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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母亲一定预感到了什么,那晚是来和她告别的。深夜,千寻翻身坐起,拉开台灯,从床头柜里拿出那本小册子,继续往下看:“1986年1月10日经老乡介绍,我进了一家生产玩具的工厂。我们这条生产线是做洋娃娃,每天看着那些漂亮精致的洋娃娃,我就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每回和父母进城,我都会站在商店的柜台前,盯着制作精美的洋娃娃,不肯挪步。但我知道,父母的钱是用来买米买菜的,还要替母亲抓药,根本没有闲钱给我买玩具。
等我将来有了孩子,我一定给他买许许多多的玩具。如果是个女儿,我一定将她打扮成美丽可爱的洋娃娃,给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1986年2月7日快过年了,我给母亲汇了第一笔钱,一共五百元。春节期间,工厂里只放三天假,火车票又很难买。我决定不回家过年,就寄些钱给母亲置办年货,还可以省下路费。母亲身体仍然不好,是经久不治的心脏病。我要拼命多赚点钱,还清家里的欠款,给她治病。”“1986年2月19日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外面过年。在异乡的土地上,感觉很孤单,也更加相念家中的母亲。晚上吃除夕饭时,很多没有回家的姐妹都哭了。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却不能和家人团聚,迫于生计而漂流在外。”“1986年3月12日夏芸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她鼓励我自学,参加成人高考。成人高考花费较大,我觉得自学考试更合算些。我报了两门自学考试,一下班就关在房间里啃书本、背单词,把以前高中学的东西都补回来。”“1986年5月1日“五一”劳动节,工厂放一天假。我没有和姐妹们去逛街,在街头散发宣传单。这是我私自揽的活,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几块钱,替母亲多买几包药。已是初夏,中午骄阳似火。我站在街心,将手中厚厚一迭资料,一张张发到行人手中。正值节假日,路上车辆很多。我没留神,一辆汽车就驶到了面前。眼看就要撞上来了,我惊惶失措,赶紧往旁边的人行道上躲,手中的宣传单滑落下来,“哗”的一声,全都掉在了地上。
我蹲下身,将它们一张张拾起。拾到最后一张时,我停了下来。因为一双乌黑锃亮的皮鞋踩着了它。我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黝黑的脸,深邃的五官,炯炯有神的眸子。“先生,你能不能把脚移开?”我轻声说。那双眼睛却定定地瞪着我,恍若未闻。我心跳加速,脸上开始发烧。“对不起,你……”我的话还未完,他却如触电般,很快清醒过来,脸上浮起一个温和的笑:“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刚才没有撞伤你吧?”原来他就是那辆汽车的主人。“我没事。”我对他摇摇头,目光再次投向地上那张宣传单,他很快会意,轻轻地把脚挪开。我正要伸手过去,他却已经蹲下来,早我一步拾起了它。
