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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大厅中传来了盘碗磕碰的声音惊醒了正在沉思中的雷晓飞,他连忙收拾起刚才那乍悲乍喜的情怀,把那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收入背囊中,然后脑袋高速运转地继续杜撰刚才还没有编好的关于自己身世、来历的谎言,对其中年龄、经历等部分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更改。
由于年龄的变小,谎言好编多了,起码阅历部分缩少了一半,而缩少的那一半,正是最难圆谎的部分。因为,人往往经历最丰富的、也是最出彩的就是二十岁到四十岁那段岁月,那阶段,是人生成熟、拼搏、收获的过程,现在少杜撰了这段日子,谎言当然就好编多了。
换一个角度来看,现在等于老天爷又给了雷晓飞一张白纸,让他重绘青春,再次享受那多彩的激情燃烧的青葱岁月。这对已经演绎过这个角色的雷晓飞来说,重演一次,当然要比第一次好,当然会比第一次更能把握机会,当然要把第一次的遗憾弥补。哪个人不想自己的青春岁月重来?现在雷晓飞得到了,欣喜之余,他决定用心演绎好这段人生,尽量不错失一丝精彩。
正在雷晓飞规划人生未来之际,房外传来的脚步声再次把他惊醒,他连忙收起万千思绪,站起来迎了出去。
第5章杜撰身世
原来是大婶来叫他去吃早饭了。
雷晓飞跟着大婶来到大厅时,老伯已坐在其中的一张桌子上等着他们,桌子上摆着三碗面和两碟菜。大婶招呼雷晓飞坐下后,指了指桌上的东西对他说道:“小哥,我们是开面店的,所以我们的两餐都吃面。今天没有赶集,家里只有这些自家腌的腊肉和自家种的菜,希望小哥你不要嫌弃哦。”
雷晓飞连忙回答道:“我谢谢还来不及,哪还能嫌弃呢?”
大婶笑道:“那就快点吃啊,也肚饿了吧。”
雷晓飞还真的饿了。在前世的这个时候,人们都已吃过早餐上班去了。
雷晓飞客气地叫过老伯和大婶吃后,端起碗,尝了一口面条。唔,口感不错,面条韧中带着滑脆,看来,是在揉搓面粉的时候,下了不少功夫,美中不足的是碱味太大,完全继承了北方面条的做法,这种面,不大适合南方人的口味。当然,这是雷晓飞按前世的生活习惯来分析的。还有做面条的汤水是清汤,连葱花都没下,但好像又有点鸡蛋味,雷晓飞用筷子在碗底翻了翻,看到了一只荷包蛋,他想:这是大概是老伯、大婶特别给他加料的吧。他望了望老伯和大婶,发现他们并没有动筷子,而在专注地看着他,那神情,有点小心翼翼的,好像是怕面条不合雷晓飞口味。雷晓飞忙说:“老伯、大婶,你们也吃啊,这面条很好吃。”
说完,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老伯和大婶同时偷偷地松了口气,大婶说:“好吃就吃多点,来试一试我们自家的菜和肉。”
大婶边说边挟了块腊肉放到雷晓飞的碗里,雷晓飞连声道谢。雷晓飞看了看眼前的这块腊肉,和前世的腊肉比较,这腊肉可就差得远了,前世的腊肉肥的酱红、瘦的黑亮,隔远就可以嗅到一股酱香味,而这块腊肉的却是土黄带白色,没有什么香味,应该是没有下酱油的缘故,咬上一口,肉质还可以,不过有点辣,又是北方的做法。
雷晓飞吃完了一碗面,大婶要去给他再添,他忙说自己去添,大婶不让,起身把他按坐在凳子里,抢过他的碗向厨房走去。看着大婶慈祥的表情,关爱的动作,雷晓飞不知什么,竟想起了过世已久的妈妈,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抢着给他盛饭。
老伯看到雷晓飞坐着发呆,就叫他吃菜。雷晓飞望了望盆里的白菜,那菜做出来的样子让人不敢恭维,不知是“煲”的,还是“炖”的,不见丝毫绿色,完全看不出菜的原样。雷晓飞为了不拂老伯的好意,挟了一口尝尝,唉,不愧是自产的无污染的绿色食品,味道绝对正宗,很甜,入口即化,比雷晓飞在那无化肥没农药的小时候,在乡下吃的白菜还要好,可惜的是烹饪的方法不对头。
