了,放在枕头底下。
费列封哥哥送了灏灏一个篮球,说等灏灏大点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玩,还能长高,长得跟小哥哥们一样高。
灏灏后来,真的爱上了篮球这项活动……
灏灏在幼儿园,很调皮,睡午觉的时候,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隔壁床的小女生床上,把刚醒来的小女生吓哭了,跑去跟老师告状。
灏灏很聪明地躺了下来,小女生是被老师领回来的,老师教训灏灏,“闻人灏小朋友,你是不是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段雯雯小朋友床上?”
老师的脸,板了起来,不过灏灏一点也不觉得可怕,爸爸在家板起脸教训自己的时候,更为严肃,这个刚出学校的老师连爸爸的皮毛都及不上。
灏灏蹙着小眉头,很认真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陈老师,段雯雯小朋友乱告状,我一直在乖乖睡觉,睡觉前在玩变形金刚,怎么会有空去捉毛毛虫?再说灏灏也怕毛毛虫那样软软的东西,灏灏觉得很恶心。”
说得一本正经的,老师也不由信了,回头朝段雯雯教育道,“段雯雯小朋友,你不乖乖睡觉,还乱告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小孩子说谎是要长长鼻子的。”
段雯雯抬头发现背对着老师的闻人灏朝着自己挤眉弄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模样,顿时觉得心里头特委屈,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哇哇大哭起来……
番外 第一次
主人翁回顾:季璃昕。
我第一次见到天澈,对他上心的时候,他是不记得了,这是我根据后来跟他的相处得知的。
那一天,天色很蓝,阳光明媚,是我出入a大报到的日子。
从快递员手中接下那份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一遍遍细数这个日子的到来了。
也不是那么期盼上大学,而是上了大学,证明我离社会又迈进了一步,我不想过分依赖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已经为我做了不少牺牲,杜叔叔为她所做的,我岂能视若无睹,杜叔叔是个好人,他等了母亲那么多年,是不介意再继续等下去的。
我知道母亲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怕我尴尬,难以自处,所以一直没有点头答应杜叔叔的照顾跟求婚。
如果我毕业踏入社会了,能够独善其身了,母亲就会答应杜叔叔了。
a大,我梦寐以求的学府,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国内顶尖的学府之一,那是父亲年轻时候的梦想,却因某些因素失之交臂,一直让他抱憾终身。
父亲年轻的时候常在耳边提及,所以当高考结束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填了这所学校,并非是慕名而来,而是想帮父亲完成他未完成的梦想罢了。
到a大报到,母亲说要送我来的,但是我不想她跟我挤火车来,她身体不好,人多的车厢空气不清新,对她而言,是一种变相的折腾。
我说我能够打理好一切的,在她面前,我振振有词,口水快说干了她才同意我一个人来报到。隔壁的小王跟我同年,考上的是南方的一所三流院校,但是他们一家还是全家出动去送他,说顺便旅游。
说一点也不羡慕是假的,但是每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想若是我家跟小王的家境一样,也许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也许我会叛逆下,也许我会跟其他同龄人一样任性,不会如现在这般扮演乖巧的角色。
一个人来上大学,母亲自然是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行李箱塞得满满的不算,身上背了一个双肩包还又斜跨了个单肩的,拉杆箱的上头也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手上还提了满满的两个袋子。
我觉得自己像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人进城一般,额头上满是汗水,额前的头发有阵子没理了,有些长了,黏着湿汗,遮得视线都不太清晰了。
不小心撞到前头一个人,被骂了几声,火车站本就人来人往的,到站下的时候人更多,好不容易挤了出来,叹了口气,真的是很不容易。
听说a大是有派人来接的,但是自己找了,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来得晚了,人家早走了。
只能自认倒霉。幸好事先查过火车站到a大的公交车线路,不然这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这a市,对自己而言,人生地不熟。
今天的15路公交,人特多,自己又提了这么多行李,无端受了很多人的白眼,觉得自己占了他们原本有限的空间了。
好不容易在a大门口那一站下了,又不知道身后被谁给推了一把,整个人跌倒,肩上的挎包滑了下来,手上的袋子也没捏住,更别提拉杆箱了,直接摔了个四仰八翻了。
我自己也狼狈地坐在了地上,手心擦破了皮,沁出血丝,还混杂了尘土。
忍着痛,抬头,正想要找那个罪魁祸首,发现那人视若无睹的逃离现场。
而身侧来往的人,竟然没一个上前帮自己的。
我想,我今天打扮是土了些,但这身衣服至少是来之前母亲特意为我准备的,是新买的,比起进出校园大门光鲜亮丽、洋溢着青春的大学生们,立刻相形见拙,但是也不至于乏人问津到如此地步。
“同学,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
我的视线转移……
我一直知道天澈的五官,生得极好,宛若是上帝精心雕琢出来的完美作品,但是我倒不是不迷恋帅哥。
他有着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耸的鼻梁,还有锐利黝黑到几乎能摄人心神的眼眸。
很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孩,身上的穿着尽管休闲,但是质地都是上好的,就算我这种既不关注名牌的,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家境定是极其优渥的。
他伸出手,扶了我一把,然后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没事吧?”