“你……”我不解地抬头,心跳再一次加快。他与我的距离,只有五厘米远。我能清晰地看见他鼻头上的汗珠,和眼底那抹深邃的亮光。他把宣传单递给我,温柔地问:“你真的没有事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N城半年多,我从未遇到过如此温文可亲的男人,那轻柔的话语,那和煦的笑容,安抚着我那颗孤独而惶恐的心。我再次摇头,说了一句“谢谢”,便退开了。他似乎有些失落,在原地站了很久,才重新上车,开着车子离开。那是一辆黑色的奔弛,我们工厂的老板也开着这样的高级轿车,我认得它的标志。从男人的衣着和气质判断,他绝对是一位金领人士。到了N城,我才知道,人可以划分很多阶层,蓝领、白领和金领。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蓝领,金领对我来说,是那么高不可攀。很奇怪的一个中午,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男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经过详细记录下来,他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他不是陌生人,他将成为改变你一生的男人!当然,也改变了我的一生。
千寻长叹一声,再次将小册子阖上。如果这不是母亲的日记,她会以为在看一出老土的言情剧——《灰姑娘街头奇遇王子》,桥段恶俗。只是,在言情剧中,王子拯救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在现实中,灰姑娘依然是灰姑娘,王子拯救不了她,还要将她推入痛苦的深渊……现在,他连自己的女儿都拯救不了。千寻将小册子放进床头柜,抽出一本书。书里面夹着一张白色的纸,展开来是一幅水彩画。画面上,一树繁花似锦,一个素衣少女静坐树下,微仰着头,定定相望。她的周围,桃红粉白,花雨漫飞,飞过她乌黑的长发,飞过她洁白的额头,飞过她微蹙的双眉……在纸的上端,有三个稚拙朴素的大字:“花瓣雨。”这是林熙阳当初送给千寻的画,她一直珍藏着,忧郁的时候,常常拿出来看一看,就能从中找到许多安慰,就不会一直忧伤。
风波又起
自从裴予陌升上了高三,每个周末都要补习,很少回季宅。而家里少了陌哥哥,季滟觉得很无聊,连傅盈盈打电话邀她去蹦迪,她都兴趣缺缺,一再拒绝:“算了,我不去了,陌哥哥又不在。”“陌哥哥,陌哥哥,你心里只有那个裴予陌。我承认他是长得很帅……”
“不是很帅,是超级帅!”季滟立即纠正好友的严重错误。“是,他是超级帅,但这世上帅的男生很多,你也找机会认识一下其他人嘛!”
“你又要把那些狐朋狗友介绍给我?拜托,他们不是娘娘腔,就是大白痴,要不就是书呆子,哪一个可以和陌哥哥相比?”“你才拜托!”电话那端,傅盈盈悻悻地说,“我是介绍朋友给你认识,又不是拉你去相亲。你干嘛挑三拣四的?我知道你的陌哥哥俊美无俦、聪明绝顶、天下无双,可以了吧?”
季滟一手拿着话筒,一手翻开桌上的一本台历:“他已经六个星期没有回来了!”
傅盈盈忍不住笑了起来:“季滟,你不是在思春吧?”她的笑声透过电话线传过来,变得尖细刺耳,季滟听得心里发毛:“你才思春呢!笑得这么骚包。”“季滟,看来你是真的坠入情网了。”傅盈盈收住笑,难得正经地说,“不过,话说回来,都怪裴予陌太完美了,不但人帅得掉渣,气质优雅,还有一个聪明的脑袋,考北大清华不成问题。季滟,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想要和他双宿双飞,可要加油哦!”最后一句话正好说中了季滟的心事,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陌哥哥说他不参加国内的高考,他想去美国,正在准备考托福。”“那你更加望尘莫及了!”傅盈盈趁机奚落她。“谁说的?凭我家的财力和关系,送我出国读个三流大学不成问题。”“可是,他马上就要毕业出国,而你还在念高一,等你两年后追到美国,他说不定早被别人抢走了。”“我叫我妈妈现在就给我联系学校,到美国去念高中,这总行了吧?”“季滟,你这叫什么?陪读??”傅盈盈话中的讽刺意味更深,“你认得几个英语单词,就想去做ABC?”“为了陌哥哥,我会拼命学英语,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叫我做什么都行。”