吃过面后,桌子还没有收拾,雷晓飞就看到大婶和老伯对了一下眼色,好像要说什么又不知该什么说的样子。雷晓飞知道他们想问自己的来历,就抢先把编好的故事说出来。雷晓飞杜撰的故事是如此说的:他自幼父母双亡,被一个游方道人收养。道人带他游历四方,并教他认字和教会了他不少手艺。三年前,道人带着他游到了邻国(他杜撰了个国名)时,道人却得病去世,他只好在那个国家四处打工,想在养活自己的同时,看能不能赚些路费回乡,但这两年多来,碰到的都是黑心的老板,他们欺负他年纪小,只给他吃和睡,不出工钱,直到上个月,他遇到了一位好心的本国人,才出钱把他送上一艘回国的商船,颠簸了二十几天后,他终于踏上了大华的国土。下船以后,因为他穿着和这里不一样的衣服,为了免遭人误解,他就挑偏僻的路走,却在山中迷了路,并饿昏了过去,幸好是老伯把他救了。今天早上可能是饿昏了头和还没有适应过来的缘故,所以说话颠三倒四。
大婶听完,已泪流满面,同情地说:“你这么年轻就受了这么多苦,真是可怜啊。”
雷晓飞看到谎话骗出了大婶同情的眼泪,心中暗鄙视了自己一把,但眼前的情景也反证了他的撒谎成功。
老伯却冷静多了,他问雷晓飞:“那在房中桌子上的东西是什么?”
雷晓飞知道老伯是指照相机,幸好他早就预备好说辞,他解释道:“那是道长留下的唯一法具。”
大婶擦了把眼泪,问道:“小哥,那你的乡下在何处?乡下还有什么亲人?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我的乡下在哪里,只听道长说过,他是在南方近海的一个村里收养了我。我在乡下应该已没有亲人了。”说着,雷晓飞生出了思乡的念头,以后家乡和亲人朋友只能在午夜梦回中出现了,想到这些,他不禁心里一片黯然神伤。他稍定了定神后,接着说:“我准备去找道长的一个熟人,借点钱先做两套衣服,再看那里有合适的工做。”
他那伤神的表情,错被老伯和大婶误以为他是为以后的日子担忧,大婶忙说:“你这么年轻,身子也壮健,还怕养不活自己?”
雷晓飞点了点头,生活方面他并不担忧,相信凭着自己在前世学会的手艺和混了四十年的先进经验,一定会活得很好。但他也没有去纠正老人家的错误理解,混淆视听正好能掩盖他的身份问题。
大婶站起来对雷晓飞说:“我们先收拾一下桌子,免得有客来了,看见就不好,你先坐坐。”
大婶说完,就和老伯一起收起碗筷,走向厨房。
雷晓飞知道他们有话商量,也不阻止。其实,他心中也打起小九九来:自己刚踏入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在这里又举目无亲,身上除了从前世带来的一些在这里完全无法用上的物品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所以最理想是这两位老人家能收留他,让他先有个栖身之所,再后谋发展。
一会儿,大婶出来了。雷晓飞知道决定他初到异世的命运时刻到来了,心中不免有点紧张。他和两位老人家接触的时间虽不多,但他却看出了两位老人家都是热心的老实人,不同的是老伯老实得有点木讷,由见到他起,还没有听到他说超过两句话。而大婶则是热心中带着精干,家中的事应该是大婶出头的时候多。
果然,大婶坐到雷晓飞旁边,小心翼翼地以征求的口吻对雷晓飞说道:“小哥,我刚才和老头子商量过,你现在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我们俩又无儿无女,如果你不嫌弃,不如先在这里落脚,就当帮我们打工,不过我们的生意也不太好,只能给你很少工钱。”
