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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再见了,柳镇。再见了,林熙阳。再见了……我的初恋。
陌生的城市
命运像急驰的列车,将14岁的孟千寻,带到了N城,这个以前只在新闻和电视剧里见过的繁华都市。8月的柳镇,已是秋风萧瑟、落叶飘零,而N城依然酷热如夏天。火车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像聚焦的镁光灯,炙烤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连风都要蒸发掉。千寻穿着衬衫和长裤,更感燥热,身体里的水份似乎从每个毛孔涌出来。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她吃力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出站口。喧嚣攒动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商铺,都让初到大城市的千寻感到陌生,甚至有一丝惶恐不安。有人轻拍她的肩膀,随即听到一把带着广东腔的男声:“小姑娘,你是不是叫孟千寻?”
千寻转头,一个身材略胖、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站在身后,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些恍惚,然后如梦初醒般地朝她微笑:“你好,我姓赵,是季总叫我来接你的。”季总?是的,那个给母亲汇钱的男人名叫季安澜。见她点头,中年男人接过她的行李箱,领着她朝火车站外的停车场走去。
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葱茏的树木、林立的高楼,成排地向后退去。
车内冷气开得很足,止住了身上的汗。千寻将自己安置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响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玻璃窗上清晰地映出了她的面容,苍白、瘦削,经过一路的折腾,愈发显得憔悴。
中年男人从后视镜中看了千寻好几眼,犹豫再三,忍不住开口:“苏缇……你母亲她……还好吧?”“她前不久过世了。”千寻平静地回答。男人这才注意到她手臂上缠的黑纱,神情有些惊讶,又有些释然。既然问到她的母亲,说得出她的名字,他以前一定是认识她的。那位季总,和母亲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会不会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千寻听见自己突突的心跳声。终于就要相见了。他们的目的地,是N城市中心一幢24层的写字楼。在顶搂的会客室里,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肤色黝黑,眼睛略凹,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清晰,典型南方人的长相。当然,他比大多数南方男人都要长得好看,气度沉稳,身材适中,穿米色长裤、天蓝色棉布衬衫。想象得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帅气英挺。只是,浓黑的眉宇间,有些淡淡的悒郁,挥之不去。男人久久地盯着千寻看,在如此灼热的目光下,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千寻,你叫孟千寻?”男人叹息地低语,“为什么姓孟?”千寻轻轻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姓孟。这不是母亲的姓,原本以为是父姓。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姓,季。
季安澜没有忽略千寻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朴素得近乎寒伧。他皱了皱眉头,唤过刚才那位司机:“老赵,你带她去买几套合适的衣服,然后送她去群芳苑16号。”“是,季总。”老赵毕恭毕敬地说,便要带千寻走。千寻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季安澜,清晰地问:“你是谁?”
季安澜微怔,双眉逐渐聚拢在一起。“我叫季安澜,是你母亲的好朋友。她去世了,我有义务来照顾你。”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谁还有照顾她的义务?“那么,你知道,”她仍然盯着他,一字一顿,“我的父亲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眸中的光芒有些闪烁,“你母亲生前没有和你说起吗?”
然后,千寻不再问,抿紧了嘴唇,起身离开。老赵将车停在百货大楼门前,他给千寻买了很多蕾丝的衣服和蓬蓬纱的裙子。在他眼中,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一个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像公主。当晚,千寻住进了群芳苑16号。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厨卫卧一应俱全,因为远离市区,空气清新,环境幽静。令人奇怪的是,邻居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娇艳妩媚,个个出落得画一般。
三天后,她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这便是N城有名的“二奶村”。保安看她的眼神,充满暧昧和好奇。他似乎很奇怪,竟然有这么小的“二奶”!千寻突然感到羞耻,这种感觉比在柳镇的时候更强烈。坦白说,季安澜对她很好,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一张永远也刷不爆的卡。但,这儿只是一个房间,不是家。晚上,千寻给季安澜打电话:“你明天能来看我吗?我想见你。”半个多月了,季安澜没有来看过她,老赵说他很忙,忙公司的事,还要为她办转学。
周日,季安澜终于出现。他和她共进晚餐,并且在餐桌上告诉她:“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家贵族学校,9月开学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上课。”千寻并未显出激动,她淡淡地问:“以后我住哪里?”季安澜有些惊讶:“这里啊,我不是早就为你安排好了?”千寻环顾了一下这套房子,脸上挂着讥讽的笑:“季总,莫非你想像当年包养我母亲一样包养我?”他脸色大变,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会出自一个14岁的女孩之口!“我母亲曾经住过这套房子,我闻得到她的气息。”千寻冷冷地看着他,坚定地说,“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苏缇。”季安澜脸上闪现出迷乱和震动,仔细打量面前这个柔弱、瘦削的小女孩,才发现她有着超龄的成熟和坚强,与她的外表非常不协调。“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忍耐地问。“带我回你的家。”她努力控制语气的颤抖,目光灼亮逼人,“我需要一个家,而不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季安澜把目光调向窗外:“如果我不答应呢?”“那么,请你送我回柳镇,回我原来生活的地方……假如你想第二次抛弃我!”