傅盈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口:“滟滟,你真的这么喜欢他?”“当然。这个世上除了陌哥哥,我谁都不爱!”“可是他呢?他是不是也喜欢你?”“当然。”季滟再次肯定地说,“他10岁就到了我家,我们一起长大,感情很深。而且,他一直关心我、爱护我,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其他女孩子。”这倒是真的。裴予陌打小就是个“万人迷”,小学四年级就有女孩向他示爱,到了中学更是迷倒一大片MM,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玫瑰花和情书。但他却统统婉言拒绝,唯独对季滟言听计从、呵护有加,让那些明恋暗恋他的少女们又恨又妒。这其中也包括两人的好朋友傅盈盈,她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酸溜溜地说:“那他有没有正式向你告白,说他喜欢你?”“这倒没有。”季滟迟疑了一下,马上又说,“哦,对了!他对妈妈说过,没完成学业以前坚决不谈恋爱。”“借口,这完全是借口!”傅盈盈故作老成地说,“当一个男人不是真心爱你时,他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你;一旦他遇到了真爱,就什么都不管不顾,学业、年龄、条件都可以抛在一边。”
“哼,谁相信你的胡言乱语?说得自己好像恋爱专家一样!”季滟说完,就迫不及待将电话挂了。这个傅盈盈,真是个乌鸦嘴,发誓以后再也不理她了。季滟从沙发上站起来,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无聊,无聊透顶!“宋嫂!宋嫂!家里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她扯开嗓子冲厨房嚷嚷,没人回应。
“奇怪,这会儿人到哪里去了?”季滟看了看腕表,下午三点,会不会还在房间里睡午觉?宋嫂有午睡的习惯,年龄大了,精力更不济。季滟想起宋嫂平时对千寻的维护,心里窝了一肚子火:真是老糊涂,她也不搞清楚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小主人!哪天叫母亲把她给辞了,换个年轻识相的佣人。季滟转到地下室,佣人房的门大开。“宋嫂!”她高声唤道,“都几点了,还睡觉?”里面静悄无声。季滟实在无聊,便走了进去。这是她第一次进佣人房,比她想象的还要窄小简陋,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季滟往宋嫂的床上看了一眼,没有人。她顺便看了另一张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旁边的床头柜上,也收拾得干净整洁,不像她的卧房,衣服、书本扔得到处都是,乱得像垃圾堆。
哼,有什么了不起?收拾得再整齐,也是个乡巴佬!成天装可怜、扮清纯来博取别人的同情,说不定骨子里风骚得不得了!季滟想到这儿,便开始翻箱倒柜,试图找出什么东西来证明千寻的风骚。果然让她找到了——枕头下面压着一本书,居然是《格林童话》。她多大了,还看童话书?幼稚可笑!她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啊?季滟不屑地撇撇嘴,顺手扔到床上,一张纸轻悠悠地飘落下来。她以为是情书,赶紧捡起来,却是一幅技巧拙劣的水彩画。满纸红红绿绿的,俗气,真俗气!季滟有些失望,正要把画塞进书里,无意中瞥见右下角写了几个小字:“林熙阳赠孟千寻。”
林熙阳,一看便知是男孩子的名字。哼哼,孟千寻,你终于栽在我的手里了!等下要你好看……
宋嫂四点多钟才回来。千寻有习惯性痛经,自12岁初潮开始,每逢月事定要痛个两三天,连课都不能上。宋嫂陪她上了一趟医院,医生说痛经没办法根治,等她将来结婚生子便不必受这番痛楚,只开了些止痛药。回到季宅,宋嫂给千寻煮了一碗红糖水,她喝下以后,便昏昏沉沉睡着了。季滟抱怨宋嫂回来得太晚,要她早点准备晚饭。宋嫂进了厨房后,季滟却接到母亲的电话,说晚上有应酬,不回来吃饭。季安澜去了香港,家里只剩下她和千寻、宋嫂三个人。那场精彩戏码没人看,岂不可惜?