大婶的话正中雷晓飞的下怀,他忙说:“你们肯收留我,我已万分感激,哪里还敢嫌弃。不过这一来,却是给你们两老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大婶见雷晓飞答应,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满心喜欢地对雷晓飞说:“那就委屈你小哥了。哦,老是叫你小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雷晓飞,熟人都叫我晓飞。”
大婶听雷晓飞道出姓名后,更惊喜得合不拢嘴巴,好一会儿才说:“这么巧,我家老头子也姓雷,在这方圆几十里还没有见过同姓的。邻居都称我们雷叔雷婶,你以后也这样叫我们,我们就叫你阿飞啦。”
雷晓飞听了雷婶的话后狂汗,在他的前世里,阿飞可是流氓、混混的代名词,但这又能怎样跟大婶解释呢?他也只好无可奈何地苦笑着点了点头。
“我得把这事告诉老头。”雷婶乐颠颠地小跑着向厨房走去。
第6章邻家小妹
雷晓飞独坐了好一会,还不见雷叔雷婶出来,刚想进去厨房看看有什么需要他帮手做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雷叔、雷婶,早上好,我过来了。”
人随声到,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女孩走了进来。当女孩看见有位陌生人独坐在那里时,愣住了,她心里奇怪道:面馆在这个时辰很少客,就算有客也是成群结伴的,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在此时辰有独行的客人啊。而且这么年轻的客人也很少见,他的装束怎么又这么古怪呢?
雷晓飞也在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只见女孩子中等身材,清爽的头发,清秀的脸庞,清澈的眼眸,还有那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清新自然的气息,足可以绘成一幅清美的画卷。
她神情文静娴雅,最难得的是那不带一丝人世尘嚣的自然清纯,犹如一枝出水芙蓉,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就像幽谷中的腊梅花,清雅脱俗唯美。她的出现,好像令到了周遭的环境都被净化,雷晓飞暗想:大概也只有在这个还没有被污染的世界,才存在这样纯得我见犹怜的女孩。
女孩子被雷晓飞这样目不转睛地盯得有点羞意,又有点恼意,红着脸跺了跺脚,心想:哪有男孩这样盯着女孩子看,一点也不礼貌。不过看他的眼中好像只有欣赏,没有别的意思,应该不算登徒子。
雷晓飞被女孩子的跺脚惊醒,暗怪自己失态,忙问道:“小姐可是来找雷叔、雷婶的吗?他们在厨房里。”
女孩子疑惑地问雷晓飞:“你是谁?怎么也认识雷叔、雷婶?我什么没有见过你?”
“我是他们今天新请的伙计。”
女孩子更疑惑了,自言自语地说道:“奇怪了,昨日还没有听雷叔、雷婶说过要请伙计,什么霎时就多出一个伙计来?”
“那你又是谁?雷叔、雷婶的事为什么一定要你知道?”雷晓飞用上了激将,来套女孩子的话。
女孩子果然涉世未深,被雷晓飞一激,就马上说道:“我是隔壁林先生的女儿,我每天都过来帮手,雷叔、雷婶的事我当然知道啦。”
“哦,原来是林姑娘,失敬失敬。”雷晓飞套到了想要的女孩子的资料后,就打起哈哈来。
这时,厨房那边传来了脚步声。
雷晓飞和林姑娘两人同时转头向厨房的方向望去。只见雷婶捧着一个竹编成的半圆弧的容器,向大厅走来。这种容器雷晓飞很小时候在乡下见过,他乡下人把这种东西叫“蛋盖”,可能是它的形状有些像半边的鸡蛋又能用来当盖子用,才得来这个奇怪的称呼吧。“蛋盖”上盛满了筷子和装筷子的竹筒,看样子是要把洗干净的筷子摆放在桌子上。
雷晓飞连忙起身迎上去说:“雷婶,让我来。”
林姑娘也同时做出同样的言行。雷晓飞和林姑娘两人都愣了一下,最后,还是雷晓飞抢先把东西接过。
雷婶边笑眯眯地望着雷晓飞摆放筷子,边对林姑娘说:“林姑娘你来了,快坐下。”
“雷婶,你什么时候请了个伙计?”