季安澜捏着酒杯的手一颤,里面的红酒溢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显出慌乱。
千寻注视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心中极酸极涩。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认她?
“你让我好好想想,过几天我再给你答复。”一个星期过去了。季安澜那边毫无动静。千寻对这个人,除了名字,几乎一无所知。慢慢地,她从接送自己的司机老赵那儿打听到了他的情况:季安澜,48岁,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经济学硕士,俞氏集团的总经理。已婚,有一个16岁的女儿。
季宅
这天来得毫无预兆。上午9点,千寻偎在宽阔的窗台看书。昨晚下过一场暴雨,气温一下降了十多度,终于有了些初秋的凉意。窗外阳光很好,隔着玻璃洒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四处一片安静,这种宁静和温暖,让她似乎又回到了柳镇的桃树林里。虽然离开柳镇才二十多天,感觉却恍若隔世。林熙阳,他现在怎么样了?还会不会想起她?想起那个暖暖的秋日黄昏?
千寻没有给他写信,一封也没有写。她不愿意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就让她默默地怀念他吧,怀念这个纯净明朗的男生。突然,门铃尖锐而急促地响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定是老赵,他每天这个时候接她去吃早餐,当地人叫作饮早茶。她穿着纯白的睡衣,披散着长发,带着几分慵懒地过去开门。“赵叔……”未说完的话停在嘴边,千寻瞪着门外的女人。这是个并不很美丽的女人,平淡的五官,微黑的皮肤,但衣着高雅,身材也是纤浓合度,高矮适中。她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显得冷峻、淡漠。在千寻打量这个女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她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抹隐约的、轻蔑的笑意。然后,那女人静静地开了口:“老赵,这就是你们季总从湖南接回来的女孩?”
“是,季太。”她身后的老赵有些支吾,“孟小姐很乖,一直都住在这里。”
季太?她就是季安澜的太太?“是吗?”季太笑了笑,眼光从千寻身上扫过去,“你叫孟千寻?”千寻点点头,迎视着对方的眼睛。这对眼睛凹陷,眼窝很深,睫毛长而浓密,深褐色的眼珠莫测高深,是那张平凡的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你季叔叔去北京出差了。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家的。”然后,她的眼睛不再看千寻,而直视着老赵,吩咐说,“快点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是。”老赵应了一声,迳直走进屋子里。“我在楼下等你们。”季太说完,转身走下楼梯。她的背脊挺直,步伐优雅而高贵,一种典型的贵妇的姿势。千寻眩惑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位季太虽然不漂亮,却气度逼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家世优越的女人。为什么接她回家的不是季安澜,而是他的太太?这个女人到底是敌是友?千寻看不透,也判断不出。千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待要出门时,她再次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然后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柜的最底层掏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放进箱子里。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楼下。老赵将箱子放进行李箱内,打开车门。季太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一副深紫色的墨镜,看不出她的表情。千寻一如往常,坐在车后座上。奔驰很快启动了,驶向一个不可知的未来,驶向她冥冥中的宿命。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她轻声地开口道:“宋嫂,我想知道旁边住的都是谁。”“你对面是小姐的房间,小姐的隔壁是先生和太太的房间,你隔壁住的是陌少爷……”
“陌少爷?”千寻打断了她,低低地问,“哪个陌少爷?”“哦,他叫裴予陌,是太太表妹的儿子。他父母8年前交通意外过世了,太太就把他接过来抚养。”宋嫂的脸上充满悲悯,叹息地说,“唉,也是没有爸妈的苦命孩子……”
显然,在宋嫂眼中,她和那位陌少爷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先生去北京出差,太太一般都住在公司,小姐和陌少爷去国外度假了,所以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宋嫂怕她初来乍到受拘束,宽慰地说。“宋嫂,”千寻乌黑澄亮的眼睛望着她,“太太是怎么介绍我的?”“太太说,你是先生从湖南领养的孤儿,以后就是季家的养女。”是养女,还是私生女?千寻唇边掠过一抹飘忽的笑,这抹笑使宋嫂不由得震动了一下。好个漂亮的女孩子!这个女孩不只是漂亮,身上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她寡言少语,心思却很笃定,不像宋嫂原先以为的那样胆怯怕生。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1985年7月7日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1985年9月18日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1985年10月13日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1985年12月9日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初见
昨晚睡得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