季滟灵机一动,拨通了裴予陌的手机,声音甜美地说:“陌哥哥,宋嫂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白切鸡,你晚上回来吃饭吧?”“不了,我晚上要上自习,就在学校吃饭。”电话那端,裴予陌的嗓音依然醇厚迷人。
“可是,人家想你了,今晚想要见你嘛!”季滟对着电话撒起了娇。裴予陌沉吟了一会儿,勉强说:“好吧,我上完晚自习回家一趟,正好拿几件换洗衣服。”
“陌哥哥,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我在家里等你!”季滟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千寻醒来时,墙上的时钟已指向九时四十分,不知不觉竟昏睡了五个多小时。
她到餐厅吃饭,小腹仍隐隐作痛,整个人虚脱得不想动,也没有胃口。胡乱扒了两口饭,正要回房,季滟突然叫住了她:“孟千寻,你看看这是什么?”千寻转头望去,只见季滟站在楼梯拐角处,手里扬着一张纸,居然是林熙阳送给她的画——“花瓣雨”。她一惊,脱口而出:“你为什么拿我的画?”“这是你的吗?”季滟特意将画凑到眼前,看了一眼,“哦,对!上面写着林熙阳赠孟千寻。林熙阳是谁?你的男朋友?”“季滟,快点把画还给我!”千寻急忙跑上楼梯,伸长手臂去抢。因为着急,小腹疼得更加厉害,像有柄小刀在体内翻绞,连胸口都痛了起来。“你要我还给你,我就还给你?凭什么啊?”季滟跨上两级台阶,将手扬得更高,“你为什么这么紧张,是男生送给你的订情信物吗?”“不关你的事!”千寻紧咬嘴唇,腹内的剧痛令她晕眩反胃,额上冷汗涔涔,“快点还我,这是我的东西!”“孟千寻,既然你不肯回答,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一抹恶作剧的冷笑浮上季滟的唇角,不等千寻反应过来,她就将手中的画撕成了碎片。这是林熙阳的画,是他和她之间唯一的纪念,她一直爱若珍宝,现在却被季滟无情地撕毁了!千寻愤怒到了极点,她扬起手来,狠狠地给了季滟一个耳光。季滟根本没有防备,这一巴掌结实地打在她的脸上。“啪!”的一声,声音又脆又响。季滟顿时愣住了,难以置信面前这个乡巴佬竟敢动手打她。这是她平生挨的第一个巴掌,连父母都从来舍不得打她!一想到这儿,季滟气得发狂,她扑上去,想要打还千寻。千寻本能地往后退,一脚踏空,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12级台阶,她一级一级往下滚,一直滚到大厅的地毯上才停住。宋嫂闻声从厨房出来:“怎么了?你们在吵什么?”季滟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余怒未消地说:“她打我!她居然敢打我!”
宋嫂看见千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双眼紧闭,脸色惨白,更可怕的是,裤管里都是血,连身下的地毯都染红了。“千寻,千寻,你醒醒啊!”宋嫂脸都吓白了,一迭连声地叫,可千寻一点反应都没有,已经昏死过去。房门忽地被人打开,裴予陌走了进来,见此情景,脸上是完全的惊惧恐慌。
“这是怎么回事?”他顾不得扔下书包,几步冲上前,抱起地上的千寻,摸到一手的血。抬起头,他瞪视着站在楼梯上的季滟,再次问:“她怎么会昏倒?到底怎么回事?”
季滟这才意识到闯了祸,她大声替自己申辩:“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的!”
裴予陌不再听她解释,冲呆立一旁的宋嫂大喊:“宋嫂,快打电话叫救护车!”
宋嫂清醒过来,步履踉跄地扑向茶几上的电话……
因祸得福
四周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以及寒冷,什么都看不见。千寻梦见自己走在一条黑漆漆、漫长的小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却不知道要去哪里。
“千寻……”仿佛有人唤她,一声比一声急切。她站住了,这声音来自身后。转过头,她看见了,不会的,可是,她真的看见了,是母亲,站在一片光亮里。母亲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千寻,你没有听妈妈的话,我叫你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可是你还是做不到!”“是的,我做不到!妈妈,我想要一个家,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千寻,你不听妈妈的话,你会很痛苦的,这种痛苦会让你生不如死!”
妈妈说完,就消失了,那片光亮也跟着隐去。千寻重新坠入黑暗中,又一次被抛弃了!这样孤单,这样寒冷,这样无助……
“妈妈!”她睁大眼睛,惊惶地、恐惧地大叫:“妈妈,你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