“今天。”雷婶笑容满面地回答道,她把救雷晓飞的事和雷晓飞自编的身世说了出来。
听完雷晓飞的“悲惨遭遇”后,富有同情心的单纯姑娘已是眼睛通红。
雷婶看到雷晓飞摆放好了所有的筷子,就招呼他过来,给他介绍道:“这是隔壁林先生的女儿林采微,林姑娘可是这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知书识礼、手巧心灵的好姑娘呀。”
“采微,采微。”雷晓飞心里默念着这个在哪里见过的词,他把脑中的存货搜索了一遍,隐约记得好像是诗经里的一首诗的名字,至于诗的内容和含义就没印象了。他重新又搜索一遍,噢,记起了,是在《大唐双龙传》中见过,寇仲出征前,宋二小姐给寇仲的信就是这首诗。他一高兴就忘乎所以地把书中寇仲的解释吟了出来:“采微,采微,速归,速归。”
雷婶和林采微被雷晓飞没头没脑的话吓了一跳。
雷婶疑惑地问道:“阿飞,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我记起了一首诗。”雷晓飞见自己的话有些唐突,急忙转个话题掩盖,他说:“我到厨房里看看有什么帮手。”
雷晓飞说完,就走进厨房里去了。林采微望着雷晓飞的背影,心生感触:她长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有人一听她的名字就说出名字的含义,看来这位年轻还真有点文墨。采微这个名字是她妈妈起的,正是这个意思。
林采微出生时,他那在朝廷为官的爸爸,正在皇宫接待外国节度使,不能赶回家中。林采微的妈妈因产后大出血,在林采微出生几个时辰后就去世了,临终前,妈妈给她取了这个名字,是盼望丈夫速归的意思。
林采微的父亲林先生当时身兼太师、“文华阁”阁主、参知政事三职。太师就是皇子的老师;“文华阁”阁主是大华帝国最高的学术机构的领头人;参知政事是大华帝国最高的政务长官之一。这三个官职中,随便哪一个都是位高权重,而林先生竟能身兼三职,可见他当时在朝廷中红到发紫的程度。
可正当林先生事业上踌躇得志时,爱妻却离他而去了,这打击对他来说足以致命。林先生是一个比较迂腐的文人,他的性格执着,是个极重感情之人,他对爱妻倾注了他全心全意的爱,以致在当时三妻四妾的年代,他位极人臣的身世,都没有纳妾。爱妻离他而去的那天,他赶回家时,竟连爱妻的最后一面都见不上,这一刻,他心灰意冷了,当即向皇上提出请辞,要回乡为爱妻守墓三年。
皇上对林先生钟爱有加,特批了他一年的假期。谁知一年后,因皇上身子有恙,皇宫内人事变迁,林先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变故正中林先生的下怀,他趁这个机会,把家迁移出了京城,来到了这个离京城一千八百里远的地方,并在这里找了一份先生的职业,过着清淡的生活。
后来,林采微的爷爷奶奶相继过世了,就只剩下他们两父女相依为命,林先生也没有再娶,只默默地守着爱女过日子。
林先生的身份在这里是个秘密,他和林采微都从来没有暴露过片言只语。这里的人只有胡医师对他们家知根知底,胡医师做御医时与林先生同朝为官,因两人志趣相投就结为知交好友。
胡医师是在林先生请辞前两年告老还乡的,胡医师的乡下就是这里,林先生想迁家时,就想到了这位知交好友,两人一番联系后,林先生就搬迁来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
他们两家成了邻居后,曾做过约定,不泄露对方的身世。所以直到现在,林先生已在这里居住有十几年,林采微也长成大姑娘了,街坊邻里还不知道他们的来历,只当他们和胡医师有亲戚关系。
雷晓飞的一句多口,竟惹出了林采微连串的心事,这是雷晓飞意想不到的。雷大婶也感到奇怪,平日爽朗大方的林姑娘今天怎么一副满怀心事的样子。
林采微正沉浸在往事的缅怀中时,雷婶