他难得又问了几句,可能是我迟迟没吭声的缘故,让他起了几分忧心。
“没事。”
我发现喉咙有点干,想起来自己在火车上还没喝过一口水,确实口渴。
他应该是刚打完球的,帮自己提起行李的时候,我瞧见了他脚下的一个篮球,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还瞧见不远处,有几个男孩正往这边偷偷地瞧,似乎在等他。有一个不耐烦地唤他走,“冷天澈,就等你了,别磨磨蹭蹭了。”
“你们先走。”
他犹豫了下,朝那个方向看了几眼,最终做了决断,将球扔给了那伙人,大声地道,“我等下过来。”
我忙说,“学长你有事去忙吧,我一个人能行的。”
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欠人人情,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欠人人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另一个人,欠钱还可以还,人情是还不完的。
何况我跟他素不相识,不值得他这般帮我,因为我看出了他的架势,从他跟那帮人的对话中听出,他是动了侧影之心,打算帮到底了。
“你都叫我学长了,这忙是怎样也要帮的,你是刚来报到的大一新生吧?怎么家里人也不送下,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也真能行。”
天澈蹙着眉头道。
我跟他不熟,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他又自言自语上了,“刚报到有很多事情要做,交保险啊,拿宿舍生活用品,还有领宿舍钥匙等等。”
他手上提了我肩膀上滑下来的挎包,还有手上两个大袋子,顺带的,将原先置放在拉杆箱上的军绿色旅行包也给提过去,这下,我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就肩上背着的一个双肩包跟一个拉杆箱,拉杆箱是拖的,有轮子的,倒是不怎么费劲。
他走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回头忍不住说道,“怎么还不跟上?”
我忙跟上,这下推脱的话,倒是说不出来了。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看来他在a大广为人知。他这人倒是淡漠,有些人颔首一下,有些人根本就懒得抬头。
我有些不懂他的性格,这人说他乐于助人吧,毕竟是帮了我一把,可是对于……嗯,我还是不打算再做置评。
他帮了我很多,对于报到的程序跟路线,他轻车熟路,还将我的行李弄到了寝室,要知道我的寝室在六楼,拿着那么多东西,他没喊一声累,到的时候,就顺手擦了一把汗而已。
寝室里没人,看情形,她们都是来了的,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的了,可能是出去逛了。
我没有空去纠结那些,只顾得上他,他忙完一切,我于是提出,“学长,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这也勉强扯得上礼尚往来了。
“不用了,我还要去打球,不过是举手之劳。”他拒绝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然后在我还在思考如何组织语言邀请他留下一起吃饭,他人影一闪,走得飞快,还不忘回头扯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走了,拜拜。”
这是他第一次帮我,我以为他会记住我这个人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因为后来在校园里无数个巧遇,他都视我为路人甲,即便我的目光专注在他身上,他也极少回视我一眼。
在他的身上,我这样的眼神,他应该是极为习惯的,向来都是置之不理的。
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换女朋友的速度挺快的,而且都是女的主动追他,他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玩世不恭的男人,我向来是极为厌恶的,可惜,他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帮过我的缘故。
我发现,我越来越关注他,我不好八卦u,但是有关他的绯闻,却竖起耳朵来听。
我极少发言,就算寝室里的朋友为此讨论争破头……
每次与他擦肩而过,我的心跳总会加快。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句话,但是我很清楚,我这样普通的女生,就算真跟他站在了一起,也是极为不配的。
不是不自信,而是他的每个女朋友不是院花就是校花级别的……
迟早他会栽跟头,但是我却舍不得诅咒他。
我很忙,每天的安排其实都很紧凑,但是我却容许自己在万籁俱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想他。
暗恋,我从不知道我有生之年会搞这么一套,但是毋庸置疑,我的行为i,是暗恋他,很明确,容不得我辩驳。
他参加的全校任选课,我起初不晓得,后来知道后,也抽空去旁听,座位离得他有些远,但是喜欢侧着头,拖着下巴,远远的打量他。
我时常看他的侧面看得恍惚出神,但是他从不知道。有一次被发觉了,可能我的目光太投入了,他转身过来,无意间与我视线撞上,但我装作正巧抬头,险险地将其掩饰了过去。
他不明白,那一刻我的手心都是紧张而沁出的湿汗……
后来,我跟菲菲关系较好,她发现了我喜欢天澈,她觉得很稀奇,我的性情有些偏冷,她想不通我怎会盲目跟那些人一样疯狂迷恋天澈。
菲菲以为我对天澈,多半是皮囊之缘,毕竟我跟天澈素无交集,她不可能联想到我曾是他帮过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没人会知道他蹭帮过我,就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就因为他的不记得,我才渐渐对他上了心,把那个人记在了心上。
暗恋的滋味,对我而言,并不是特难受,伴随着的还有星丝的甜。
我也跟普通女孩一样,期盼他有一天迎面而过的时候,唤我的名字,可惜,那分明是奢望。
后来,当他如愿以偿爱上我后,我倒是觉得无所适从了。
现实跟奢望总是背道而驰……
因为,我暗恋他的时候,对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对他有着朦胧的好感到深深的暗恋的过程中,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唱的时间太久,从没人回应,也累了。
如果时光回到从前,回到大学最初的相遇,如果他在那个时候追求我,如果我没认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